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編輯約翰?莫里斯去世,從二戰到越戰,他都留下印記
知名圖片編輯約翰·莫里斯(John G. Morris)周五在巴黎他家附近的醫院去世,享年 100 歲。從二戰到越戰,他在圖片新聞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記。
他的朋友兼同事、國際圖片社 Contact Press Images 創始人羅伯特·普萊奇(Robert Pledge)確認了莫里斯的死訊。
圖片版權Librado Romero
莫里斯擔任圖片編輯的職業生涯悠久而充滿傳奇。其中一個值得記憶的瞬間是二戰時的倫敦。羅伯特·卡帕(Robert Capa)拍攝了歷史性的 1944 年諾曼底登陸日的照片,而這些照片正是由莫里斯編輯的,他把它們沖印了出來、及時送到了紐約,刊登在了第二周出刊的《Life》雜誌上。當時《Life》是美國發行量最大的圖片雜誌。
莫里斯是個堅強、有時候易怒的人,他在許多不同的地方工作過,其中就包括了二戰後美國圖片新聞的幾大核心機構。除了《Life》雜誌以外,他還曾在《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美國國家地理》以及知名攝影合作機構瑪格南圖片社工作過。
儘管他一生都是桂格黨以及和平主義者(他對二戰的態度除外,他說二戰是場正義的戰爭),但莫里斯卻被和戰爭圖片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正是由於他所起到的重要作用,這些照片被呈現在了世人面前。
在瑪格南圖片社工作時,他給優秀的戰爭攝影師、圖片散文作家尤金·史密斯(W. Eugene Smith)布置了很多拍攝任務(此前史密斯和《Life》雜誌發生了爭吵,所以開始為瑪格南圖片社工作)。
越南期間為《紐約時報》工作時,莫里斯成功地說服了編輯部,把艾迪·亞當斯(Eddie Adams)拍攝的西貢區長爆頭處決一名暴動的越共疑犯的照片放到了頭版上。這張照片成為了 1968 年 2 月2 日《紐約時報》的頭版頭圖,也成為了越戰中讓人最為難忘的一張照片。
另一張令人難忘的越戰照片,描繪了一個越南女童赤身裸體哭著逃離被汽油彈轟炸的村莊的場景。(這張照片一開始標註的作者是尼克·崴[Nick Ut],後來人們得知,他的本名叫黃公崴。)儘管《紐約時報》禁止發布裸體照片,但莫里斯說服了編輯,把這張照片排到了頭版的最下面。它和上述亞當斯拍攝的處決照片都獲得了普利策獎。
莫里斯自己也是歷史的見證者:1968 年 6 月 5 日清晨,他在洛杉磯大使酒店(Ambassador Hotel)目睹了羅伯特·肯尼迪(Robert F. Kennedy)遇刺。在一次採訪中他說:「(那是)我近距離見過的最嚇人的事情。」
至少在那一天,他變成了一名記者(他自己很少帶相機):他的目擊記錄出現在了第二天《紐約時報》的頭版上,而且文章的署名也是他自己。
1968 年,莫里斯為《紐約時報》撰寫了有關羅伯特·肯尼迪遇刺的一手目擊記錄。它被刊登在了頭版上,標題是《肯尼迪宣布勝利,隨後而來的是槍響》(Kennedy Claims Victory, And Then Shots Ring Out.)。
莫里斯寫道:「大使酒店裡聚集的人群震驚地呆了有 5 分鐘,當槍聲穿透旁觀者們的意識後,仰慕的呼喊變成了歇斯底里的尖叫,把槍聲都蓋了過去。」
約翰·戈德弗雷·莫里斯(John Godfrey Morris)1916 年 12 月 7 日出生於新澤西州楓影市,後來在芝加哥長大。1930 年代在芝加哥大學讀書時,他喜歡上了新聞學,於是他到校報去工作,還創辦了一本名叫《Pulse》的學生雜誌,風格大致模仿了《Life》。
大學畢業以後,他到了紐約,1938 年,他在《Life》雜誌社找到了一份文員的工作。後來他一路做到了駐好萊塢記者,二戰爆發後,他到了倫敦擔任圖片編輯,負責《Life》雜誌對歐洲戰事的圖片報道。
他對卡帕拍攝的登陸日照片的編輯,引發了圖片新聞歷史上對圖片新聞的數次持續熱捧之一。隨著戰事的進展,卡帕給倫敦辦公室寄去了 4 捲來自諾曼底的膠片,但在忙著處理它們的過程中,一名暗房技工在乾燥時溫度過高,毀掉了所有膠片,只剩下了 11 幅完好的照片。
莫里斯說,那位技工告訴他說有一些照片沖壞了,70 年來他都是這麼說的。
在回憶那段往事時,他在 2002 年對 NPR 電台說:「我說:『我不敢相信會有這樣的事。』所以我和他一路小跑去看膠片,每次看一張。前三卷拍的不過是湯,什麼內容都沒有。但在第四卷、也就是最後一卷里,有 11 張照片還能辯認得清。這 11 張照片拯救了我們,因為它們正是日後用來指代諾曼底登陸的那些照片。」
但最近,由於後來出現的新理論,他認為,暗房操作失誤並不是卡帕照片只留下來這麼點的原因。去年 12 月,他對《紐約時報》記者詹姆斯·艾斯特林(James Estrin)說,他認為在奧馬哈海灘激烈交火中的卡帕十分害怕,所以只拍下了 11 張照片。
諾曼底登陸幾周後,莫里斯親自去了那裡,親眼看了看西歐戰場,以更好地理解他在倫敦編輯過的那些照片。1944 年 7 月,他獲准在諾曼底一帶自由行動,因此他在交戰區內花了一個月的時間,跟隨了包括卡帕在內的幾位為《Life》雜誌社和美聯社拍照的攝影師。在諾曼底,他和卡帕還險些因為一隊德國兵的掃射而受傷。
戰爭結束時,莫里斯離開了《Life》雜誌倫敦辦事處,在巴黎辦事處短暫任職後又回到了紐約,擔任《Ladies』 Home Journal》的圖片編輯。
這本雜誌看起來並不適合他之前倡導的那種新聞攝影,但在 1948 年,莫里斯說服雜誌編輯刊登了卡帕和約翰·斯坦貝克(John Steinbeck)一同前往俄羅斯時所拍攝的照片,後來他還做了一組名為《人民是世界的人民》(People Are People the World Over)的系列圖片專題報道。
按莫里斯自己的說法,這個系列報道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愛德華·史泰欽(Edward Steichen)組織舉辦了《人類大家庭》(The Family of Man)展覽,這個展覽一共選用了 270 多名攝影師超過 500 幅攝影作品,1955 年開始在紐約現代藝術博物館(Museum of Modern Art)進行展出。
出於和卡帕的關係,他後來離開了《Ladies』 Home Journal》,成為瑪格南圖片社的第一位執行編輯——1947 年,瑪格南圖片社由卡帕、亨利·卡蒂埃-布列松(Henri Cartier-Bresson)、大衛·西蒙(David Seymour)和喬治·羅傑(George Rodger)共同創辦。
莫里斯 1953 年加入,主要負責把瑪格南的照片賣給各大雜誌,經營它在紐約和巴黎的辦事處,管理旗下那些行蹤不定、分布在世界各地的攝影師。工作快一年的時候,關於圖片社未來的規模和發展方向他就經常和卡帕展開爭論,不過他還是一直做了九年瑪格南的主要經理人和銷售員。
1964 年,莫里斯加入《華盛頓郵報》擔任總編輯助理,最主要的任務就是負責為頭版選擇彩色照片。《郵報》是最早刊登彩色照片的大型報社之一。
不過不到一年時間他就被解僱了,原因是和一位副主編髮生了衝突。然後他回到紐約,進入《紐約時報》,1967 到 1973 年間一直擔任圖片編輯,而這段時間正是越南戰爭的高潮階段。
「帶評註的雷恩相版(Contact Sheet)」,1944 年
莫里斯對這張相版的描述如下:「製作於倫敦的一張相版,出自我在諾曼底使用的祿萊福萊相機。這些底片大部分都是我在法國雷恩解放的那天早上拍的,但卡帕曾把相機拿過去一會兒,為我在聖米歇爾山(Mont Saint Michel)前拍了這張照片。」圖片版權:約翰·莫里斯
辭去圖片編輯職位後,莫里斯被任命為紐約時報圖片社(NYT Pictures)的主管——這是《紐約時報》為了推銷旗下攝影師作品而開辦的一個聯合組織。1975 年,他離開了那裡。
1983 年,莫里斯和專門從事兒童讀物攝影的塔納·霍本(Tana Hoban)結婚,婚後不久回到巴黎,其後六年時間裡一直擔任《美國國家地理》雜誌在巴黎的編輯。他經常返回美國給新聞攝影比賽做評審,還會去新聞學院授課。
和霍本結婚前,莫里斯已經兩度喪偶,而這位妻子也在 2006 年先他一步去世了。莫里斯第一位妻子是瑪麗·阿黛爾·克羅斯比(Mary Adele Crosby),死於 1964 年,和他一共養育了四名子女。第二位妻子馬喬里·史密斯(Marjorie Smith)死於 1981 年,是一位小學校長、獨自撫養兩個兒子的單親媽媽。
他獲得過的榮譽包括 2009 年被授予的法國榮譽軍團勳章(Légion d』Honneur)和 2010 年紐約國際攝影中心(International Center of Photography)頒發的無限獎(Infinity Award)終身成就獎。
他的配偶帕特麗夏·特羅克米(Patricia Trocmé)仍然在世;還有出自兩段婚姻的四個兒子:約翰二世(John II)、克里斯(Chris)、柯克(Kirk)和奧利弗(Oliver),以及四名孫子女。他和第二位妻子所生的兩個女兒海瑟(Heather)和霍莉(Holly),一個夭折在襁褓中,另一個也在前幾年故去了。
在莫里斯漫長的職業生涯里,運氣最不好的一次可能就是介紹史密斯加入了瑪格南,有三年半時間,史密斯一直做他的下屬。史密斯是因為和編輯發生爭執而離開的《Life》雜誌。
莫里斯安排史密斯到匹茲堡進行一個短期任務,參與由另一位著名圖片編輯斯蒂凡·洛倫特(Stefan Lorant)策劃的一本城市相關書籍。史密斯搬到匹茲堡整整一年,拍下了一萬一千多張照片。《Life》雜誌想要為這些照片出版一個精選集,但史密斯堅持要把最好的照片刊登在《Life》雜誌上,做一個 60 頁的專題報道。《Life》雜誌沒有接受,不過這些照片最終還是出現在了其每年出版的《攝影年鑒》(Photography Annual)上,以一個 38 頁的單獨版面。
史密斯隨後從瑪格南辭職,主要是因為他在沉迷於匹茲堡項目期間沒能給瑪格南帶來收入,反而欠下圖片社 7000 美元墊付款。儘管如此,莫里斯還是把他視為親密好友。1978 年史密斯去世後,莫里斯成為他的遺囑執行人。
1998 年,莫里斯出版了自傳《得到一張好照片:新聞攝影的個人史》(Get the Picture: A Personal History of Photojournalism)。
儘管對新聞攝影充滿了熱情,莫里斯卻對自己成為攝影師興趣缺缺。在 2006 年就撰寫本文進行的採訪中,他表示,「除非攝影師不出現,不然我是不會拍照的。」
不過一旦他拿起相機,拍出的照片又非常讓人難忘。諾曼底登陸事件之後他前往法國,用一台祿萊福萊相機在前線附近拍照。這些照片直到 2014 年才第一次在法國出版,書名為《在法國》(Somewhere in France),然後還在紐約國際攝影中心進行了展出。
在 2006 年同一個採訪中,莫里斯談到了他所認為的攝影記者的基本素質。
他說:「時機在攝影中最為重要,不僅僅是按下快門的時機,還包括懂得什麼時候工作,什麼時候不用工作;什麼時候要拍照,什麼時候不應該拍。」
「偉大的攝影師必須具備三個條件。如果打算拍人,就必須用心。另外很顯然,他們還得有一雙能夠創作的眼睛。同時還要有頭腦,可以思考自己在拍什麼。有太多攝影師只具備其中兩點,卻少了第三點。」他繼續說道。
翻譯 熊貓譯社 葛仲君 喬木
題圖來自YouTube
2017 THE NEW YORK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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