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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才能算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年少時的喜歡是挖空心思與你分享,無論喜怒與哀愁,真實可愛,夾雜著一份自我,不經意間就會傷害到對方。

年紀漸長,發現喜歡不再是一刻間的心靈震顫,也不是孩童待零食般愛不釋手,是體諒與關懷,細膩悠長,看多一眼,堅定一分

北邙:

高中的時候有一天放學回家,騎著自行車聽著歌,想起來下午看了一則新聞,說有個人因為女友病死之後也活不下去,殉情自殺了。

就想哪有人這麼傻逼啊,又不是父母親人去世,女朋友再找個唄。

然後不知道怎麼,突然犯神經病,腦補了一下當時暗戀的女生如果突然今晚死了,我會怎麼辦。

想著想著就懵了,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入戲,連車子也沒法騎了,蹲路邊就開始哭,越哭越難受,哭得稀里嘩啦,天昏地暗。

哭著哭著覺得還是受不了,掏出手機想給她打電話說你別死,剩下的一點點理智又告訴我不能這麼傻逼,然後就更難受了,又抱著樹多哭了半個小時。

滿腦子都是她要是死了我該怎麼活啊世界都沒意義了。

現在其實已經記不得那種心情了——甚至覺得不可思議,自己那時候怎麼能這麼中二,因為幻想了一個人的死就這麼絕望。

可我永遠永遠不會忘記那個十六歲的夏夜,一個莫名奇妙把車子停路邊抱著樹嚎啕大哭的少年。

我覺得這就是喜(Sha)歡(Bi)吧。

北風其涼:

學生時代喜歡一個人,連作業本放在一起都覺得很幸福。

1. 你的每一聲準時的早安晚安,收到之後我都會獨自看著那幾個字發獃傻笑好久。

如果你說你在下午四點來,從三點鐘開始,我就開始感覺很快樂,時間越臨近,我就越來越感到快樂。 到了四點鐘的時候,我就會坐立不安,我發現了幸福的價值。

2. 愛屋及烏,一切與你有關的事物,哪怕很無關聯,我也會想起你,想起你的美好,然後偷笑。

狐狸說:「我的生活很單調。我追逐雞,人追逐我。所有的雞都一個模樣。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點無聊。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我的生活將充滿陽光。我將辨別出一種與眾不同的腳步聲。別的腳步聲會讓我鑽入地下。而你的腳步聲卻會像音樂一樣,把我從洞穴里召喚出來。另外你瞧,看到那邊的麥田了么?我不吃麵包,小麥對我來說毫無用處。麥田也不會讓我聯想到任何事。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長著金黃色頭髮。當你馴養我以後,這將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麥子的顏色也是金黃色的,它會讓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將喜歡聆聽風兒吹過麥田的聲音……」

3. 自從遇見了你,對於其他人,我已經失去了了解的慾望。

狐狸說:「對我來說,你只是一個小男孩,就像其他成千上萬個小男孩一樣沒有什麼兩樣。我不需要你。你也不需要我。對你來說,我也只是一隻狐狸,和其他成千上萬的狐狸沒有什麼不同。但是,如果你馴養了我,我們就會彼此需要。對我來說,你就是我的世界裡獨一無二的了;我對你來說,也是你的世界裡的唯一了。」

4. 我不知道怎麼做,但遇到你之後,我怕自己配不上你,我有在努力的讓自己變得更好。

我太年輕了,甚至不懂怎麼去愛她。

啦啦啦:

他會在晚上睡醒起來上廁所,盡量不發出聲音,回到床上,偷偷親我一口,然後心滿意足的接著睡……

他會在我姨媽期,默默的抱著我弄髒的床單去洗乾淨,洗完帶著紅糖水,熱水袋,來哄我睡覺......

他會在身上只剩一百塊的時候,依然笑眯眯的對我說,想吃啥,給你買......

他會在看我洗完澡,不擦腳,嘆口氣,拿著毛巾走到我身邊,給我擦腳.......

他喜歡在我睡著的時候偷偷親我,然後把我摟的更緊……

我睡覺做夢,夢見他欺負我,我假裝生氣,他默默抱住我,說 是我不好,惹寶寶生氣了……

無論大雨小雨,只有一把傘,我從來沒被淋濕過......

我誇他飯做的好吃,他笑的像個得了獎狀的孩子........

他看我的眼神裡面有光.......

也許這就是喜歡吧

梁悅:

十七歲時喜歡一個人,她的名字,就是你的心事。

她喜歡聽陳奕迅,於是你一遍遍的練著十年,只為有一天能夠唱給她聽。

她喜歡看宮崎駿,於是你刷遍了他所有作品,只為有一天能夠和她聊起。

她喜歡買王小波,於是你偷偷的把簽名改成了「你好哇,李銀河。」

她的一顰一笑讓你魂牽夢繞,她的一舉一動是你的喜怒悲歡。

如果能夠和她在一起,你願意拼了命努力。

然而在人生的劇本里,她卻只是教會你成長的角色。

當時得不到時痛得撕心裂肺,後來回首看也只雲淡風輕。

而當你以為你能夠徹底把她忘記,卻又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想起:

那是在KTV里唱著「你會不會忽然的出現」的時候,在聽說宮崎駿新作上映的時候。

在書店看到王小波作品的時候,在那個屬於你們的記憶符號重新出現的時候。

十七歲付出的真心實意,換來心底的一道白月光。

二十歲喜歡一個人,再不敢那麼用力。

因為經歷過傾其所有的決心,才會有有所保留的剋制。

你念她時仍然是眼穿腸斷,你伴她時也仍是一心一意。

但表白之話出口,也沒有曾經的濃烈。

再不是非你不可的決絕,也沒有海枯石爛的自信。

第一份感情的喜歡,因為初遇,所以驚艷,所以至死方休。

等到後來的喜歡,因為失去過,所有沒了勇氣。

第一份感情是真的,十七歲的你敢拍著胸口保障。

後來的感情也不假,只是你為自己穿了一層鎧甲。

朋友X君是一位浪子,談過的姑娘一雙手也數不過來。

他長得並沒有玉樹臨風,英俊偉岸,比起大多數人,只是多了份細心。

陪女朋友逛街的時候,他會忽然蹲下給對方系鞋帶。

兩個人壓馬路的時候,他會自覺的站在外面的一側。

手機里記著對象的生理期,玩遊戲時也會理睬對方。

在女朋友生日的時候,他會佯裝不知,最後給她一個驚喜。

所有能夠讓女生感動到的點,他大概都做到了。

可是,這就算真正喜歡一個人嗎?

該分手時,他絕不含糊,等要追下一個女生時,又誠意滿滿。

套路可以學,感情可以偽裝,所謂的細節,也可以是表相。

很多時候,一個人是不是真的喜歡你,只有他自己知道。

曾經在微博上看到過一副圖片。

畫面中的老太太白髮蒼蒼,低坐在椅子上,深情沮喪。

旁邊的是她的老伴,雙眼緊閉,顯然已經離去。

配字是:與君百歲亦須別。

我悵然良久,將這七個字當作下聯,擬了一副上聯,留在評論里:

恨我年華終有盡。

真心這東西,每個人都有。

只是有人心口不一,有人有始有終。

一段感情沒有走到最後,誰也說不準結局。

崔氏甘願跟著朱買臣過清貧日子的時候,未必不是真愛。

但是窘困的生活,經不起柴米油鹽的打磨。

她另尋張木匠,夫妻二人勞燕分飛。

後來朱飛黃騰達,崔氏苦求重好,朱買臣將清水潑在馬前,留下一段覆水難收的故事。

而與之相反的,是樂昌公主與丈夫徐德言的兩心相知,患難不改,破鏡重圓。

這世上覆水難收的愛情太多,破鏡重圓的美滿太少。

我想大抵是因為,人心易變。

你說你愛她愛得磐石不移,可見父母時,你爸媽不喜歡她,你便猶豫了。

你說你戀她戀得鏤骨銘心,可當有條件更好的人追求你時,你便放棄了。

你說你對她泰山不改其志,可如果她遭遇了不好的事,你還願意接受嗎?

怎樣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我想一見傾心面紅耳赤的時候大多數人都有,但這就是真正的喜歡嗎?

未必。人都是七情六慾的動物,金錢名利牽絆,滾滾紅塵難測。

當你青雲得意的時候,對她不改其意。

當她老病窮衰的時候,對她不易其心。

不畏時光驚擾,不懼世俗考驗,才算是真正喜歡一個人。

任時光匆匆過去,我只在乎你。

縱有三千弱水,今生你只認一瓢。

小編以前看過並且喜歡的解釋:

那天我在巷口看到一棵長得怪異的榕樹,

當我的第一反應是拍給你看的時候,

我就知道大事不妙了。

(我喜歡上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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