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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錄《金剛經》三十二分目略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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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講錄(16)

《金剛經》通義之四

《金剛經》三十二分目略釋

昭明太子將《金剛經》全文分科為三十二分,並標出分目,是很有意義的,它對通達《金剛經》的微言大義是有一定的幫助作用,因此本人擬將《金剛經》三十二分目隨文作一解釋,從而形成一個系統化的《金剛經》要義概論。

(一)、「法會因由分」(說法集會的因緣理由)

佛陀說法,不無因緣,所以一切經的形成都有原因和理由。法會者,法是說法,會是集會,佛陀說法必招集弟子們會集一處,聽聞正法,這就是法會。何謂「法」?法者梵語音「達摩」義即軌持,有任其自性,軌生物解之義,法實際就是指一切事物,法有保持自性的特徵,能令物解。法有種種,如色法、心法、有為法、無為法、善法、惡法、有漏法、無漏法等等,佛陀所說法,有五乘之別,一人乘法,二天乘法,這二乘法是世間法,也就是有漏法,三是小乘法,四是中乘法,五是大乘法,這三乘法是出世間法。《金剛經》是屬於大乘法。是成佛之道法。《金剛經》的說法因由是:因佛陀生活平常,安詳自在,從容超然。由佛陀弟子解空第一的長老須菩提所見,於平常心平等心處,欲知甚深妙趣,故有此《金剛經》之法會之因緣理由。

(二)、「善現啟請分」(妙生請佛說法)

「善現」就是須菩提的意譯之名,須菩提之名有三義:一是善現,二是善吉,三是空生。須菩提是佛陀十大弟子之一,是解空第一,他出生時,家裡各種器物一時全空,故稱空生,後又全現回來,故稱為善現,由此也稱善吉。《金剛經》是妙闡真空實相之經,因此由解空第一的須菩提來應緣啟請佛陀演說無上甚深微妙之法,《金剛經》中的根本問題就是由須菩提長老向佛陀提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玄奘法師所譯的《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中,有三個問題,即:諸有發趣菩薩乘者,應云何住?云何修行,云何攝伏其心?」義凈法師之譯本與玄奘法師譯本相同。《金剛經》全文都是從這兩三句問題而展開的詳細解釋。

(三)、「大乘正宗分」(大乘無上正道之法本)

大乘者,就是菩薩乘,正宗者就是純正的宗旨。此分初顯大乘佛法的正宗要義。所謂大乘者就是廣行菩薩行。菩薩者全稱「菩提薩埵」即「覺悟有情」,「菩薩摩訶薩」就是大覺悟有情。菩薩以行六度為行,因此在度化一切有情、九類眾生,都令其成就無餘涅槃,然心不住相,三輪體空,故此大乘正宗之義,就是不住相行廣度眾生之事業。

(四)、「妙行無住分」(微妙修行無所執住)

大乘佛法,所行之道,即是般若波羅蜜,由於不住相而行,故為妙行。妙行無住者,就是講,大乘菩薩之修行是於法不住一切相而修行。

(五)、「如理實見分」(真如之理,如實相應乃見)

如理實見者,就是按照佛法之理,如實觀見,這是菩薩行之正觀。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如來「就是佛陀的法身實相,此實相無相,不可以身相見,因為身相非相,離相之見,是為如理實見。

(六)、「正信希有分」(深信無上道者世間希有)

無上大乘之法,甚為希有,實難深信,此分講正信希有。正者不偏之義、正確之義,信為人言。佛所說法,道理真實,故可信,然正信者,必有深根,於法有勝解,故正信實是明理之解信,或信解。佛法之信是智信,是理信,非是迷信,邪信。此分講,由聞此經言說章句,能生實信,諸佛定知其善根深厚。具足正信者,定能於四相而不執住,於法不取。法尚應舍,何況非法。

(七)、「無得無說分」(真實無可得,真實無可說)

真實佛法,不可取,不可說。這是因為有取即有相,有說即有定相。諸法實無定相,故所得為真得,無所說為真說,不執實得,不取實說,這是從般若的深見角度掃相,破除語言文字的虛妄性。一切聖賢的境界差別都是在對「無為法」的體悟上而有區別。「無為法」就是一切法的真實相,即實相。此實相,不可說得,不可言說,而唯證乃知。所以大乘佛法行菩薩行,要徹底離相無住,這才與正法相應。

(八)、「依法出生分」(一切佛法皆從此出生)

此分專講:「一切諸佛及諸佛無上正等正覺之法皆從此經出」,故立「依法出生」分,此經之法是無相無住之法,由於無相無住之法有不可思議之功德,所以種種世間福德行施不可與之相比。若有人能夠受持此經乃至四句偈等,並且能夠為他人演說,其福勝過世間種種著相行施福德。本經講空無相,並不住於空無相,處處空亦復空,因此有曰:「所謂佛法者,即非佛法」,連佛法之名相也要掃去,不落言詮議相。

(九)、「一相無相分」(究竟一相不可得也)

修證佛法,證果有次第,然根本境界最終無二,故立「一相無相」。一相無相就是畢竟空,若證此境,應行空無相觀,空無相之觀就是無住,由於心無所住,故於一切法不起諍執,因無所得,故無所求,無凈之行,就是不取無住,此乃聖賢所行之清凈之道也。一相不立,故為無相。此相者是妄想之相也。《金剛經》一向講無相,但此相是破想,並不是破法,《金剛經》有言:「於法不說斷滅相」。本經妙旨在於破妄顯真轉識成智。

(十)、「莊嚴凈土分」(心地本凈,當下凈土)

此經以「信心清凈則生實相」為莊嚴凈土,唯因「隨其心凈,則佛土凈」此凈土唯心所現,是法身凈土,是實相凈土,非是有相可莊嚴佛凈土,故此講:「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有相莊嚴,即非莊嚴,是名莊嚴,無相莊嚴雖非莊嚴,是真莊嚴。本此莊嚴凈土實是無上法身之凈土也。

(十一)、「無為福勝分」(持經度人乃無為之福,勝過世間布施)

有為法有限量,其福有窮,佛法志於無為,故其福勝於有為,無為之福無量無窮。這是有為與無為的較量。

(十二)、「尊重正教分」(受持至教,天人尊重)

《金剛經》乃佛陀最上乘之教,無上法寶,故曰正教。一切眾生皆應尊重禮敬供養,如佛塔廟一般。因為「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此經乃諸佛之法身。若能尊重此經,並能受持誦讀,可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這就是尊重正教的無上不可思議之功德也。

(十三)、「如法受持分」(如實奉持正法)

此分佛陀講此經名「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所謂如法受持者,就是要依照法理之要求接受奉持此經之法。也就是於經應想,「佛說般若,即非般若,是名般若」。處處不落名相實有之想。以無所住無所得,廣行奉持聖教,是為如法受持也。

(十四)、「離相寂滅分」(離相心寂,妄想不生)

須菩提長老,聞經解義,深契實相,致感此經未曾得聞。無上希有。離相則心清凈。寂滅則實相顯現,故於此有離相寂滅分也。實相者即是非相,是名實相。離一切相,即名諸佛。十方諸佛,皆以實相無相為同體法身,又離相而生菩提心,是為無住,也為真發菩提心。此經佛陀講:「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又講:「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虛。」此即顯般若之中道也,離相之法乃契般若中道之方便也。

(十五)、「持經功德分」(信持功德無量)

《金剛經》有無量功德,不可思議之法力,若有人能夠信心不逆,其功德不可思議,即為荷擔如來無上正等正覺。所以持經是學修《金剛經》之法的必要行持的事業。由此而得功德定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也。

(十六)、「能凈業障分」(持經可滅罪業)

此經有無量不可稱數的功德,自然具有凈除業障之能,由於業障皆由虛妄分別執取而惑,當體無性,如幻如化,若能以無相無住之正觀,自然可以照破種種業障,如《般若心經》中云:「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一切業障無非苦厄而已,若能空觀一切法,業障自然能凈除,因此《金剛經》中有此一段能凈業障分。

(十七)、「究竟無我分」(終究一切法無我)

般若妙趣,就在究竟無我之義,人無我法無我。一切法究竟無我。因無我故,所以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法相、非法相,都是無我的。無我者,就是沒有自性,沒有永恆不變的主宰實體。凡夫所執的常一主宰固實不變自在性的實體是沒有的,故說究竟無我。佛陀說:「若菩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十八)、「一體同觀分」(一切法平等一性,更無異觀也)

此分講,佛陀具有五眼,於一世界攝多世界,一心攝多心,五眼攝為一眼,故一體同觀也。所觀之心,皆非是心,是名為心,「所以者何」,「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以佛五眼同觀所有眾生之人。皆不可得,這就是了此三心,親證無相法性。

(十九)、「法界通化分」(盡法界中,無不流通度化)(慧充法界,通化無邊)

周遍法界普通一化,有為之福,其性本空,故當體無實,不可與親證無為無相真實法界之道相對比。因為福德無實,所以佛說所施福德為多,若福德實有,佛就不說其為多,說多說不多,皆是言語名字,實無有法可得。故法界通化也。法界者盡虛空遍法界一切法之統稱也,通化者普遍如此一化也。

(二十)、「離色離相分」(色相緣生,離之即見性)

佛之真身為法身,而法身是離色離相的,所以不可以有色有相以觀佛之真身。

(二十一)、「非說所說分」(無上法非說可說也)

《金剛經》妙在離執離相,故執佛有所說法,也就是謗佛。佛所說法也不可取為實有,故非說所說也。

(二十二)、「無法可得分」(法本無性,了不可得)

般若之法,實無有法可得,故說無法可得。何以故?其法超言離相,不落凡夫所思境界,故不可得也。

(二十三)、「凈心行善分」(以清凈心行一切善)

凈心可證實相,以實相觀一切法,皆平等也。由平等故,萬物無差。由無差別故,所以菩薩不執四相為實有,由此無相無住之平等心而行一切善法,即是無上正道也。

(二十四)、「福智無比分」(福德與智慧無上無比)

無為福智殊勝,非世間算計可以揣測,故福智無比也。

(二十五)、「化無所化分」(眾生性空,實無所化)

般若妙智能證我法二空,化度眾生,實無眾生可度,所謂凡夫,即非凡夫,是名凡夫,故說化無所化也。

(二十六)、「法身非相分」(法身理體,無為無相)

法身乃佛之真身,真身之體,無相為相,不可以用有相求,「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以相求,即是邪道,不能如實親證如來之真實法身。三十二相是隨緣應化,並非是佛的清凈無為法身。故此立法身非相也。

(二十七)、「無斷無滅分」(空而不斷,無而不滅)

佛之真身雖然無相,但非斷滅,真身為體,不生不滅。故於法不說斷滅相。所以發菩提心,不可作斷滅想。由此有「無斷無滅」分也。

(二十八)、「不受不貪分」(行法不貪住,不領受)

一切皆空,實無有法可得,故菩薩行無住行,於一切福德法而不受,更不貪著,故此有「不受不貪」分也。

(二十九)、「威儀寂靜分」(四威儀中,心常寂靜)

佛之真德,威儀寂靜,不來不去,故說「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雖然有相行住坐卧而心地恆常空寂。故立「威儀寂靜」分也。

(三十)、「一合相理分」(理本無形,一合之,便落相)

真如之理,實本無相,然凡夫之人,則執有相,「一合相」就是凡夫所執取之有相,一合相者是實無唯計由妄而生,故說:「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之人貪著其事」。「一合相」是假名有,是遍計所執自性。然佛陀說法度人,「不壞假名而說實相」,故依「一合相」之理,而掃「一合相」之妄計也。

(三十一)、「知見不生分」(不生知見,方可正見)

通達無相無住之般若,即不於一切法生知見,若有知見,即落四句百非之戲論中,故有此知見不生分也。

(三十二)、「應化非真分」(隨緣示現,皆非本真)

一切法如化如幻,故不應取,不取於相,如如不動。此福德無量。隨緣應化,並非真實,以無相之正道,作如是觀,是為般若波羅蜜也。由應化非真故,處處不落有相有住。於此法上,妙悟大乘緣起性空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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