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氣太重還是因為你窮?研究表明,幸福感就是可以買來的……
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喪文化漸漸流行起來。快樂已經不是大家追求的目標,偶爾看到喪氣的人或事則會更開心一些。
(圖片來自痞客邦PIXNET,喪氣熊貓)
拋去嫉妒心的作祟,快樂是否真的離我們越來越遠了?
是我們將快樂拒之門外,還是快樂已經成為了奢侈品,大家都無福消受呢?
很多心靈雞湯上都講過這樣的話:「將有限的金錢投入到無限的樂趣中,會使你獲得幸福。」
這裡的「無限樂趣」是指,如游泳健身,戶外活動,旅遊等體驗型消費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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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對於通過物質消費來獲得快樂的方式則被很多人唾棄,認為這是「轉瞬即逝的快感」,而非幸福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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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如今看來,這些成功學大師要自己打臉了。
最近Slate上有一篇文章,由Hungarian Academy of Sciences的數據研究顯示,我們低估了物質消費帶給我們的快樂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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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找來了兩組大學生,第一組讓他們回憶體驗消費的快樂程度,第二組則是回憶物質消費帶來的快樂程度。就程度而言,體驗性消費險勝。
而另一項由Hajdu and Hajdu分析的調查則顯示出了另一種結論。
這次調研收集了來自匈牙利家庭的10000種反饋,這項調查將受訪者的數據量化,包括了從0-10對生活質量的評分,分析了過去1個月,最近3個月和前12個月的家庭指數。
家庭們主要分為兩個部分,即「體驗型」和「物質型」。體驗型包括了購買娛樂,體育和度假等部分;物質型像是購買服裝和電子產品等商品。然後從對生活的滿意度和個人性格等方面進行了分析。
結果顯示,不同品類消費對滿意度的影響差別很小,並沒有統計學上的意義。他們寫到「儘管體驗型消費和物質型消費都與生活的滿意度成正相關,但並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體驗型的消費有更大的回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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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花錢與快樂相關,如何消費卻沒有明顯區別。體驗型消費的快樂程度和單純買買買帶來的快樂程度是一樣的。
那問題又出在哪了呢?為什麼人們會覺得花錢買經歷就一定更值得呢?
物質消費的優勢反駁
大西洋月刊這樣分析:物質產品可以提供更頻繁的瞬間幸福感,而體驗型則是更強烈的瞬間幸福感。
「物質消費帶來的快樂是默默無聞的,它提供給我們更頻繁的幸福感往往是在買回來的一個星期之後,」 Weidman和Dunn說到。
文中將幸福感分為三個階段,即期望幸福感,即時幸福感和回顧幸福感。
而體驗型消費恰恰在同一時間集中感受到,狀態更集中,表現更明顯,所以才會使人念念不忘。
物質消費則是把這三種情感區別開,在更多的日子和場合中漸漸釋放出快樂和滿足的情緒,來的更含蓄。比起一次旅行或一場音樂會的幸福感來的更長久。
(圖片來自新浪微博)
在Dunn的一篇早期文章中提到了多次購買小東西要比一次購買一件大商品幸福感來的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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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東西可以帶來幸福感,打破原本的枯燥生活,因為頻繁的小驚喜每次都是不同的。就像每天工作後和同事的聊天,酒館還是那個小酒館,但是今天朋友家的狗懷孕了,明天又會聊起哪個新來的妹子。
這種有趣的新鮮感比起一張昂貴的晚餐桌要更加使人幸福。
物質消費中的體驗消費
幸福感
其實在物質消費和體驗消費中,沒有哪個更值得的問題,每個人的選擇不同,看待事物的方式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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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去錢多錢少的問題(當然這是個很重要的因素),有人願意花1000塊錢在HiFi耳機上,有人則會選擇挑一個好的歌劇座位。兩者的幸福感其實本質上的相同的,那麼如何理解物質和體驗變成了每個人心中的考量標準。
或者我們重新定義一下物質的本質。
人們買車可不是為了能在三環路上堵著,給自己找憋屈。幸福的感受不應該來自這輛車,而是在擁有這輛車之後的生活。
比如周末和朋友一起自駕出遊,去追求那些不可預測的事情。不應該像那些膚淺的唯物主義者談論的那樣,物質的確無法帶來幸福感,那是因為物質的幸福感應該由使用者去賦予。
再比如,女生們買昂貴的包包,不只是因為包包的質量好,更多是物質商品帶來的情感價值,和在不同的場合中包包帶來的經歷。
就像我們花錢買了一本小說或一張光碟。他們本身是沒有意義的,我們甚至不會在意裝訂是否用了可回收的紙。可是在使用的過程中,物質的幸福感變成為了另一種體驗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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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Sam Harris在他的Waking up一書中說到:我們做的每件事,最終都是操控意識感受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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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物質消費還是體驗消費,都是仁者見仁的選擇,作為單身狗,圈哥會想把自己的幸福感延長一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再延長一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以,要不要在倫敦買套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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