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要年老時的愛情殘燼,不要青春過程中的亮烈火焰
曾經喜歡過一個男孩子十年,從七歲到十七歲,信守一個什麼生死盟誓似的十年間,對別的男孩子從來不肯動心。
少年時的一個冬天裡,也曾瘋狂地愛著拿破崙,非常深刻。痛苦地日夜受著這一百八十六年之隔的鞭笞,想像著若我們相遇時他二十,我十七,剛好是戀愛的年紀。
也曾在十八歲生日的那一天發誓,在未來的大學生涯里要狠狠地談幾次戀愛,認為愛情像萬花筒,一轉便是一幅令人驚艷的花式,始終熱烈地期待下一個。下一個到底會是什麼樣的愛情故事?
因此也曾希望自己是個好男子,愛盡天下的好女孩,讓她們每一個人的一生皆因為我而明亮。
二十歲那年,希望愛情是一束頭髮可剪去,是一根手指頭可剁去,如立誓要戒賭的賭徒。原來愛情是神聖莊嚴也好,是人間遊戲也罷,我不是祭司,也並非玩家。
結果,目前我仍是個努力認真在修這門課程的好學生,這是人生大學裡的必修學分,我不願因為三修不過而畢不了業,雖然我一直對這人生大學文憑的價值存有疑惑,但請不要誤會,我其實是個非常現實的人。現實人世里的每一分秒年歲,每一物事友人,我都珍視再三,也是個不願意死的人。唯對愛情,是但願立時能跨越過二十、三十……婚姻、家庭、事業……馬上就是六十歲了,或許七十更穩當一些,也許獨自一人,也許有個與我一樣白頭的人在冬天於庭前一道曬太陽。我渴望的是有一副金剛不壞之身來面對愛情,一顆絕對不要為愛情雀躍的心。我只要年老時的愛情殘燼,不要青春過程中的亮烈火焰。
若還有淚,便絕不再肯為愛情而落。若還有愛情,淚水又將如何不為人知地靜靜滲透過多少長長的夜晚。
(來自《讀者》雜誌,劉振摘自豆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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