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繼母虐待男童身體太差無法繼續手術,母親累到暈倒,生父仍失聯
每日人物李悅、實習生張媛媛報道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遭遇繼母虐待昏迷逾百日的男童鵬鵬終於睜眼,但其生母柴女士卻宣布放棄爭取孩子的監護權。7月20日凌晨,柴女士通過個人微博回應,稱此舉並不表示自己放棄照顧兒子,只是不希望孩子生父逃脫責任。目前,孩子生父趙某仍處於失聯狀態,繼母孫某因涉嫌虐待罪被依法羈押。
7月20日上午,柴女士帶鵬鵬到上海新華醫院眼科挂號就診,陪同前往的愛心人士告訴每日人物,鵬鵬被診斷為受到重擊導致視覺神經梳損壞斷裂,視網膜不完全脫落,右眼嚴重充血,情況比較嚴重。但目前鵬鵬嚴重營養不良,不具備接受全麻手術的條件,需要先休養3個月。每日人物致電柴女士,她聲音哽咽情緒低落,無法接受採訪。
每日人物採訪鵬鵬代理律師鄧學平得知,目前警方僅以虐待罪將繼母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律師團隊認為虐待罪最高刑期僅為7年,與孫某行為的危害性並不匹配,主張追求其故意傷害罪。
放棄監護權?生母:只是不想父親逃脫責任
鵬鵬出事以來,一直由生母柴女士和鵬鵬姥姥全程陪護。目前鵬鵬已經完成顱骨修復手術,脫離生命危險,但依然處於淺昏迷狀態,無法自主進食、活動。
近日,有媒體報道稱柴女士將放棄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引髮網友爭議,部分網友質疑柴女士是否要逃避對孩子的看護和照顧。
為此,柴女士20日凌晨更新微博,強調自己放棄爭取鵬鵬的監護權並不是為了不管孩子,而是希望擁有監護權的父親能夠為自己犯下的錯承擔責任,而不是失蹤、逃避。
繼母被以虐待罪起訴最高只能判7年?律師:警方核心事實調查不足
每日人物:簡單介紹一下案件目前的進展?
鄧學平:目前公安機關已經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律師團隊在對公安機關的案件卷宗進行詳細閱讀和研究的基礎上,向渭南市臨渭區檢察院寄了一份《法律意見書》,主要訴求有三點:
第一,現在公安機關只以虐待罪一個罪名把繼母移送審查機關審查起訴,我們認為為這一個罪是不夠的,應該是兩個罪: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
第二,他的生父趙某沒有被公安機關一併移送到檢察機關,但我們認為應該追究他的刑事責任。
第三,我們認為這個案件的核心事實並沒有完全調查清楚,所以要求檢察機關把這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再補充偵查,繼續收集、調查這個案件的事實。
每日人物:為什麼堅持要求以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兩項罪名起訴繼母?
鄧學平:虐待罪在我們國家最高的刑期是7年。就孫某這個行為的惡劣程度與造成的嚴重後果來講,7年的有期徒刑顯然是不匹配的。鵬鵬現在正式的診斷結果還沒出來,以目前情況預測,孩子的將來可以說就被毀了,恢復到像正常人一樣生活的希望比較小。你比如說,他能不能站立起來、意識能不能完全恢復,能不能像正常人一樣去交流去思考,現在看來都是比較困難的,你說一個不滿7歲的小孩遭受這些,情況是非常嚴重的。
每日人物:虐待罪和故意傷害罪之間的差別是什麼?
鄧學平:虐待罪的核心講精神和肉體的折磨,這種折磨是讓你感受到一種長期的、持續的苦痛,但這種苦痛又不致命。比如說精神辱罵、罰跪罰站、打耳光、揪頭髮都屬於虐待範疇,這種暴力是輕微的暴力。
故意傷害罪是強度高、短時間集中性的暴力,當這種暴力足以對人的健康造成直接傷害的時候,它就屬於故意傷害,故意傷害侵犯人的生命權、健康權。
每日人物:律師根據什麼判斷警方調查存在核心事實缺失?
鄧學平:就根據公安機關僅以虐待罪移送檢查機關起訴,再根據我剛才說的虐待的界定範圍,這種虐待怎麼可能導致人顱骨損傷75%?怎麼可能導致人站都站不起來?怎麼可能導致人昏迷80多天?輕微的打罵不可能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所以我們認為肯定有一些事實沒有查清楚。但因為案件還沒有到庭審階段,一些具體的情況還在保密階段,現在不太方便說。
每日人物:能否介紹一下孩子目前的治療情況?
鄧學平:孩子已經脫離生命危險,但後續治療還有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孩子現在主要依靠流食,因為不能自己咀嚼。也沒有自主活動的能力,只能被人抱著或者躺在床上,做太多表情都很困難,你和他講話他聽得到,有一定的意識,屬於淺昏迷。
每日人物:孩子父親目前依然是失聯狀態嗎?
鄧學平:對,聯繫不上,他們家屬已經去公安機關報警了,鵬鵬的生母完全聯繫不到他。
每日人物:父親目前有承擔過醫療費用嗎?
鄧學平:上海這邊肯定是沒有的。
鵬鵬正準備接受眼部手術?愛心人士:情況並不樂觀
每日人物:聽說今天鵬鵬媽媽在新華醫院暈倒了,現在情況怎麼樣了?
愛心人士:好些了。
每日人物:目前孩子眼睛的治療方案出來了嗎?
愛心人士:診斷為受到重擊導致視覺神經梳損壞斷裂,視網膜不完全脫落,右眼嚴重充血,但目前孩子的身體條件不允許做手術,頭部剛做完手術需要休養,加上嚴重營養不良,要先休養3個月。
每日人物:手術要3個月後進行?這3個月是回家還是繼續在醫院治療?
愛心人士:媽媽目前決定回西安兒童醫院。
每日人物:預計什麼時間回西安?
愛心人士:明天吧。
每日人物:延期3個月做手術,會不會影響手術效果?
愛心人士:肯定會的,但是沒辦法。
每日人物:鵬鵬媽媽現在情緒怎麼樣了?
愛心人士:肯定不好,檢察結果不好心情怎麼能好。
每日人物:除了眼部的手術,後續還需要做什麼大手術嗎?
愛心人士:後續應該沒有了,就是視網膜修復和膝蓋關節移位治療,還有漫長的康復。
事件回顧:114天治療生母、姥姥全程陪伴,生父失蹤
2008年,柴女士與趙某結婚。
2015年12月,鵬鵬4歲,柴女士和趙某離婚。離婚後,孩子跟著母親生活。
2016年3月9日,趙某從柴女士處把孩子帶走,並且微信和電話把柴女士拉黑,柴女士起訴至法院,前夫堅持不給監護權,柴女士要了探視權。前夫仍然不同意探視,直到法院強制執行才同意。
2016年9月,前夫趙某與孫某再婚。趙某長期在西安工作,鵬鵬與孫某及孫某12歲的兒子一起生活。
2017年1月19日,柴女士最後一次見到出事前的兒子。當時兒子並無明顯異樣,但告訴柴女士後媽有時會讓他罰站、打他,哥哥(指繼母的兒子)也會打他。孩子回去後,趙某知道曾經問過這些問題,告訴柴女士以後別想再探視孩子。
2017年3月中旬開始,鵬鵬沒有再到學校上學。老師打電話到家裡詢問,繼母孫某稱鵬鵬鬧離家出走,剛好孩子父親回來了,便讓孩子待在家。
3月28日,該老師再次給繼母孫某打電話詢問鵬鵬情況,孫某稱孩子骨折了,要在醫院休養,無法到校上學。
3月29日上午,鵬鵬因重傷昏迷不醒,一度心臟停止跳動,被緊急送往渭南市第一醫院,醫生在診治時發現孩子身上多處外傷明顯為虐待所致,病情異常,醫院隨即報警。
當天上午10點20分,柴女士接到前夫趙某微信,稱鵬鵬摔傷,要求她立即趕來醫院,柴女士隨即詢問情況是否嚴重,趙某隻回答「來了就知道了」。
經過搶救,鵬鵬逐漸恢復心跳和呼吸,但顱腦內有淤血、腦組織水腫壓迫腦室、嚴重貧血,尚未脫離生命危險,建議立即轉院。
當晚,鵬鵬被緊急轉往西安唐都醫院,並於3月30日凌晨接受了手術。醫生表示,術中把頭骨取開後,腦內有大量淤血,「嘩的一下像爆炸了一樣」,術後鵬鵬的情況還很嚴重。
鵬鵬轉院到西安之後,生父趙某僅協助辦完轉院手續後就不見了,親屬無法聯繫到他本人。
渭南警方查明鵬鵬繼母孫某曾讓孩子罰站、罰跪,還用廢電線將孩子的手腕綁住拴在陽台上,在送醫前兩天孩子一直躺在床上,無法下床。孫某因涉嫌虐待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6月26日,鵬鵬在柴女士和姥姥的陪伴下赴上海進行治療,生父趙某出現隨行,但到達上海後,趙某再次失蹤。
7月5日16點,鵬鵬在上海兒童醫學中心接受顱骨修復手術,術後恢復良好。
7月12日,鵬鵬奶奶抵達上海看望鵬鵬,但生父趙某依然失聯。
7月20日上午,柴女士帶鵬鵬到上海新華醫院眼科挂號就診,被診斷為雙眼視網膜脫落,右眼嚴重充血,但目前鵬鵬嚴重營養不良,不具備接受全麻手術的條件,需要先休養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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