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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分手了,那就把禮物還給我。」

前任

呵呵

對於前任的東西,你會如何處理,是該還還是不還?希望將東西還了:大概是希望能從失敗的戀情儘快走出來,如果還是留著,說不定一直懷念著。既然決定不愛了,也許就該決絕一點,留著的東西也會變得沒意義了。

而選擇不還的人:大概是既然已經不在一起,就不想再打擾對方了,況且關係已經很尷尬了,就不想再把事情弄得太周折。或許另一方還是愛著,再把東西退回,應該會覺得更難過了。

而之前聽表妹說了一個特別奇葩的故事。表妹有一個朋友叫苗苗,在念大學的時候談了個男朋友,那個男生已經開始工作,年齡比苗苗大四歲,在那個小女生還不諳世事的年齡,男生已經在社會上打拚了好幾年,男生比苗苗懂事,平時在生活之中也特別照顧她,兩個人感情一直都還算不錯。

苗苗是一個特別任性愛胡鬧的女生,在兩個人談戀愛的期間,苗苗和家裡人吵了架,父母一怒之下斷了苗苗的經濟來源,一個還在學校念書的小女孩兒,突然沒有了家裡的經濟支持,一下子就懵了,不知道怎麼辦的她,慌亂之中就給男朋友打去了電話求助,慶幸的是男生當時二話不說就打去了生活費。

這樣一來二去的,苗苗開始在經濟上對男朋友有了依賴,看上的衣服,喜歡的口紅,每次只要她對男生開口,男生都是有求必應,甚至有的時候是很貴的東西,對方也是會買給她照顧她。

她或許是習慣利用別人的感情獲取自己的需求,或許是為了證明自身魅力享受被很多人追的優越感,又或許只是單純的寂寞、不滿足於男朋友給她的陪伴。總之,她把你留在身邊的原因,絕對不是喜歡你,你也永遠只能是個備胎。

這樣的日子過了一段時間,男生提出了帶苗苗回家見父母,男生家裡條件不是很好,父母的思想也比較封建,覺得到了結婚的年齡,苗苗這個姑娘性格也挺討人喜歡的,於是就提出了讓兩個人儘早訂婚的要求。

苗苗還在念書,況且兩個人的感情也沒有到要定下終身的程度,小女孩兒幾乎猶都沒猶豫就拒絕了男生父母的要求,推辭著說兩個人感情還不成熟,還沒有到要結婚的地步,那次從男生家裡出來了之後男生又開始追問著苗苗問什麼時候能定下來,慢慢的就開始有了矛盾,苗苗最終選擇了分手。

就在我以為這個故事就到這兒結束的時候,表妹卻說:「你猜怎麼著,他倆分手之後,那個男生竟然找苗苗要回戀愛的時候為她花的錢,她還在念書,哪兒有什麼錢啊,最後就鬧到她家裡去了,她媽媽特別生氣,還動手打了苗苗。」

表妹說:「以前他倆談戀愛的時候那個男生挺好的,怎麼是這種人啊,他是付出了很多,最終苗苗沒有給他他想要的結果, 可是姑娘就沒付出嗎? 我聽說苗苗第一次都是給了這個男生的。」

聽完表妹的故事,我不禁感嘆萬分,不太認同她所說的奇葩的地方,畢竟第一次是屬於自己的,而不是一種交易的籌碼,如果非要這樣說的話,難免有一點輕視自己,況且,她也知道男生家裡條件不好,能夠這樣全心全意的為她付出,想必還是很喜歡她的,而不只是想要獲得什麼。

而她媽媽特別生氣,是因為她並沒有學會如何照顧自己,反而學會了依賴他人,特別是還在上學期間的女生,既然你沒有那麼高的物質條件,就不要追求太奢侈的生活,男生可以送你禮物,但前提是你不會主動一次又一次的去要,甚至覺得理所應當,畢竟,誰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記得之前有個朋友在跟我談起來戀愛觀的時候說過:「每次和男朋友出去都是他請客一次,我就一定要請一次來還,我從來不願意開口找他要任何東西,也不接受他送的貴重的禮物,就算他送了我很貴重的禮物,我也一定會找一個借口,在某個時候,買個差不多的作為回禮!」

我當時覺得朋友的想法特別奇怪,於是問她:「兩個人談戀愛一定要分的這麼清嗎?那不是反而顯得生疏了?」

朋友當時特別無奈的說:你是不知道,現在好多男生都在分手之後找女生要回當時送的禮物,我可不想跟誰分手了還弄的這麼麻煩,所以現在還是清楚一點比較好吧,如果不喜歡了也不會有麻煩。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計較戀愛成本開始變成了一件特別普遍的事情,在很多人看來,在分手的時候找前任要回戀愛時候花費的費用竟然成了一件很常態並且可以接受的事情,

這種事情在我看來特別的奇怪,在分手的時候一定要兩不相欠嗎?那麼我給過你的愛能不能要回來?

我一直特別不支持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在經濟上存在特別嚴重的偏差,不管是女生還是男生都不能過於的依賴對方,如果沒有要相守終生的準備,就不要過分的欠別人的,你可以選擇對他好或者不好,給他花錢或者花他的錢,可是你在做這一切的時候必須要明白後果,無論是付出還是索取,都希望你能無愧於心。

我以前談過一個男生,要說對我好,那個男生確實對我也算不錯,可是他連帶我去吃一碗面的錢都沒有。說到這裡,很多人都會覺得我很現實,可是如果換作你是我,你真的能接受一個男生連買一瓶礦泉水都要你拿錢嗎?

我們倆在一起的時候,我的經濟條件也不算太好,每個月負擔著兩個人的生活費,還要給他償還他欠下朋友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債務,無論月初還是月末,他身上從來沒有過一份快餐的錢,甚至連房租都是我替他交。

印象特別深刻的一次,冬天特別冷的時候,上了新的電影,他答應陪我去看電影,準備來我家接我,接我的路上也會路過電影院,因為怕排隊所以問他可不可以提前去買一下電影票,當時我記得他語氣特彆強硬的對我說:「我沒錢。」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在經濟上過分的依賴於我,還是真的經濟困難,每次在他開口找我要錢的時候都顯得特別的理直氣壯,最終我選擇了分手,分開之後我絕口不提我們分開的原因,在大家看來都是他是一個性格特別好的男生,我和他的分開一定是因為我有什麼地方辜負了他,我為了維持我們兩個人最後的尊嚴,最終也沒有開口去說出那些真正的問題所在。

我一直覺得,兩個人在一起,無論是對他在情感或者經濟上的付出都是因為心甘情願,是當時相愛的兩個人想給那個人的好,如果接受不了他和你相處的方式,你可以選擇分手,但是在分手之後就不要去計較那些相愛之中的得失,因為當時的他也是真心的對你好過,只是你們只能走到這兒了。

回到表妹說的那個故事裡,其實兩個人之所以在分手之後鬧的難堪,姑娘有錯,男生也不對,作為一個女生而言,不說自己經濟有多獨立,從不花男朋友一分錢,可是也不應該事事依賴於一個你從來沒有想過要跟他有結果的人,至於男生,在戀愛過程中心甘情願的對女孩兒付出,到了最後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也不應該惱羞成怒找女生要回那些經濟或者感情上的付出。

試想這樣一個女孩,她不喜歡你,但你對她所有的好她都照單全收。接受你的禮物,接受你的紅包,接受你每天的關心和噓寒問暖,接受你每次約她吃飯看電影的邀請,接受你一切花費大把時間精力金錢的付出,唯獨不接受你。

那才是真的殘忍吧。

她絕對不會刪除你拉黑你,不會直白地拒絕你,只會拿人家現在還不想談戀愛的借口搪塞你。你可以給她當牛做馬,可以做她的提款機,默默付出不求回報,包攬了男朋友的義務卻沒有半點男朋友的權利。

如果你覺得沒什麼,我也沒話說,但至少換做是我,我可能會重新考慮一下,自己這樣做真的值得嗎?

我並不倡導兩個人在戀愛的時候一定要明算賬,他給你一分,你就一定要還他一分,他給你買了束花,你一定要請他吃一頓飯,談戀愛本來就是一件兩個人親密無間的事情,如果算的太清楚了,也就沒有意義了,禮物是兩個人感情升溫的一個很重要的部分,可以禮尚往來,但是不用算的特別清楚。

但是不用算的很清楚的意思,也不是說可以過分的依賴於一個人,如果兩個人的價值觀有了衝突,寧願一拍兩散從此西北東南,也不用在分開的時候撕破臉用過去的花銷來找對方算賬。畢竟那都是當時的你因為愛她而自願做出的選擇,不是嗎?

我給你的愛不要你還我,我付出的一切都不用你還我,我不欠你希望你也不欠我,在分手的時候就把最後的美好留給對方。

真正的別離哪裡需要還東西,無非就是對方還想挽回,或者又想再見你最後一面找個借口罷了。

第六十二個晚安

如果你不喜歡對方,不可能跟他發展戀情,就一定要果斷拒絕他,不要來者不拒,禮物照單全收,最後卻說:對不起,我們不太合適。有些看似給你機會的女孩,其實從來沒想過給你機會,這才是真的殘忍。

關愛單身狗協會,關愛單身狗,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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