承認吧!愛買衣服的女人,才是好老婆、好媽媽!
我是苗媽
高級育嬰師+親子諮詢師
專註兒童心理
先講一個好玩兒的故事。
我一個小同事元元,男朋友最近到南方出差了,現場辦公,又熱又辛苦。
二人正值熱戀期,相距千里,除了正常辦公,每天視頻、電話不斷,思念都要溢出屏幕來了,看的我們這一群已經當媽的人,臉紅又心跳。
出差兩個月,元元瘦了好幾斤,無心化妝,連最喜歡的串串香都提不起胃口,辦公室里最能幹的小仙女一下沒了精氣神。熬啊,盼啊,終於某天下班的時候,對話框彈出消息:
「寶貝兒,我明天回京!最早的一班飛機!」
我們都會心一笑,這幾年,對天真爛漫的小女孩,總是格外寬容,主任大筆一揮,元元明天倒休吧。小姑娘飛奔來到電腦跟前,看到消息,尖叫了一聲,我以為她會笑、會哭、會問我男朋友最愛吃的冷麵如何做、會問我明天可不可以請假,誰知道元元一把抱住了我:
「姐!我穿啥?我明天穿啥?」
男同志們,聽一聽,一個女人對你的重視,就是無比在意,見你的時候穿啥。
衣服就是我們最隆重的歡迎儀式,是對生活頂禮膜拜的尊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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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記得《情深深雨蒙蒙》里有一個片段,故事的最後,抗戰勝利,將士們都要回來了,書桓卻杳無音訊,依萍說,她相信書桓會回來,每一班火車都去接,總會等到他歸來的那一天。等了八年的依萍,笑著說:
「我要穿我最美麗的衣服去迎接他。」
男人和女人的思維區別可能就在此,男人表達情感,可能會在意自己是否健壯、勇敢,是否能夠為她遮風擋雨,而女人卻在意自己身上那條裙子,是不是能襯起那份沉甸甸的愛。
並非為了取悅誰,而是用「好看」對得起生命的賜予。
我老公家來自一個普通的北方農村,民風淳樸、厚重,家家戶戶以「勤勞」「過日子」作為衡量人的基本標準,近年來日子過的越發好起來,但是穿著打扮還是樸素當道。記得當時第一次去老公家(當時還是男朋友),公公婆婆穿的都很考究,西裝領帶、真絲外套,明顯的都是新衣服,還帶著嶄新的摺痕。
席間,無意中聽到老公和公公說:「爸,你這件西裝買了好幾年了,都快過時了,下次帶你買件新的。」
我吃了一驚,明明是新衣服啊!老公家都是勤懇的生意人,日子過的也不差,怎麼會至於幾年不買新衣服?後來,回去以後,他跟我解釋:
在我們那個地方,不講究吃喝穿戴,好衣服買了也總是留起來。我父母也不善言談,不會表達自己的喜悅,但他們見面穿上壓箱底的、最好的衣服,對我家來說,就是最隆重的歡迎儀式之一。
我由不解變成了感動。
是的啊!中國泱泱幾千年,對於最純正的黃土地上的人來說,在最好的、最開心的日子裡穿上最華美的禮服,就是對生活名副其實的尊重和款待。沈從文寫過一本《中國古代服飾研究》,厚厚的叢書里記載著歷朝歷代人們對於「服飾」的追求,同時,也是對審美和生活品格的追求。
最簡單的邏輯就是,心情不好,買身新衣服,慶祝從頭到腳煥然一新的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還有比這更經濟的重整河山的方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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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我有一個朋友,在我們這伙體重隨著年齡增長的女人里,多年來一直保持著姣好的身材、優雅的體態,各種小香風、淑女裙,穿上不僅不顯贅肉,反而比十幾歲的小姑娘更具有年長几歲的韻味。幾乎每次聚會、喝茶,她衣服都不帶重樣的。
苗媽默默數了好幾個月,都沒見她穿過一次同樣的衣服,就連去度假戴的大墨鏡,都有好幾個款式。身材好的人就是好啊,穿衣服好看,買起衣服來也好買,商場里琳琅滿目,哪件拿起來都能穿出個性。
交流多了我才發現,其實不是她身材好,所以好買衣服,而是——
「我從小沒別的愛好,就喜歡逛街買衣服,為了穿上我最喜歡的裙子,一年四季我都保持健身、養生,說起來沒出息,我身體素質好,居然是為了買衣服。」
是為了搭衣服、穿衣服好看,她孜孜不倦管理著自己的身材,活成了我們中間最好看的樣子。我看著她健身、護膚,鑽研好吃又營養的美食,活得自律又洒脫,高度的自律還帶給她學習的衝動,言談之間提到讀過的書,很多我都沒有看過……
因為一個愛好,讓自己越變越好,興許這才是最高級別的愛美吧。
回頭想想,每年從衣櫃里淘汰出來的衣服,自己都沒眼看;可是為了激勵自己減肥買的裙子,至少有5條從來都沒有穿上身過,這些年來偷懶、貪吃,還不運動,更別提讀書、思考,不禁暗自慚愧。
興許朋友只是一個稍顯極端的例子,可是愛美畢竟是人之常情,如果愛美能夠促進我們的自律和洒脫、能夠提高生活質量,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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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媽媽跟我抱怨,家裡孩子小,每天「屎尿屁」里打滾,身上不是奶漬就是米湯,哪有工夫打扮?再說,孩子還小,家庭經濟壓力也大,光談買買買,說起來容易——日子還過不過啦?
過,當然得過。苗媽的意思是,愛美、愛打扮,反應的是一種精緻的、不將就的生活態度,而不是敗家。
之前朋友圈裡流傳過一個「最後的貴族——郭婉瑩」的故事。
她是大富商郭標的四女兒,從小錦衣玉食。她和宋氏姐妹畢業於同一女校,從小接受美式教育。她在燕京大學念書,好朋友是康有為外孫女。
這個「上海的金枝玉葉」,後半生卻頻頻遭遇磨難。
50歲時,還被趕出大宅去刷馬桶,直到十指變形。
但即便去刷馬桶,她也要穿著優雅的旗袍。
沒有烤箱,她用飯盒也要蒸聖彼得堡風味的蛋糕。沒有茶具,她用搪瓷缸子,也要天天喝自製下午茶。
對生活細節的尊重,就是貴族的姿態。
不說大小姐,就說苗媽身邊最經典的一個例子。
鄰居家林林媽媽,是個8個月大的寶寶的媽媽,正處於「生了孩子的頭一年」,女人生命中最辛苦、最手足無措的時間。
我記得苗苗1歲以前,我們家一直是「災難現場」一般的存在,空氣里瀰漫著揮之不去的奶味、軟糯的輔食味和各種不可描述的味道,我從早上起床到晚上洗澡睡覺都像個旋轉不停的陀螺,別提什麼穿衣打扮,敷個面膜都是奢侈。有一次給寶寶洗衣服,心想順便把身上的睡衣洗洗吧,換衣服的時候我猛然間意識到,身上這件「五彩斑斕」的睡衣,我已經穿了半個月了……
當時,莫名的心酸和無力從心頭升起。
所以,認識林林媽媽以後,我簡直佩服的五體投地。林林媽絕對不是那種高跟鞋、口紅、包臀裙意義上的辣媽,也不是商場里的購物狂魔,可是每次見到她,都是清清爽爽的——
要麼是一件米黃色的oversize大襯衫,配上大長腿、小T恤,既方便又有設計感,偶爾弄上了奶漬,也不會那麼明顯,拿紙巾擦一擦,還能體體面面待一上午;
要麼是做舊款的大T恤,搭配一件顏色舒適的牛仔短褲,半塞進褲腰的T恤,少女感滿滿;
或者是清新、舒適的家居風格的套裝,設計感、小心機十足,顏色極具「包容性」……
雖然沒時間化妝,她出門之前總是堅持花一分鐘,塗上一支顯出好氣色的口紅,整個人的精神狀態看上去就跟我們總是穿著款式老舊、普通的睡衣的媽媽不一樣。
聊起來,林林媽媽其實也沒有什麼特殊的「高招」,跟我們大傢伙一樣,處在寶寶出生前兩年的最無措、忙碌的、令人抓狂的階段,生活壓力、瑣事和經濟壓力陡然增大,但是,用她的話來說:
「忙亂,但是不能隨便湊活,這是我和我最後的倔強。」
沒時間逛街,也穿不了之前優雅、昂貴的小裙子,就花點心思網購比較好看、性價比高、不那麼隨波逐流的家居套裝,收藏幾個有設計感的店鋪,每次上新下幾單,即使穿睡衣,也要穿美美的睡衣;
給娃買玩具、早教、奶粉的支出增多,乾脆把以前大學時候的T恤找出來,搭配簡單而款式大方的短褲來穿,在時尚的循環里,反而獲得了「做舊」風的美感;
最絕的是,帶娃么,總是要有奶漬、尿漬,弄的髒兮兮的又怎麼辦?林林媽媽乾脆把老公穿舊了、淘汰的襯衫回收出來,直接當oversize、bf風格的襯衫裙來穿,很多米黃色、深灰色的襯衫,不僅顏色獨特,而且弄上髒東西也不會顯得太突兀,穿得不能穿,扔掉也不心疼,關鍵一是:省錢;更關鍵的是:時尚感滿滿。
我服了。
在最該將就的時候儘可能的不將就,哪怕只是比別人多花一分鐘的心思,這是比買買買,更高技術層面的愛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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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穿的好看,可不是為了物化自己,取悅男人。
張愛玲在散文集《流言》里曾經寫過一篇散文《更衣記》,以爐火純青的獨特語言,言簡意賅地描述了二十世紀上半葉的中國時裝流變,寄以深切的人性感慨。有人說她是在譏諷時尚,可是在幾十年的流變過後,我卻在她精緻、細膩的描寫里,感覺到了女人從服飾中咀嚼出的生活的況味。
襖子有「三鑲三滾」,「五鑲五滾」,「七鑲七滾」之別,鑲滾之外,下擺與大襟上還閃爍著水銀盤的梅花,菊花,袖上另釘著名喚「闌干」的絲質花邊,寬約七寸,挖空鏤出福壽字樣。
」
服飾業未嘗不是一門藝術,在藝術中體會生命的流動,也是一種美。
回到開頭的元元,小姑娘天真直率,能力很強,也有自己的個性和職業規劃,平時也喜歡逛街和剁手,是馬雲的忠實擁護者之一。小姑娘曾經這麼跟我說:
「姐,我習慣穿的漂漂亮亮見我男朋友,但是,我是為了自己高興,不單單是為了他覺得好看。」
我覺得元元說的這句話特別有道理。
女人愛打扮,或許是天性,而且是一個值得鼓勵的、應該好好發展的天性,在這個天性里,我們不自苦、不自憐,好好對待自己、提升自己。每一天在生活品質上多花那麼兒一點心思,出門的時候清清爽爽、驕傲自信,就是為了自己高興。高興了,才有力氣好好對待生活呢。
男人么,終其一生,不過是在跟我們的衣櫃爭寵。
所以說,簡而言之,愛買衣服、愛美的女人,才是好媽媽、好老婆咧。
@你的老公瞧瞧吧
苗媽:資深媒體人,高級育嬰師,專註於兒童心理學的研究,原創公眾號新概念育兒(ID:xingainianyuer)分享有趣、實用的育兒好文,陪你一起科學育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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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和情人穿了一樣的衣服,,老公看到驚呆了!
※小仙女,求你們真的不要再給男朋友亂穿衣服了……
※老婆和情人穿了一樣的衣服,老公看到驚呆了……!
※家,也是要好好穿衣服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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