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無意間改變了人們的溝通習慣,改變了整個世界
電子郵件的誕生是個悄然的過程。直到1993年,才有人提出疑問,是誰發明了電子郵件?2016年3月5日,編寫了第一個郵件程序的Ray Tomlinson離開了這個世界,享年74歲。他留給我們的,不僅是一個簡單符號,更是這個信息時代的印記。讓我們來聽他親自講述電子郵件的故事。
電子郵件的誕生
在1971年的夏秋之季,我參與開發了一個叫做TENEX的分時系統。我們那個小團隊負責在自然語言方面給予支持。其實早些時候,我曾為TENEX設計過網路控制協議 (NCP) 以及網路程序,比如實驗性文件傳輸工具CPYNET。
當時的本地用戶間郵件程序叫做SNDMSG,我對其進行了改進。獨立計算機的電子郵件早在60年代就出現了,SNDMSG就是干這個的,它允許用戶編輯一條信息並發送到其他用戶的郵箱。當然,這些用戶需要在運行TENEX操作系統的分時計算機上。
所謂的郵箱其實就是有著特定名稱的文件。其唯一特性就是自身的保護功能,允許其他用戶在文件尾部繼續追加內容,但他們無法閱讀和改寫以往存在的信息。而我突然想到的是,如果把CPYNET和SNDMSG結合起來,讓前者也能輕而易舉的為郵箱文件增加信息,不是很棒?實際上,除了為本地郵箱文件增補信息外,SNDMSG是可以通過網路連接從CPYNET中獲取代碼,並將信息傳送到異地郵箱中的。
問題在於CPYNET的試行協議並不支持文件內容的增補,它只能發送和接收文件。好在這缺失的部分非常簡單,只需要稍微對協議進行調整。我記不清協議的細節了,但給文件增補信息其實就是寫入操作,只不過文件是處於關閉狀態的。
下一步要做的,就是把CPYNET代碼併入SNDMSG中。這也提供了一種區分本地郵件和網路郵件的方法。
符號」@」的真相
當時我選擇在主機名稱和用戶名 (即登錄名) 之間增加了「@」符號 (即at)。後來人們問我最多的問題莫過於為什麼選擇了它。實際上用「@」很合乎情理,在英文中,它常用來表示單價,比如「10件@1.95美元」。我借用了這一點,通過@符號表明用戶實際上「在」其他主機上,而非本地。
需要說明的是,發明「@」符號的可不是我,它本身已經存在數百年了。不過我倒是可能拯救了它,因為當時人們正考慮從鍵盤上把「@」拿掉,正如「¢」符號 (cent) 的遭遇一樣。
當然,我也不是按著shift+2敲出的「@」。當時所用的model 33 Teletype打字機與現在的鍵盤有很大區別。那時候打字機用的是機械編碼器。在字元編碼中,「@」與大寫字母A被放在一組裡。在實際的鍵盤布局中,它也被放在字母區域,而不在數字行里。實際上,「@」就在按鍵P上,也需要按著shift才能敲出來。
首台發送Email的計算機
儘管電子郵件的最大特點就是遠距離傳遞信息,但第一封郵件的傳送卻發生在兩台緊挨著的計算機上。正如照片中展示的,它們之間依靠ARPANET物理相連。ARPANET即美國高等研究計劃署網路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 Network),這是美國國防高等研究計劃署開發的世界上第一個運營的封包交換網路,乃全球互聯網的始祖。近處的計算機是BBN-TENEXA (BBNA),遠處的是BBN-TENEXB (BBNB)。1971年,主機名里還沒有「.com」之類的東西,DNS也是後來才出現的。BBNA正是首台收到電子郵件的計算機,BBNB則是第一個發送者。左邊近處的正是KSR-33終端打字機,就是在這裡,第一封電子郵件被列印出來,而輸入這些信息的正是後面另一台KSR-33。
BBNA採用的是Digital Equipment Corporation (DEC) 的PDP-10機型,搭載64K (36位) 字長的磁芯存儲器,按現在的說法就是288KB;BBNB則要小一點,僅48K。兩台機器都運行著TENEX分時系統。DEC於1998被康柏電腦收購,後者在2002年被惠普公司併購。
第一封電子郵件的內容
我看到很多地方都斷章取義地說我第一封電子郵件的內容是「QWERTYUIOP」,實際並非如此,我本來的意思是任何這種形式的隨意內容。「TESTING1 2 3 4」之類的東西也完全可能,我確實想不起來了。關於第一封郵件唯一真實的表述大概是,它全部是大寫字母,內容也無關緊要,讓人過目就忘……
「Email」還是「E-mail」
在我看來,是時候去掉那個連字元了。一般來講,由兩個單詞構成的新術語會使用連字元,隨著其使用越來越廣泛,連字元則會被去掉。電子郵件已經存在了幾十年,「E-mail」中間那個「-」也不再需要了。
我曾在Google上搜索「email」,返回了8000萬個結果,搜索「e-mail」則只返回700萬個結果。而且Google會給出提示:你是要搜索「email」嗎?看到這,我真是非常感動。大勢所趨,「E-mail」中的那道橫杠正在慢慢被抹去,如果你還在使用,也請早日加入這個行列。
Ray Tomlinson從麻省理工學院畢業後加入BBN科技公司,並於1971年發明了電子郵件。曾參與制定TCP/IP協議。2012年,他入選由互聯網協會 (ISOC) 評選的首屆互聯網名人堂。美國《Darwin》雜誌發表評論,「電子郵件的發明毫不遜色於電話的發明。」倫斯勒理工學院 (RPI) 技術名人堂對他的評語則是:「可以說,Tomlinson在無意間改變了人們的溝通習慣,帶來了一個全新的交流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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