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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的一樁詭異兇殺案8:案發現場的船錨理論

腦洞故事061

案發現場的船錨理論

文 澤帆

牧野敗露潛逃,被槍殺於車內。本來我們順著線索,準備前往廣州向他的養父母了解情況,周昊正好休假,跟領導報批出市,隨我們同行,這時卻傳來消息,遼寧省丹東市鳳凰山上,又發生了一起法術命案。我們趕緊掉頭趕往丹東匯合。

兇案現場在山腰一個偏僻的樹林里,那個地方沒築石階,遊客一般不涉足,多是挑山夫走動。凌晨四點多的時候,一位挑山夫看到朦朧樹林里,有一棵樹下垂掛著一個形狀怪異的東西,「以為是一隻大猴子」,忐忑深入樹霧中,被親眼所見的景象嚇慘,丟掉挑貨扁擔、繩索和竹匾,因跑得太快,在陡峭的土梯上失去重心,直滾到底,暈倒在通道的分岔處。凌晨五點的時候被路過的遊客喚醒,醒來第一句話就是:「山上有屍體!快報警。」

在景區爆發了命案,一下子引起動蕩。警察和法醫哼哧哼哧趕到時,現場已經圍了一大批遊客,人多加上天光,獵奇蓋過恐懼,有的人拿出手機拍照。幾位保安寡不敵眾,現場周圍被人群踩踏得一團糟。最後向山附近駐紮的軍隊調配了一批軍人,才將遊客遣散,將那條分岔山路封鎖。

我和大象趕到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周昊已跟偵查人員做了交涉,在封鎖處等我們,將我們領進現場,土梯是久踏而成,截面窄,一長條下來沒有空當,怪不得目擊者會失足從上滾到底。爬上案發地樹林,我已經累得不行,六月酷暑,我流了一身汗。

現場勘查近尾聲,屍體已經運走。周昊給我們看了現場的照片,犯罪手法與前几案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屍體光著的腳掌底下各用小刀割了一個「十」字傷口,林地上滴有一灘血。

「死者年齡在12-15歲之間,身份不詳,看身上所穿衣物臟污程度,應該是流浪兒。衣兜里無存物,應該被兇手翻走。已經在景區廣播播報尋人啟事。死因是窒息,脖子上有掐痕,但沒有檢測出指紋。測量屍體體溫,法醫推測死亡時間已超過八個小時,大致在昨晚八點到九點半之間遇害。現場沒有搏鬥痕迹,因為周圍被遊客踩踏較為嚴重,加之遍布落葉,除了死者的布鞋和襪子,目前還沒有找到其他線索。」

周昊接著說,「但有一點很奇怪,檢驗死者腳掌底下的創口,根據創口周圍肌肉無收縮現象分析,是死後所割,腳掌朝下,體內血是受朝向、重力流出,滴落位固定,根據出血量和血液粘稠度判斷,傷口應該是死後三小時所割。」

大象補充:「這系列案之前的犯罪現場都不見血。」

「也就是說,兇手布置好屍體之後,隔幾個小時之後又返回現場,在死者的腳掌底下割了傷口?」我附和。

「也有可能一直就呆在現場,割腳底可以理解為法術的步驟之一,但為什麼要時隔三個小時再作案?」大象困惑。

「如果是法術步驟之一,那就是犯罪必要項,時隔三個小時再割,可能也是步驟之一,他在等時辰到來,那時是十一點到十二點半,估計是在等零點。」周昊推測。

「嗯,按你所說,時間在這裡也是一個要考慮的因素。」大象說,「藉此再往下推,兇手布置屍體時,發現還未到割腳時間,極有可能隱藏在樹林里等待,從這裡能找出三個嫌疑人特徵。」

「他必須隨身攜帶看時間的工具,最可能是,他有戴手錶的習慣。」跟大象久了,也會做一些推理,但也僅能推出一個嫌疑人特徵。

「這個手機就能辦到。」大象白我一眼。

「對哦,犯了慣性思維的錯誤,關注時間,很輕易地聯想到手錶。不好意思。」我用笑容化解尷尬,發現在這地方笑不合適,趕緊收住。

「但戴手錶最保險。如果時間很重要,那兇手第一考慮的還是手錶,手機不是一種時間工具,而且手機有沒電等不可控因素,加之黑暗中手機屏顯眼,一般不會寄托在手機上。戴手錶這一條倒可以列作嫌疑人附加項。」周昊說。

「嗯。」我在本子上記下來,「還有其餘三個呢?」

「兇手布置被害者屍體時,周圍沒有看到借力痕迹,也就是說,可能先將繩索套於死者脖頸,綁手綁腳,然後將另一頭的繩子往樹榦上甩,將屍體拉升。少年體重約摸100斤,兇手拉升之後還要再編結,能這樣做,說明是個力氣不錯的人。」周昊說。

「我對之前破獲的兩樁同類案件做了分析,一飛和延實案,發現一個現象,兇手的視線會與垂吊的死者的下巴基本保持平行,也就是說,死者垂吊的高度,跟兇手的身高有固定比例。不僅僅是犯罪,生活中我們弔掛一個經常用到的東西,也是將其保持在視線半米範圍內,方便後續收拿。從此案中死者的下巴離地高度來判斷,兇手的身高大致在1米70左右。」大象說。

「綜合身高、力氣兩點,兇手基本可以列為男性。」我記在本子上,發現左手臂上停著一隻蚊子,快速拍下,手臂上糊一小面血,「最後一個嫌疑人特徵呢?」

大象示意我看自己的手臂,「在這個作案過程中,以及等待割腳的時間裡,兇手會流很多汗,頻繁地被這樹林里的蚊子叮咬,即便穿長袖長褲作案,暴露在外的脖子和臉,也會被叮出很多紅點。身上布滿蚊子叮咬,是第三個嫌疑人特徵。」

我提出異議,「如果布置屍體之後離開呢?比如去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三小時後再回來。很多罪犯會這麼做。」

「有這個可能,但兇手即使這麼做,我們推測的三個特徵,仍然存在。」周昊回。

大象沉思道,「如果兇手在這期間跑去製造不在場證明,這裡就存在一個預設,認為警察會找上自己,要留一手應對。這裡很奇怪。」

「這不是很正常嗎?兇手都會留這麼一手。」我不清楚大象疑惑的點。

「大象的意思,兇手如果製造不在場證明,一般都是在案情難以隱瞞的前提下。這起案件,被害者身份不詳,兇案又發生在這深山,如果想達到法術犯罪的目的,更簡易的做法,應該找個更偏僻更難被發現的地方,將人殺害,這甚至都可以將案情隱瞞下去。兇手為什麼將犯罪地點選擇在這個經常有人走動的樹林里?這不是將案情暴露出來等人發現嘛。」

大象說:「要消除 『為什麼選擇顯眼的犯罪現場』這個疑點,有一個解釋,這是一起徹底的法術命案,死者、犯罪時辰、垂掛和繩編法、腳底的 『十』字傷口,還有地點,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兇手在這座山的樹林里作案,是因為這個地方的方位,符合做法的要素,通俗點說,風水要納入進來考慮。」

「兇手因為不得不在這裡作案,勢必知道案情將很快被曝光,為了事後應對警方的盤問,極有可能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來脫身。這時,太過突出和刻意的不在場證明,反而是在反證在場。被害者推定的死亡時間是昨晚八點到九點半之間,也就是說,如果有八點到九點半作為界線的不在場證明,我們都要特別注意。」周昊說,「當然,如果兇手能隱藏掉自己的嫌疑人身份,沒有人會懷疑到,那就大可不必費力去製造不在場證明。出現這種情況,我們就難辦了。」

「嗯,我們再歸納一下。」大象看向我,讓我總結。

「咳。」我頓了頓:「嫌疑人有三個顯要特徵:一,臂力驚人;二,身高1米70左右;三,身上有蚊蟲叮咬的紅點。有一個可能的特徵:戴手錶,或有攜帶型看時間的工具,當然不排除只有手機。」

「身患絕症。」大象說,「這個系列案之前的每位兇手都有絕症,這個也是嫌疑人特徵,記一下。」

「誒!」我突然發散想到,「這裡隱藏有兇手的線索!」

周昊問:「什麼?」

「蚊子血,假如兇手在這裡曾被蚊子叮咬,那不就留有血液樣本嗎?我們將這範圍內的蚊子捕獲下來——應該有那種高科技捕蚊器吧?然後分析DNA,從中找出患有絕症的DNA,不是很快就能定位出兇手了嗎?」

「你這個想法太天馬行空了。」大象又白了我一眼。

周昊說:「要對比血液DNA,前提也要找出嫌疑人才行。」

「找到嫌疑人,這個辦法也不可能。檢測一個血液DNA至少需要兩個星期,就不說捕蚊是一件不可能辦到的是,蚊子吸血後會找陰暗的角度呆著,也可能飛離現場,這就存在抓不到吸兇手血的蚊子的可能性,這裡前後出入這麼多人,哪怕對比出來照樣不足以成為證據。這種查案法二三十年後估計能做到,你倒是可以去創作一個這樣的科幻推理。」

對大象這樣不留情面的否定,我已經見怪不怪,「反正找出嫌疑人,是我們下一步要做的事。」

通往命案樹林的山路相當於上山捷徑,但陡峭難爬,蜿蜒險峻,鞋子如果不抓地,往下走極容易失去重心,一摔倒就會連滾到底,容易發生危險,基本只有攀爬好手和挑山夫能勝任。後來在底下岔口放了警戒牌,一些挑山夫也漸漸不走這道了。

山路沒有監控,但山路底連接遊客通道的岔口處有一個監控,正好可以看到昨天從此上山及下山的人。因為現場沒有發現嫌疑人線索,目前最保險的做法,只能從犯罪當天走這條山路的人裡面找。

「我跟阿雷過去醫院看看屍體,這邊麻煩你盯著。我們回來再碰。」大象跟周昊說,我們兵分兩路。

到醫院的時候,法醫已經對死者做了檢查。死者身高1.57米,體重91斤,兩腮凹陷,頭髮蓬亂,營養不良體征。手腳指甲內充滿污穢。身上沒有找到可證實身份的物件,也沒有兇手的指紋。死因系機械性窒息,舌骨骨折,但手腳沒有磨蹭的痕迹,指甲內沒有抓扯物,手腕處有掙扎的綁痕,推斷兇手將其綁住之後掐死,而且很有可能是垂掛著掐死,躺著掐死,兇手會坐於受害者身上,很可能會弄出傷痕,但死者身上並沒有發現淤青,加上死者死前失禁,內褲沾有屎尿,尿液是順著褲腿淌下,躺著被掐死,尿液則主要分布在內褲周邊。

大象仔細看了死者的面部,嗅了死者的頭髮、衣物,在本身的臭味中聞到一股新鮮的辛味、酸味,能判定是附加味,但這個味道超出他的經驗範圍,一時沒有找到合適的對應物。

死者的眼角有淚痕,蒙眼布上也沾有淚跡,嘴巴半張,嘴角處有涎沫,向法醫證實,死者嘴巴自始至終沒有受壓迫的跡象。

大象說,「這裡有問題,兇手沒有封住受害者的口。」

「之前的幾起相似案件都不封口吧。」我說。

「受害者死前流過淚,說明他是清醒的。但嘴角處這些口水沫,以及法醫通過嘴型鑒定,都表明受害者的嘴沒有受到過壓迫,這對於犯罪邏輯來說不合理。」

大象給我擬定了犯罪現場的情景,兇手制服了受害者,但沒有封住受害者的口,然後將其綁於樹上,再站著將受害者掐死。這個過程中,受害者哭泣流淚,說明清醒,兇手還將受害者的眼睛用一塊黑布給蒙上,但嘴巴卻自始至終都不管。

「人在被掐的時候,不是發不了聲音嗎?可能一開始受害者是昏迷狀態,在兇手將他吊於樹上時,醒了過來,哭泣呼救,兇手於是將其掐死,沒必要多此一舉捂住口吧。」我問。

「只有在三種情況下,死於機械性窒息的受害者,才不會被封口。一種是兇手衝動犯罪,憤怒佔據兇手的內心,那時兇手是一種極不理智的狀態。一種是兇手確保喊聲不會引來關注,比如在荒蕪的野外。一種是偽裝受害者上吊自殺,封口會敗露殺人預謀。還有半種情況沒必要封口,受害者昏迷,但既然是昏迷狀態,說明已經被兇手制服,所以往往兇手還會想方設法堵住嘴,因為怕受害者半途醒過來。這是犯罪心理範疇,兇手掐人時,會面對受害者的眼睛和張開的口,這對兇手是一種無形的壓力,因此制服了受害者,實施預謀犯罪,都會封口。有的熟人作案,還會將眼睛一併蒙住,或者乾脆採取不面對面的做法,從身後勒住,或者用枕頭捂住。不做這個小環節,就要承擔可能功虧一簣的重大後果,所以封口不是多此一舉,是99加1。」大象解釋。

「那有沒有可能,受害者是處在兇手的恫嚇之下,不敢呼救。」我問。

「相比封口就能保證讓受害者呼救不了,你會採用可能會失敗的威脅手段嗎?」大象反問。

「假如兇手需要從受害者的話中得到一些消息呢?」我問。

「那兇手得到之後也會封口。」大象說。

「受害者精神失常呢?」我問。

「受害者在死前流過淚,蒙眼布上也沾有淚痕,這證明他死前是流了很多淚的,是處於一種清醒、可以說話的狀態。他害怕,哭泣。不太可能是精神失常的人。」大象說。

「如果,」我說,「受害者是啞巴呢?」

大象皺眉,「這倒有些微可能。但啞巴即使說不了話,也能發出聲響。雖說樹林較為偏僻,但那裡是景區,晚上八、九點的時候,周圍還有很多遊客。兇手不會冒這個險。」

跟法醫諮詢,看死者的耳朵構造,證實是聾啞人的可能性不大。

「受害者沒有被封口的跡象,是目前這起案件最讓我費解的地方。還有身上沾有一股我難以辨別的味道。這兩個疑點目前無解,具體看進一步的屍體解剖結果,我們先去跟周昊匯合,看看那邊的進展。」大象說。

「還沒有找到死者的家屬,法醫可以自行解剖嗎?」在路上我產生了這個疑問。

「當案情重大的時候,為確保犯罪事實清楚,公安機關會委託法醫屍檢。有通知親屬到場的義務,但親屬意見不會影響執行。」大象回我,「像這種身份不明的屍體,在期限內沒有家屬認領,就會火化掉。」

我們回到現場時,發現三位西裝人,在這樣的天氣,他們的穿著和做派顯得詭異。我看著都覺得熱。周昊私底下跟我們說,因為案件發生在景區,兇案現場的照片已經在網路上流傳,各種謠言滿天飛。加上之前的系列案件,影響很壞。警方已經加強了警力,一方面徹查造謠者,阻斷網路誇大新聞的傳播,一方面是希望這起案件能快速破案,避免惡化。因為大象有這方面的破案經歷,幾個人在管理處開了會,指派大象查案的特權,還給了他一個「犯罪顧問」的頭銜。並希望在三天內抓到兇手,而且必須將案情導向科學可以解釋的方向。

嫌疑人調查結果,周昊在跟訪中取得了一些突破。山下岔口的監控顯示,昨天走這條山道的人,有三十二位,其中二十九位是挑山夫。沒有在監控中發現受害者身影。

周昊從中找了五個他自認為可疑的人,做了一張表。給我們看。

大象看後,指了一個名叫「常理」的人給我看。在這個人最右的備註是:聾啞人。

嫌疑人名單

「我們剛才沒有想到這一點!兇手如果是聾啞人,他就不忌憚聲音,可能會忽略掉呼救的威脅,也就沒必要封住受害者的口了。」大象神色激動。

我向周昊解釋了我們在醫院對案情作的推斷。

周昊向我們說明嫌疑人的情況,「這個叫常理的啞巴,他也是一位挑山夫,他並不出現在昨天岔口處的監控中,是我們在做口供的時候,其餘挑山夫指出的,他們說, 『啞巴最可疑,為什麼不查他。』我就去調出前幾天的監控,發現他以往都走這條山道,唯獨昨天沒有走。」

「但是他有很多地方不符合我們的推斷,首先他有非常明確的不在場證明,而且是昨晚七點到十一點的證明,這跟受害者的推定死亡時間有衝突。他住在山附近一間出租屋內,昨晚七點的時候,打車去城裡一家 『酷迪寵物狗店』給自己的狗做了檢查,並將其寄養在他們家。問為什麼要去這麼遠的寵物狗店,他解釋是之前將狗放生野外,但狗還是自己找回來了。他不想養了,所以打車去比較遠的地方,寵物店距離出租屋直線距離將近30公里,搭車需要花費一個小時。到了那個地方,他是隨機找到這家寵物店的,給狗做了清洗和檢查後,寄養在他們家,吃了晚飯再回來。到住處大概十一點。我通過付費單上的電話向寵物店諮詢,因為顧客是啞巴,店員對他印象很深。包括他七點出門,十一點十六分下車回家,這些都可以通過路邊監控查實。他的不在場證明無懈可擊,按理說他不可能作案。」

大象說,「但是你還是將他列為嫌疑人員。」

「對,在我的經驗中,行為及支撐這些行為背後的邏輯密不可分。我總感覺常理這個人散發出一種,不對稱感。」

大象問,「怎麼說?」

周昊跟我們說了一個故事。

一位大公司老闆,在高速路出了車禍,車禍原因是行駛的汽車左邊輪胎碾到了路面一攤雨水,導致速度失衡,整輛車傾斜,翻滾了幾十米,全散架,還好車質量比較硬,氣囊保住了他的命。老闆的妻子清楚丈夫的性格,他理智、惜命、謹慎,一切事情,都能計算出利害區間。以她對丈夫十年以上的了解,她肯定丈夫不會將車開到時速180以上。但保險公司的檢查結果表明,在出事之前,汽車並沒有故障。女子越想越不對勁,將困惑告之閨蜜,希望閨蜜的丈夫——也就是周昊——能夠幫忙調查,是不是有人從中使壞。周昊問詢了老闆前後的動向,及他公司的人員狀況。很快找到老闆開車「失常」的原因:他一直隱瞞自己同性戀的秘密,並跟公司的男實習生偷情,後來實習生與他切斷關係,去了一所貧困小學做了支教老師,老闆找到他的蹤跡,借著公司資助山區貧困學校的由頭,在山區呆了十天,求情人重歸於好,男生堅決不同意,並且跟他說,如果還這樣糾纏,就要將他們之前的關係公開。老闆心灰意冷、氣急敗壞地回來,在高速路上不知不覺將車時速開到180以上,最終釀出車禍。

「我們每個人的行為動因都有跡可循,跟我們自己的出身、性格、財富、職業、素質、信仰、人生觀等是捆綁在一起的,換句話說,這些因素驅動我去做這樣一件事,但假如套在另一個迥異的人身上,你就覺得很彆扭,這就是行為不對稱。行為不對稱成立的前提,必定隱含一個內情。」

大象接過周昊的話頭,「一位挑山夫,他不會將狗寄養在一家寵物店裡。」

「對。以挑山夫的身份、地位、經濟水平、掌握的社會資訊,哪怕他有一隻非常愛的狗,他不想養了,或者狗已經太老了,任狗老去就好了,但去這麼遠的地方,花費一千來塊安置狗,這實在奇怪。他這樣做的動機,在我看來,更像是,為了製造一個不在場證明。」

大象贊同,「嗯,只是目前這個不在場證明無懈可擊。」

「難道法醫判定的死亡時間搞錯了?」我反問。

大象看我,眼神嫌棄,「這是客觀事實,是公式中的常數,質疑這個沒有意義。」

「還有疑點。」周昊說,「我們之前對嫌疑人做的一些畫像,力氣大,他是挑山夫,雖然已經40歲,但渾身肌肉,符合。身高大致1米7,符合。身上布滿蚊蟲叮咬紅點,符合。身患絕症,這個目前證實不了,看身體是非常健康的。當時我們還提到,會隨身攜帶看時間的工具,但是,他不僅沒戴手錶,連手機也沒有。他是聾啞人,不需要手機,這個可以通過山上的商戶證實。」

「會不會將手錶藏起來或扔掉呢?」我問。

「沒有這樣做的理由。首先,就算戴手錶,也是一種很正常的行為,沒必要為了躲避調查,將手錶處理掉。其次, 『時間工具』是我們討論出來的附加嫌疑點,兇手心思再縝密,也不會連這個小細節都料到。最後,如果有戴手錶的習慣,手臂上一定會留有曬痕,何況他經常在日頭下幹活,但他雙手都沒有痕迹。」周昊說,「包括其他時間工具,他都沒有,因為他本身就沒有看時間的需要,這是偵查人員對比大量他幹活時的監控中得出來的結論,他的生活軌跡就是取貨、上山、下山,非常固定。」周昊回。

「難道關於割腳的推斷,我們想錯了?」大象皺眉。

「但除了是作法的步驟之一這個假設,很難有其他符合犯罪邏輯的解釋。」周昊說。

「目前啞巴常理的兇手嫌疑可能性是你列的五人裡面最高的,我們基本可以先定位他。」大象提議。

「以他是兇手反推的話,目前這三個疑點待解決:他的不在場證明,割腳原因,屍體附帶的味道。」我說。

「時間緊急,我們分頭行動。阿雷,你跟偵查人員去寵物店走動一下,查查啞巴之後的行蹤,看看有沒有什麼新的發現。我去啞巴出租屋看看。周昊,麻煩你問問跟啞巴打過交道的人,順便了解下受害者情況,應該能問出一些東西。現在是晚上六點四十分,我們大概十點回到這裡碰。有情況我們隨時電話聯繫。」

【阿雷】

我被警察開車帶去了「酷迪寵物狗店」,總用時大概是四十二分鐘。

調取了寵物店的監控,看見昨晚八點十二分,啞巴牽著一隻狼狗進店。一開始用手跟店員比劃,後來在櫃檯處寫清來意:想給狗做個檢查。字條還保留著,字跡娟秀。

啞巴離店時還抱了狼狗,店主跟我說,看啞巴的舉動,及狗跟主人的互動,他是真的愛狗之人。讓店主印象深刻的是,啞巴似乎不愁錢,清洗和檢查的服務,他都示意用最好的,走的時候還寫字囑咐餵養的食物也要用最貴的。「很闊綽,不像是穿那樣衣服的人會做的事。」啞巴當天穿一件泛黃短袖,右肩膀處因為挑擔磨蹭,破了個小口。他離店的時候是九點零二分。

我問寄養一隻狗在這裡要多少錢?店主說,所有費用加起來是一千一百塊,之前警察問詢的時候已經說了,收費單也寫得清清楚楚。

「你店裡都是小型犬,這隻大狼狗的籠子都生鏽的,完全不像是賣大型犬的店,也沒有人會來寵物店買這樣一隻普通大狼狗吧,收一千塊,還用貴的狗糧,按狗的食量,估計最多能養半個月吧,到時你們怎麼處理這隻狗?」我問。

店主看向店員,說,「這隻狗之後有沒有找到領養人,是我們自己的事吧。到時沒人買,我們就接著養唄。」

這怎麼看都是穩賠不賺的生意。我環顧了店面,發現剛才主要看櫃檯一的視頻,櫃檯二的監控店主並沒有調出來給我們看,那裡放一台驗鈔機,我懷疑啞巴常理多付了他們錢,否則難以解釋這麼一家賣寵物犬的店會收養一隻格格不入的大狼狗。「那個櫃檯的監控麻煩你也調出來給我們看下。」

「那位顧客主要在這個櫃檯活動。」店主說。

「讓你調就調。」一位警察喝道。

「好吧,我們給這位顧客的大狼狗做了清理和檢查,還打了針,因為我看他比較隨便,這些服務就都用最貴的,價格收得虛高,總共一千一百塊,他也不過問,直接掏現金付賬。那個賬單不包括寄養費。後來他示意要將狗寄養在這裡,我想沒有人會來寵物店買這樣一隻土狼狗,就說我們不收這種狗,他在紙上寫,我給你們一萬,可以將這隻狗放在這裡養嗎?它很溫順,如果有人來問詢價格,就便宜賣給對方,只要是稱職的主人就好。我才答應將這隻狗放在店內,從倉庫內找了這箇舊鐵籠。我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對錢隨意的人,我隱瞞這事,是覺得他既然是你們警方的嫌疑人,會不會錢不幹凈,要我把這些錢上繳。」店主解釋。

花了一萬多塊安置一隻狗,這真的出乎我意料。周昊說用狗製造不在場證明,不在場證明完全可以用其他辦法辦到,沒必要為此花掉這麼多錢。啞巴為什麼有這麼多錢,以及他究竟為什麼要這麼做?

再調查常理離店後的行蹤,根據店面外及步行街監控,看到他去了一家酒樓吃晚餐,我們進去調查,看酒樓的菜單價格都不便宜,實在不像一個挑山夫會選擇的地方。那個時間吃飯的人已經很少,他一人坐靠窗桌,點了滿滿一桌菜,慢條斯理地吃,吃完離店是十點十二分。

這時大象打電話給我,讓我回去的時候,將啞巴的狗順便帶上,他沒說理由。

我們再去店裡,跟店主說要帶走這隻狗,店主表情是卸下重擔,口中卻說一堆不好交代之類的話。狗果然溫順,牽出來,對我搖尾,看起來很雀躍,估計是自由慣了,受不了囚禁的日子。

【周昊】

讓周昊感到奇怪的是,挑山夫對啞巴常理的評價普遍不好,認為他怪癖、陰險,有人還作出「變態」的評價,「單身,正值壯年,像和尚一樣,每天跟一隻狗在一起,一定是心理出了問題。」周昊還了解到,那些看不慣啞巴的挑山夫,有一次三個人聯合起來打他,被啞巴反擊。後來他們集體孤立他,這也是他們在口供中指出他可疑的原因。「來路不明,一個人住在死人屋裡,你們查查他,說不定身上有命案,才逃到這裡隱居的。」

死人屋,是因為啞巴住的那間出租屋曾經發生過殺人案。年代已經久遠,周昊打電話向房東證實,房東說,兇案發生後,屋子租不出去,四年前啞巴便宜租下這間房子,「從來不拖欠房租,一開始我上門拿,後來他一次性付我年租。」

有一個挑山夫對他不近女色有異議,去年夏天他想跟啞巴套近乎,去他住處找他,敲門沒人應。當時是晚上八九點,他認為那時啞巴一定去嫖了。

反而是山上跟啞巴打交道的商戶,對啞巴的評價都很好。認為他不討價還價,做事靠譜,夏天山上需要冰塊,他們都找他。「別的挑山工偷懶,慢,為了省力,冰塊都比較小,啞巴很快,上山的時候,冰塊幾乎沒化,方方正正的。價錢還比其他挑山工便宜,因此很多挑山工都排斥他。」

下午周昊查過啞巴身份證上的地址,出生村已經基本荒廢,問啞巴的父母親人,啞巴表示自己父母已經都去世,親人出外打工,也都沒有來往。去網上查啞巴的身份資料,並沒有查到什麼。向商戶問啞巴什麼時候來這裡的,有人說十年前就看過他了。他的狗呢?好像是三四年前養的,狗像主人,也不怎麼叫喚,追隨著他上山下山。

「他字寫得非常好看,我這個招牌還是托他幫忙寫的呢。」一位商戶向周昊說。

問受害少年的事,沒有得到有用信息。提及啞巴可能是犯罪嫌疑人,商戶都認為不太可能,「對一隻狗都那麼好,不太像是會做出這種事的人。」

期間大象打電話過來,周昊向大象複述了他獲取的信息。

【大象】

大象是跟兩位警察去啞巴出租屋的。

啞巴常理住的地方,周圍是一片廢棄工廠區,平房,之前租給工人,後來工廠倒閉,住的人驟減。他住一樓,房間黑著,大象去敲門,沒人應答。打開手電筒往窗里照,房間格局一眼看穿。

一位警察將門撬開,進屋,開燈。味道正常。再聞,不太正常,一個壯漢住在一間三十平米的屋子裡,居然沒有生活氣息?一位單身漢的生活氣息是,腳臭味、汗酸味、尿騷味、盒飯味、洗衣粉味、煙味和酒味。這些味道統統沒有,有也很淡,反而有一股灰塵味。

——不像是經常住的地方。

看房間物品,也很簡單,大象在房間走動,四處聞味。床擺放在牆角,與牆隔一條小縫,在那條小縫裡,大象聞到了一種味道,辛味、酸味,跟之前在醫院聞到的屍體身上附帶的不明味道很像,手電筒一照,味源來自於一小堆老鼠屎。大象頭皮發麻。

受害者的頭髮和衣服上,附有這種味道。

再用手電筒往床底下照,下面密密麻麻堆滿紙箱,紙箱有被老鼠啃噬的痕迹,大象直覺床底有老鼠,他讓兩位警察幫忙,將床拉開,並解釋道,自己非常害怕老鼠,然後站在椅子上。

兩位警察也有點害怕,小心翼翼地拉開床,沒拉多少,床底下環境一變動,竄出兩隻大黑老鼠。事後警察跟我說,當時大象站在椅子上嚇得臉色煞白,還喊出聲音。我相信他所說的。怕老鼠這事估計是大象的阿喀琉斯之踵。

直到一位警察將門打開,兩隻大老鼠竄出門外,大象才恢復常態。兩位警察再將床拉開,還發現一個陳年紙箱內有一窩蠕動的小老鼠,應該是剛才逃跑的兩隻老鼠生的崽。大象閉著眼睛不敢看,讓他們將裝有這窩鼠崽的紙箱拿到門外。用了大概有十分鐘才緩了過來,跟兩位警察道歉。他們覺得不可思議。

大象解釋,這房間的擺設,涼席下墊有電熱毯;棉被摺疊還堆在床腳;桌上放有一副手套;電熱器的電源仍然插在插座里;垃圾袋裡有一張食品優惠券,截止日期是三月十五號;窗外有條陰溝,滋生蚊蟲,但室內沒驅蚊器。等等這一切都表明,這間屋子很可能是冬天才住人,因此房間才遺留有這麼多冬天的痕迹。看到床縫有老鼠屎,認定床底有老鼠,讓警察將床拉開,也是為了佐證這一點,當小房間裡面有老鼠,還在床底住了下來、生崽,說明它們認為這個房間安全。屋裡有狗的味道,但仍舊沒有對老鼠形成威脅,說明啞巴常理夏天不怎麼過來住。

「為了徹底坐實這一點,麻煩幫忙調取這間屋子兩年來的水電費。到時對比一下就一目了然了。」大象向警察說。

與此同時,他打電話給周昊,讓他問問關於啞巴是否有另外居所的傳言。有兩個說法,有人說啞巴夏天晚上經常在髮廊過夜。有人說啞巴十年前就出現在這裡了,他可能在山上隱蔽處搭有住所。

大象打電話讓我將狗帶回來。

受害者身上附有老鼠屎味,可能生前遭遇囚禁。大象打電話再向法醫了解解剖情況,屍檢結果證實大象內心新增的假設——山腰樹林並非受害者被害現場。

檢驗死者肺中有較多水汽,非溺水,是生前處於飽含濕度的環境中。水汽的離子色譜經對比檢測,跟鳳凰山湖水大致一樣。胃中沒有食物殘留,死前挨餓多天。

肺中水汽的離子色譜圖

從周昊處獲悉,有些挑山夫在冬天會變作采冰人,將山中結凍大湖鑿出方正冰磚,運往山下冰庫囤,等夏天到來再送往山上賣給商戶。山上未通電前,一直維持這種傳統,通電之後,盛夏時,仍有商戶會向挑山夫買冰。商戶認為,啞巴挑冰利索,冰塊上山齊整。

大象先去冰庫,之後上山去案發現場。十點半才到山腳的管理處跟我們匯合。

「我們犯了慣性思維的錯誤。」這是大象跟我們會面的第一句話。

周昊遞給大象一瓶水,他擰開喝了一大口,「之前的系列案中,受害者皆死於案發現場。我們一開始也都下意識認定,樹林就是死者被害現場,加之兇手在現場製造了一個巧妙的障眼法,我們的破案思維被牽制住。」

「將受害者的鞋和襪子扔在附近嗎?」我問。

「不,這個命案與之前其他命案不同的地方是什麼?」大象說,「兇手在死者腳底割了 『十』字,我們一開始推斷是殺人法術的步驟之一,其實是為了用血液將 『犯罪現場』的標識扎深在樹林里。」

我不解,看向周昊。周昊沉思了一下,說,「關於兇案現場血液的認識,有個前輩曾經遇到一個案子,兇手用鐵鎚擊打受害者頭部致其死亡,那時是90年代,公寓樓,死者家裡一片狼狽,貴重物品都被翻走,窗戶打開,陽台處的花盆跌落,看起來像是兇手入屋盜竊行兇,得逞後開窗潛逃。本來準備以盜竊殺人立案,但前輩注意到一點,死者背躺的地毯上由傷口流出的那攤血跡,太圓了,這圓形血跡在雜亂房間顯得規整、乾淨,以至於前輩一閉眼,腦海都會出現這個紅圓圈。頭部被敲倒地,沒有掙扎或拖拽的痕迹,這在以往的現場從未見過,前輩提出了假設:屍體經過重新布置,房間並非被害現場,經這個思路發散,最後將住在樓上的兇手抓獲。他邀請受害者到他家,佯裝還債,收走借條後,在受害者小便的時候用鎚子砸他頭。之後下樓把死者家中翻成盜竊現場,再包住死者流血的頭部,將他運往樓下家中,再回家清洗廁所。後來我經手兇器殺人案,會特別留意現場死者的出血量。但這起樹林殺人案,在血液上並沒有什麼疑點。」

「就是沒疑點,才導致我們絞盡腦汁想兇手的割腳原因。現在,我們再退回到原點,想這個問題,為什麼要在窒息殺人案的現場見血?」大象又大喝一口水,站在管理處的黑板前,用筆輔助闡述,「我做過一個數據研究,抽取一千宗謀殺案件,隨機分成十組,每組一百宗謀殺案,然後記錄出現血跡的案件,得出的平均數是71%,也就是說,有七成的謀殺案,現場會出現血跡。你往前翻報紙上十宗謀殺案新聞,一般有七宗會出現血跡。這樣會導致一種局面,參與多宗謀殺案的刑警,會將這種大概率默化成從業經驗,經驗一般不會出錯,但假如兇手利用這種經驗來作障眼法,誤導破案方,我們往往很難察覺。以前輩遇到的謀殺案來說,假如兇手別有用心,在房間內塗抹更多血跡,那這起案件偵破的難度就會大大增加。」

大象在黑板上簡畫了一艘船,「將案發現場比喻成一艘船的話,那現場出現的血液,就是往海底扔下的錨,血液越多,錨越重,錨使船停住。」

案發現場的船錨理論

「我們再來說這起樹林謀殺案,」大象說,「一個流血的案發現場比沒血的現場更有說服力,這才是兇手真正的割腳動機,他企圖用血讓死者與樹林發生聯繫。而我之所以能解開這一點,因為四個方面。」

第一,屍檢結果顯示,死者肺部有較多水汽,水汽的離子色譜與山湖水一致。推測死者生前被囚禁在飽含山湖水汽的環境內。

第二,死者的衣服和頭髮有一股老鼠屎味,是新附上的味道。

第三,受害者死前尿失禁,尿液沿褲管流落,勢必會滴在林地上,之後腳掌底割裂,血滴覆尿液上。大象重去案發現場,在滴血處細聞,並沒有從中辨別出尿味,一點都沒有。

第四,受害者死前流過淚,是清醒狀態,但嘴巴自始至終沒有受到絲毫壓迫的跡象。一開始大象推測兇手耳聾,聽不到呼救聲,所以不封嘴。其實真相是,受害者被害的第一現場,呼救聲不會形成威脅。

「將這四點綜合,可以有力地證實,兇手是在一個飽含水汽、可能隔音效果好的地方殺死受害者,再將屍體移到樹林中。為了誤導警方,兇手將死者腳掌割裂,偽裝出樹林是被害現場的假象。」大象總結。

「為什麼要這麼做?」

「偽造不在場證明。」大象回答,「兇手殺死受害者,再移到樹林中布置屍體,順便將腳掌割裂,從屍檢結果看,是人死後時隔3小時再割。為什麼要等這3個小時,因為兇手啞巴常理需要做出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假設啞巴常理是兇手,就須解開他的不在場詭計。以目前顯示的線索及可操作性推測,他要偽造一個完美的不在場證明,須將屍體的死亡時間混淆。他首先的做法是,先將受害者囚禁多天,讓他挨餓,以至於死後胃中無食物,法醫難從胃內食物的消化程度來推定死亡時間,只能靠屍體表徵及體溫。

「在夏天冷凍屍體,可以讓法醫將死者的死亡時間提前幾個小時,而提前的這幾個小時,足夠兇手優哉游哉去做很多事。死者肺部水汽離子檢測為山湖水成分,挑山夫在冬天會從結凍的山湖上開採冰塊,囤于山底冰庫內。屍體身上新附老鼠屎味,一開始我推測,第一現場是在冰庫內,冰庫外周圍是老鼠聚集地,沾染老鼠屎味很正常,冰庫隔音效果好,不用封嘴。但我今晚去冰庫,事實卻並非我所推理的那樣。」

冰庫唯一入口的監控,證實這幾晚沒有可疑人員走動,自然也沒有受害者身影。但是,管理員對大象說,「啞巴從沒在這裡買過冰。」

啞巴常理沒在冰庫買過冰,但山上商戶卻稱讚他挑的冰塊齊整,這是矛盾處。也就是說,嫌疑人啞巴常理,極可能有一處隱蔽的囤冰處。

從啞巴的出租屋狀況看,他只在冬天住,因此大象推斷他在山中有簡陋住所,並且這個簡陋住所的條件只能供他夏季生活。

這是大象讓我將啞巴常理的狗帶回來的原因,假設他的狗經常隨他行動,那一定去過他的山中隱蔽住所,讓狗山中帶路,我們就可能找到那個真正的第一犯罪現場。

根據大象的推理,可以還原兇手的作案過程,啞巴常理昨晚七點帶狗去寵物狗店,之後十一點回來,為不在場證明做準備。十二點之後上山去往囚禁受害者地點,將他殺害,再將屍體冷凍大約兩到三個小時,凌晨三點左右,啞巴將屍體綁於扁擔上,前往作法地點,即山腰樹林中,將屍體垂吊在樹上,之後用刀片將死者的腳掌割破,讓血液滴落在林地上。實際上距離受害者被害到屍體暴露,這期間只過了五個小時左右,但因為屍體受凍變僵,導致法醫檢測屍體時,將死亡時間提前了三小時以上,作出昨晚受害者8點到9點半遇害的推斷,從而導致我們破案前期遭遇很多謎團。

「我從今晚的探訪中得知,啞巴對狗有真感情,他將狗寄養,可能不僅僅是為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而是想為它找個好下家,然後好安心潛逃。」周昊說。

「對,從我去他住處沒找到他那刻起,我就有這個預感,他安置好狗,即是作不在場證明,也是為了殺人之後好逃離。現在火車站、飛機場,還有各大汽車站,已經有了嫌疑人名單,一旦發現目標,會先將其扣留。現在已經不早,我們先休息,明天帶狗進山,希望能找出他的另一個住所。」大象將剩下的礦泉水倒在並曲的右手掌上,再抹臉,面有倦態,但眼中有破解案情的光亮。

「啞巴不像是要潛逃的樣子。」我插嘴道。

「為什麼這麼說?」周昊問。

「一個潛逃的人,什麼最重要?」我說,「一定最需要錢,是不是?但是,我今晚去寵物店發現,啞巴多付了店主一萬塊,求他收留他的狗,以及他事後還去了一家高檔酒樓慢悠悠地吃飯,我覺得這實在不像是一個要逃跑的人的作風吧。」

周昊像想起了什麼,突然看向我,「在我的經驗里,犯罪者這種大手大腳的行為,很可能是做了破釜沉舟的打算!」

當時武漢發生一起爆炸案,罪犯自製土炸彈在商場作案,多日偵查沒有突破。在全省發出重金通緝,接到不少舉報電話,大多是無用線索,有一天周昊在所里聽到一位同事在調侃一位舉報人,是個大媽,打電話過來舉報公司一位年輕同事,說這位青年前段時間失戀,請了假,上班之後像變了個人,本來之前是騎電動車上班的,現在變成打車了,她還看到他去五星級酒店住宿吃飯。大媽的舉報理由是,他的工資不可能支撐起這樣的消費。周昊一聽,也覺得可疑——行為不對稱,就去調查了下他的銀行流水,發現他將自己的積蓄都取了出來。再調查他酒店開房記錄,只是一個人入住。平白無故住高檔酒店,說明他的消費是為了自己,估計是做了一直想做但沒體驗的事。於是周昊就和一個同事去跟蹤他,直到一天在他提著一個大布包出門時將他抓獲,布包裡面裝的正是炸彈。後證實青年失戀受到打擊,對漂亮女人產生憤恨,在商城的化妝品區放了炸藥,之後將存下來準備結婚的積蓄大肆揮霍光,準備在第二次作案時一同赴死,沒想到被周昊洞察。

「這不可能。」大象搖頭,「這起案件的兇手不可能會做出這種同歸於盡的事,不然解釋不了他做出這麼多迷惑警方的花招。而且,他犯罪的動機明明就是續命啊!怎麼又會想死?」

「但他這種花錢行為實在太詭異了,怎麼解釋?」我說。

「無解。」大象說,「這宗謀殺案太多費解的地方,前面的推理已經用盡了我全部腦細胞了,我沒想到最後還有這個謎團,我解不了了。能確定的是,如果啞巴常理想尋死——這樣很多東西要推倒重來——他就不是往山外走,而是往山內走,總之,我們還是現在就進山吧,免得明天發生太多變動,天黑,大家注意點。」

我們帶狗進山,狗行陡峭山道,拐進山腰樹林,跑得飛快,我被拽著走。山路越來越難走,七彎八拐,下坡上坡,突聞水瀑聲,是山中一處瀑布。晚上月光照水簾上,像水銀傾瀉,瀑布底有洞,洞里有煙汽冒漾,人近會覺得冷,大象讓我們停下,進瀑布洞里查探,洞口直徑大約四米,洞內幽冷,溫度驟然下降十度有餘,手電筒往洞壁頂照射,陰森森倒掛滿蝙蝠,蝙蝠底下鋪滿黑乎乎的蝙蝠糞便,大象上前聞,說,「不是老鼠屎的味,是蝙蝠屎!屍體身上沾染的味道是蝙蝠屎,這個山洞布滿水汽,瀑布聲吵雜,輕易就蓋過呼救聲,肯定就是兇手殺人地!無需封住受害者呼救的口!」大象向我們大喊,聲音在洞中縈繞,被水擊地聲消彌。幾位警察面面相覷。

再深入洞內,越發陰冷,幽幽冷氣氤氳冒出,每人手電筒前如同豎著一道光劍,冷氣源我們三人已經有答案,兩位警察拉開洞內某物鋪蓋的苫布,展現眼前的果然是一塊塊方方正正的冰塊。此洞為第一現場無疑。留兩位警察在洞旁查看,我們接著跟狗走。

又走了大概二十多米,前方蔥蘢林地隱約看到一間棚屋輪廓,大象讓我們放慢腳步,我覺得不管動靜大小,啞巴常理也不會聽到,大象狡辯說會帶動風。

還沒走到棚屋,狗速度加快,我被它牽著走,它被我們帶回來的時候從沒叫出一聲,此時卻開始狂吠,暴走,這是反常現象,它發現主人了!大象示意大家全副武裝。但狗跑到離棚屋大約十米處,卻停止了,頭往上吠,原地轉圈,我們往上看,黑夜中八道光束齊齊上射,照亮樹上弔頸的死人,眼珠暴突,正是啞巴常理。

不知是高強度工作疲乏的緣故,還是這景象過於嚇人。我看到大象的臉上露出了真正恐懼的神色。

(未完待續)

作者簡介

澤帆,片刻APP執行主編,現居北京。微博:@鄭澤帆di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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