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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昔日小怪,到今日主角——漫談歐美幻想作品中的地精形象

■ 地精=哥布林≠侏儒

正式開始之前,咱首先得把倆名詞給分清:地精(Goblin),亦即哥布林,與侏儒(Gnome)是完全不同的物種。

關於侏儒(Gnome)的詞源,說法較為一致:它由16世紀著名的鍊金術士帕拉塞爾蘇斯在其著作中提出(你可以在《鋼之鍊金術師》及《Fate/Grand Order》中見到這位鍊金術士的蹤跡)。在書中,這位鍊金術士從希臘語及拉丁文的「土地居民」一詞中派生出了Gnome這個新辭彙,將其用為Pygmy的同義詞(原詞為πυγμ?,「前臂的長度」,後被用於命名居住在非洲的俾格米人),認為它們是土地元素中的一種,只有兩拃高,非常不願意同人類打交道,在泥土中移動就像人類在空氣中移動那樣容易。這一詞語被後世的幻想小說作家廣為接受,侏儒也從一種避世的土地精靈變成了幻想世界中的常客。到目前為止,這一種族常被認為是居住在地下的小型類人生物,極其熱愛養育他們的土地,有些作品中這種熱愛也會延伸到發明創造上,使他們成為各幻想種族中著名的發明家。

粗略地說,可以將侏儒視為矮人(Dwarf)的遠房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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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本文的主角,地精(Goblin),其起源與演變就要複雜得多了。在成為一個英語辭彙之前,它曾先後在古法語,盎格魯-諾曼語,德語等語言中出現,在英格蘭、蘇格蘭、愛爾蘭、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冰島、法國等地的神話傳說中都有著重要戲份,形象上也頗多不同(「紅帽子Redcap」「狗頭人Kobold」等均與其同宗)。

除了身高之外,他們和侏儒最大的共同點,大概只有「和土地親近」這一項了。和侏儒不同,他們往往和矮人是死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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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拜流行文化的推廣作用所賜,這一物種逐漸有了被大眾認可的統一形象:一種綠膚(少數為棕膚)、體型細瘦、身高一米左右的類人群居生物,常為禿頂、駝背,眼睛為深紅色或綠色,有極長的鷹鉤鼻和尖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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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許多人會混淆地精(Goblin)和侏儒(Gnome),其中原因主要出在翻譯身上。見圖:


英文名 Gnome Goblin
大陸翻譯 侏儒 地精
台灣翻譯 地精、地侏 哥布林

可見,兩邊的譯者恰好把略有相似的兩個幻想物種譯為了同一個名稱。由於奇幻文學一直是一個小眾的派系,許多人在聽到譯名時也不會去追究它的起源以及翻譯版本,於是將大陸與台灣的譯名混用,結果以訛傳訛,最終分不清這兩個種族在名稱和特徵上的區別了。

以下這三個對《爐石傳說》中一個版本的名稱,對於兩種譯法混用的人來說便極易造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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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今天要聊的,是其中那個Goblin,那個「通常」被認為是成群結隊,弱小得只能當作戰鬥力計算單位的邪惡種族的物種。

■ 日趨兩極分化的地精形象

我剛才強調「通常」,是因為時至今日,在歐美幻想文學作品中,地精這一種族的形象已經出現了極大的分歧:

傳統的觀點認為,地精是卑劣、懦弱、愚蠢、惡毒的生物,邪惡大軍中的炮灰角色;較新的觀點則認為地精並非註定的邪惡種族,認為他們工於心計,擅長盤算,依靠狡黠的計謀來彌補體格上的先天劣勢。

而這種分歧,或許可以歸咎於「地精」這一物種的多重來源。照朱學恆先生的說法(根據《龍槍編年史》的翻譯時間來看,他應當是最早在奇幻文學中區分「地精」「侏儒」這兩個譯名的人之一),地精從源頭上就可以大致分為善惡兩類。他認為,在地精那些「善良」的祖先里,較為有代表性的是凱爾特神話中的小褐妖(Brownie),這種妖怪常住在人類的農家中,會在半夜的時候照顧牲畜、進行農務或家事,卻不喜歡被人發現。它們希望人類將食物作為禮物贈予它們,但卻拒絕將其稱為工作的報酬。如果它們覺得成了人類的僱傭工,或是被人類指派了本不該他們做的工作,它們通常會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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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則像是紅帽子(Redcap)這樣的惡靈,它們殘忍嗜血,常住在戰場上以及毀棄的城堡內,會引誘並虐殺各種動物(包括人類)。據說,它們頭上的帽子就是用鮮血染成,如果血液乾涸,它們就會死去,因此它們未曾片刻停止過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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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地精是糅合了諸般民間傳說後的產物,也因此在不同的作品中具備了不同的樣貌。下面我列個簡陋表格,好大致表示地精在一些著名遊戲以及幻想文學作品中是什麼樣的形象:


傳統派 新派
《魔戒》,以及關於《魔戒》的電子遊戲 《哈利·波特》
中古戰錘,戰錘40K 《魔獸爭霸》《魔獸世界》
幾乎所有的龍與地下城遊戲,包括但不限於:《博德之門》《冰風谷》《無冬之夜》 《獸人與人類》《冥河:暗影大師》《冥河:黑暗碎片》
《最終幻想》
《無盡的任務》
《上古捲軸》
其他大多數奇幻遊戲

接下來,按照大致的時間順序,咱來看看各個作品中的地精有什麼不同:

■ 《魔戒》中的Orcs

在托爾金的筆下,「地精」和「獸人」是不分家的。在再版的《霍比特人》中,托老曾解釋過,這兩個詞(Orc和Goblin)來自於不同的語言,都是指被Sauron腐化後產生的殘暴、醜陋的生物:Orcs(複數名稱,譯林版譯為奧克斯,後常譯為半獸人或獸人)。我們在《魔戒》的書上、電影中看到的成群結隊的邪惡軍隊,其中的大部分都是這種東西。也有種主張,認為《魔戒》里的地精「是小一號的獸人」,然而這一說法在原書以及作者手稿中似乎並沒有確鑿的依據。因此,考慮到《魔戒》的成書時間之早,我們可以粗略地認為,《魔戒》中的Orcs是現今我們在小說和遊戲中能看到的「獸人」與「地精」兩個物種共同的直系祖先。

當這些Orcs進入電子遊戲時(典型代表如《中土世界:暗影魔多》),它們也保留了原書中的形象特點。以下圖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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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這個戲份頗重的角色,如果將其稱為「地精」,體格未免顯得太粗壯了些,頭上的髮式也更接近於傳統意義上的獸人髮式;而如果視其為「獸人」,其佝僂的體型和鷹鉤鼻又顯得有些可疑。在進行遊戲的過程中,玩家們也會見到形形色色的Orcs,有些更像獸人,有些更像地精,更多的像地精和獸人的雜糅。從這個角度來說,遊戲很好地還原了書中的Orcs形象。

按照作者經過多次修改後的說法,雖然Orcs是黑暗魔君Sauron製造出來用來對抗人類與精靈的生物,從其出生起就受盡折磨,並在受折磨過程中被灌輸了對精靈和人類的仇恨,被告知他們的苦痛都是精靈與人類造成的,但他們對其主人的憎恨無疑更加強烈——只不過,強權讓他們無力反抗。Orcs也會互相殘殺,並以同類為食。儘管他們對黑暗魔君言聽計從,但他們仍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他們能夠學習語言(包括自己種族的語言和通用語),製造手工藝品,並能自行組織行之有效的劫掠小隊。至尊魔戒上刻著的銘文,便是以Orcs的語言寫就。雖然照書中的說法,這種語言並非Orcs原創,而是由古精靈語發展來的,而書中出現的其他Orcs也未曾使用過如魔戒上銘文般華美的語言,這表明,在托爾金筆下的Orcs或許還不具備獨自創造一門語言的能力。

在《魔戒》中,Orcs是毫無美感可言的生物。不但面目可憎,他們還會燒毀、破壞掉他們所見的一切美好事物,把所到之處都變成一片惡臭衝天的廢墟。前文所提到的「自主性」,其表現之處也屈指可數——如果在捉住弗羅多和山姆之後討論如何處置他倆也能算上的話——表現他們奴性的地方書里則處處都是。可以說,他們就是純粹的邪惡。也因此,書里的英雄們在砍倒Orcs的時候,不會有人為Orcs感到憐憫。

而在大眾認知中「地精」與「獸人」這兩個形象分開,並認為這兩種生物各有各的壞法,至少是《魔戒》之後數十年,《龍與地下城》(Dragons & Dungeons)規則普及開以後的事情了。

■ 《龍與地下城》中的地精

其實,說《龍與地下城》規則(於1974年發布第一版)區分開了「獸人」與「地精」,是不太負責的說法——時至今日,已難以考證究竟是《龍與地下城》的規則里創造了這兩個種族的流行形象,還是這一區分在先前的其他作品中已有提及。不過,考慮到《龍與地下城》規則,以及其下一大票衍生規則、跑團模組、電子遊戲的超高知名度和普及度,說《龍與地下城》設立了我們近日普遍認可的地精形象標準,應該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按照《龍與地下城》3R版的規則(這也是玩家們認知度最高的一版規則),地精的形象大抵是這樣的(有刪改):

「地精的臉部寬闊,鼻子扁平,耳朵很尖,嘴巴很大,嘴裡還有尖細的毒牙。他們的前額往後傾,晦暗的眼睛介於紅色到黃色之間。他們用兩隻腳直立行走,手臂下垂到膝蓋的位置,膚色介於紅色、橘色到深紅色之間;同個部落內的地精通常擁有相同的膚色。地精穿著灰暗的皮製衣物,其顏色偏向黃褐色之類的土系顏色。

他們會說地精語,比較聰明的地精還會說通用語。

公平決鬥的概念在地精社會裡是沒有意義的,他們喜歡在戰鬥時發動突襲、採用人海戰術,並運用各種卑鄙的詭計。他們天性懦弱,戰局一旦對自己不利就會四散逃竄。然後,有適當監督的話,他們還是可以執行一些比較複雜的計劃,他們龐大的數目就是個極為可怕的優勢。

地精通常以部落形式生活在一起,幾乎沒有隱私權的概念,吃飯睡覺都在同一個區域。只有他們的酋長(體型最大,力量最強,或是最聰明的地精)獨自住在一個區域。

地精擅長恃強凌弱,依賴搶劫和偷竊為生。他們常常乘著夜色溜進巢穴、村落,甚至是城市裡面,把自己想要的東西全部拿走。他們也會在路邊伏擊不幸的旅行者,將對方身上的物品全部搶光,有時甚至連衣服都不放過。有些時候地精也會把其他生物抓起來,讓他們來從事部落里的苦力工作。

地精居住在任何可以居住的地方,從潮濕的洞穴到陰暗的廢墟都行。他們的巢穴衛生狀況極差,通常都散發著一股臭味。地精經常將自己的區域設置在文明區域附近,以便掠奪食物、家畜、工具、武器和補給品。當一個地精部落將一個區域掏空之後,他們會很快收拾行囊離開,轉而再去另一個文明區域附近。

有時,地精還會與座狼結盟,並騎著它們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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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與《魔戒》中的Orcs相比,《龍與地下城》中的地精已經具有了獨特而鮮明的形象。相比於五大三粗的獸人莽漢而言,他們更像是鬼鬼祟祟、暗地裡使絆子的流氓無賴。由於他們弱小而邪惡的本性,地精常常被設置為新手冒險隊伍用來磨刀的對象,或是戰鬥力的計量單位。數年前曾有一個熱度頗高的討論話題:「多少個現代人能對抗一百個地精?」從中可見一斑。

久而久之,地精甚至成了《龍與地下城》及其衍生規則中,最為人熟知的怪物之一。《Pathfinder》,基於《龍與地下城》3R版規則創造出來的一套衍生規則,就常以地精和骰子的形象作為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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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常以邪惡角色的身份示人,《龍與地下城》的地精中也有善良的異類。其中最著名的例子,當屬R.A.Salvatore的《黑暗映像》里的地精諾吉赫穆:

「我從來都沒有傷害過別人,甚至想都沒有想過。但是,我的命運已經註定了。」文中,身為地精奴隸的諾吉赫穆這樣說道,「難道讓我去對里寇(他的奴隸主)說:從裡到外我都不是一個尋常的地精,只是無情命運的犧牲品?你覺得他會相信我?你覺得這些普通農民會有這樣的理解?……我不是一隻勇敢的地精,我只是想活下來,雖然我常常想知道,我的生命價值到底有多少?」

雖然,這只是發生在被遺忘的國度中眾多故事裡的一個小短篇,善良的諾吉赫穆也無力改變其他種族對於地精的總體認知,但它向讀者們展現出,地精除了作為冒險者的磨刀肉以外,還有其他更富戲劇張力的表現形式。

■ 《戰錘》中的綠皮

(註:為避免混淆,此處只討論中古戰錘。)

照製作公司Games Workshop的說法,1983年發布首版的《戰錘》,從托爾金的作品中借鑒了許多設定,其中也包括Orcs這種生物。不過,經過數年的發展演變,Orcs最終成了Greenskins(通譯為綠皮):一種由獸人、地精及其各類亞種組成的、真菌般的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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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它們「真菌般」,是因為它們不靠兩性結合而產下後代,而是用類似孢子生殖的方式:從綠皮身上脫落下來的孢子在合適的環境下會生長成新的綠皮。如果缺胳膊少腿了,只要假以時日,也能自行再生。這一特性使得它們成為了戰錘世界中數量最多的智慧種族。如果不是因為頻繁地內鬥,恐怕不用等到混沌入侵,光是綠皮就具有了毀滅世界的能力了。

不光如此,和《魔戒》以及《龍與地下城》中的前輩比起來,《戰錘》里的綠皮的個體實力也更強。單就地精而言,雖然它們沿襲了一貫的身體脆弱、膽小懦弱的屬性,但它們學會了用機智狡詐來彌補先天的不足,比如,它們製造出了廣泛運用于軍隊的投石車……或許,將其稱為「投地精車」更準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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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裝置的運行方式是:先讓一個地精「毀滅俯衝者」(Doom Diver)穿上滑翔翼,依靠弦索把自己固定在裝置上;然後由其他地精奮力將它向後拉,在拉到弦索承受盡頭的時候,像發射投石機的石頭那樣把它拋射出去。如果發射順利,它會一路直衝雲霄,然後才開始下墜,毀滅俯衝者需要在這時張開滑翔翼——不是為了平穩降落,而是為了控制方向,增加旋轉,讓自己像一個兇狠的上旋球一樣徑直砸向敵軍。隨著下墜的速度不斷加大,毀滅俯衝者會高聲嘯叫,在叫聲達到最大時猛烈地撞入敵陣,對敵人造成精神和物理的雙重傷害。據說,如果毀滅俯衝者及時地打開了滑翔翼上的制動器,還有一絲在墜地後生還的希望,不過沒見過哪個毀滅俯衝者能活著回來。

上面這種器械,很好地表現了地精式發明的幾大特點:詭異、致命(對雙方來說都是)、不靠譜、以及讓人頭疼。也因此,地精又多了個「瘋狂的發明家」的特性,並一直流傳了下去。

除此之外,他們的戰鬥力也比《龍與地下城》中的前輩們有了長足的進步,偶爾還會有實力超強者出現。其中,最出名的例子大概要數史卡斯尼克(Skarsnik),自稱「八峰山戰將」。作為一個地精,它超乎尋常地狡詐惡毒。靠著它的聰明才智和心狠手辣的手段,它爬到了綠皮食物鏈的最頂端,讓所有挑戰它地位的綠皮全都成了它坐騎的盤中餐,成為了邪月氏族裡統領獸人和地精的大酋長(地精常常是獸人的奴隸,鮮少有地精能爬到這個位置)。然而,真正讓它聲名大噪的是,它佔據了矮人防守嚴密的卡拉克·八峰山(相當於矮人全世界範圍內的第二大要塞),並在那裡固守了數十年之久。無論是裝備精良、因為古老的仇恨而燒紅了眼的矮人,還是使用毒氣彈和噴火器、科技水平相當於現實世界中一戰時期的斯卡文鼠人,都沒能在它手上佔到便宜。直到世界即將毀滅的時候,它的坐騎被殺,它才黯然離開了八峰山,不知去向。作為一個地精,竟能率領部族在兩大強族的腹背夾攻中堅持數十年,並多次在戰鬥中擊殺矮人與鼠人將領,不得不令人對「地精」這個種族刮目相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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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史卡斯尼克大概可以代表地精史上個體實力的巔峰,但地精的演化之路並未就此停止。這個種族的下一個進化目標是:摘掉邪惡種族的頭銜,作為冒險故事中的重要助力者,甚至是主角出現。

■ 《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妖精

許多人都不會想到,地精在《哈利·波特》系列中也有出場;而且,他們的身份不像許多人想的那樣,是花園裡的搗蛋鬼(那些是Gnome),也不是多比那樣的家養小精靈(那些是House-elf),而是建造並運營著古靈閣巫師銀行,並鑄造了格萊芬多之劍的妖精(Gob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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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相貌上仍能看到些許相似之處(例如電影中展現的矮個、鷹鉤鼻、禿頂、尖耳形象),但和以上提到的三部作品相比,羅琳筆下的妖精展現出了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他們非常非常地聰明,是財經領域的專家,甚至說他們掌控了巫師世界的經濟命脈也不為過(這點從書中對古靈閣銀行的描寫可見一斑)。他們還很擅長鍛造,除了上面提到的格萊芬多之劍以外,海格也曾經得到過一頂由妖精打造的頭盔。在書中,這頂頭盔被描寫為是「無法被破壞的」。

常常被拿來與他們的精明腦子相提並論的,是他們睚眥必報的態度。在《哈利·波特》的歷史中,妖精與巫師的關係一直劍拔弩張。巫師認為妖精是嗜血、沒開化的低等種族,甚至可能在陽光照射下還會變成石頭;妖精則認為巫師傲慢自大:使用著妖精製造的好東西,卻不願意對妖精表示適當的尊敬。

說到這裡,就不能不提一下妖精不同於人類的價值觀念:在妖精看來,一樣物品的真正主人,以及它的使用權,都應當屬於它的製造者。花錢買下它的人只是暫時把它借去了,一旦購買人死掉,就該物歸原主。所以,巫師們那種恬不知恥地將妖精製品在家族裡一代代傳下去的做法,比盜竊好不了多少。這也是妖精和巫師一直以來關係緊張的另一個原因。

從上面這些信息中可以看出,雖然源頭可能大致相同,但羅琳在創作妖精這一形象時很可能也從北歐神話中的侏儒(Dvergr,英語中寫作Dwarf,即為大家熟知的矮人)身上汲取了靈感:這種生物習慣住在山裡、地底或礦井,喜歡石頭、冶金,具有高超的工藝技巧,擅長盧恩魔法(Runes,也作「如尼」,即現在遊戲中的「符文」),是許多神器的製造者。一旦被陽光照射,就會變成石頭。不過,就和大家現在所熟知的矮人一樣,他們有著長長的鬍鬚,並且引以為豪。這點沒有在《哈利·波特》中表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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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從書中關於妖精的描述(比如羅琳曾借多人之口反覆提到,妖精們的價值觀念並非錯誤,只是與巫師們相異),以及妖精自己做出的主張來看,羅琳表現出了一種為妖精打抱不平的態度。在這裡,妖精們不再是邪惡勢力的低級炮灰,而是(至少自認為)高貴的、有尊嚴的物種:

「……然後泰德說:「你們兩個站在哪一邊呢?我,呃,總覺得小妖精是站在神秘人那邊的,大體上是。」

「你的想法是錯誤的。」嗓音高昂的妖精說,「我們不站在任何一邊。這是巫師們的戰爭。」

「你接下來準備藏在哪?」

「我想謹慎一些,」嗓音低沉的妖精說,「我拒絕了我認為是魯莽的請求。我清楚地知道我正處在危險之中。」

「他們讓你做什麼?」泰德問。

「這種要求對我們種族的尊嚴是種傷害,」妖精回答道,當他說到這裡,他的聲音更加粗獷而不像人類了,「我不是一個家養小精靈。」

(引自《哈利波特與死亡聖器》)

這樣看來,雖然語出同源,但羅琳筆下的妖精與先前提到的各類粗鄙、愚笨、邪惡的地精確是完全不同的物種了。鑒於作者本人對歐洲民間神話的熟稔程度,她有可能不滿於傳統作品中對Goblin的臉譜化描寫,而利用自己的知識重塑出了妖精這一種族。考慮到《哈利·波特》在全球範圍內的廣泛影響力,妖精的形象很可能對後來的地精形象造成了顯著影響,比如我下面要提到的這個:

■ 《魔獸世界》中的地精

「時間就是金錢,我的朋友!」

雖然這句台詞不是原創,但卻是許多人對地精的第一印象。作為史上最成功的MMORPG,《魔獸世界》,連同其前作《魔獸爭霸》以及類似於番外的《爐石傳說》,對地精的刻畫可謂深入人心。

而這裡面地精的設定也頗有意思:他們曾是科贊島上叢林巨魔的奴隸,被迫在火山坑道中挖掘卡亞邁礦石。這種礦石常被巨魔在他們的巫毒儀式中使用,但它也對長期接觸的地精們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影響,使他們演化出了令人驚愕的狡猾與智力。他們秘密地製造了強大的工程學與鍊金術設備,不久後便推翻了它們的壓迫者,並且將科贊島改造為自己的家鄉。原本的牢房和奴隸營變成了呈網狀散步的隧道、洞窟和熔岩管道,這些令人頭暈目眩的造物被認為是地精複雜而無法預料心智的縮影。

從上面一段里,能看出暴雪在設計地精時參考了傳統的地精形象(地精曾被當作奴隸這一點和《魔戒》這一脈系中體現出的一致,而且暴雪官方也曾多次向《龍與地下城》《戰錘》等作品致敬),但他們最終決定要將地精打造成一個具有鮮明個性的種族(後來變成了玩家可選的主角種族),而非傳統意義上的雜兵。

就如上面的那句經典台詞一樣,《魔獸世界》里的地精給人的最深印象,無疑是他們對金錢的渴望與令人驚詫的經商能力:每一分鐘若是沒在賺錢,那便是浪費。地精可能是《魔獸世界》中將重商主義奉行得最為成功的種族:他們起義成功後,依靠對發財機遇的敏銳嗅覺,很快聚攏了大量的財富,並且在「貿易親王」的帶領下,向任何種族提供任意形式的僱傭式服務。因此,地精可能也是《魔獸世界》中最為中立的種族,哪邊更有利可圖就倒向哪邊,加入部落也是因為與部落合作能帶來更多的利益。

這一設定,便與《哈利·波特》中善於理財的妖精頗為相似。妖精們或許會反駁說,他們有自己的尊嚴,只能由別人來拜託它們,不會墮落到去當僱傭兵的地步;《魔獸世界》中的地精則可能認為,忠於金錢,才是尊嚴的最大體現。可以說,在拜金主義這方面,暴雪把地精塑造得更為極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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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們另一個讓人印象深刻的特質是他們的發明創造。《魔獸世界》的玩家們都知道,震撼人心的地精科技是他們在遊戲中的極大助力,不少追求副本進度的公會團甚至會要求所有團員都修習地精工程學(我是指,在遊戲中修習)。然而,地精的發明往往是便利與風險並存。火箭腰帶(或之前的火箭靴)可以短時間內大幅提高玩家的移動速度,但也可能因為燃油泄漏而將使用者嚴重燒傷;安裝在披風內的降落傘包可以讓玩家從高處平緩降落,但也可能瞬間爆炸,把人炸得更高,讓本來只會摔成重傷的使用者摔死。凡此種種,不勝枚舉。就連地精酒館裡,老闆招呼客人時也會提醒,如果一個火爐今天還沒爆炸過,最好不要坐在它的旁邊。

這一設定,很容易便能和前文所提及的,《戰錘》中的瘋狂綠皮聯繫起來。不過,我懷疑除了《戰錘》之外,製作者還從《龍槍》系列的侏儒身上提取了些靈感:那裡的侏儒常常製造些瘋狂、可笑而又基本沒有實用性的東西,這裡的地精則常常製造些瘋狂、可笑、常常很有實用性,常常還很致命的東西。

這兩個核心特徵,外加《大地的裂變》及之後版本中對地精進行的大篇幅描寫,使得地精在《魔獸世界》里徹底擺脫了龍套的身份,像人類和獸人一樣成為了主要種族之一(不過由於顏值的原因,選擇地精的玩家依然很少)。由於《魔獸世界》(把之前的《魔獸爭霸》和相關的《爐石傳說》也算上)在遊戲圈內的影響力極其巨大,假如現在去問一個資歷稍淺的玩家,他可能會對所有地精都曾被當成低級小怪的歷史感到驚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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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地精們為自己爭取權益的道路尚未終結。

■ 《Styx》系列中的Styx

到目前為止,「地精平權運動」的最新進展為:一名活了兩個多世紀的地精成為了遊戲的主角。不是《魔獸世界》里那樣的「主角之一」,而是唯一的主角。

這名地精叫Styx,其所在的遊戲叫做《Styx: Master of Shadows》(通常稱為《冥河:暗影大師》)和《Styx:Shards of Darkness》(《冥河:黑暗碎片》)。兩部製作精良,關卡設計精巧,難度硬核的潛入遊戲。讓許多玩家感到大惑不解的是:為什麼製作組要把主角設計成地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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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上,如果把日曆再往前翻翻,Styx還曾在同家公司出品的《Of Orcs and Men》(《獸人與人類》)中擔任雙主角之一。在這款遊戲中,Styx和另一個主角獸人Arkail挑戰疆域遼闊的人類帝國,意圖刺殺人類的皇帝,以終結「人類數個世代以來對獸人和地精的殘暴奴役和種族滅絕」(遊戲中台詞)。

製作組成員曾表示:「我們見慣了以人類、精靈和矮人為主角的故事,但幻想故事裡有魅力的種族不止這幾個,『偉光正』的故事玩家們也看厭了。我們想讓那些一直跑龍套的種族也有書寫自己的傳奇的機會。」

於是,在這總共三款遊戲里,主角都是獸人和地精,而人類勢力幾乎都是反面角色。倘若《魔戒》中的Orcs們知道了,大概這反差會大到讓他們不敢承認這是自己的後輩吧。

說回主角Styx,這個兩百多歲的地精潛行大師也正如製作組想呈現的那樣,頗有一副「反英雄」的樣子。他奸詐、嘴碎、愛嘲諷、心狠手辣,像其他作品裡的地精一樣貪戀錢財(《Of Orcs and Men》中,他也是受雇於Arkail才加入他刺殺皇帝的瘋狂計劃)。不過,雖然他的職業和他的性格一樣見不得光,但製作者終究還是給他安排了些許正面品質,有自己的尊嚴,渴望著自由自在的生活,讓他顯得比遊戲中殘酷暴戾的人類和精靈更具「人味兒」,並安排他在達成夙願的同時順便拯救了世界——標準的西方RPG式故事,然而主角卻是個地精。

《Styx》系列遊戲中,製作者也以多種方式提醒玩家,你在操控的不是常見的幻想遊戲主角,而是個地精。Styx矮小的身材和敏捷的身手使他可以輕易在人類難以涉足的地方鑽上爬下,卻也使得他在正面戰鬥中極為脆弱——他拼劍甚至拼不過一個普通的人類士兵!——所以他只能鬼鬼祟祟地暗算敵人。而且,遊戲世界中充斥著對地精的不信任感。即使Styx正在進行的是拯救世界的工作,也不會有哪個看見他的守衛會手下留情。Styx自己也對種種不便抱怨頗多:「人類,呸!他們只會裝得冠冕堂皇,卻連自己的爛攤子都收拾不好,還得本大爺來料理殘局。就算這樣,他們也會在我經過時吐唾沫,在我身後喊守衛來抓我。」(大意如此)

而在遊戲快終結的時候,他也會說「我從來沒想過要拯救世界,我只想快快樂樂地過活。如果這個世界不讓我這麼干,那就毀了它」之類的話。不過……幻想故事裡能這麼說的人,一般都是主角,而主角總有闖不完的冒險。Styx的故事應該還沒結束,而地精這個種族的故事也是。

■ 總結:地精的崛起之路

從《魔戒》里的Orcs,到《Styx》系列裡的Styx,地精這一群體走過了一條漫長而艱難的道路。曾經,他們是粗鄙、惡毒、愚蠢的邪惡勢力炮灰。如今,有些作品中地精仍然是邪惡的代表,但已經壞出了自己的風格;有些作品中地精則摘掉了邪惡勢力的帽子,變成了中立、惟利是圖的代名詞。他們見錢眼開到令人匪夷所思的特性,也讓許多人印象深刻。

至於善良的地精?這幾十年來,只有些許地精確實是善良的(而且這樣的地精通常會被其種族視為異類,其數量應該比善良的黑暗精靈還要少不少)。不過以後會不會有,目前還不好說。畢竟,原先誰曾想過,地精也能在拯救世界的故事裡當主角呢?

地精在奇幻作品中形象更替的過程,也可以視作是奇幻作品日益多元化的過程。隨著幻想的世界日益複雜與深邃,臉譜化的形象已越來越不能滿足讀者與玩家的需要。而作為奇幻世界中的常客,地精這一種族形象也勢必要變得立體起來。上文所說到的、不同作品裡的地精,雖然形象各異,但均具有強大的影響力(或許要除開最後的Styx),也對後來的作品產生了難以忽視的影響。

儘管將這個種族作為故事的主角,仍然有許多人難以接受(考慮到這種族的顏值,這也難怪);但可以肯定的是,奇幻作品中的地精正變得越來越「有趣」。也因此,我們應該可以期待,在未來能夠見到更多地精展露風頭的、有趣的奇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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