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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書愛到強迫症,誰也比不上司馬光

讀書之人必愛書。所謂「愛書」大概有兩層意思,一是由喜歡而來的藏書——讀書人多少有一些自己喜歡的書,或者未必真心喜歡而確實有價值的書,通過各種渠道(主要是買)收集到自己手下,珍藏起來。二是對自己擁有的書,或者過手的書,加以愛護,不使書本受損。本文所要說的是後者,準確地說是「愛護」書。

我在《買書雜憶》中講到的江鋼新華書店經理老李就是個愛書之人。老李喜歡看書,又有著賣書的工作之便,書店裡有什麼好書自然是近水樓台先得月,自己看了覺得好,有心得,向書友們推薦時就能說出個子丑寅卯來。知書而賣書,這是他的後任「大眼睛」所不能及的。「大眼睛」雖然為人熱情友善,很會做生意,但他賣書與賣其他商品並無區別,可能就是因為不知書。據說老李看書有戴手套的習慣,而且為了不在書脊上造成摺痕,看的時候打開書頁不超過90度,所以他看過的書總是像新的一樣。這種小心到敬畏的態度是頗有點古風的。

這讓我想到一段關於司馬光愛書的記載:

司馬溫公獨樂園之讀書堂,文史萬餘卷。而公晨夕所常閱者,雖累數十年,皆新若手未觸者。嘗謂其子公休曰:"賈豎藏貨貝,儒家惟此耳,然當知寶惜。吾每歲以上伏及重陽間,視天氣晴明日,即設几案於當日所,側群書其上,以暴其腦,所以年月雖深,終不損動。至於啟卷,必先視几案潔凈,藉以茵褥,然後端坐看之。或欲行看,即承以方版,未嘗敢空手捧之,非惟手汗漬及,亦慮觸動其腦。每至看竟一版,即側右手大指,面襯其沿,而覆以次指,拈而挾過,故得不至揉熟其紙。每見汝輩多以指爪撮起,甚非吾意。今浮圖、老氏尤知尊敬其書,豈以吾儒反不如乎?汝當謹志之。"

這段記載中說司馬光經常閱讀的書,雖然有數十年了,都像沒人碰過的新書一樣。怎麼做到的呢?司馬光自己說了四點經驗:一是每年秋天乾燥的時節,要擺出來曬,而且主要是曬書腦;二是看書先要把桌子弄乾凈,再鋪上毯子,端坐著看;三是如果是走著看——好像現在的低頭族,要把書放在一塊木板上托著看,不讓手直接接觸。四是翻書頁時須十分小心,「不至揉熟其紙」。看這四點,不像是愛書,而與現在的鑒寶有得一比了。或許,這也算得是一種強迫症了。

家父也是愛書之人。每次買了新書來,必先用牛皮紙包好,工工整整地寫上書名,才讓家人傳看,而且看的過程中不能折書頁、吃零食,看到中途要夾書籤,不可以把書倒扣在桌上。所以我們家的書雖經全家三四人看過,還像新的一樣。即使是借來的書,也是先用書皮包好再看,看完拆了書皮再還掉。當然,這樣看書也有一些遺憾,就是不能方便地欣賞到書籍的裝幀設計之美,所以我在看書時常常會拆開書皮看看封面。

因為愛書,我家的書一般不外借。有時要好的朋友來借書,實在推辭不掉,就把書包好了借人。書還回來還要檢查,如果看到其中有摺痕、水印、食物殘渣之類,父親是十分心痛的,也從此把這個人從借書者中「拉黑」。還有借書不及時還的,或者轉借他人的,就要調低「信用等級」了。

受父親的影響,我從小就會包書,而且手藝不賴。可惜用武之地比較狹窄,基本上就是包課本。我包書喜用畫報彩頁或掛曆,美觀不少,但牢固程度大不及牛皮紙,所以一個學期總要包個兩、三遍。女兒上學後,我又發揮專長給女兒包課本,但好景不長——先是有了專門的包書紙,畫報、掛曆之類的女兒看不上,被淘汰出局了;接下來是有了塑料書膜,上面還印著美少女、卡通頭像,既美觀又方便。於是我也被淘汰出局了。

現在新出版的書,裝幀、印刷質量都非過去可比,特別是封皮質地很好,經久耐磨,所以就很少有人再包書了,甚至包了反顯累贅,影響手感和閱讀體驗。而且,買書也不像過去那樣要擠占生活開支,相對而言就不會把書看得像過去那麼金貴了!

(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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