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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流郭豫適:魯迅論《紅樓夢》研究和閱讀

左思說:我們為什麼佩服魯迅?魯迅雖然沒有深入研究過《紅樓夢》,但僅從自身的直接經驗和零散的隻言片語中,就能生髮出許多對今天的《紅樓夢》研究者和愛好者仍然大有裨益的議論。魯迅作為一個作家,小說鑒賞能力和藝術直覺是超乎常人的,比多數「研究家」「紅學家」強太多了。所以我要說,勸君莫充紅學家,多讀方是會中人。本文摘選自郭豫適的《紅樓夢研究小史》一書,大致整理了魯迅對於《紅樓夢》研究和閱讀的觀點。

魯迅論《紅樓夢》研究和閱讀

文/郭豫適

魯迅對《紅樓夢》研究和閱讀的問題,曾發表過一些很好的見解,提出了很中肯的批評。

魯迅很反對《紅樓夢》研究中那種主觀隨意的態度。他說:

《紅樓夢》是中國許多人所知道,至少,是知道這名目的書。誰是作者和讀者姑且勿論,單是命意,就因讀者的眼光而有種種:經學家看見《易》,道學家看見淫,才子看見纏綿,革命家看見排滿,流言家看見宮閑秘事……。(《集外集拾遺·小引》)

魯迅正是在批評了上述對《紅樓夢》命意的種種主觀主義的看法之後,緊接著說出了他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理解的:「在我的眼下的寶玉,卻看見他看見許多死亡;證成多所愛者,當大苦惱,因為世上,不幸人多。」是的,「讀者的眼光」確實是不同的。在舊紅學家的「眼光」看來,《紅樓夢》的主題及其內容便是「《易》」、「淫」、「纏綿」、「排滿」、「宮閨秘事」之類的東西,而在魯迅看來,《紅樓夢》卻是一部反映「世上」「不幸人多」的作品,而小說的主人公則是一個處於這個世上,因見「許多死亡」而大苦惱的「多所愛者」。

這樣,魯迅便指出了《紅樓夢》的社會悲劇的性質和內容,這就跟舊紅學家上述種種看法鮮明地區別開來。魯迅之所以遠在當年就能夠有這種超出許多舊紅學家的眼光,不僅由於他對這部小說有深入的研究,還由於他對文學作品和社會生活的關係有正確的理解,從而才有對《紅樓夢》這部優秀古典文學巨著的社會內容和意義的卓越評論。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曾經對《紅樓夢》研究中的各種觀點作了介紹和評論。他認為,主張《紅樓夢》是「刺和坤」(《譚流室筆記》)、「藏讖緯」(《寄蝸殘贅》)、「明易象」(《金玉緣》評語)之類,是「悠謬不足辯」的說法。他主要評述了下列幾種「世所廣傳」的說法。

第一種是「納蘭成德家事說」。魯迅指出,「自來信此者甚多」,陳康棋《燕下鄉脞錄》記其師徐時棟(號柳泉)云:「小說《紅樓夢》一書,即記故相明珠家事,金釵十二,皆納蘭侍御所奉為上客者也。寶釵影高澹人,妙玉即影西溟先生。」此外,張維屏《詩人征略》、俞樾《小浮梅閑話》也持此說。對於此說,魯迅引胡適的考證加以辯駁:「胡適作《紅樓夢考證》(《文存》三),已歷正其失。最有力者,一為姜宸英有《祭納蘭成德文》,相契之深,非妙玉於寶玉可比;一為成德死時年三十一,時明珠方貴盛也」。

第二種是「清世祖與董鄂妃故事說」。魯迅於略舉王夢阮沈瓶庵合著的《紅樓夢索隱》所持此說的要點之後,引孟森的考證予以駁正云:「孟森作《董小宛考》(心史叢刊》三集),則歷摘此說之謬,最有力者為小宛生於明天啟甲子,若以順治七年入宮,已二十八歲矣,而其時清世祖方十四歲」。

第三種是「康熙朝政治狀態說」。魯迅認為,「此說即發端於徐時棟,而大備於蔡元培之《石頭記索隱》」。魯迅在介紹《石頭記索隱》主要觀點之後說,蔡書「旁徵博引,用力甚勤」,但並不因此肯定蔡元培關於《紅樓夢》為「清康熙朝政治小說」,「作者持民族主義甚摯,書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的觀點,而是引用胡適考證所得予以否定:「然胡適既考得作者生平,而此說遂不立。最有力者即曹雪芹為漢軍,而《石頭記》實其自敘也。」

魯迅在評述有關《紅樓夢》的幾種評論並予以否定之後,認可並且申述了「《紅樓夢》乃作者自敘」的說法:

然謂《紅樓夢》乃作者自敘,與本書開篇契合者,其說之出實最先,而確定反最後。嘉慶初,袁枚(《隨園詩話》二)已雲,「康熙中,曹練亭為江寧織造,……其子雪芹撰《紅樓夢》一書,備記風月繁華之盛。中有所謂大觀園者,即余之隨園也。」末二語蓋誇,余亦有小誤(如以楝為練,以孫為子),但已明言雪芹之書,所記者其聞見矣。而世間信者特少,王國維(《靜庵文集》)且詰難此類,以為「所謂『親見親聞』者,亦可自旁觀者之口言之,未必躬為劇中之人物」也,迨胡適作考證,乃較然彰明,知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著書西郊,未就而沒;晚出全書,乃高鶚續成之者矣。(《中國小說史略》)

從上面魯迅有關《紅樓夢》幾種說法的評介看來,魯迅在有關《紅樓夢》的種種說法中,是認可了《紅樓夢》乃作者自敘的說法,肯定了胡適的考證的。對此,我們不必因為「自傳說」是被批判過的錯誤觀點,就諱言魯迅也曾有「自傳說」的觀點;另方面,我們也不能因為魯迅曾經明確地肯定過胡適的「自傳說」,就反過來論證「自傳說」是正確的。應當實事求是地認為,這是魯迅早年的《紅樓夢》評論中的局限性。需要指出的是,魯迅這裡所說的「自敘」說,其主要含義是:「曹雪芹實生於榮華,終於苓落,半生經歷,絕似『石頭』。」換句話說,魯迅所認可的「自敘傳」說,主要是說曹雪芹是《紅樓夢》小說中賈寶玉的模特兒。並不象有的考證派紅學家那樣,生硬地把賈寶玉和曹雪芹等同起來,並進一步加以擴大,認定小說里所寫賈府里發生的一切,都是曹家的事實。

我們知道,《中國小說史略》是魯迅一九二〇年起在北京大學授課時的講義,《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是一九二四年在西安講學時的講演,魯迅那時還沒有形成深刻的馬克思主義文藝觀,他那時也無從評析胡適「自傳說」及其自然主義文藝觀的實質。但是我們可以看到,在魯迅後期的文章中,已經揚棄了早年的關於《紅樓夢》「敘述皆存本真,聞見悉所親歷」(《中國小說史略》),「《紅樓夢》一書,說是大部分為作者自敘,實是最為可信的一說」(《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之類的說法。相反地,魯迅對胡適的「自敘傳」說明確地採取了批判態度,從而也就修正了他自己昔年同意胡適「自敘傳」說的評述。一九三六年,魯迅在《的「關」》一文中論及小說人物形象和模特兒的關係時,曾經寫下了如下一段有名的話:

然而縱使誰整個的進了小說,如果作者手腕高妙,作品久傳的話,讀者所見的就只是書中人,和這曾經實有的人倒不相干了。例如《紅樓夢》里賈寶玉的模特兒是作者自己曹霑,《儒林外史》里馬二先生的模特兒是馮執中,現在我們所覺得的卻只是賈寶玉和馬二先生,只有特種學者如胡適之先生之流,這才把曹沾和馮執中念念不忘的記在心兒里:這就是所謂人生有限,而藝術卻較為永久的罷。(見《且介亭雜文末編》)

魯迅這裡是說,討論小說人物形象是否有模特兒是一回事,至於對小說中的人物形象的意義的評論則是另一回事。評析小說中典型形象時,不應當老是把它的模特兒「念念不忘的記在心兒里」,只有胡適之那樣的「特種學者」,才會把小說中的典型形象和它的模特兒混為一談、等量齊觀。魯迅這些觀點當然是完全正確的。因為小說創作中的人物形象,尤其是優秀作家所塑造的典型性很高的文學典型,它所概括的社會內容和思想意義,已經遠非現實生活中的某一個具體的人可以相比。即便是這個成功的人物典型曾經採取某一現實人物作為模特兒,但是經過作家藝術概括過程而塑造成的文學形象,作為已經形成的一種文學存在,這個「書中人」跟那個「曾經實有的人」已經「不相干了」。

魯迅後來對於胡適自傳說的批評不是偶然的,是跟他一系列論及文學典型的其它文章的觀點完全一致的。魯迅曾經不止一次地強調指出,文學作品的真實性並不等於就是記錄事實。他在一九二七年所作的《怎麼寫》一文中,曾經評述了清代的紀曉嵐(昀)攻擊蒲留仙(松齡)《聊齋志異》的事。據紀曉嵐看來,蒲松齡《聊齋志異》裡面人物那些心思和密語的描寫是不真實的:兩人密語,決不肯泄,又不為第三人所聞,作者何從而知之?

魯迅對紀曉嵐有關《聊齋志異》的無理批評進行反駁。他舉出紀昀自己的《閱微草堂筆記》來加以評析,說《閱微草堂筆記》「竭力只寫事狀,而避去心思和密語,但有時又落了自設的陷阱」。魯迅指出:

他的支絀的原因,是在要使讀者信一切所寫為事實,靠事實來取得真實性,所以一與事實相左,那真實性也隨即滅亡。如果他先意識到這一切是創作,即是他個人的造作,便自然沒有一切掛礙了。(見《三閑集·怎麼寫》)

魯迅在這些論述中指出,文藝的「真實」和生活的「事實」不應混為一談,文學創作並非事實的記錄。所以,對於文學創作來說,紀昀那種「靠事實來取得真實性」的觀點是錯誤的。魯迅明確地指出,對於一部小說來說,其真實性的高低與否乃在於小說本身,而不在於它是否「有時不合事實」。魯迅說:

但只要知道作品大抵是作者借別人以敘自己,或以自己推測別人的東西,便不至於感到幻滅,即或有時不合事實,然而還是真實。……倘有讀者只執滯於體裁,只求沒有破綻,那就以看新聞記事為宜,對於文藝,活該幻滅。而其幻滅也不足惜,因為這不是真的幻滅,正如查不出大觀園的遺迹,而不滿於《紅樓夢》者相同。(同上)

這就是說,文學創作跟「新聞記事」不同。文學創作需要經過藝術的虛構和典型化,它「即使有時不合事實,然而還是真實」,這正是它的性質特點之所在,它的任務或價值,並不在於象新聞記事那樣的記錄事實。所以,硬要在生活現實中尋找出《紅樓夢》所描寫的一切「事實」,那是免不了要碰壁的;因為查不出大觀園究竟在哪一個地方就埋怨《紅樓夢》,這是沒有道理的。

魯迅並不一般地否定科學的考證,但他對《紅樓夢》研究中那種拚命尋求小說中大觀園的實際遺迹,以及索隱派紅學家那種主觀主義的鉤沉索隱之類的做法是很反感的。他指出,《紅樓夢》研究中這種情況的產生,是跟金聖嘆的影響分不開的。一九三三年,魯迅在《談金聖嘆》一文中說:

清中葉以後的他的名聲,也有些冤枉。他抬起小說傳奇來,和《左傳》《杜詩》並列,實不過拾了袁宏道輩的唾餘;而且經他一批,原作的誠實之處,往往化為笑談,布局行文,也都被硬拖到八股的作法上。這餘蔭,就使有一批人,墮入了對於《紅樓夢》之類,總在尋求伏線,挑剔破綻的泥塘。(《南腔北調集·談金聖嘆》)

就《紅樓夢》研究的實際情形來看,遺憾的是魯迅所批判的那種「尋求伏線,挑剔破綻」的研究,不僅在以前存在過,即在魯迅提出這樣的批判以後也還是繼續存在著。當然,《紅樓夢》研究中這種情況的存在是不足為奇的。看來,只要《紅樓夢》研究者不清除主觀唯心主義、形而上學或興趣主義的傾向,那麼把《紅樓夢》當作一個「謎」來加以猜測,搞一些主觀隨意的無補費精神的索隱式的研究,大約是不會完全停止的。

魯迅不但對《紅樓夢》研究中的問題發表了許多卓越的看法,他對如何閱讀《紅樓夢》的問題,也提出過一些很好的見解。

首先,魯迅認為《紅樓夢》是一部很好的作品,閱讀《紅樓夢》是正當的事,應當採取光明磊落的公開的態度。他對舊時讀書人的讀書進行了批評,說:

那時的讀書人,大概可以分他為兩種,就是君子和才子。君子是只讀四書五經,做八股,非常規矩的。而才子卻此外還要看小說,例如《紅樓夢》,還要做考試上用不著的古今體詩之類。這是說,才子是公開的看《紅樓夢》的,但君子是否在背地裡也看《紅樓夢》,則我無從知道。(《二心集·上海文藝之一瞥》)

魯迅在另外一篇文章中也說:「愛看書的青年,大可以看看本分以外的書,即課外的書,不要只將課內的書抱住。但請不要誤解,我並非說,譬如在國文講堂上,應該在抽屜里暗看《紅樓夢》之類」(《讀書雜談》)。總之,《紅樓夢》可以公開地看,沒有必要偷偷摸摸地看。

其次,魯迅認為,讀《紅樓夢》,不能無批判地效法其中的人物。他在談到有些人反對讓青年讀《紅樓夢》以免受到不好的影響時,曾經說:

這就因為中國人看小說,不能用賞鑒的態度去欣賞它,卻自己鑽入書中,硬去充一個其中的腳色。所以青年看《紅樓夢》,便以寶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佔據了賈政管束寶玉的身分,滿心是利害的打算,別的什麼也看不見了。(《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

這裡是說,看《紅樓夢》要有個正確的觀點。讀者如果思想態度不正確、不健康,那麼不但青年人,便是老年人也會看不到真正有價值有意義的東西,而只是看到和吸取一些糟粕的。作為「硬去充一個其中的腳色」的實例,魯迅對那種看了《紅樓夢》便以賈寶玉自居,在上海灘上漂妓的「才子」,以及由此而產生的那一類庸俗的「才子佳人的書」,進行了辛辣的諷刺和尖銳的批判。他說:

才子原是多愁多病,要聞雞生氣,見月傷心的。一到上海,又遇見了婊子。去嫖的時侯,可以叫十個二十個的年青姑娘聚集在一處,樣子很有些象《紅樓夢》,於是他就覺得自己好象賈寶玉;自己是才子,那麼婊子當然是佳人,於是才子佳人的書就產生了。內容多半是,惟才子能憐這些風塵淪落的佳人,惟佳人能識坎坷不遇的才子,受盡千辛萬苦之後,終於成了佳偶,或者是都成了神仙。(《二心集·上海文藝之一瞥》)

魯迅這些話,則是把《紅樓夢》的閱讀問題跟對舊時上海灘上的「才子佳人的書」以及舊社會的醜惡現象的揭露批判結合在一起了。

從魯迅有關《紅樓夢》的論述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魯迅充分地評價了《紅樓夢》高度的思想藝術成就,他還批評了《紅樓夢》研究和閱讀問題上的錯誤傾向。魯迅這些樸素的然而十分深刻的論述,時至今日,對於《紅樓夢》研究工作者和廣大讀者也還是很有教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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