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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套路深!二維碼掃描要當心丨南陽一網店賣假洋酒被處罰丨注意啦!朋友圈辱罵他人違法

掃二維碼套路深,當心掃完錢就沒了!

本報記者 鄭 磊 通訊員 劉 斐

眼下,二維碼無處不在,商店購物結賬可以掃二維碼,自動取款機上取錢可以掃二維碼,甚至連街頭買個餅就可以掃二維碼,越來越多的人正在享受到「掃碼」帶來的各種便利。但是,一些不法分子也盯上了二維碼,不明真相的市民錯將收款碼發成了付款碼,設置虛擬平台以假亂真的二維碼來欺騙市民。近幾個月來,市區內就發生了3起此類的相關案情。民警提醒廣大市民,二維碼里套路深,每次掃碼要有辨識能力,以防上當受騙。

本應收款 錯發付款受損失

7月16日中午1時50分左右,市區嵩山路一家麵館老闆薛師傅正在店內忙碌,手機突然收到一條微信消息,上面顯示有人要加他為好友,他同意後看到是一個陌生人,對方緊接著又發消息說,他們公司需要17人(份)的午餐,讓薛師傅發一個支付寶二維碼給他。薛師傅發給他一個收錢二維碼,但是對方說掃不上,讓薛師傅按照他指示的操作再發一次。因為薛師傅對二維碼不熟悉,就按照對方說的步驟把自己的付錢碼發給了對方,發過去後對方還說掃不上,並說用其他方式購買。薛師傅當時也沒在意。次日上午10點左右,薛師傅發現自己的支付寶上少了2000元,聯繫對方詢問情況時,對方沒有回話,給的電話無法接通,他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今年6月間,市民王先生手機突然收到消息稱,對方是某保健公司的,做活動只要打開鏈接後,掃描一個二維碼,只花一分錢,就可以收到299元公司快遞送到的保健品。王先生掃描了這個二維碼,發給了對方一分錢。不料兩天後,王先生查詢餘額時才發現,當時掃的二維碼,損失了500元。

二維碼套路深 民警來提醒

「現在二維碼可以說無處不在,但是一些中老年人,甚至年輕人,就知道簡單地用手機去掃碼,連收款碼和付款碼如何區別,如何發送,如何操作都傻傻分不清。」新區派出所民警對記者說,例如手機支付寶,微信等支付軟體為了方便支付,都設有「掃描二維碼快速支付」功能,不法分子有時生成一個令你向他付款的二維碼,如果掃描並輸入密碼就會直接把錢轉到不法分子賬戶里。此外,隨處可見的二維碼,也有可能是不法分子將自己詐騙所用的二維碼覆蓋上去的。

「在不久前,曾有人更換了市區某店內的支付二維碼,把顧客掃碼支付的錢款據為己有。」民警找出一個案例對記者說。

如何掃描二維碼避免出現意外損失呢?民警提醒市民,一些市民通過手機,開通了「免密支付」的功能,這種看似更方便的操作,其實留有不小的安全隱患。開啟後不小心掃描騙子二維碼,且金額較小,就直接打錢到騙子賬戶,撤銷都撤不回。此外,你在掃描二維碼時,提示輸入支付密碼,不要隨便輸入。如果確實是要轉錢,一定要核實收款人是否認識,金額是否正確。因為微信,支付寶在付款時為了安全都要輸入密碼確認身份後方可支付。

「掃描二維碼是很方便,眼下也成為時尚。但是,每次掃碼需要有基本的辨識能力,杜絕沒必要的掃碼。這樣,才能讓自己避免或減少損失。」民警最後說。

南陽一網店賣假洋酒被處罰

本報訊(記者李 輝 通訊員來小可)近日,記者從市工商局獲悉,我市12315互聯網平台接到來自福建的張先生投訴後,幫助其成功維權。

張先生是一名網購消費者,不久前,他看到某淘寶網店的網頁上宣傳一款「洋酒烈酒皇家女王12年威士忌酒」,產品名稱標識為「洋酒」,於是就下單購買。可收到貨後,卻發現該商品並非洋酒,而是由湖南某酒廠生產的,張先生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進行投訴。該淘寶賣家是我市一經營者,後經國家總局轉辦至我市工商部門。經調查核實情況,轄區工商部門責令該商家立即修改其網頁虛假內容並接受相應處罰。

12315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現在通過全國12315互聯網平台,消費者可以網上填寫自己的消費過程、依據、訴求等,上傳圖片、視頻等證據材料。投訴、舉報信息提交成功後,工商部門會轉辦到相應轄區處理。通過登錄自己在12315互聯網平台實名註冊的用戶號,投訴舉報人可以隨時查詢處理進度及結果。

注意啦!朋友圈辱罵他人違法

本報訊(記者單書軍)微信朋友圈可不是法外之地,隨意辱罵別人也會受到法律嚴懲。這不,青島一男子就因罵人,賠償對方1500元,這事可得為咱廣大網民提個醒。

近日,這則發生在青島的新聞在咱南陽人的朋友圈瘋傳,眾網友轉發的同時互相提醒注意。故事是這樣的:因為小糾紛,青島人張某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辱罵他人,並附上對方的個體登記信息、手機號等。

對方將張某告上法庭,當地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在微信朋友圈上通過發布辱罵、侮辱性語言以及附上他人個體登記信息,公布手機號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客觀上影響了他人的社會評價,理應承擔侵權責任。經雙方同意,該案以調解方式結案。調解協議約定張某立即刪除其朋友圈的不當言論,並連續3天在朋友圈中向對方道歉,同時賠償對方經濟損失1500元。

在自己的朋友圈法言論也不能太隨意,得以遵紀守法為前提。微友@心隨風動說,以前是禍從口出,現在是禍從朋友圈出呀。

微友@高處不勝寒說,我國的法律是越來越周全了,犄角旮旯都有法律管著,是好事。

南陽大為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博說,在本案中,張某在個人微信朋友圈上通過發布辱罵、侮辱性言論,在朋友圈內引起朋友的關注,客觀上影響了他人的社會評價,侵犯了對方的名譽權。按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在此,晚報君提醒市民,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熱衷於在微信朋友圈裡上傳小視頻、照片,並在裡面吐吐槽、發發牢騷,表達自己的觀點。但是,朋友圈並不是法外之地,切記不能隨心所欲地發東西,否則就可能因言論不當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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