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服的真正用途應該是展示我們的性格
我們買衣服,常在意別人的看法,或是追求時髦,而不去考慮衣服的真正用途。
讓那些有工作的人想想穿衣服的目的,首先是為了保持機體的溫度,其次是為了在社會中遮掩起赤裸的身體。
評判一下吧,如果不在衣櫃中添置新衣服,可以完成多少必須的工作。我們的衣服,因為整天與我們融為一體,從而具備了我們的性格,直到對它依依不捨,一再地修補,卻捨不得扔掉,它儼然成為我們身體的一部分。沒有人會因為穿著有補丁的衣服而降低身份。
然而我確信,一般人都很在乎衣著,衣服要時髦,至少要整潔,沒有補丁。至於有無健全的心志,大可不必在意。但即使衣服破了不補,所暴露的最大缺點也不過是不夠謹慎。
有時,我拿以下這些問題測驗我的友人——誰願意穿膝蓋上打補丁,哪怕只破兩條縫的衣服?大部分人似乎深信,如果他們照做了,就是自毀前程。與其穿著破褲子進城,還不如拖著瘸腿拐進城。
通常,如果一個紳士意外傷到了腿,這是可以醫治的。可若是傷到了馬褲,那就無能為力了。因為他真正在乎的是「受人」尊敬的東西,而不是「應該」尊敬的東西。
我們認識的人沒有幾個,而認識的外套、馬褲卻一大堆。把你的衣服統統套在稻草人的身上之後,你自己不穿衣服站在一旁,看到的人,哪個不急著向稻草人致敬呢?
前幾天,當我經過玉米地時,看見近處一個樹樁上掛著一頂帽子和一件外套,我認出了農莊的主人。他跟上次比起來,又多了一絲風霜的痕迹。我聽說有一條狗,看見任何穿著衣服的陌生人靠近它主人的領地,都會咆哮不止的,卻被一個赤裸的小偷輕而易舉地哄得安安靜靜。
如果扒掉所有的衣服,人還能保持幾分尊嚴與地位?這是一個問題。在任何一群沒了衣服的文明人當中,你能否肯定地指出,誰最尊貴?
菲菲夫人曾經自東向西週遊世界,當她走近俄羅斯的亞洲部分時,覺得去謁見當地長官有必要換下這套旅遊行裝。因為她「到了文明國家……,這裡以衣取人。」即使在這個民主的新英格蘭城鎮中,要是獲得了意外的錢財,穿著體面的行頭,就會受到眾人的景仰。
可是,那些帶有強烈的仰慕之情的人們不計其數,大多是極端的異教徒,真該給他們派個傳教士前去。再者,衣服需要縫紉,那簡直可謂是一種無窮無盡的工作。至少,一件女人的衣服是永遠無法完工的。
一個終於找到事情做的人,做事時無需穿新行頭,一套塵封在閣樓里很久的舊衣服就足夠了。舊鞋子侍候英雄的時間要比侍候英雄的僕人長得多——如果英雄曾有僕人的話——而打赤腳又比穿鞋子的歷史更久遠,要英雄光腳走路也沒什麼不可以的。
只有那些去赴晚宴或去立法院的人才必須穿新外套,他們頻繁更換衣服,如同這些場所往來穿梭的人一樣。可如果我這套夾克褲子鞋子帽子適合禮拜的話,這些也就夠用了,對嗎?誰見過他的舊衣服——他的舊外套,居然都穿爛了,分解成它最初的料子。即使把它送給窮孩子,都不能稱之為善舉。說不定這窮孩子又會把它轉送給某個更窮的人,或者說是一個富有的人——既然再少的東西他都可以撐過去。
我說,要當心那些只需要新衣服而不需要衣服中的新人的工作。如果沒有新人,新的衣服又怎會合身?如果你的面前有什麼事要做,穿上你的舊衣服試試。人們想要的,並不是「應付什麼」,而是「做些什麼」或「是些什麼」。也許我們根本就不需要新衣服,不管舊得多麼破爛骯髒。除非我們有了新的行為和事業,或揚帆啟駛某個新的航程,讓我們覺得自己古老的軀體內有了新的生機,若仍然繼續穿舊衣服,就有舊瓶裝新的感覺了。
我們隨季節更換衣服,猶如鳥類更換新羽,必定是生命中的重大轉折。潛鳥會退到僻靜的池塘邊去脫毛,蛇蛻皮、蠶破蛹,大抵都是如此,是內在物質不斷蔓延的結果,而衣服只不過是外在的表皮和世俗的煩惱。否則我們會被發現是在掛著虛假的旗幟航行,最終免不了被人類與自己的觀念唾棄。
我們的衣服換了又換,彷彿我們是外生植物,沒有外加物就無法生長。我們穿在外面的常常又薄又稀奇,那是我們的表皮,或者說是假皮,這種東西並不與我們的分享生命,這裡或那裡剝落一些,對我們也不會有什麼致命傷害。
我們經常穿的那件厚衣服是我們細胞構築的角質或皮層,這件內衣是我們的韌皮或真皮,若要剝當我定做某種款式獨特的衣服時,女裁縫鄭重其事地告訴我:「他們時下不流行這個了。」她根本沒有強調「他們」,彷彿她說的是命運之神那某種非人的權威,我發現很難得到我想要的那種樣式了,只是因為她覺得我很魯莽,不相信我是認真的。當我聽到這神諭一般的判詞,一時陷入了沉思,細細掂量著每一個字眼,想弄明白它的意思,想找出「他們」和我有什麼血緣關係,在與我如此密切的一件事上,他們有什麼樣的權威。
最後,我決定以同樣玄奧的答案來回復她,根本不強調「他們」這個詞——「是的,他們最近不流行這個款式,可是現在又流行了。」她不測量我的性格,只測量我的肩寬,好像我是一個掛衣服的釘子,她這樣測量我又有什麼用呢?我們崇拜的不是美神,也不是命運之神,而是時尚女神。她全權負責紡紗、織布和裁剪。
巴黎的猴王要是戴上一頂旅行帽,全美國的猴子都會跟著做。世界上極其簡單而實在的事,要讓他人幫忙才能完成,有時我對這些確實很失望。這些人需要一個強有力的壓榨機,把他們那些舊觀念都壓出來,讓他們一時站不起來。然後就會看見有些人的腦子裡長著蛆,不會有人知道是什麼時候從放在那裡的卵里孵化出來的,燒都燒不死,結果是空忙一場。可我們也不要忘了,埃及有一種麥子,是由木乃伊傳給我們的。總之,如果說哪個國家的服裝已經達到了某種尊嚴的藝術境界,我認為這是站不住腳的。
如今,人們還是有什麼穿什麼,像遇難的水手,能在岸上找到什麼就穿什麼。而在某個遠一點的空間或時間裡,人們正嘲笑著彼此的衣著。每一代人都在嘲笑舊的樣式,虔誠地追逐新款。看到亨利八世或伊麗莎白女王的裝束,我們就會覺得好笑,彷彿他們是食人島上的國王、王后。衣服是需要人來穿的,否則就會顯得很可憐、很古怪的。是穿衣人莊嚴的眼神和誠摯的生活,制止了人們的嘲笑,使衣裝神聖起來。小丑如果胃腹絞痛,他身上華艷的衣服似乎也會跟著抽搐。當士兵被炮彈擊中,破爛的軍裝也宛如高貴的紫袍。
男男女女追逐時尚的幼稚粗俗的品位,讓多少人透過萬花筒斜眼窺視,想捕捉到當今一代需要的獨特款式。而制衣商很了解這種品位的反覆無常。兩種款式,其中一款只是少了幾縷絲線,或少了一個特別的顏色,這種款式就會暢銷,而另一種就會積壓。而往往到了下一個時節,滯銷品就又成了最流行的樣式。相比而言,文身並不算什麼陋習。不要只因它刺入肌膚,不可更換,就稱其為野蠻。
我相信,我們工廠讓人們有衣服穿的機制,並不是最好的方法。工人的狀況越來越接近英國。據我的所見所聞,公司的主要目的不是為了讓人們穿好、穿得實實在在,而是為了牟利,這也就不足為怪了。從長遠看,人類總能實現目標。因此,儘管暫時會遭遇失敗,他們還是應該把目標定的高遠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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