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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秦可卿葬禮之儀

作者 喬治桑

秦可卿忽然就死了!

她雖然出身卑微,但這似乎並不妨礙她嫁入豪門。且又生得面容姣好,體態風流,平日里也是言語溫婉,公公待她自不消說,婆婆待她視如己出,夫妻相敬如賓,與心狠手辣的大管家鳳姐也素來親厚,對待下人也不拿大,竟是「沒有人不疼她、不和她好的」。就連老祖宗都說她是「好個孩子,要是有些緣故,可不叫人疼死」。

可卿自打攀了這寧國府的高枝兒,輕輕鬆鬆地就得到了賈府從上到下一致的交口稱頌。住在「神仙也可以住得了」的屋子裡,其平日所用所費無不是稀罕物兒,件件有出處,樣樣有來頭,色色皆是旁人所不及的。然而,就是這樣一位體態裊娜,顏色絕美的可人兒,卻在賈府的鼎盛時期,拋卻了金門玉戶神仙府,正值妙齡便香消玉殞, 突然就去了。

作者給秦可卿這個可人兒安排了一個極其短暫的人生之路,讓她在生前享盡了人間的富貴風流,給她死後的葬禮也是極盡奢糜。惜字如金的曹雪芹,卻在描述可卿的葬禮上,給予了濃彩重墨的一筆。

對於可卿的葬禮,作者省去了候夜、送終、落地等等一些細小繁節,重點突出了一些奢華的程序,雖然程序繁雜,卻也有條不紊。基本還原了明清時期豪門貴族的葬禮規程。

一、擇日停靈

擇日停靈這個程序,作者交代是由「欽天監陰陽司」來完成的。欽天監夜觀星象,掐指一算,「推准停靈七七四十九日」。停靈,即將屍體遷至屍床之上,覆蓋屍身,此床移至廳堂的正中,頭朝南。停靈時間長短,需請陰陽生(天文生)推算,各人停靈日數不等。陰陽生,又稱天文生,有在地方上任職的,也有通過考核選拔,在欽天監任職的。欽天監,起自秦、漢、南朝時期,也稱司天台、司天監等,數度更名,明初正式改為欽天監。在欽天監供職的官吏負責掌管觀天象,推算節氣,制定曆法,時人認為會推算曆法的人,也懂得占星術, 皇家婚喪大典的擇日也由他們定奪。欽天監官吏在宮廷任職,不允許改遷他官,無特旨不能升調、致仕,子孫世業。欽天監的天文生陰陽生,通常掌管朝廷及皇家的風水術數,地方上的則多掌管地方官府的術數活動。雖然他們也會應民間之請進行術數,但欽天監陰陽生並非尋常人家輕易能請到的,寧府的權勢之大由此可見一斑。 「欽天監陰陽司」應是作者虛構的職務了,並沒有欽天監並陰陽司一說,只有掌管風水術數的陰陽生。因第十四回中,提及「陰陽司吏」,似此處「陰陽司」又非「陰陽生」之訛。停靈日數多為單數,陰陽司吏算得可卿喪禮需停靈四十九日,而尤二姐的喪禮,停靈日卻只有三日或七日。

二、送訃聞

天文生算得出殯入葬日期後,會寫下殃榜。接下來便是送訃聞,可卿的訃聞是在三日後開喪傳送。[1]期間要設帷堂、設奠、奠酒。護喪,司書代喪主書寫及派發訃告。據《清稗類鈔·喪祭類》載,報喪文,「詳具死者之姓號、履歷及生卒年、月、日、時,卜葬或浮厝之地及出殯日期」,以便親朋及時祭奠服喪。作者雖然沒有明寫訃聞的內容,但大致也不外乎此。

清代民間喪葬習俗,人死後,要立刻派報喪人到親友家報信,有的要送「報喪帖」。報喪人要拿一把傘,到了親友家,將雨傘頭朝下,柄朝上豎在堂前,主人一看,就知道該人是來報喪的,於是,馬上給報喪者做些茶點吃,同時,為死者準備「紙火」(即蠟燭香紙一類東西);設帷堂,縫白布為帷幕,以障內外;設奠,執事們將放了脯醢的奠桌安放於屍體東首的當肩之處;奠酒,將斟了酒的酒盞放在奠桌之上,再用布帛將酒、醢覆蓋。[2]死者是寧府的長孫媳婦,這些細節想必也是一樣不會少。

三、設道場做法事

設道場做法事,這從來就是富豪家族十分注重的事。常人春在《紅白喜事--舊京婚喪禮俗》記載得非常詳細,其所做道場經懺因僧侶道士以及作用的不同,而分稱番經、道經、薩祖鐵罐度施食(老道焰口)、居士經、禪經、瑜伽焰口、地藏十王寶燈--傳燈焰口及外佛事[3]。這些道場經懺延續時間皆較長,如道經,是依喪家停靈日子的多寡決定的。道經從接三日起,直到伴宿(發引的頭一天)都要有經。禪經也是與停靈的日子相結合,日子越長,禪經也就做的越長,耗資巨大。其中,水陸道場花費最為可觀。民國時期的段祺瑞、吳佩孚、曹錕、江朝宗等人,請一百五十位僧人做水陸道場,僅此一項,耗資五千銀元。可卿的葬禮,停靈天數足足四十九天,請了僧道三百餘位念對台經,開銷之巨不言自明。民間小戶人家是鋪不起這排場的,至多也就是意思一下。對於可卿喪禮的道場,作者寫得很詳細。

道場,在這裡是水陸道場的省稱,指設齋供奉,超度所謂水陸眾鬼的法會。此俗相傳始於梁武帝時期,宋代很流行。到了元、明、清又不斷地增加了新的內容。明代小說《金瓶梅》中就曾寫到李瓶兒的葬禮,其中對做齋七的習俗就進行了詳細的描述,此處不再贅述。可卿的葬禮,在做齋七的這四十九日內,請了一百零八位禪僧在大廳上拜大悲懺,超度亡魂;另設壇天香樓,又請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超度亡靈;然後停靈會芳園,還另請五十位高僧、五十位高道,在靈前對壇按七作好事,以求托生轉世之福。如此算下來,不包括欽天監的人馬,單請僧人道士就達三百零七人之眾。其規模之大,令人嘆為觀止。

接下來的程序就是做齋七。七七追薦源於舊時人們對生死的認知,認為人死後還會轉世,從剛死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期,期滿後即再降生。若第一期滿未得生緣,須再等一期。最多到第七期,必定降生。由於死至生間禍福未定,需每隔七天要祭奠一次,請僧道替死者誦經修福,直到滿七七四十九天為止。其活動有:招魂、開弔、禮鬼、解結、結亡、供齋飯、擺靈座靈床、開放破獄、破血河等等。可卿停靈是七七四十九日,此日期恰與七七追薦耗時吻合,作者雖沒有對每一項做詳盡地描述,按當時習俗,儀程大體如下:

首七,又名頭七,一般在死後第六天舉行。《杭俗遺風》曰:做七須在第六日上,故首七名曰「敲頭六兒」。要用土地廟的和尚來做,首七要敲打。內容是拜十五懺,掛功德畫,張掛榜文,不放焰口,觀一下燈就結束。當然,也有從第七日開始做首七的,《清稗類鈔·喪祭類》載:「太倉喪禮,孝服尚白,用僧道十室而八九。七日設祭,謂之燒七」。也有民間習俗認為,首七是死者上望鄉台的日子,家中諸事,死者能見,故家人皆身著白孝服,通宵不眠,為死者守靈。筆者家鄉的葬禮至今仍沿襲此種習俗。至於可卿的頭七,依據哪一種習俗,作者沒說,筆者也就不得而知了。

二七,在死後第十四天舉行。因二七與煞期不遠,有兼煞七法壇,或輪做送七。

三七,由和尚念受生經,晚上放焰口。佛教用《金剛經》,道教用《度人經》。焰口,為梵文的譯音,也稱「面然」,是餓鬼王的名稱。為了避免死者投生餓鬼,喪家要遍施食於鬼神。其儀式通常在黃昏時舉行。以凈器盛食,右手按器,口念經咒,後稱如來名號,再取食盡泄地上,以作布施,超度餓鬼。

四七,按民俗,多由親戚出錢請和尚念經。據《民社北平指南 》載:「亦有按七唪經者,僧道番尼無定,有同時對舉者,曰『對台經』。普通皆用僧,以其價廉耳。」能夠舉辦對台經的多為富豪之族。秦可卿的喪禮中就是採用了僧、道、尼並舉的對台經。可見其開銷巨費。

五七,作者在這一階段寫得尤為細緻。這也是七七中最重要的一個「七」。相傳在此期間亡魂須過嚴厲的五殿閻王關,按俗應請道士做。道士之功德有五,名曰符、朝、懺、煉、燈。符者,須先一日發符,招請神將;朝者,朝天上表;懺者,志心朝禮拜懺;煉者,水火鍊度焰口;燈者,即觀燈。更能破地獄,跪五方,種種作法。同時還要燒五七紙。故作者對五七這一日寫的比較具體,主要做了如下描述:

1、應佛僧要開方破獄。開方(放),即開度。破獄,僧人誦念《宗鏡錄》中的《破地獄偈文》,以求佛祖開恩,拯救亡靈出地獄得解脫而往生。

2、傳燈照亡。亡靈的冥途迢迢,暗無天日,須將燃燈置於亡者腳後,明燈指路,以照亡靈。

3、參閻君,拘都鬼。參拜閻君,拘拿鬼城中的鬼卒。

4、延請地藏王。地藏王即地藏菩薩,因其能夠「安忍不動如大地,靜慮深密如秘藏」,故名地藏。依佛教說,他於釋迦寂滅之後,彌勒未生之前,一直在「人天地獄」之中救苦救難

5、開金橋。舊時人傳說「善人」死後鬼魂所走的橋是金橋,「惡人」死後鬼魂走的是奈何橋。為善人開金橋,使其來世托生於福祿之地。

6、引幢幡。狀似高桿旗子。幢,桿頭安裝珠寶,桿身裝飾有錦帛的旗子。幡,一種垂直懸掛於高桿上的窄長旗子。

7、道士們要伏章申表。道士齋醮時,俯首屈身向上帝奏告文書,恭讀表章。

8、朝三清。道教合稱該教的最高境界「玉清」、「上清」、「太清」為「三清」,也稱居住在其中的「玉清元始天尊」、「上清靈寶天尊」、「太清太上老君」三位尊神為「三清」。

9、叩玉帝。玉皇大帝是道教所尊奉的最高天神。

10、禪僧們行香。

11、放焰口。焰口,據佛教傳說,地獄中的餓鬼腹大如山,吼細似針,一切飲食到了口邊即化為火炭,故稱「焰口」。僧道替喪事人家念「焰口經」及施捨飲食於眾鬼神,為餓鬼超度。

12、拜水懺。水懺又叫慈悲水懺,佛教經文之一。是唐代悟達禪師遇異僧用水替他洗好人面瘡後,他為報恩而作。念「水懺經」可以為死者祈求免除冤孽災禍。

13、還有十三眾尼僧,搭繡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接引咒」是接引死者至「極樂世界」的咒語。

作者在文本中交代,那開方破獄,傳燈照亡,參閻君,拘都鬼,延請地藏王,開金橋,引幢幡皆是應僧佛所為;搭繡衣,靸紅鞋,在靈前默誦接引諸咒則由十三眾尼僧做了;道士們只管了伏章申表,朝三清,叩玉帝這幾件法事,似與民俗有些不符,許是各地風俗有異也未可知,此處存疑,尚待考證。此日法事大舉,賓客眾,鳳姐亦儘力為之,寅正起,卯二刻至,於會芳園登仙閣停靈處,各處指揮調度,供茶燒紙,無不妥帖。

六七,按俗應由女婿操辦,如女婿較多,則免做或改做七七。六七以前,靈前只供素菜,六七正日,須女婿開葷。從早點心起,酒席湯飯,均宜咸備。若尚無女婿,親屬中小輩代之。因可卿妙齡無子而亡,想必此七當免。

七七,又稱滿七、斷七,此日,喪家要舉行隆重祭奠,親朋好友均來焚楮錢,也有到墓前拜祭的,祭畢,孝子燒孝鞋、喪杖等物,並撤靈堂,放焰口。[4]

四、大殮

通常進入大殮程序時,應該是將屍首入棺。因為可卿死得突然,棺木尚未打造完備,需先選木材。薛蟠送了賈珍一副棺木,幫底皆厚八寸。清代1寸=現在3.2厘米,其幫、底厚度各為25.6厘米。紋若檳榔,味若檀麝,叩擊有叮鐺如金玉之音。乃是「萬年不腐」的有價無市之物,號稱是來自潢海鐵網山上的檣木,此又是作者杜撰的稀罕寶物,為何名「檣」,個中緣由,自有方家之言,吾不敢妄度。

自順治後期,滿族一律改火葬為土葬後,棺材的形式,也是滿漢有別。滿族人的棺材形狀呈屋脊形,內部高大,外部彩繪,富家還會在棺材上雕刻花紋[5]。據《綏化縣誌》載:「旗籍棺大如帳室,下寬上銳,蓋厚底薄,後小於前,內以紙布糊,外加繪事。」宗室棺材前懸掛木製葫蘆……」棺前是否有木葫蘆的懸掛,也是滿漢棺材的重要區別之一。作者只言可卿是養生堂抱來的,究竟是滿族還是漢族,無人知曉,唯一明確的是,文中沒有提及棺前有木葫蘆懸掛著。

大殮的程序是抬棺於靈堂中央的偏西處,置於兩凳之上,棺中放入棉被,棉被的四角置於棺外。移屍於大殮床,將大殮床上的衾被掩上,在將衾被下的布絞直結三道,橫結五道,結絞畢,舉屍入棺。將死者生時的頭髮、牙齒、剛死時剪下的指甲,填在棺中的四角,並用捲起的衣服填滿空缺之處,固定屍身,最後將垂於棺外棉被的四邊以先掩足、次掩首、先左後右的順序覆蓋,在主喪、主婦憑棺痛哭後,婦女迴避,工匠入內,蓋棺,下釘。[7]至此,生死陰陽兩隔,永不相見

五、設銘旌、魂帛

銘旌也稱銘、旌銘。在治喪時設立。《禮儀.士喪禮》「為銘各以其物……書銘於末,曰某士某之柩」。鄭玄注曰:「銘,明旌也,雜帛為物,大夫士之所建也,以死者為不可別,故以旗識之」。銘旌在出殯時張舉在靈柩前的旗幡,祭奠時倚放在靈座之右,入葬時覆於棺蓋上。銘旌的使用主要限於官員,平民之喪不用銘旌。清朝時期的喪葬銘旌有嚴格的等級定製,《欽定大清會典》記載:銘旌以降帛,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八品以上七尺,九品官或有頂戴者為五。這種旗幟既有引魂、炫耀官職的作用,還可以增加出殯儀仗的氣勢

賈蓉只不過是個黌門監。一個國子監的監生,其妻之喪不僅執事受限,銘旌也不能夠十分體面。趕緊捐了個官位,那銘旌上就可以大書:「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誥封一等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御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恭人之靈柩。」也是沿襲了明朝的體制,大清律規定,五品官之妻稱宜人,四品官之妻稱恭人。若是喪禮,按當時舊俗,可將死者的等級再提高一級,於是,秦可卿一死,竟連升三級!又體面,又風光。也因為捐了這龍禁尉的官,執事也相應多了,(至於「全副執事」的詳細清單,若要細列,不少於千字,本文從略,不作細談。)終歸所有執事陳設皆系新制,光艷奪目

六、出殯

大殮之後,要將靈柩停放一段時間後再進行安葬,停柩待葬謂之「殯」。《禮記.檀弓上》云:「周人殯於西階之上,則猶之賓也。」 殯取義於賓,意為賓客。裝載死者靈柩將離家遠行,猶如賓客。停柩的地點一般在正堂的西階,有的則停於宗廟,後世還常常把待葬的棺柩暫寄在佛教寺院中[6]。可卿的靈柩便是停在鐵檻寺里。

出殯也稱發引。發引前一日稱「伴宿」,因次日發引,故親朋好友此夜可留宿。寧府的伴宿之夕,還請了兩班小戲及耍百戲的,「一夜中燈明火彩,客送官迎,百般熱鬧」。

及至次日天明,吉時一到,開始送殯。六十四名青衣請靈,銘旌上大書:「奉天洪建兆年不易之朝誥封一等寧國公冢孫婦防護內廷御前侍衛龍禁尉享強壽賈門秦氏恭人之靈柩。」其中,最引人矚目的莫過於前來送殯的官員。

在清代,王侯貴族的等級劃分依次為:親王,郡王,公侯伯子男。這日,前來送殯的,有四郡王:東平王、北靜王、南安郡王、西寧郡王。除了繕國公之孫因祖母亡故守孝沒來,當時的八公來了七公。還有諸王孫公子,不勝枚舉。堂客來了有十來頂大轎,三四十小轎,連家下大小轎車輛,不下百餘乘。各色執事、陳設、百耍,浩浩蕩蕩,擺了三四里遠。沿途路旁又擺了四位郡王的各家路祭。所謂路祭,在清代時期,通常是由死者生前的友朋聯合集資購置酒食祭品,在靈柩經過的大街上彩棚高搭,擺筵設席,和音奏樂。推薦一名聲望較高的長者主祭,靈柩一到,眾人皆跪伏迎接,主祭者獻祭品於柩前,行一跪三叩之禮,宣讀祭文,孝子哭謝,靈柩繼續前行[7]。據《清稗類鈔·喪祭類》載,富貴之家,路祭多至數十起者。可卿葬禮的路祭,是由四郡王自家組織的,自然不需集資,那筵席和祭品的規格更非尋常人家可比。「一時只見寧府大殯浩浩蕩蕩,壓地銀山一般從北而至」,隨後出城,直奔鐵檻寺行去。

至此,秦可卿的葬禮即告謝幕。

在前八十回里,曹公也曾寫過一些喪事,賈瑞、尤二姐、秦鍾這幾個人的葬禮,只是略點筆墨,一帶而過,其簡儉就不消說了。只說寧國府老太爺賈敬的葬禮,雖說他的輩分地位要高過他的長孫媳婦秦可卿,但是,葬禮的規模較之可卿就不可同日而語了。為了凸顯可卿喪禮的隆重奢華,也許是為了避免重複筆墨,作者安排賈敬死在老太妃送靈之日,因賈府上下去給老太妃送靈,府內無人,兼天氣炎熱,賈珍也無意儘其所有為老父治喪,其喪儀便顯得倉促粗簡,不能從容。只在「三日後便開喪破孝,且一面做起道場來」,壽木是「早年備下寄在此廟,甚是便宜」;外頭之事只是「暫託了幾個家裡二等管事人」應付,大管家鳳姐在榮府忙別的事情,直接沒露面;執事的僅由六七個賈氏子孫承擔了;是否有前來送殯的恭候王爵也隻字未提;言語中無不透露出因陋就簡的信息來,由此種種,較之秦可卿的葬禮規模,這位寧國府老太爺賈敬的葬禮就顯得不大奢華了。

儘管作者對可卿喪葬儀式的篇幅著墨甚多,但還是省去了整套儀程的首尾細節,若要寫全,篇幅太過冗長。但這已經足以顯示出可卿葬禮之奢華。喪葬禮儀的出現,是源於人們原始信仰中認為靈魂不死,以及對鬼神的崇拜。《孟子.滕文公》中說:「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壑。」從最早的猿人出現算起,人類已有三百萬年的歷史,在遙遠的荒古時代, 早期原始人沒有安葬死者的習俗。從最原始的棄屍荒野,任鳥獸啄食,到衣覆屍身入土掩埋,喪葬禮儀的出現也只是數萬年前的事[8]。

若說元春省親是通過生者來彰顯賈府的「繁花著錦」之華美,那麼可卿之喪,則是透過死亡寫出了另一番「烈火烹油」之奢靡。歸根究底,可卿從第五回出場,到十三回而亡,真是來也匆匆,去也匆匆。雖說是活得不大久,但是,她的一生,由生至死,無比奢華,這,卻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她的葬禮,是整個文本中一部重頭戲。所有相關葬禮的章回中,獨獨她的葬禮顯得格外奢華搶眼。

因作者在開篇即聲明書中所寫之事均年代無考,筆者只能依據《紅樓夢》的成書年代,查閱古代喪葬儀式的相關資料,對於可卿葬禮的儀式做了簡單的註解,奈何吾輩淺薄無知,縱有不到之處也在所難免,懇請方家給予指正為感。

參考文獻:

1.《紅樓夢脂評匯校本》匯校:吳銘恩。第159頁。

2.5《家族喪葬文化--中國家族文化》第二講。作者:胡中生。

3.《中國喪葬史》作者:徐吉軍 江西高校出版社 第499頁。

4.《喪葬史》作者:陳華文。第45頁。

6.7《清代滿族的喪葬習俗》作者:岑大利。

8.《中國古代喪葬習俗》作者:周蘇平。陝西人民出版社。第1頁、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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