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的最後遺教─《大般涅槃經》略解和合僧團
和合僧團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一闡提,眾人皆見是一闡提,然我實非一闡提也。一闡提者,云何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一闡提有兩種,一種叫菩薩一闡提,一種叫斷善一闡提。菩薩一闡提是像地藏王菩薩這種,發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因為地獄空不了,所以地藏王菩薩沒有辦法成佛,這就叫做菩薩一闡提。另外一種叫做斷善一闡提。幹了很多壞事,善根斷盡了,就叫斷善一闡提。
哪種人會很容易就變成斷善一闡提呢?(有人說:毀謗正法。)這是其中一種,因為第八識具足一切的善功德,所以毀謗正法會變成斷善一闡提。另外還有一種,是斷盡善根,例如電話詐騙,以整個社會作為他詐騙的對象,隨機不斷地打電話,希望你匯錢給他。這種人也會變成斷善一闡提,因為他會把所有的善根都全部斷乾淨。(有人問:怎麼會這樣?)因為他們絕對不做好事。
台灣有一家雜誌曾經訪問過電話詐騙的業內人士。那個人講他們有一條行規:絕對不能做任何好事。他說他曾經有一次看到一個缺手缺腳的乞丐,覺得很可憐,慈悲心一發,便違背行規,給乞丐一點錢,後來他連續三個月詐騙都不能得手。所以他就發誓:「以後我不做任何善事。」這種誓只要一發下去,就變成一闡提了。一旦變成一闡提,就會不斷地在三惡道里輪迴:當他從三惡道里剛一出來,因為善根斷掉的關係,才剛出來又馬上幹壞事,於是又下到三惡道去了。這是很恐怖的事情。
但這斷善一闡提和菩薩一闡提有可能是同一種。因為斷善一闡提也可能是過去佛表演的。這段經文講的就是這個情況。另一個解釋,斷善一闡提並不是真實有,而是第八識的示現,第八識才是真實法。既然有第八識,體性與諸佛平等無異,當然可以成佛。
「一闡提者,云何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闡提為什麼能成無上正等正覺呢?實際上,並不是把善根斷盡就永遠接續不回來。斷盡善根的人,碰到某一種緣,善根還是會再度發起,只是這種緣很難碰上。一闡提的第八識還是跟諸佛世尊同樣清凈,因為一闡提有這個根本因,只要某種緣到了,他還是可以善根復起,最後究竟成佛。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破和合僧,眾生皆謂我是破僧,我觀人天,無有能破和合僧者。
所謂的「和合僧」到底是什麼?還是第八識。要是把和合僧解釋成出家人的團體,就有被破壞的可能。實際上,沒有和合僧這回事,也沒有誰能夠破和合僧,他們都是第八識流注種子所現起的功能差別。
這是在告訴我們,不要取相分別,統統都是諸佛菩薩的善巧方便。他們演這場戲是有用意的:許多人看到破和合僧的假像,會起大精進心去護法,這樣便能很快地成佛。實際上,沒有人能夠破和合僧。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護持正法,眾人皆謂我是護法,悉生驚怪,諸佛法爾,不應驚怪。
現在的佛法就是破和合僧之後的結果。正法時期佛法一味,僧團六和敬,是完整的一個僧團。可是等到佛世尊滅度以後,漸漸出現問題,最後僧團分裂成好多部。僧團分裂不外兩個理由:一、佛法的見解不一致,二、對於戒律或寬或嚴的看法不一。上一段是就勝義諦來說,沒有和合僧團,也沒有能破僧的人。依勝義諦來說,沒有能護法的人,也沒有護法這回事。
以世俗諦來講,破和合僧是在一個和合的僧團里才有可能發生,而且這個僧團必須是一個正法僧團,也就是說,它在戒律以及佛法上的見地都是正確的。如果是附佛外道的修行團體,根本就不符合「僧」的定義,沒有什麼破不破的。如果有人到附佛外道的團體宣說正法,有些人接受,有些人不接受,結果那個團體分裂成兩個,你在佛法上不犯任何戒,因為那不是真正的僧。
實證佛教研究中心成立之後不久,有一位朋友寫電郵給我,問我:「你這樣做是不是破和合僧?」有幾位學員也聽到類似的說法。他們不敢直接說真觀破和合僧,而是透過質疑的方式,讓一些人不敢接近真觀,深怕承擔了破和合僧的共業。我要告訴大家,在戒律當中,破和合僧有嚴格的定義。所謂的「僧」是指四個人以上,共同布薩的出家團體。
那麼,「破和合僧」就是要將一個共同布薩的出家團體,分裂為兩個共同布薩的出家團體,才能夠成立。所以,如果原先的出家團體人數少於八人(若加上破和僧者,則必須在九人以上),沒有人可以對它犯破和合僧。真觀不是出家人,實證佛教研究中心也不是出家團體,我們也不做布薩這些宗教儀式,所以根本不可能構成破和合僧。並沒有戒律禁止在家居士創立研究佛學的學術團隊。不犯戒的事,竟然有人把它視為逆罪,這叫做「非律言律」,是末法佛教的特徵。
廣義的僧團,是指十方聖賢僧,這是十方一切已經證果的聖賢的集合,而不是指某個特定團體。既已證果,必然是見和同解,沒有人有能力破這種和合僧。
佛陀曾說:若是提婆達多愚痴人,欲破和合僧故,勤方便執持破僧事,乃至九部法作異句、異字、異味、異義,各各異文辭說。三諫不止者,汝去應當屏處三諫,多人中三諫。僧中三諫,令舍是事。[1]
這裡講到破和合僧的實質要件:必須有「異句、異字、異味、異義」,也就是說,與佛說的法、律有實質上的差異,才會構成破和合僧。若宣講的是正確的法義和戒律,與佛陀所說法同一味,必能利益眾生,為諸佛菩薩所讚歎,又怎麼可能破和合僧?受菩薩戒的人若是不明白這個道理,而毀謗創立弘法團體宣說大乘法的菩薩法師破和合僧,會因為自贊毀他而喪失菩薩戒體。不管有沒有受菩薩戒,只要毀謗聖賢,未來世都要承受極重的苦果。《法華經》記載,有很多不退轉菩薩願意承擔弘法的重擔,但世尊卻沒有咐囑他們,最後他們為了「敬順佛意,並欲自滿本願」[2],全都發願弘揚《法華經》。
由此可以證明,弘法並不需要誰來授權,只不過弘法的人自己要衡量,是否已具足不退轉的正見,才不會以盲引盲、誤人誤己。如果有人條件不具足,卻要強行出頭說法,大家可以評論他錯說的部分,而不用理會他是否得到授權。反過來說,得到授權的人若是錯說佛法,大家也不必跟他客氣,只管針對錯說佛法的部分評論就是。能夠這樣,才符合依法不依人的原則。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為魔波旬,眾人皆謂我是波旬,然我久於無量劫中離於魔事,清凈無染,猶如蓮花。
這裡講的「我」不一定是指釋迦牟尼,其他的過去佛也可以示現為魔波旬。《維摩詰經》講:「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中作魔王者,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以方便力,教化眾生,現作魔王。」[17]真觀解釋過,所謂的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根本就是佛。在這裡,經文就直接這麼講了。用佛身去示現為魔波旬,這樣就不適合叫他佛,只好說他是菩薩,叫「住不可思議解脫境界菩薩」。不可思議解脫境界,其實就是大般涅槃。
如果魔波旬可以是過去佛的示現,那些在道場裡面為了爭奪名位而「取小片事作波羅夷法」[3](把雞毛蒜皮的小事說成是重罪,以毀謗他人)的假修行人,你也要提防他們是過去佛的示現。雖然如此,你倒不必跟他們客氣,儘管隨順世間善法去處理就行了,只要你懂得於相而離相的道理,世俗諦並不會妨礙勝義諦。也許你會問:「要是他們是真小人,我卻把他們當成過去佛,不是很冤嗎?」不冤!實際上並沒有真小人,只有亘古存在的第八識是真正的佛,我們在心態上把每一個有情都當成佛,正是普賢行願的「禮敬諸佛」。
過去佛示現成一闡提、提婆達多、魔波旬等等反派角色,雖然在勝義諦上,本無一切相可說,但是為了隨順世俗諦,他們必須示現惡果報相,不然的話,對於佛法會有很惡劣的影響。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女身成佛,眾人皆言:『甚奇!女人能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如來畢竟不受女身,為欲調伏無量眾生,故現女像。憐愍一切諸眾生故,而復示現種種色像。
古印度有一部《摩奴法論》[4],是婆羅門教的法律,裡面規定婆羅門該做什麼事情,剎帝利該做什麼事情,吠舍該做什麼事情,首陀羅該做什麼事情,男人該做什麼事,女人該做什麼事,統統分得清清楚楚。印度人到現在都還非常地執著於種姓制度,男女的地位也很不平等。佛教剛出來的時候,為了隨順這種制度,在《中阿含經》的〈瞿曇彌經〉中就說:「女人不得行五事,若女人作如來無所著等正覺,及轉輪王,天帝釋,魔王,大梵天等,終無是處。」[5]意思就是女人不能成佛、不能成轉輪王、不能成帝釋、不能成魔王、不能成梵天。
《法華經》則開了一個例外,一個九歲的龍女即身成佛。這裡的經文講同樣的事,目的是破壞你對女人的自性見。我們不要認為女人就是特別蠢、運動神經特別不發達、特別情緒化等等,這些觀念都是凡夫我見,要把它舍掉,不要堅執。要知道,有很多佛菩薩為了度化眾生而示現為女身,女身只是第八識流注種子所現起的功能差別,並沒有真實的女身。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生於四趣,然我久已斷諸趣因,以業因故墮於四趣,為度眾生故生是中。
四趣是四種惡趣,包括三惡道和阿修羅道,世尊在講他本生因緣的時候,說他曾經做過鹿王,或是做過其他動物。示現動物是為什麼?是為了度化跟他有緣的眾生,所以才轉生到那些地方去的。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梵天王,令事梵者安住正法,然我實非,而諸眾生咸皆謂我為真梵天。示現天像,遍諸天廟,亦復如是。
這裡說,佛世尊曾經示現為梵天王(色界天的天主)。經典記載,佛世尊在剛成佛的時候,他曾經起念:「我現在已經成佛了,以後我應該恭敬尊重什麼人呢?」梵天王知道了他的想法,就立刻出現在佛世尊的前面,跟世尊講:「過去佛都是恭敬尊重法,而不是任何人。」[5]這件事情是一個巧合嗎?不應該是巧合。我認為這位梵天也是過去佛,不然祂怎麼知道誰成佛了,又怎麼知道佛世尊心裏面動了什麼念頭?祂有這個本事,表示祂的福德、智慧不在釋迦牟尼佛之下,只不過示現為梵天王,假裝自己智慧不如阿羅漢。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婬女舍,然我實無貪婬之想,清凈不污猶如蓮花,為諸貪婬嗜色眾生,於四衢道宣說妙法,然我實無欲穢之心,眾人謂我守護女人。
以後如果你看到在家菩薩做這段經文中講到的事情,你不要去講人家閑話,因為這可能是在「調伏眾生」。[6]但出家菩薩和異性有性行為是毀破出家戒,我們應該勸他還俗,要是他不聽,我們批評他並不是「說四眾過」,因為他已經毀破出家戒,沒資格再代表世尊承受佛弟子的恭敬與供養了。我們雖然譴責破戒的出家人,但心裡要知道:以勝義諦的角度來看,並沒有誰破戒,也沒誰在譴責。這樣並不是斷滅空,因為破戒、譴責、果報等法相,依世俗諦來看,仍然是存在的。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青衣舍,為教諸婢,令住正法,然我實無如是惡業墮在青衣。
這裡的青衣可能是指日本藝妓那一類的人,她們有音樂、舞蹈方面的專長。在這種地方也會有過去佛的示現。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而作博士,為教童蒙令住正法。
博士是古代的一種學官,主要職責是兼國策顧問、禮儀顧問。但是,這裡的意思相當於現代的小學老師。
「我又示現於閻浮提入諸酒會博奕之處,示現種種勝負斗諍,為欲拔濟彼諸眾生,而我實無如是惡業,而諸眾生皆謂我作如是之業。
佛世尊有時會示現跑去喝酒、賭博的地方,甚至跟人家鬥嘴、打架也不一定。我常常提醒大家,你身邊很可能就有過去佛,你現在看到《大般涅槃經》一條一條地列出可能的過去佛,應該更肯定這件事情。過去已經有無量的眾生成佛,他們都不取證無餘涅槃,那他們要做什麼?就是在三界中示現,尤其是人間。而且,眾生體性平等,無論是否為過去佛,都是第八識所現起的功能差別,即使不是,你也不要對惡人起嫌惡或輕賤的心理。
「我又示現久住冢間,作大鷲身度諸飛鳥,而諸眾生皆謂我是真實鷲身,然我久已離於是業,為欲度彼諸鳥鷲故,示如是身。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作大長者,為欲安立無量眾生住於正法。又復示作諸王大臣、王子輔相,於是眾中各為第一,為修正法故住王位。
這兩段保留給大家自己解釋。
「我又示現閻浮提中,疫病劫起,多有眾生為病所惱,先施醫藥,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眾人皆謂是病劫起。
眾人容易著在兩種相上,一種就是布施醫藥的善相,另一種就是疫病劫起的相。實際上,這些統統是諸法空相。
「又復示現閻浮提中,飢餓劫起,隨其所須供給飲食,然後為說微妙正法,令其安住無上菩提。
「又復示現閻浮提中,刀兵劫起,即為說法令離怨害,使得安住無上菩提。
「又復示現:為計常想者,說無常想;計樂想者,為說苦想;計我想者,說無我想;計凈想者,說不凈想;若有眾生貪著三界,即為說法令離是處。度眾生故,為說無上微妙法葯;為斷一切煩惱樹故,種植無上法葯之樹;為欲拔濟諸外道故,說於正法。雖復示現為眾生師,而心初無眾生師想。為欲拔濟諸下賤故,現入其中而為說法,非是惡業受是身也。
以上幾段保留給大家自己解釋。
「如來正覺,如是安住於大涅槃,是故名為常住無變。如閻浮提,東弗於逮、西瞿耶尼、北郁單越亦復如是。如四天下,三千大千世界亦爾。二十五有[7],如《首楞嚴經》中廣說。以是故,名大般涅槃。
佛世尊是住在大涅槃當中,然後示現種種的神通妙用,在四大部洲,三千大千世界,二十五有……總之,只要有眾生,如來就會運用他的智慧和神通示現一切功德來度化眾生。雖然示現種種法相,但其實統統都是常住不變。為什麼統統都是常住不變?因為「諸法空相,不生不滅」。
《法華經》說「是法住法位,世間相常住,於道場知已,導師方便說」[7],意思是說,第八識雖然在世間起了種種的功用,但是實際上還是住於大涅槃之中,世間相也就都是第八識清凈的顯示;佛菩薩明知道「一切諸法從本來來,性涅槃故」[8],具備涅槃四德:常、樂、我、凈,欲還要跟眾生宣說五蘊無常,這是隨順世俗,不得不然。
《雜阿含經》說:我不與世間諍,世間與我諍。所以者何?比丘!若如法語者,不與世間諍,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云何為「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比丘!色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如是受、想、行、識,無常、苦、變易法,世間智者言有,我亦言有。「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謂色是常、恆、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受、想、行、識,常、恆、不變易、正住者,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是名「世間智者言無,我亦言無」。比丘!有世間世間法,我亦自知自覺,為人分別演說顯示,世間盲無目者不知不見,非我咎也。[9]
因此,佛菩薩在世間說法,大部分時候,必須隨順世俗諦,說五蘊(包括色蘊當中的四大極微)無常。如果要隨順勝義諦,宣說諸法一向皆是涅槃,常、樂、我、凈,必須要有充分的解說,而且不能刻意挑個別的法,說它常住不變,只能用「諸法」、「一切法」這種全稱語句,不然一定會引起諍論。例如有人一向破斥「意識常住」的主張,可是卻刻意宣說「四大極微是常住法」。前者是依世俗諦而說,沒有過失。後者若是依勝義諦而說,便應該交待清楚,否則便成了世俗諦與勝義諦的混淆,很容易讓人產生誤會。
實際上,依世俗諦而說,四大極微與意識都是無常法;若有人在世俗諦上主張「四大極微是常住法」,自身已犯了錯誤,便沒有立場再破斥「意識是常住法」的主張。若是依勝義諦而說,便不該強調四大極微、意識等等法相的差別,而應該強調種子、功能差別的無差別相,這才能從一相轉入無相,讓聽法者安住於勝義諦。《心經》說「諸法空相,不生不滅」,《大乘起信論》說「一切諸法從本來來,性涅槃故」,《大般涅槃經》卷八說「異法是苦,異法是樂;異法是常,異法無常;異法是我,異法無我」[10],都是「不與世間諍」的典範。
「若有菩薩摩訶薩安住如是大般涅槃,能示如是神通變化而無所畏。迦葉!以是緣故,汝不應言『羅睺羅者是佛之子』。何以故?我於往昔無量劫中已離欲有。是故如來名曰常住,無有變易。」
這一段是在做一個小結。大家要知道,究竟佛就是住在這樣的大般涅槃裡面,能夠神通變化,完全無所畏。「無所畏」你可以解釋為無掛礙、不害怕,或者無所謂,意思是說,發生這個也好,發生那個也好,都沒有關係。所以你不應該講「羅睺羅是佛的兒子」,實際上這些都是示現,都是種子的變化。因為佛世尊久遠劫以來,老早就已經成佛了,他的第八識更是清凈、常住、無有變易。
[1]《摩訶僧祇律》卷7 (CBETA, T22, no. 1425, p. 282, a2-6)
[2]「爾時世尊視八十萬億那由他諸菩薩摩訶薩。是諸菩薩——皆是阿惟越致,轉不退法輪,得諸陀羅尼——即從座起,至於佛前,一心合掌,而作是念:『若世尊告勅我等持說此經者,當如佛教,廣宣斯法。』復作是念:『佛今默然,不見告勅,我當云何?』時諸菩薩敬順佛意,並欲自滿本願,便於佛前,作師子吼而發誓言:『世尊!我等於如來滅後,周旋往返十方世界,能令眾生書寫此經,受持、讀誦,解說其義,如法修行,正憶念,皆是佛之威力。唯願世尊,在於他方遙見守護。』」《妙法蓮華經》卷4〈13勸持品〉(CBETA, T09, no. 262, p. 36, b8-19)
[3]《維摩詰所說經》卷2(CBETA, T14, no. 475, p. 547, a15-17)
[4]《十誦律》卷32 (CBETA, T23, no. 1435, p. 236, b29-c1)
[5](古印度)摩奴 著,《摩奴法典》,馬香雪 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9年。
[6]《中阿含經》卷28(CBETA, T01, no. 26, p. 607, b10-13)
[7]「無有諸天、魔、梵、沙門、婆羅門、天神、世人於世尊所戒具足勝、三昧勝、智慧勝、解脫勝、解脫知見勝,令世尊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者。唯有正法,如來自悟成等正覺,則是如來所應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者。所以者何?過去諸如來、應、等正覺亦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諸未來如來、應、等正覺亦當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世尊亦當於彼正法恭敬宗重,奉事供養,依彼而住。」《雜阿含經》卷44 (CBETA, T02, no. 99, p. 322, a11-20)
[8]參見往期《大般涅槃經》卷三的解說。
[9]生死輪迴之迷界計分為二十五種;由因必得果,因果不亡,故稱為有。即二十五種三界有情異熟之果體,為:(一)地獄有,(二)畜生有,(三)餓鬼有,(四)阿修羅有。地獄至阿修羅乃六趣中之四趣,各一有。(五)弗婆提有,(六)瞿耶尼有,(七)郁單越有,(八)閻浮提有。由(五)至(八)乃開人之四洲為四有。(九)四天處有,(十)三十三天處有,(十一)炎摩天有,(十二)兜率天有,(十三)化樂天有,(十四)他化自在天有,(十五)初禪有,(十六)大梵天有,(十七)二禪有,(十八)三禪有,(十九)四禪有,(廿)無想有,(廿一)凈居阿那含有,(廿二)空處有,(廿三)識處有,(廿四)不用處有,(廿五)非想非非想處有。天趣中,六欲天、四禪及四無色各一有;別開初禪之大梵,四禪之無想、凈居,各為一有。總計欲界十四種,色界七種,無色界四種。(《佛光大辭典》)
[10]《妙法蓮華經》卷1(CBETA, T09, no. 262, p. 9, b10-12)
[11]《大乘起信論》卷2 (CBETA, T32, no. 1667, p. 589, c1)
12]《雜阿含經》卷2 (CBETA, T02, no. 99, p. 8, b16-28)
[13]《大般涅槃經》卷8〈4如來性品〉(CBETA, T12, no.374, p. 414, b24-25)
(本文引自佛學期刊《實證佛教通訊》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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