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養生慈禧一直堅持喝人乳30年 慈禧為何要放開滿漢通婚禁令
慈禧很會養生,過著奢侈的生活,相信每一位讀者對其奢侈的生活都有所聽聞。據說,慈禧堅持喝人乳30年?這是真的嗎?除此之外,喝人乳對奶媽的要求也是格外的嚴格,下面隨小編一起來看看,慈禧堅持30年喝人乳的那些事兒。
43歲的慈禧得了一場病,宮裡面,太醫院的太醫想盡了各種辦法都沒有什麼大的起色,這時候,有個女人提出慈禧可以試試喝人奶來補充營養,達到恢復身體健康的效果,這個女人就是光緒的奶媽,慈禧徵求太醫的意見,太醫說可以試試,按照道理是可行的,人乳更有營養價值,按照中醫理論,人乳具有滋補的功效,健脾益腎。於是乎慈禧命人挑選哺乳期的婦女專門給她提供人乳,事情也巧了,堅持了一段時間,身體還真的恢復了之前的健康。
從此以後,慈禧就天天堅持喝人乳,一直到死亡都沒有停止過。向來也真是奢侈無度,剛開始慈禧擔心這樣做會引起群臣的不滿意,為了名正言順,有位大臣把當年雍正帝和乾隆帝喝人乳的事情拿出來,大家看看,咱們祖上都有照顧先例,所以老佛爺飲用人乳滿意什麼不正常的,就這樣,慈禧飲用人乳就變成了名正言順,合情合理。
慈禧每天最少需要3位奶媽(對於慈禧來說奶媽稱呼不正確,為了方便,本文就如此稱呼)為她提供乳汁,如果是那天生病了,那就需要多喝一些,根據記載,最多的一天有11位奶媽給慈禧提供了乳汁,這些奶媽平時什麼事情也不用做,專門住在宮裡面,御膳房好吃好喝的伺候著,目的就是為了確保乳汁的質量和營養。
由於是太后飲用法,所以挑選奶媽的條件也是非常嚴格的,通常需要丈夫在世,單身的就不用考慮了,其次是外貌需要甜美漂亮,長得難看的也不會考慮,再者奶媽本人也需要身體健康,而且需要自己的兒子女兒也都很健健康康的或者,最後是需要生過3個孩子,沒有生過3個孩子的,也不用考慮,取乳的時候,奶媽需要提前3天沐浴,洗澡,身體不能有任何異味,無論是香的臭的化妝品等等,一律不能用,需要純天然。看看這些條件。難怪大清不滅亡啊。
1902年,慈禧太后又下令放開滿漢通婚的禁令,隨後對漢人開放了原先只能由滿人擔任的職位如將軍和都統等。隨後,清廷又下令廢除旗人不事生產的特權,授予旗丁土地,責令耕種,讓普通旗人們自謀生計。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滿人入關後八旗在各地駐防,世代為兵,並享受國家供養和免稅等特權,但兩百多年下來,一般的旗人(大多數人連滿語都不會說,和漢人已無區別)早已窮困不堪,因為當時清政府給滿人的供給極為微薄,卻不能從事他業,能養家糊口已屬不易,甚至連普通漢人都不如。
在一個長期奉行農本商末為基本國策的國度里,從事商業和實業的人即使富有四海,也一向被那些羞於談利的士人們所蔑視,但這次不一樣了,當時農工商部的地位僅次於外務部,足見朝廷的重視程度。清廷公開倡導並獎掖實業,這在中國歷史上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就連那些朝廷大員們也不再羞於談及商業和利益,都與時俱進了。鑒於舊式軍隊毫無用處,清廷在商部成立後的次月又設立了一個新部門,這就是主管全國編練新軍的練兵處。後來在清廷的中央官制改革中,兵部更名為陸軍部(海軍部另設),練兵處也被歸併其中。緊接著,清廷又成立了財政處,作為中央財政管理機構,在中央官制改革前,財政處主要負責清查各地財政收入;中央官制改革後,財政處與戶部合併,成立一個新的部門,即度支部(相當於現在的財政部)。
1905年10月,清廷又決定成立巡警部(後改名民政部,相當於現在的公安部),以管理全國的警察並負責各地的治安,取代原先的地方保甲制度。同年12月,由於科舉制度被廢除,為了適應新教育體系的要求,清廷又成立了學部(相當於現在的教育部),並將原先的國子監吸收合併。為了法制交通和通訊,後來清廷又設立了郵傳部。經過這些變化後,原先的六部制已經是支離破碎,這也為後來的中央官制改革提供了契機。1906年11月,清廷進行中央官制改革,除內閣和軍機處仍舊不變外,新設立或改名稱的有11個機構,即外務部、學部、民政部、度支部、陸軍部、法部、農工商部、郵傳部、海軍部、軍咨府、資政院、審計院,新政時期的機構調整規模可謂前所未有。至此,隋唐以來的傳統六部建置便不復存在,在這些機構里,清廷廢除原先的滿漢尚書雙人負責制,而實行單一的領導制,革除「數人共一職」的低效管理方法。此時的清政府可謂是半新半舊,看起來雖然還有些彆扭,有點但終究邁出了走向近代社會的重要一步。
除了設立新機構外,慈禧太后又下決心將一些有名無實、不適應時代發展要求的舊衙門加以裁撤或者歸併。首先被裁撤的是《江楚會奏變法三折》中提到的漕運屯田衛所。屯田和衛所本是為漕運而設立,但當時漕運早已是有名無實,屯衛反成為一大弊政。同時被裁撤的還有河東河道總督,這個機構本是為治理黃河而設,但收效甚微,而每年靡費無數,其被裁撤後,由河南巡撫兼管相應事務。1902年3月,清廷又將一些閑衙分別裁併,如管理太子事務的詹事府(清朝最後三個皇帝都沒有子女,哪來的太子?!),被裁併入翰林院;通政司直接被裁撤;太常寺、光祿寺和鴻臚寺被併入禮部,太僕寺被併入陸軍部。
隨後,清廷對各級衙門進行整頓,裁汰書吏和差役,簡化各級衙門的公文形式和辦事程序,改陋規為公費等。由於制度的缺陷,書吏和差役在清朝的待遇極薄,如果按名義上的待遇的話,這些人根本就不可能養家糊口。也許是出於這個原因,書吏和差役往往在衙門裡「舞文弄法,朋比為奸」,而那些科舉出身的官長大都不懂實務,「奉吏為師」,往往被這些人搬弄,在地方上為害甚大。新政時期,朝廷嚴令各級官長親理政務,裁撤那些擾民害民的書吏和差役,以期提高辦事的效率。在清末新政全面鋪開的同時,對不合時代的舊法制進行改革也成為一項緊迫的任務。大清帝國當時實行的是三權合一的傳統專制體制,加上外國人借口中國的法律嚴酷而在租界內行使領事裁判權,拒不遵守中國法律。為了廢除洋人的治外法權,1902年5月,清廷任命沈家本和伍廷芳為修訂法律大臣,命他們「按照交涉情形,參酌各國法律,悉心考訂,妥為擬議,務期中外通行,有裨治理」。由此,沈家本和伍廷芳經過兩年的籌備,成立了修訂法律館,開始了對中國歷史有重大影響的修律活動。
沈家本和伍廷芳在修訂法律的時候,第一件事便是將中國傳統的「刑法為主、諸法合體」的結構打破(如當時的基本法《大清律例》),先區分出實體法和程序法(訴訟法),然後在實體法中再細分出刑法、民法、商法等專門的法律部門。換句話說,也就是使中國「諸法合體」的傳統法律向「諸法分立」的體系轉變,為中國法律的現代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但是,在法制改革的進程當中遇到了很大的阻力,特別在推行司法行政機構改革的時候。原來,中國傳統的地方官是行政權和司法權不分的,而新的法制改革則是要推行西方法律體系中的司法獨立原則,另設獨立的審判體系,這讓地方督撫覺得自己的權力被部分剝奪。就連主張行政的張之洞都對此不理解,說「督撫但司檢察,不司審判」後,「則以後州縣不親獄訟,疆臣不問刑名」,那些地方官的權力(及由此帶來的油水)豈不是少了老大一塊?
1902年,慈禧太后又下令放開滿漢通婚的禁令,隨後對漢人開放了原先只能由滿人擔任的職位如將軍和都統等。隨後,清廷又下令廢除旗人不事生產的特權,授予旗丁土地,責令耕種,讓普通旗人們自謀生計。不過,話說回來,雖然滿人入關後八旗在各地駐防,世代為兵,並享受國家供養和免稅等特權,但兩百多年下來,一般的旗人(大多數人連滿語都不會說,和漢人已無區別)早已窮困不堪,因為當時清政府給滿人的供給極為微薄,卻不能從事他業,能養家糊口已屬不易,甚至連普通漢人都不如。慈禧太后此舉,表面上是要取消滿人的特權、調和滿漢矛盾,其實也有甩掉包袱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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