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勤勤:我先生的前任女友親自寫的分手信,這鍋我不背了
近日,靳東、馬伊琍、吳越主演的新劇《我的前半生》引發了一場觀看熱潮,針對電視劇現實的被小三、小三,網友們掀起了熱議,其中馬伊琍、吳越的過往婚姻/感情史就備受關注。
電視劇播出後,吳越因飾演小三一角,遭受到了網友們的謾罵及人身攻擊,導致微博都關閉了評論!而這時,有網友及部分媒體掀出了吳越過往的情史,並翻出了部分的採訪、證據,稱「吳越當年跟陳建斌交往,都到了買房談婚論嫁的地步,但出演《喬家大院》時,陳建斌和蔣勤勤好上了,拋棄了吳越,這就是活生生的被小三史」……
連娛樂圈著名的狗仔-卓偉老師也被拉出來背書:
文章分析得有理有據,小編也信以為真!
不過,平地一聲驚雷,7日下午,蔣勤勤方發出一封律師聲明,不管你是藍V官博還是自媒體,奉勸某些別有用心之人,不要一有戲播,就"口無遮攔、集體高潮」!律師函如下:蔣勤勤女士涉足他人感情,已嚴重侵犯其名譽權……堅決追究侵權者的法律責任!
聲明一出,粉絲們紛紛擁護,「不管你是默默消化謠言,還是如今終於學會站出來維護自己的名譽,我都無比地心疼你,無比地難過。我想命運虧欠你的這些,一定會在其他方面補償你。」、「心疼我蔣老師,被這些噴子謠言所擾,支持維權」。
或仍是氣憤難消,而後蔣勤勤又發了一篇微博,簡要概述了當年發生的事情,氣憤表示,這鍋我不背了。
原文:這些個真的就是不值一提胡編亂造「下三濫的爛梗」!是利益驅使?!還是真的好打抱不平?!當年我先生的前任女友,在我和我先生確立關係前,親自寫給對方的分手信,都不算數的話,那這天下底,還有什麼才算是分手的正當理由?!還有什麼才算是我們正當的交往?!(這鍋我不背了,背了近12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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