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全面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
曹建明:全面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構建權責明晰、制約有力、運行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
·堅持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與檢察長領導檢察院工作相統一
·認真落實最高檢關於完善檢察官權力清單的指導意見,準確界定檢察委員會、檢察長、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的職責許可權
·與時俱進創新對員額制檢察官的監督方式
正義網貴陽7月11日電(記者王治國 徐盈雁 李波 見習記者閆晶晶)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7月11日在大檢察官研討班上強調,實施員額制改革後,各級檢察機關要明確檢察人員職責許可權,全面推行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構建權責明晰、制約有力、運行高效的檢察權運行機制,按照新的機制來辦案,真正做到「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
——堅持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與檢察長領導檢察院工作相統一。司法責任制改革一個重要價值取向就是突出檢察官主體地位。根據人民檢察院組織法規定,我國檢察機關由檢察長統一領導檢察院工作。各級檢察機關既要重視賦予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相對獨立依法決定的權力,又要堅持檢察一體化原則;既不能將實行司法責任制簡單理解為向檢察官「放權」,又不能因此否定檢察長對司法辦案的領導權和檢察委員會決定權。
——認真落實最高檢關於完善檢察官權力清單的指導意見。權力清單的基本功能是明確檢察委員會、檢察長、檢察官在司法辦案中的職責許可權,關鍵是準確界定相互間的關係和界限。對基層院辦理的大量普通案件包括簡易程序案件,檢察官授權範圍可以大一些,能放則放;對分州市院特別是省院,應綜合考慮案件的重大、複雜、疑難程度,進一步明確檢察長、檢委會和檢察官的辦案事項決定權。
——與時俱進創新對入額檢察官的監督方式。堅持放權與強化監督制約並重,加強對員額制檢察官辦案活動的監督,確保放權不放任。除帶頭辦案外,院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要從微觀的個案審批、文書籤發向宏觀的全院、全員、全過程的案件質量效率監督轉變,檢委會要將工作重心轉移到總結辦案經驗、統一法律適用上來,推動從整體上提高司法辦案質量和水平。檢察官聯席會議要發揮好類案建議、專業諮詢、業務交流等作用,促進檢察官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注重發揮懲戒委員會在司法責任認定中的專業把關作用。
※美國首席大法官在兒子畢業典禮上的演講全文
※從貓的優雅想到了司法人員
※「信息網路傳播權的司法適用與著作權法修改」研討會舉行
※吸毒能夠減肥減壓?莊稼漢輕信謊言染毒癮入獄
※兩人以「0元購機」為幌子騙取購機人貸款被批捕
TAG:正義網 |
※六盤水市綜合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
※甘肅省文物安全管理辦法施行 將實行文物安全責任終身追究制
※蘇州率先建立法治政府建設責任制:考核督查21次
※《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出台 提升全社會公共安全水平
※農工黨中央派建議明確非法基因編輯承擔的法律責任
※德州市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
※檢查監督進行時 主體責任常落實
※教育法律法規:事故與責任知識點及練習題答案解析
※責任區執行定期部署任務
※吉林省將建立「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聯席會議制度
※疑似瀆職?金韓彬涉毒案再陷僵局 檢方警方推卸責任引熱議
※擬增設缺席審判程序:外逃貪官或也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落實主體責任 確保行業安全——北京市衛健委開展保障行業安全百日行動
※陳翔工作室聲明 將要追究法律責任
※朱列玉代表建議:刑訊逼供舉證責任倒置,審訊全程監控制度化
※江西萍鄉:通報2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力被問責典型案例
※上海虹口區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
※整改日常監督責任清單
※樹立政府責任理念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責任的區別-寶媽讀書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