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狗不需要去討好誰
我在wb上看到過一句話,印象很深:「為什麼一個小狗要有善良的品質,一個小狗為什麼要活那麼累。」一個總是在討好主人的狗活得真累,只因為它寄人籬下,受了人的恩惠,就不得不學會取悅人類嗎。
不是的。
我的第一條狗,是一個白色的小狗。
它叫蘭蘭,我起的名,因為那時候還不會寫「藍」。它像一團雪白的絨球,眯著眼睛,耳朵像短短的雙馬尾一樣垂下來。至於為什麼要給一隻小白狗取這個名字,我也不知道,大概就是靈光一現的想法。到家後第三天它就熟了,會跟在人後邊跑來跑去。也喜歡咬東西,比如我的褲腳和桌子腿。
我已經忘記它是怎麼來到我家的,但我知道它是因為沒法再養下去被送走。
那是我家養的第一條狗,沒有人知道該怎麼養。沒人帶它出去散步,整天被鎖在防盜門後面嗷嗷地叫,叫得椎心泣血。這實在是件很殘忍的事,一條被剝奪了自由的狗做出怎樣任性的舉動都不為過。被解讀為欠缺管教,卻沒有人反思自己的過錯和無知。
還記得小學語文課本里有一篇文章《卡羅爾和她的小貓》,主人公卡羅爾是一個很想要一隻小貓的小女孩。當她以為家裡的貓都被送走的時候,「卡羅爾眼淚都流出來了。屋裡冷冷清清的,連滴滴答答的鐘聲都聽得見。」多麼心碎啊。
可我很羨慕她,她比我幸運,到最後小貓失而復得,「卡羅爾終於有了一隻她自己的小貓。」而我的小狗被送走後就再也沒有回來。令人心痛的不只是永別,而是完全出於我們的缺乏經驗、耐心和無知,把它送走,或者說拋棄了它。它走後的第一個晚上,我大哭一場。我給它寫了信,以為它能收到。至此,我再也沒有得到它的消息。新的主人會不會帶它去散步,它有沒有學會在正確的地方大小便,它怎麼離開這個世界,我一概不知。因為害怕遺忘,我在它的相片下用力地寫上「小白狗就是蘭蘭!」十幾年過去了,我依然沒有忘了它。甚至在看到那行字時,還能對當時的心情感同身受。這使我最早體會到離別的意味。再回想起它,回想起我們終究是有緣無分的短暫相遇,就讓我更加確定,一個小狗不需要太聽話。
初三時又來了一個狗。很蠢,握手、起立、坐這些口令,一個都聽不懂。其實我並不指望它能學會什麼——學會了無非就是找找樂子,有客人時當場表演一下以示養狗有方,和那些被推到親戚朋友面前表演才藝的幼兒園小孩沒什麼區別。
但它無師自通地學會辨認開飯的時間,知道出去散步前要到陽台拿狗繩,做錯事會伸出爪子撓撓你,或者咚的一聲翻倒在地板上露出肚子——道歉時露出肚皮是常識?難說它到底蠢不蠢。只有人會在意狗的智商高低,聽不聽話、聰不聰明,也不過是看對人有沒有用。其實它小時候曾經學會過握手,但就像我學游泳學一年忘一年,這項技能永遠成為過去。大概是覺得不需要討好也會有人愛它,就沒必要學會了。當然了,主人也很懶惰。
我覺得如果討好是為了愛,那這樣的愛可真辛苦。
第三隻狗是一個小土狗,剛來我家時才出生不久。它的兄弟姐妹都被抱走,只留下特別瘦小的它。用上帝視角看,這是個伏筆。天生體弱多病,來人世間也是場磨難。
土狗雖然長相不討人喜歡,但它小時候也曾經可愛過。圓腦袋,圓眼睛,軟乎乎的粉色的肉墊,胖胖的肚子,牙齒又小又尖。以前看到書上說,哺乳動物的幼崽腦袋都是圓圓的,很可愛,是為了不被母親拋棄。真假未知,但如果不是它那麼可愛,我們或許就不會留下它吧。
它長大很快。幾個月後,嬰兒肥就盡數褪去,小圓臉被拉長了,肚子上和肉墊上還長出了黑斑。毛色看起來也有點雜。可是它真懂事啊,雖然它年紀小、活潑好動又愛玩,但出門散步時總是緊緊跟著人,不亂跑,從不招惹其他狗。如果跑到前頭去了,還會停下來等等人。吃飯時它總是蹲在我的位置邊上,眼巴巴地看著我,一聲不吭。除了愛翻垃圾桶的毛病總是改不過來,沒什麼缺點。在它病得快死的時候,疼痛讓它沒法起身。但看到回家的我,它還是硬撐著從被窩裡爬起來迎接我。可它走不了幾步了,不能再和從前一樣撲到我身上了。我輕輕地摸著它的毛,發現它瘦得不堪,肚子上腿上根本沒什麼肉,躺著看是凹下去的。背上突起的一條脊椎都有些硌手。大概是我的到來讓它精神好轉,久違地出門散了步,走得比平時還多一點。等它走不動了,就站在原地目送著我們走遠。
我們再沒有試圖教它握手和才藝表演。狗只要服從本能就可以了。我們供它吃住,它為我們帶來快樂,而不是因為得到人的庇護與恩惠就必須討好。它們擁有能輕易咬斷人喉管的牙齒,卻只是輕輕地啃嚙摩挲你的手指;它們的肚皮是最柔軟脆弱的地方,卻願意在你面前毫無保留地袒露。這已經是我們之間莫大的信任了。
它曾經是最幸運的一個狗,受的責罵最少,全家除了我都沒怎麼動手打過它。所以它的童年真是無憂無慮。而不幸的是它總是在生病,還差點死於狗瘟——這是狗的絕症了。靠止痛片它扛過了病痛,又死裡逃生漸漸恢復健康。但世事難料,飛速轉動的車輪碾碎了一切將來,連平淡無奇的生活都得不到了。
我不敢再刪手機里存的照片,刪一張少一張。奇怪的是經常回想起它身上一種臭烘烘的氣味,像體育課跳長繩的塑料長繩的味道。有時回到家打開門,眼前還會浮現出那個毛茸茸的小腦袋探頭探腦,一路小跑地向你迎過來的瞬間。
它死後很久,我收到了家裡寄來的冬天的衣服。取出一件,毛呢的面料上粘著一根白色的狗毛。高中校服的衛衣是絨面的,很容易粘毛,藏青的底子上白色的狗毛特別顯眼。我總是帶著一身狗毛去上學,還從衣服上摘幾根下來送給我的朋友撕鰭和同桌,如果他們不接受就暴打一頓。後來家裡的狗毛雖然變少了,但還是會無意間發現牢牢地粘在衣服上的狗毛,就像我寫在照片下的那行鋼筆字一樣,提醒我不要忘記什麼。
我很小心地摘下那根狗毛,末端帶點金黃,細軟得讓人感覺不到它的存在,就像蒲公英的種子一樣一鬆手就會飛走。我突然想起漫天飄飛的狗毛,嗆得人想流淚。
有下輩子的話,希望你們都能不再討好誰地活著,做一個不那麼聽話的小狗。
2015.7.13 - 2016.11.27
早該發的,重寫了兩次,改了三天,湊出這堆不像樣的東西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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