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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奇案:斯德哥爾摩猜想


被譽為「長白雲之鄉」的紐西蘭,每年吸引了大量的觀光遊客。




1989年,一對瑞典情侶,23歲的斯文.烏本(Sven Urban H?glin)和他21歲的未婚妻海蒂(Heidi Birgitta Paakkonen),



從遙遠的瑞典家鄉斯托弗斯(Storfors)飛躍了半個地球來到紐西蘭,準備感受別樣的異國風情。






他們租了一輛斯巴魯旅行車,沿著紐西蘭北島海岸線開始他們的冒險旅程。




不久他們到達北島東北部,科羅曼德半島(Coromandel Peninsula )的小鎮泰晤士(Thames)。



4月7日,他們在小鎮上休憩了一天。加油,補充一些必需品,並去了鎮上的一家理髮店理髮。 第二天他們整裝待發,駕車前往附近的科羅曼德國家森林公園。




將車停泊在外圍停車場後,他們背上睡袋和野外生存各種必需品,踏上了計劃中的徒步遠足之旅。 這對年輕的情侶一頭扎入茂密的叢林中,雀躍著去探索大自然的神秘風光。卻不曾想,至此一去不回。




這兩人在瑞典的家人於4月底聯繫了紐西蘭警方,宣稱斯文和海蒂已經幾周沒有與家中聯絡,也沒有在之前確定的時間內返回瑞典,家人們感到相當不安。




警方隨即展開了調查,在確認倆人最後被見到是在小鎮泰晤士後,針對附近地區叢林的搜索展開了。




結果,雖然這對瑞典情侶蹤跡難覓,但警方卻意外在泰晤士(Thames)附近Mataroa灣的叢林里,找到了一名棄保潛逃的逃犯---35歲的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



塔米赫雷在1986年因性侵犯一名46歲的奧克蘭婦女而被捕。而在得到保釋後,他卻隻身潛逃,將近三年沒有歸案。




塔米赫雷迅速被逮捕,並看押在Paremoremo監獄。

可是關鍵的搜索目標,那對失蹤的瑞典情侶卻依然下落不明。




5月19日,斯文和海蒂租借的斯巴魯旅行車被發現棄置在近百公里外的奧克蘭市郊伊甸山(Mt Eden)。 警方有些疑惑了。




關於瑞典情侶的最後出現地點和出現時間突然與現實出現了偏差,變得難以確認,調查工作因此受阻。



5月25日,國際刑警組織聯繫了奧克蘭警方,詢問關於斯文和海蒂的下落情況。




他倆在瑞典的家人因苦等數日毫無音訊,最終通過當地警方接觸了國際刑警。




一旦事件上升到一定的高度,差不多大多數國家的反應都是相同的。




在警察總署的示意下,奧克蘭警方與北島東部地區犯罪調查科迅速聯合成立了一個龐大的調查組,追查23歲的斯文和21歲的海蒂的下落。




這次搜索調查的行動代號為「斯德哥爾摩」,並且事件立刻吸引了多家紐西蘭主流媒體的重點關注,在全國範圍內進行了密集新聞轟炸。



由此,「斯德哥爾摩」調查行動一躍成為了紐西蘭北島有史以來規模最大,最具影響力的調查行動。




警方在搜查取證了被遺棄在奧克蘭伊甸山,斯文和海蒂的旅行車後發現,車內沒有找到任何屬於兩人的行李物品;車上沒有發現任何血跡;車上檢測出數人指紋。




警方通知瑞典警方要求獲取斯文和海蒂的指紋以作排除,同時準備將調查重心設定在奧克蘭。




但是,僅僅在調查組成立的第二天,這個調查重心就又發生了偏移。




5月26日,一名泰晤士(Thames)鎮的當地農民向警方報案,聲稱自己在泰晤士附近叢林里撿到一條行李帶。上面貼著的標籤顯示「Paakkonen」字樣。這是海蒂(Heidi Birgitta Paakkonen)的姓氏。



警方有些暈頭轉向。在確認這條行李帶確實屬於海蒂後,調查重心在商議後再度回到泰晤士(Thames)鎮的科羅曼德(Coromande) 叢林中。




警方出動大量警員,會同當地的許許多多志願者,開展了大範圍的搜索工作。




6月1日,警方在媒體上懸賞25000刀尋求線索提供。但幾乎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目擊證詞。同時,調查工作明顯進行的很不順利。




時間過去了近一個月的時間,而在科羅曼德茫茫叢林中,警方一無所獲。 隨著時間慢慢推移,警方對這對瑞典情侶的再度出現已經不抱任何信心。失蹤調查升級為謀殺調查。警方認為,倆人已經死亡。




遇害時間,被初步認定為兩人最後一次被目擊的後一天,即4月8日。 現在,按照紐西蘭警方的慣例,這時到了官方推理愛好者們大顯身手的時候了。



或許是因為警方在泰晤士鎮周邊的的科羅曼德叢林搜索中,路經Mataroa灣時突發了靈感。或許警方本來就在考慮著某個人的嫌疑可能性。




總之,疑點漸漸落在了於5月中旬在Mataroa灣附近落網的逃犯,35歲的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身上。 現在讓我們回過頭詳細了解下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這個人,來看看他觸目驚心的案底。




大衛.塔米赫雷在1972年用氣步槍的槍托持續擊打一名23歲的奧克蘭脫衣舞娘瑪麗(Mary Barcham)的頭部,導致其死亡。那時剛滿18歲的塔米赫雷被判誤殺罪名成立,入獄服刑直到80年,才被釋放。




1985年,他闖入一名62歲的老婦人家中毆打對方,被再次定罪。1986年,塔米赫雷入室性侵一名46歲的奧克蘭婦女,第三次被捕獲罪。




但是他在保釋後,隨即潛逃近三年。而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他有著一系列的性侵犯和性攻擊記錄在案。



擁有這樣豐厚案底,包括有殺人前科的性犯罪者,又巧合的出現在最可能事發地點附近,被警方列為懷疑對象也算合情合理。




我們姑且不論他是不是兇手,那麼有謀殺案底和性侵記錄的人,為什麼在入室QJ被捕後能這麼容易被保釋?




誰幫他支付如此高額的保釋金呢?




好吧,雖然他爸不是李剛,但他哥約翰(John Tamihere)卻是當地知名議員。包括在72年的殺人案中聘請律師,贏下官司將謀殺改判為誤殺。




警方既然開始初步鎖定塔米赫雷為嫌疑人,就決定提取他的指紋與車上的數組不同指紋進行比對。



結果,警方發現他們蒙對了,車上有組指紋屬於塔米赫雷。這樣,一個本該與失蹤瑞典情侶毫不相干的人,瞬間被緊密的聯繫起來。




於是警方在搜索兩人的同時,開始集中注意力於塔米赫雷身上,針對他的背景關係進行調查。




不久,負責對塔米赫雷進行調查的負責人探長約翰.休斯(John Hughes)在這對瑞典情侶曾居住的,位於泰晤士小鎮上的一家旅館的電話記錄上找到了線索。這裡有一通打出電話記錄,追蹤到了塔米赫雷同居女友克里斯蒂(Kristine)的家。




探長休斯立刻申請搜查令對克里斯蒂的家進行搜查。不出意外的,在據稱是塔米赫雷寄放的物品中,找到了失蹤瑞典情侶斯文和海蒂的睡袋等大量私人物品。




休斯覺得案情已經明朗化了,他火速前往Paremoremo監獄審問塔米赫雷。 塔米赫雷聲稱毫不知情,全數抵賴。




警方馬上在媒體同時發布了大衛.塔米赫雷的照片,瑞典情侶的照片以及旅行車照片。




警方宣稱塔米赫雷可能需要對瑞典情侶的失蹤負責,呼籲任何與此相關的目擊證人迅速與警方聯繫,提供幫助。




1989年7月20日,一名民眾向警方報案,確信自己在泰晤士小鎮附近見到過照片中男子,當時這名男子正是開著報上所登的旅行車從他身邊經過。 探長休斯決定突擊審訊塔米赫雷,以證據向他施壓。


7月26日,塔米赫雷向探長休斯承認自己偷竊了失蹤瑞典情侶的汽車,並盜走他們的車上物品。但他堅決否認自己與兩人失蹤有任何關係,更不承認謀殺。




大衛.塔米赫雷告訴探長休斯,他是在4月10日,於小鎮泰晤士的北面叢林邊發現了這輛旅行車。




當時車上根本沒有人。他見附近沒有人注意,於是撬開車門開走了這輛車,並將車上行李物品寄放在女友家。




但在4月底5月初,他看到報紙上出現的尋人啟示後很驚慌,害怕失蹤事件會牽連到自己身上。於是他開車遠行至奧克蘭市郊伊甸山棄置,而他自己在不久後被警察逮捕。最後,他發誓自己沒有涉及這對瑞典情侶的失蹤或謀殺。




到了此時,探長休斯對其證詞已經絲毫不信。警方繼續利用媒體發布嫌犯照片,尋找有效目擊者。




同時,警方在塔米赫雷曾經的藏身處附近,距離泰晤士12公里的Crosbie設立搜索指揮中心,開始大面積的交叉搜索附近區域,試圖發現兩人的屍體。




很快,新的目擊證人出現了。 當地的兩有兩名目擊者向警方指認,報上公布的事發當日,他們曾在叢林中見到過一男一女在一起。




那個男子並非失蹤的瑞典人斯文,而是塔米赫雷。而和他走在一起的女子,他們確信是失蹤的海蒂。他們向警方描述,他們見到兩人在遠方的空地忙碌。塔米赫雷似乎正指揮著海蒂清理什麼東西。




1999年10月10日,警方雖然申請軍方人員加入了附近叢林的搜索工作,但依然沒有找到兩人屍體。




不過警方認為已有足夠理由相信,塔米赫雷需要為2人的失蹤和死亡負責。塔米赫雷隨即在被看押的Paremoremo監獄遭到逮捕。




探長休斯告訴塔米赫雷,警方知道他幹了什麼。 警方推測: 塔米赫雷在棄保潛逃後一直躲藏在泰晤士小鎮附近,科羅曼德(Coromande) 叢林周邊的Mataroa灣。




4月8日那天,塔米赫雷在叢林中與野外徒步旅行的斯文和海蒂相遇。 他裝作熱心導遊,伺機擊倒斯文,然後控制住海蒂。之後他殺死斯文後掩埋藏匿屍體。




並以活命為由,威脅海蒂協助他處理一些善後工作。期間或之後,被兩名證人目擊到他與海蒂在一起。




一切完成後,他挾持海蒂返回斯文與海蒂的旅行車。開車去到另一個地點,性侵後將海蒂同樣殺死棄屍。




幾天後,塔米赫雷將斯文和海蒂的物品寄放在自己女友處,然後將車開去奧克蘭棄置。 塔米赫雷本打算回來後再慢慢處理瑞典情侶的物品,但警方在他行動前,於偶然的搜索中發現並逮捕了塔米赫雷。




塔米赫雷告訴探長休斯,警方的推測荒唐無比。他承認自己偷了兩人的車,但事先並不知道車主是誰,更沒有見過兩人。




目擊者一定是看錯了。他同時承認,自己在潛逃後就是靠偷車來維持生計。他不是光偷了這一輛車,他自認偷竊了數輛遊客駕駛來的車輛。警方不能因為自己過去的一些犯罪記錄而武斷地把他當做兇犯。警方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他乾的。




塔米赫雷堅稱自己無辜,拒不認罪。而警方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儘快發現兩人屍體。 日子一天天過去。警方、當地居民、搜索救援人員和軍方聯合進行了最大規模的陸基搜索。




他們在警方認定的可能犯案地點,向四周呈輻射狀一遍又一遍的篩選著每一寸土地。 結果一無所獲。斯文與海蒂彷彿就從空氣中消失了一樣,無處尋覓。 在搜索了將近一年依然徒勞無功的情況下,警方由於各方的強大壓力,依然將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以兩項謀殺罪和兩項盜竊罪,向法院提起控訴。




本案於1990年12月5日開庭審理。被告大衛.塔米赫雷當庭否認兩項謀殺指控。 首先,我們先來看看檢方掌握了什麼。




1、警方發現斯文和海蒂被棄置在奧克蘭的旅行車,車上有塔米赫雷的指紋。有證人指證見到塔米赫雷開著斯文和海蒂的車出現在小鎮泰晤士周圍。在塔米赫雷女友家找到斯文和海蒂的行李。 塔米赫雷由此只承認偷車和盜竊。




2、有兩個證人指認,見到塔米赫雷和海蒂在一起。 這點塔米赫雷堅稱自己從沒見過斯文和海蒂,以證人認錯人搪塞。




3、出現了三個匿名證人。其中兩個是塔米赫雷因棄保潛逃被捕關押後的獄友。他們指出,曾聽塔米赫雷向他們承認殺死兩名瑞典人,並將兩人分屍。然後,塔米赫雷將屍塊拋入大海。




4、另外一個匿名證人同樣有案底。他作證說,曾在案發後見過塔米赫雷手上帶了一塊手錶。這塊手錶和斯文的照片上所帶手錶一模一樣。後來塔米赫雷可能將表交給自己的兒子,讓他兒子將表丟棄。 塔米赫雷否認有這塊表存在。 然後就沒有了。




接著輪到辯方。




雖然大衛.塔米赫雷的議員哥哥約翰.塔米赫雷,親自走上證人席為自己弟弟作證,可辯方也實在拿不出什麼有效證據來證明塔米赫雷無罪。




辯方律師唯一能質疑的也僅僅是三名匿名證人的可信性。在塔米赫雷之前堅稱沒有見過斯文和海蒂後,辯方沒有提供任何可行方法,來質疑兩名目擊證人目擊海蒂與塔米赫雷在一起的證詞。




但是,檢方所提供的這些也全部是間接證據。相反,檢方居然沒有能夠拿出任何直接證據來指控塔米赫雷的謀殺罪行。




屍體?




始終沒找到。




兇器?




也沒找到。




塔米赫雷如何殺死斯文和海蒂兩人的?




也不知道。




被偷的旅行車內沒有任何血跡。塔米赫雷的所有衣物飾品被拿去化驗,也沒找到任何相關血跡反應。 所以按照以往慣例,沒有直接有效證據的審判,勢必會以被告罪名不成立而告終。 可這次,偏偏就錯了。




在為期五周的庭審結束後,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兩項盜竊罪名成立,謀殺23歲的斯文.烏本(Sven Urban H?glin)和他21歲的未婚妻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兩項謀殺罪名成立。 法庭宣判大衛.塔米赫雷終身監禁,至少10年不得假釋。




1991年10月,始終堅持無罪的塔米赫雷入獄服刑約10個月後。




一名獵人在Whangamata地區附近打獵時,突然發現了一具屍體骸骨。警方接報後迅速趕往現場。




後經法醫確認,這具屍體骸骨正是2年前失蹤的23歲瑞典男子斯文.烏本(Sven Urban H?glin)。




警方立刻對附近區域範圍內再度進行了大規模的搜索。但是讓他們沮喪的是,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依舊未能被發現。




斯文.烏本屍體的出現,對他的家人是極大的安慰。可是,現在的焦點已經完全不在於找到屍體上了。




斯文.烏本的屍體骸骨瞬間興起了驚濤駭浪。在審判中,兩名匿名證人的證詞被推翻,針對有罪判決的大量間接證據被深度質疑。




一名證人在庭上作證說塔米赫雷向他承認謀殺,並描述將兩人碎屍後拋入大海。 現在,斯文.烏本沒有被碎屍,更沒有被拋入大海。 另一名匿名證人宣稱塔米赫雷曾帶著斯文.烏本的手錶,後讓其子銷毀了證據。




但在斯文.烏本的屍體現場,他的手錶依然完好留在那。手錶在他的骸骨間被找到。 而屍體發現的所在地,距離警方判斷後堅稱的案發和埋屍地點的可能範圍,兩者至少相距了73公里。 大衛.塔米赫雷的代表律師穆雷.吉布森(Murray Gibson)隨即上訴,要求重審。




當時有種觀點認為: 從庭審一開始,審判就毫無公正性可言。




三名匿名證人,他們都是受到保護的秘密證人。這些人要麼是入獄服刑的罪犯,要麼是曾經服過刑有案底的人。




這些人的秘密告發,往往有各種目的在內。他們的證詞缺乏可信性。在一些國家,這種形式的告發都被認為缺乏公正性,是不被採納的。




同時,所有這些證據都是間接的。通過這些證詞甚至不能確定是不是發生了謀殺案。




這些證詞包括「塔米赫雷敘述自己殺人碎屍過程中,目露凶光」「他丟棄的手錶和斯文手腕上的一模一樣(結果斯文的手錶在他的屍體上被發現)。 塔米赫雷和他的律師穆雷認為這次上訴志在必得,但是事實卻是大跌眼鏡。




1992年5月,上訴法院基於檢方提供了「令人信服的旁證證明」,駁回了上訴。 大衛.塔米赫雷自然不服。他和律師穆雷商量後決定,直接上訴到倫敦樞密院。1994年,塔米赫雷的律師向倫敦樞密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紐西蘭高院的判決而重審。這也成為了大衛.塔米赫雷最後的一根救命稻草。




1995年7月1日,倫敦樞密院在審查了判決記錄後,認為判決合理,拒絕為本案召開聽證會。 大衛.塔米赫雷的最後一絲希望瞬間破滅。




但事情並沒有就此完結。 1996年6月17日,一名90年庭審時的控方秘密證人忽然宣布推翻了自己的供詞。他說,他在庭上的證詞是謊言。同時指控警方內部收買他作了偽證,進而妨礙了司法公正。




這名證人的個人宣言在辯方律師穆雷.吉布森(Murray Gibson) 和媒體的聯合公布下,引起了軒然大波。一時間,公眾對警方的聲討和質疑讓警察總署無法招架。




不久,一名國會議員在大衛.塔米赫雷的書面請求下,公開宣稱要求對整個罪案調查過程進行調查。 警察總署宣布,警方獨立調查機構(IPCA)將對本案的警方調查過程進行調查。




於是,在1997年的那場聲勢浩大的警察調查警察調查時調查情況的調查行動出現之前,發生在1996年得一場同樣聲勢浩大的警察調查警察調查時調查情況的調查行動開始了。(這麼寫會被童鞋們狂拍板磚嗎?找個鍋蓋頂起來先。)




1996年9月5日,之前宣稱收到警方內部收買而作偽證的證人,宣布撤回自己對於警方有不當行為指控的聲明。 1996年底,警察總署宣布IPCA在進行徹底的調查後得出的結論是,警方在案件調查過程中沒有任何過錯。




司法部長道格·格雷厄姆(Doug Graham )隨即聲明,對調查結果感到滿意,並拒絕了「要求再做進一步調查」的請求。




可是大衛.塔米赫雷執著如故。他在1998年1月28日向國際人權委員會提出申請,聲稱自己遭到紐西蘭司法部門和警察總署的迫害,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國際人權委員會宣布將進行調查,大衛.塔米赫雷是否受到了不公正待遇。




結果,1999年該委員會調查後發現,大衛.塔米赫雷的說法並不屬實,人權委員會拒絕受理。




一切終於平靜下來了。 大衛.塔米赫雷雖然始終堅持自己無罪,但再也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給他提供申訴機會了。




2000年,當10年的非假釋期結束後,大衛.塔米赫雷再度活躍起來。他開始申請假釋。 然後2001年被拒,02年被拒 ,03年被拒。他每年一如既往的申請聽證會要求假釋,然後他的被拒記錄一年又一年的被刷新。




奧克蘭警局高級督察加文·瓊斯(Gavin.Jones)說:「謀殺的懲罰是終身監禁。10年的非假釋期只是一條底線。大衛.塔米赫雷有資格提出申請,但並不意味著這個申請必須被批准。」




「警方認為,大衛.塔米赫雷允許被假釋的真正底線是,他必須認罪。他必須交代案發經過,必須給出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屍體的所在地。」




「我們不能僅僅認為,他已經做了10年牢,度過了漫長的時光。我們認為他應該繼續在裡面呆更久的時間。人們必須為自己所做的事付出代價。」




那麼講了半天,這件案子究竟是不是他作的呢?2008年,有人提出了一種詳細的觀點。




布萊恩.布魯斯(Bryan Bruce),一個屢獲殊榮的紀錄片製作人和高收視率劇集「調查員」的製片人,在2008年出了本書名叫《疑難重案》(Hard Case)。




他在書中有詳細介紹分析了本案。而他個人的觀點是,認為警方沒有抓到殺害斯文.烏本真正的兇手。不過他認為塔米赫雷應該是幫凶,並殺害了海蒂,所以的確有罪。




他認為,雖然檢方把塔米赫雷描述成一個危險的孤僻者。但事實是,塔米赫雷其實很擅於交際。他寄居在旅行者小旅社,開著從瑞典情侶處偷來的車,帶著遊客在科羅曼德(Coromandel)國家森林四處觀光。




1991年10月發現的遺骸經過法醫學鑒證表明,斯文.烏本(Sven Urban H?glin)很有可能是被人從正面刺殺。同時有人從斯文的背後制約他作任何掙扎。




斯文的毛衣、T恤的頸部處,短褲腰帶處都有割開的口子,但他的手上卻沒有任何防禦傷。這說明斯文的手當時是被反制住,以至於無法反抗。




並且,斯文的頭骨顯示沒有鈍器擊打的跡象。證明在他被刺時,並沒有被敲暈。他的骸骨被發現時,呈現的姿勢是四肢攤開,可見他當時也沒有被反綁雙手。




如果斯文被刺殺時,塔米赫雷是那個在後面反剪他雙手制住他的人?那就解釋了為什麼斯文雙手無防禦性傷口,同時塔米赫雷的衣物上為什麼沒有發現任何血跡。




真正的行兇者應該在斯文的前方。被刺殺時飛射的鮮血濺到的人才是兇手。瑞典情侶的旅行車裡也沒有血跡,是因為開車的人是塔米赫雷。 而兇手則是開著自己的車離開。




塔米赫雷承認自己盜竊了數量車,其中一輛可能是刺殺斯文.烏本的兇手開走了。 而留在現場沒有被血跡沾染的塔米赫雷,挾持海蒂去了某地。隨後QJ並扼死她,將她就地掩埋。鑒於他之前的QJ,性侵,毆打,謀殺等多項罪名可以推斷。




雖然布萊恩.布魯斯認為塔米赫雷被定罪是正確的,但他同時堅持塔米赫雷應當被重審,特別是斯文的被屍體發現後。




因為很多庭審的證據證詞都被推翻了。




布萊恩.布魯斯(Bryan Bruce)曾經採訪了塔米赫雷數次。當他的律師莫雷.吉布森(Murray Gibson)在場時,塔米赫雷總是顯得異常熱情和藹可親。一般這時的採訪都很順利,直到律師離開。




布萊恩.布魯斯形容「突然,塔米赫雷嘴角的笑容凝結了。他眯起眼,冷冷的盯著我。整個人在善與惡間迅速轉換。當他律師回來後,善良的面目突然又回歸了。




我經常在想,如果在那幾個瞬間,是塔米赫雷卸下了他的偽裝。那當時展現出來的,就是殺人者特有的冷酷一面。」 塔米赫雷的律師穆雷.吉布森說「布魯斯部分是正確的,兇手另有其人。」但他的理論是,大衛.塔米赫雷雖然是幫凶,但沒有參與斯文和海蒂中,任何一人的謀殺死亡。




如果有人對這種推測依然不滿,也沒有關係。2010年,據稱是足以推翻大衛.塔米赫雷謀殺罪名的證據出現了。這個證據有些離奇,同時又能顛覆不少東西。但真實度似乎有點低。




2010年,易安.維沙特(IAN WISHART)發表了一篇專題文章,聲稱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在斯文.烏本(Sven Urban H?glin)死後依然活著。


他告訴讀者,海蒂當時被人關押在一輛車內。




這輛車將她運到了300公里的外的一個碼頭。在那裡,海蒂被押上船,送往Hauraki海灣的Kawau島。這意味著大衛.塔米赫雷不可能謀殺海蒂。 在一名已經過世的本案民間調查者的遺物中,發現了一些神秘的記錄文件。




這些文件記載的調查結果表明,海蒂最後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奧克蘭市的北部,時間應該是4月11日。 易安.維沙特的故事開始於奧克蘭Hauraki海灣的Kawau島。




當時的一對當地夫婦認為,Kawau島在80年代建造了一個完整的,擁有大型地下設施的房子。這是為當時販毒與犯罪組織提供的一個私人據點。這對夫婦是無意中發現了這些設施,並認為這個據點用來向海外販毒及販賣人口。




1989年在警方大規模搜索科羅曼德半島(Coromandel Peninsula )叢林地帶,尋找兩名瑞典失蹤情侶時,他們在距離科羅曼德近300公里的Kawau島營地附近見到了海蒂。




這對夫婦確信他們目擊的女子就是失蹤的21歲瑞典人海蒂。她當時和一個黑髮男子走在一起,背著一個沉重的背包。而他們同時確信那個黑髮男子不是塔米赫雷。




當他們發現海蒂背負包裹顯得相當吃力時,他們試圖上前幫助。但那個黑髮男子兇惡的叫囂,讓他們滾開。 在文件記載中,這對夫婦向警方報案了。當時接電話的人,正是調查負責人之一,探長約翰.休斯(John Hughes)。




但探長休斯僅僅對他們表達了感謝,並告訴他們,那不可能是海蒂。因為警方的搜索重點全部放在了科羅曼德叢林,警方認為海蒂應該在科羅曼德。




這對夫婦又向探長休斯描述,他們在碼頭看到了屬於海蒂和斯文的旅行車。這時警方還沒有找到兩人的旅行車,但警方完全忽略這對夫婦的目擊證詞。




結果這輛車後來在伊甸山才被再次發現。 然後這名作者易安.維沙特感嘆了警方的不作為,以及警方過早的認為海蒂已死。




他分析認為,海蒂很可能之後很久依然活著,被囚禁在Kawau島那所大房子下面。這樣在5月中旬被警方因為棄保潛逃的大衛.塔米赫雷根本就不可能時兇手。




當然,這個詭異的故事後來被許多人嗤之以鼻。作者易安.維沙特被斥責為是個陰險的陰謀論者。 而斯文和海蒂在瑞典的家人更是對這種說法感到憤怒。他們認為這種說法是荒謬的,完全不是事實。




他們更認為在經過了漫長的21年後,易安.維沙特推出這個都市傳說似地故事的目的,完全是出於他自己可能獲得的經濟利益。




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21年來屍骨難覓,而有些人居然以此來消費,這是對死者家屬極大的侮辱。 而當年參與搜索行動的退休警探戴爾.里德(Del Read),更是斥責本文作者是滑天下之大稽。




此時,一直堅持自己無罪的大衛.塔米赫雷(David Tamihere)在經過20年得鐵窗生涯後,終於在他的第12次假釋聽證會後,於2010年11月3日被批准假釋。


2010年11月15日,大衛.塔米赫雷被釋放。其被假釋原因是嚴重的心臟疾病和慢性關節炎。




大衛.塔米赫雷被限制了苛刻的假釋條件,包括終身禁止購買或私藏藥物和酒精;電子腳鎖監控;住在特定被批准的地址。 假釋聽證委員會主席凱瑟琳宣布,大衛.塔米赫雷雖然被允許假釋,但該機構仍然認為他是高危險性的罪犯。




海蒂家人對大衛.塔米赫雷假釋的消息極度失望。海蒂的親人希亞(Cea Paakkonen)告訴媒體「當我們看到他自由了,我們極度震驚。




我們很不喜歡這個結果,這完全不是我們所設想的那樣。我們希望他永遠留在鐵窗之後,為他所做的一切償還。」




科羅曼德半島的疑案始終眾說紛紜,海蒂( Heidi Birgitta Paakkonen)至今仍然下落不明。圍繞這一切的種種猜想,早已跨越了漫長的23年時光。


但是真相依然深藏。



編譯:隨風之城,出處:天涯社區,特別聲明除標註「原創」之外,其他文章資料部分來源於各類報刊雜誌及天涯、豆瓣、果殼、台灣論壇等網站,摘錄僅供閱讀探討,不代表懸疑志同意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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