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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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 一 個 貪 戀 感 情 的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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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 我是牙疼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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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 周 四 晚 長 故 事 准 時 上 線
我們總以為只要有愛情就可以包容一切,但是當你真的受傷的時候才會發現,原來失望大過愛情的時候,你就會學會自我保護。
之所以會看《撒嬌的女人最好命》是因為網上盛行的那句:兔兔這麼可愛,你怎麼可以吃兔兔。
但是當真的看完這部片子的時候,這句話已然不是重點。
電影裡面,周迅說:「聽說朱銘手裡的刻刀特別鋒利,下刀極快,不假思索。小時候學雕塑最崇拜的就是他的快刀。因為我總是在下刀前。想太多。可是這
次我沒有猶豫,想都沒想就把自己刻著七零八落。自己都快認不出來了。可是我不是石頭啊,我會疼。」
是啊,人不是石頭,被傷透了心,都會覺得疼。
電影的最後,迅哥兒愛了那麼多年的人,終究還是發現了她的好,回頭來找她。
電影總歸是戲劇的,大多數的現實,往往是,他不愛你,就算你傷透了心離開,他依舊不愛你。
認識發財是在一間美髮沙龍里,手邊要忙的事情太多,自己的頭髮也好久沒有打理,正好有一點空閑的時間,就決定去收拾一下自己的頭髮。
發財進來的時候,我剛剛洗完頭髮坐到椅子上,見到她的第一眼,是覺得這個姑娘長得好乖巧,再一看,她的頭髮很長,已經快到臀部了。
她進來的第一句話就是,我想剪成短髮。
理髮師看了一下,說,頭髮這麼長,心疼不?
她笑了笑,說,不心疼。
洗頭,選色,選花形,要染,要燙,要花很長時間。
等待的時間太過漫長,以至於我們都太過無聊,而正好她坐我旁邊,於是我們就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起來了。
我問她,你那麼長的頭髮,剪了真的不心疼啊。
她說,真的啊,我本來就不是很喜歡長發。
我挑了下眉,問,不喜歡你都能留那麼長?
她猶豫了一下說,前男友喜歡,但是分手了,所以就沒有必要留著了。
話題到這裡,我突然之間不知道該說什麼了。面前坐著的這個姑娘,大概也受過一點名叫愛情的傷吧。
那天,我們在美髮沙龍待了七個小時,在這七個小時里,她給我講了一個,關於自己的故事。
其實,我是今天才分手的,今天早上,我把所有的東西都從我男朋友那裡搬了出來。
我丟完了所有跟他有關的東西之後才發現,原來我的身上,全都是他的印記。
他喜歡笑起來溫柔好看的女孩子,我就去對著鏡子看如何笑得溫柔寫意。
他覺得不穿高跟鞋裙子的女生沒有女人味,所以即使我穿不慣高跟鞋,疼著腳也要去穿。
他不喜歡我跟朋友們玩搖滾,我就放棄了自己的樂隊。
他喜歡女孩子長發齊腰,跟他在一起的這幾年,我從來沒有剪過頭髮,一直都小心翼翼地護理頭髮。
分手之後,才明白,我丟掉再多東西都不管用。
我不能再按照他的喜好活下去了。
不知道為什麼,有時候人能喜歡一個人,喜歡到沒有自我。
我跟他在一起好幾年,最初就是我追的他。
可能一開始這樣的關係,就註定了我們兩個之間,一直就是我追著他跑吧。
我對他,怎麼說呢,算一見鍾情吧。
認識他是在一個酒吧里,他一個人坐在酒吧里喝酒,一杯接一杯,當白開水一樣喝。
認識的原因也俗氣到不行,真心話大冒險輸了,朋友們讓我去要電話號碼。
我走到他跟前問他要電話的時候,他挑了下眉說,給你可以啊,你要陪我出去走走。
不知道為什麼,看著他似笑非笑的眼睛,我莫名其妙就答應了。
所以在跟朋友們報備完之後,我就跟著一個陌生人走了。
我們都已經出門了,我都還是一臉懵的。
想想,這個行為真是太大膽了,也幸好,遇到的不是什麼窮凶極惡的人物。
那天晚上,就像他跟我說的,陪他出去走走。
但我沒想到的是,我們真的就這麼走了大半夜,兩個人一句話都沒有說,雖然沒有說話,但是我也能明顯感受到他身上的低氣壓,但是兩個陌生人,他不願意說,我也就不怎麼願意問了。
在酒吧的時候,我沒怎麼觀察到,兩個人無事可做的時候我才默默地發現,旁邊的這個人,無論是身高,外貌,還是說話的聲音,都是我特別喜歡的類型。
對他,一開始,我算是一見鍾情吧。
後來分開的時候,我們交換了手機號碼,還有微信。
他把我送上了車,跟我揮揮手說,再聯繫。
其實那天晚上只是有好感而已,有天晚上睡不著,看到他發了一條朋友圈,發現他還沒睡,就去找他聊天了。
他喜歡晚睡,我也總是晚睡。所以每次晚上睡不著的時候,不知道找誰聊天,一找他,他都肯定在線。
所以說啊,果然不能跟一個人在深夜聊天,很容易聊出來感情。
後來聊得越多,越出去見面,就越喜歡他。那時候沒多想,也沒想過什麼欲擒故縱,也沒有什麼若即若離的概念,只知道喜歡一個人,就想要追到他,就想要對他好。
慢慢地了解才發現,原來那天晚上他在酒吧喝酒,是因為剛剛跟自己的前女友分手,他是那個付出更多,卻被放棄的人。
只是後來,他也變成了像他前女友一樣的人。
開始的時候沒察覺,等到真的在一起了發現,我們之間,幾乎所有的聊天,都是我開始的,而他,從頭到尾都是那個,不主動,不拒絕的人。
所以後來我提出要不要在一起,他也答應了。
我以為他是愛我的,至少是喜歡的,但是後來才發現,他只是想找個人陪而已。
在一起沒多久之後我就發現,他從來不會讓我過多的去過問他的事情,包括他的行蹤。
他說,兩個人在一起,是應該有自己的空間的,這樣才不會容易對對方厭煩。
但是我越了解他越發現,這只不過是他找的一個借口而已。
後來還是一個朋友在去機場的時候,說看到了他跟另外一個女生從機場出差。
而他跟我說的是,他去出差了。
我不動聲色,沒有追問他。
只是無意間問他,出差累不累,合作有沒有談成,我希望是我誤會,但很明顯不是,在我們整個聊天中,他都在顧左右而言他。
我希望我能夠大聲質問他到底去做什麼了,跟什麼人在一起。
但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不敢,我怕我真的問了,鬧了,我們就真的要說再見了。
喜歡上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好像就只能這樣地小心翼翼。
但不知道為什麼,當時的我,就是那麼執迷不悟。
我以為我真的變成他喜歡的樣子,他就能真的喜歡我。
我們之間的關係就是如此,我退讓,退讓,不斷退讓。
不過不愛你的人,你的退讓對他來說,不痛不癢,只是讓他更加心安理得而已。
我們在一起三年,他很少記得關於我們之間的節日。
他總是不喜歡我在朋友圈裡發關於我們的日常和自拍。
他不願意進入我的生活圈,也不想讓我進入他的朋友圈。
我失望,但不知道為什麼,我還是忍耐下來了。
真正讓我明白,他永遠都不會喜歡我,是因為我看到了他的前女友。
我跟朋友在逛街的時候,在咖啡廳看到了他們。
我從來沒有一刻覺得自己那麼難堪。
相似的長髮,相似的裝扮,相似的言行舉止,一切都是他喜歡的樣子。
而她是原版,我不過是山寨的而已。
原來這些都不是他喜歡的樣子,只是他喜歡的那個人,是這個樣子而已。
我沒有衝出去質問,也沒有質問他。
我只是看著自己過腰的長髮,才發現。
無論我如何小心翼翼地護理它,它還是會有分叉,
而過長的頭髮,只會讓整個頭髮都變得不如從前順滑。
看著鏡子里的自己,才知道為什麼朋友們都說,我是真的不適合長發,因為長發的我,看起來那麼不像我。
後來我很平靜地跟他提出了分手,他也毫無意外地答應了。
他說了一句,我走吧。
他迅速收拾好了自己的東西,拖著箱子離開了我們住了三年的家。
走的時候,他跟我說了一句對不起。
我笑了笑,沒有說話。
因為我突然覺得,這幾年最對不起我自己的,不是他,而是我。
故事講到這裡,她突然停頓了一會兒說,我很傻吧?
我直言不諱,是很傻。
她說,這就是我的故事了,沒有一點新意,充滿了負能量。
她說完這句話的時候,理髮師叫了她一聲,說,洗完修一下就好了。
我在一旁看著她,從一頭長髮的木訥,變成清爽短髮後的靈動。
突然覺得,這個結局,真的很好。
網上說,分叉的頭髮對更容易奪取其他頭髮的養分,導致整個發質不好。
而跟一個不愛你的人,死撐著在一起,也只會消耗掉你的精神的養分,最後留下的通通只是傷害而已。
最好的辦法,就是將它剪到合適的位置,它才能更好的繼續生長。我不用再費盡心思地去打理它,也不用再去為難自己。
分叉的頭髮就剪了吧,不適合的人,就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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