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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世平:國際系統的影響——六大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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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世平

復旦大學特聘教授,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陳樹渠講席教授,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導論

能動者(個人或集體)與社會(即社會系統)之間的關係一直是社會科學領域的主要問題,國際關係領域(以下簡稱IR)也不例外。然而,儘管學界就能動者(agent)如何影響社會系統(system)這一問題存在著一個簡單(但卻粗略)的共識(即能動者通過其觀念、行為和互動影響系統),但對於系統如何影響能動者(包括影響能動者的觀念、身份、文化以及行為)這一問題卻並不存在共識,反而存在許多困惑。因此,我們對社會系統中能動者的觀念和行為的理論分析還遠遠不夠,對國際系統中的國家的觀念和行為的理解也同樣缺乏。

基於對國際關係或廣義社會科學中既有的關於系統、結構以及能動者—結構(agent-structure)研究的批判性思維,本文認為國際系統通過六大各具特色且相互作用的渠道影響著國家。由此,為了恰當理解國際系統內國家的觀念和行為,我們必須將六大渠道全部考慮在內,而不是像以往那樣只聚焦於其中的一兩個渠道或厚此薄彼。

本文的新框架將在三個方面有助於國際政治的理論化。第一,就筆者所知,本框架首次系統展示了國際系統如何塑造國家的觀念和行為。第二,本文構建的新框架有助於推進有關國家、國家觀念和國家行為形成的討論,從而使我們對它們的理解更加清晰和一致。由此也闡明了為何主流國際關係理論之間有關國家行為的論戰為何毫無成效,從而為理解國家的觀念和行為指明更為有效的方向。第三,從更寬泛的視野看,本文的框架也有助於系統方法最近在國際關係領域中再次勃興。畢竟,如果缺乏關於國際系統如何影響國家觀念和行為的連貫和系統的論述,任何關於國際關係的系統性理論是不可能充分的。

下文將分為五個部分。第二部分給出了社會系統的簡短定義,強調社會系統要比能動者和結構(無論以何種方式定義)廣泛得多。第三部分界定並詳述了國際系統影響國家的六大渠道。第四部分通過回顧國際關係中的一個重大論戰來展現本文框架的效用。第五部分指出本文的框架對理解國家的觀念和行為的意義。最後是簡短的結論。

在進一步闡述之前,需要做以下幾點說明。第一,筆者將不會討論有關如何界定系統理論以及如何用系統方法對人類社會進行整體理論化的棘手問題,儘管筆者在下文簡單提及了這些問題。這些問題太過複雜,在此進行任何簡短的論述是不可能的。第二,通過強調(國際)系統而非結構,筆者並不認為在國際關係乃至社會科學領域應該放棄(國際)結構。筆者只是認為,比起國際結構(或能動者—結構問題),國際系統是一個更好的起點,而國際結構只是國際系統中的一個組成部分。第三,本文不討論不直接涉及能動者—系統問題的國際系統變遷理論。第四,由於本文主要討論國際系統如何影響國家(作為能動者)的問題,除非絕對必要,筆者通常會避免深入討論關於能動者和社會系統之間關係的大量文獻。儘管筆者認為本文闡述的論點也適用於理解社會如何影響個人和集體,但筆者只能就此話題另做詳細討論。第五,在探尋國際系統如何影響國家,包括國家的觀念、身份、文化及行為過程中,筆者明確拒絕接受把國家當作外生給定(exogenously given)的觀點,儘管為了論述方便,本文的確將國家看作單一行為體(unitary actor)。本文的討論十分明確:與其他社會能動者一樣,國家是社會產物。第六,通過聚焦於系統如何塑造國家的觀念和行為,筆者實際上暗示了作為「外部」環境的國際系統通過諸如行為、利益、能力、意圖、決心等國家行為的更直接的驅動力來塑造國家。第七,儘管筆者以一種理論和道德中立的方式來展示這一新的框架,但本文所提出的框架可以被非中立地運用,這一點在下文有關反社會化的討論中體現得很明顯:筆者強烈贊同國際關係的理論化應更具批判精神的立場。最後,本文也默認當國際系統塑造國家時,被塑造的國家也會反過來塑造國際系統:在系統和能動者之間存在一個完整的「反饋迴路(feedback loop)」,而這正是由於能動者是系統的一部分。

社會系統的概念界定

任何社會都是一個社會系統,因此「社會」和「社會系統」是可以等同的。從靜態的角度看,社會是由能動者或行為體(即個人和集體)、系統層面的「突現(emergent)」屬性(無論怎麼定義都包括結構)以及物質(physical)環境(包括時間和空間)所組成的系統。從動態的角度看,社會包含了系統內所有可能的進程和結果(如觀念、行為、互動、關係、機制化、社會化以及內化等)。此外,互動不僅指單元(包括其行為)之間以及能動者和結構之間的互動,單元與物質環境之間的互動也構成了系統內的關鍵進程。系統內的互動還進一步產生了系統內的突現趨勢(如工業化、殖民化、去殖民化、現代化、全球化、全球變暖、民族主義潮流以及民主化),而這些趨勢都是至關重要的系統屬性。

總之,社會系統所展現出來的系統(包括突現)屬性並不能簡單地還原成系統內個體能動者或其他成分之和。在一個系統內,由於結構僅僅體現了某一具體方面的系統層面屬性,因此,一個社會擁有一個結構這一事實只是社會不能簡單地還原為個體能動者或其他成分之和的根本原因之一。這種情況同樣適用於國際系統,如圖1所示。

在此,必須明確指出,雖然我對社會系統或社會的定義在字面上確實是無所不包,但筆者並不認為我們每次都要將所有的東西理論化。事實恰好相反,正是由於社會系統極其複雜,我們就只能在排除一部分之後對剩餘部分進行理論探索。然而,只有牢記系統整體,而不是偽稱系統僅包括我們想要理論化的部分,我們才能更好地避開理論盲點。

同時,(國際)結構仍是一個頗具爭議的概念,由於筆者在其他文章中已經詳細討論了結構問題,在此不再去給結構下定義。筆者只是主張,無論怎麼定義,(國際)結構都只是(國際)系統的一個組成部分(無疑是關鍵的部分),而不是整個(國際)系統。只要我們承認結構只是系統的一部分,而不是系統的全部,接下來的論證就能成立。

根據本文給出的較為全面的社會系統定義,其他現行定義顯然大多都是不完整的。最值得注意的是,繼肯尼思·華爾茲(Kenneth N.Waltz)之後,除了對能力在國家間的(相對)分配有所考慮之外,許多國際系統的定義都遺漏了物質環境。例如,巴里·布贊(Barry Buzan)等人給出的系統定義就只包含了「單元、互動和結構」。亞歷山大·溫特(Alexander Wendt)的論述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他的國際系統定義與華爾茲的定義實際上暗含相似性。

此外,儘管現行的國際系統定義大多已經承認系統內存在著若干進程,但還是太過局限。最明顯的一點是,雖然一些大趨勢已經成為塑造國家的最強動力,而且國家無論如何都必須回應這些趨勢,但大部分的現行定義依然忽略了它們,包括工業化、現代化、全球化、全球變暖以及民主化這些大趨勢。

國際體影響國家的六大渠道 : 一個新框架

自塔爾科特·帕森斯(Talcott Parsons)和戴維·伊斯頓(David Easton)的控制論之後,社會科學中的系統理論顯然經歷了一個不光彩的衰落。然而,系統方法卻從未離開我們。這是因為,只有使用系統方法,我們才有可能理解社會系統。因此,系統方法在包括國際關係學科在內的整個社會科學領域中的再次勃興並不令人吃驚。這些既有討論都免不了涉及系統如何影響能動者的問題,但遺憾的是都沒有明確地闡述關於這一問題的系統性框架。

基於對國際關係以及更為廣泛的社會科學領域中關於系統、結構以及能動者—結構問題的既有討論的批判性思維,這一部分會對國際系統影響國家(能動者的關鍵類型)的六大渠道進行界定。第一個渠道是純自然或物質力量的約束和幫助(constraining and enabling by purely physical or material forces)。隨後四個渠道是學習(learning)、物質力量與觀念力量相互作用下的約束/幫助(constraining/enabling by the interplay of material and ideational forces)、人為選擇(artificial selection) 以及構成 / 構建 (constituting / constructing) , 這四個渠道組成了我們通常所指的廣義上的「社會化」第六個渠道是「反社會化 (anti-socialization) 」,這一渠道一直為大部分的國際關係理論家以及社會科學家所忽視。

在此,需要做出另一關鍵說明。由於第一個渠道是純物質性的,因此它能夠在沒有任何來自能動者的輸入的情況下運作。相反,其餘五個渠道都需要觀念力量和物質力量的輸入,因此也就需要能動者以觀念、行為以及互動的形式進行輸入。因此,在談及後五個渠道時,儘管我們是在探討系統如何影響能動者的問題,但我們事實上是在討論系統如何「因為行動者本身」而影響行動者的。

(一)約束/幫助:純物質性作用

「約束/幫助」這對概念是由米歇爾·福柯(Michel Foucault)和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提出的,儘管這兩位作者將他們的討論只局限於結構(社會的,因而大多是觀念的)如何塑造能動者的問題上。然而,我們也可以將約束/幫助這一渠道延伸至討論(作為社會系統組成部分的)物質環境如何塑造能動者的問題上。實際上,我們必須把約束/幫助這一渠道延伸到討論物質環境與能動者的互動以及行為體之間的互動上: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在許多關於能動者—結構問題的論述中——從帕森斯到吉登斯再到溫特——避免掉入隱式的(implicit)或顯式的(explicit)唯觀念主義(ideationalism)的陷阱。

僅是物質環境的約束或幫助顯然與整個社會系統的約束或幫助之間存在重大區別:前者在沒有人類的精神活動和觀念力量輸入時依然會起作用,而後者只有在接收到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的雙重輸入時才可以發生作用。因此,不管我們能否發現這些約束和幫助,前者都能發生作用,而後者通常只在接收了某些人類精神活動的輸入後才會起作用。在牛頓發現萬有引力之前和之後的漫長歲月里,敢於不藉助任何工具飛行的人類一定會撞回地面。同樣,氧氣被發現之前和之後的漫長時間裡,我們一直靠著氧氣生存,而且依然無法離開氧氣。丹尼爾·杜德尼(Daniel H.Deudney)很好地把握了這一普遍動態:「大自然的物質環境現實要麼阻礙了要麼幫助了(enable)至關重要和反覆出現的人類目標……因為人類是在不同的物質環境下構思和執行計劃的,這些物質環境會以多種方式呈現在人類面前,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各種人類計劃的可行性。」

最根本的是,物質環境約束了人類在身體上和精神上能做的事情。一群居住在沙漠的人不可能想像出來一艘船,也不可能生產出一艘船,更不用說去航海,而一群居住在河邊和海邊的人終會習得游泳,之後學會航行。同樣地,前者不可能去學習釣魚,後者卻很有可能學會釣魚。即使是今天,人類仍不能像鳥一樣飛翔,我們依然困於地球而不是生活在外太空。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公元1500年之前,地球上最發達的文明中心全都位於歐亞大陸,因為只有歐亞大陸才擁有發展廣闊的定居農業的生物學和地理學基礎。

同時,物質環境也使得人類在身體上和精神上能夠做到一些事情。不言而喻,空氣、水和其他東西使人類能夠生存。物質環境還能激發人類智力去克服一些物質障礙。一旦人類憑藉智力發明了一些能夠利用蘊藏在物質環境中的能量的手段,物質環境起到的幫助作用就會更大。正因如此,在實現遠洋航行之後,環繞著人類的海洋才使遠程貿易、殖民擴張以及最終的全球化成為可能。同理,在人類研製出更有效地利用太陽能的專門技術之後,陽光才使太陽能產業成為可能。

另外,物質環境對人口遷移、觀念傳播(包括技術)以及疾病傳播起到了約束和幫助雙重作用。長期以來,海洋以及其他地理和氣候因素一直阻礙了重要家畜和主要作物以及相關的農業科技從歐亞大陸向澳洲和美洲擴散。因此,澳洲和美洲這些大陸始終處於極其落後的狀態,直到公元1500年的人類航海活動才開始改變這一局面。

就國際關係領域而言,地理首先對人類群體(如國家)之間能否彼此互動以及互動的頻率和方式起到約束和幫助雙重作用。在實現跨洋航行之前,相隔遙遠的群體之間的互動(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話)是非常罕見的。因此,那些隔著海洋的群體之間不會發生戰爭,只是因為它們沒有這種能力。在實現跨洋航行之前,即使是相距不太遠的群體之間也大都必須在陸地上展開互動,就此而言,如同駱駝是使遠程貿易更為便利的決定性因素一樣(如絲綢之路),馬也常常是使遠距離作戰更為便利的決定性因素(如蒙古人征服了中國,之後又征服了歐亞大陸的大片中心地帶)。

最後,需要重點注意的是,對人類個體和群體的自然選擇可歸於物質的約束和幫助範疇。

(二)學習

由於學習對能動者而言是理解系統的關鍵,也是能動者在理解系統之後相應地修改其觀念和行為的關鍵,因此,學習是國際系統塑造能動者的第二個最基本的渠道。只有能動者對系統(如系統的屬性)多少有些認識,才不會沒有思想地存在下去,其行為才不會僅受本能驅使。此外,倘若喪失了人類獨有的學習能力,我們就只能像其他物種一樣受制於物質環境的殘酷制約。倘若喪失了人類獨有的學習能力,我們也無法創造出如此之多的(好的或壞的)觀念,更無法運用這些觀念重塑人類環境和人類自身。因此,毫無疑義,繼物質性的約束和幫助渠道之後,學習是國際系統影響國家的第二個最基本渠道。

從廣義上說,學習既是能動者產生和選擇新觀點的過程,也是能動者保留或加強老觀念的過程。學習因而體現出了一種(社會)演化的過程。學習並不必然導致觀念的變遷:它可能只是加強了現有觀念。學習也並不必然導致行為的變遷,儘管行為變遷常常在學習之後出現,從而會體現出某種形式的學習。最後,由於人類學到的知識可能並不是客觀正確的,因此,至少在短期內,學習也不會必然提高人類福利。

依照不同的維度,我們可以將學習劃為不同的類別,而且這些不同的學習進程是互相重疊的。首先,我們可以將學習劃分為負面學習和正面學習。負面學習是指從自己或他人的負面經歷中學習,而這些負面經歷是從能動者與其他單元和系統中其他成分之間(如結構和物質環境)的互動中產生的。正面學習(又稱效法或模仿)是指從自己或其他人「成功」的觀念、行為、文化和機制中學習。由於我們一般從負面經歷中學到更多,因此,負面學習(即使沒比正面學習起到更重要的作用)很可能與正面學習起到了同等重要的作用,恰如民諺所云:「失敗是成功之母。」

我們也可以將學習劃分為個體學習和集體學習。但是,嚴格來說,集體是不會學習的:只有組成集體的個體才會學習。因此,集體學習最終還是取決於個體學習。當所有的個體接受了某一個體創造或輸入的觀念或(且)將這種觀念加以內化時(或至少遵從這個觀念而不去公開挑戰它),集體學習才是完整的。當然,由於一個集體中總有一些個體會質疑他人觀點,並拒絕接受這些觀點,或(且)不願將這些觀點加以內化,因此,集體學習幾乎總是不完整的。

集體背景下的正面學習概念與建構主義的「社會學習」和「社會化」概念有些重疊。但我們需要避免使用社會學習和社會化這樣的模糊概念。社會學習這一概念即使不存在矛盾含混之處,也屬於用詞不當,因為幾乎所有的人類學習都具有社會性。同時,建構主義的社會化概念不僅是一個過於粗糙(blunt)的術語,而且還同時代指了兩大進程:一是指在沒有把他人觀點(包括社會規範)加以內化的情況下遵從這些觀點(「軟/淺」社會化);二是在將他人觀點加以內化之後遵從這些觀點(「硬/深」社會化)。正面學習很顯然能更好地把握前一種社會化的意思,而構成/建構很顯然能夠更好地把握後一種社會化的意思,即當能動者將某一觀念加以內化時,能動者就會被這個觀念構成或建構。

每個人都可以從自己或他人的經歷中學習(即替代學習)。雖然與從他人的經歷(尤其是負面經歷)中學習相比,我們從自身經歷中學習的成本常常會更高,但後者的效果往往比前者更顯著,這是由於人類思維具有啟發性(heuristic)和自我性(egoistic)。

最後,我們應該摒棄將學習劃分為「戰術(tactic)學習」(有時也稱為模仿或效法)和「適應性/策略性(adaptive/strategic)學習」的做法。這一划分方法是具有誤導性的,因為任何種類的學習都潛在地具有策略性和適應性。此外,這種劃分方法只能在事後(ex post)使用,因此,當我們將這種方法用於解釋行為體的觀念和行為變遷時,很容易造成循環論證。

在國際政治(包括國際政治經濟)領域中,最引人注目的正面學習形式或許當屬效法他國(地區)成功的軍事技術和組織規則。正面學習也會以其他的形式發生,例如學習成功國家(地區)在管理市場方面的產權協定。因此,在日本開創「發展型國家」模式之後,亞洲四小龍和亞洲四小虎(馬來西亞、新加坡、韓國、中國台灣等)又成功效仿了這一模式,一些其他的後發國家(如中國和越南)隨後也把這些國家(地區)當作模板。不幸的是,在第一次海灣戰爭取得壓倒性的勝利後,美國在武力使用上變得更加大膽,「徹底擺脫了越南綜合征(Vietnam Sydrome)」。

在國際政治中,負面學習與正面學習同樣普遍而有力。傑弗里·勒格羅(Jefrey W.Legro)有力地論證過,在存在許多問題的情況下,國家更有可能進行政策調整和轉型。所以,當蘇聯經濟日益陷入停滯並變得越來越脆弱時,蘇聯政府才開始認真考慮改革的必要性。當然,這並不意味著國家總能從自身不愉快的經歷中吸取正確的教訓。建立在民族優越感、自豪感和信念基礎上的認知失調常會阻礙國家從負面經歷中學習甚或促使國家吸取錯誤的教訓。

(三)約束/幫助:物質與觀念雙重作用

如前所述,在提及社會結構如何影響能動者的問題時,福柯和吉登斯都強調了社會結構兼具約束和幫助的作用。社會結構之所以有約束作用,是因為結構包含了許多正式的規則(機制)和非正式的規則(如規範、禁忌等),而這些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之所以有約束作用,是因為它們有懲罰性的權力作為後盾。同時,社會系統的觀念性結構也具有幫助作用,因為這種觀念性結構使我們在做決定時不需要審視完所有的「可能」選項。

能動者會通過建立在物質力量和觀念力量基礎上的觀念和行動彼此牽制,相互幫助。盟友會促使能動者按照某些方式行事(例如堅決反對敵對國)。同時,盟友也會約束能動者:盟友可能會阻止能動者不去做一些事情(例如過分挑釁)。同樣地,正如主張均勢或威脅平衡的理論家始終堅持主張的那樣,敵手自然也會阻止能動者不去做一些事情。同時,敵手也能幫助能動者操控盟友。

約束和幫助更為微妙的層面體現在一國可以擁有選擇權(而不是只能選擇與交惡雙方中的一方結盟)或一國能夠使其他國家變成潛在的盟友或潛在的敵人。如果一國能夠在交惡雙方中選擇適宜中立或等距離的立場,那麼該國會因此擁有更多討價還價的籌碼。同樣,倘若一國能使其他國家變成潛在的盟友,那麼該國也會因此擁有更多制約他國——無論是盟友還是對手——的籌碼。

國際系統中的其他成分也能對國家起到約束和幫助的雙重作用。正如新自由主義和建構主義者準確敘述的那樣,在一個(地區)國際系統內,成立的(地區性)組織以及普遍性的規範確實約束和幫助了國家的選擇。為了約束和幫助成員國的選擇,歐盟制定了許多規則,還成立了一些專門機構,其他地區也開始模仿這一做法。在全球層面,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華盛頓共識」至少在數十年內會主要決定一國要獲得國際貨幣基金的救助需要什麼樣的經濟「重建」措施。這一事實無疑是系統的約束和幫助作用的最明顯證據。

(四)人為選擇

在人類系統中,我們不僅面臨著專門依靠物質力量運行的自然選擇,但更重要的是,我們也面臨同時依靠物質力量和觀念力量運行的人為選擇。我們可以將社會系統中的人為選擇劃分為兩類(或兩層)。第一種是我們通過思想訓練來淘汰和保留一些具體觀念(以及受觀念驅動的行為)。很顯然,這種人為選擇幾乎總是存在,而且它常常能夠瞬間發生,這類選擇可以歸於上文提到的負面學習範疇。因而,下文所述的人為選擇則是指第二種類型的選擇。

第二種人為選擇有兩種形式:較強形式的選擇和較弱形式的選擇。較強形式的人為選擇是指依據能動者的表型(phenotypes)或特徵進行篩選,從而淘汰或保留系統中的某些能動者(例如一國因戰爭而消亡)。這種進程通常一併消除了那些被淘汰國家所持有的觀念和行為。較弱形式的人為選擇是指能動者若做了以下三件事就會遭到懲罰:(1)誤讀物質環境;(2)在系統內,不按照從自身或他人經歷中學到的好的經驗行事;(3)違背系統中的規則(無論規範與否)。第二種人為選擇正是華爾茲所謂的「選擇」,儘管他很可能會否認在國際關係中違背國際規則和規範的行為會帶來很高的成本。國際關係理論家也大多忽略了這樣一個事實:在任何生物和社會系統中,人為選擇的壓力主要來源之一是能動者對自身所處的物質環境的誤讀。

縱觀定居農業(也稱新石器革命)出現以來豐富的人類歷史,在群體層面上,較強形式的人為選擇一直是施加在不同人類群體上的最強選擇力量。公元前4500年至公元前1500年間,戰爭首先在幾個古代次級系統(例如兩河流域、埃及、中國、古秘魯、墨西哥中部以及古安納托利亞)中源起,之後,戰事又拓展到了其他次級系統(如歐洲、印度、迦南)。在大約1945年之前,征服戰爭一直席捲和掠奪著世界各地。在這一過程中,絕大部分的人類群體要麼滅亡了,要麼被征服並被納入了其他倖存的群體。據估計,公元前1000年,世界上存在著60萬個獨立的政治實體。如今,世界上卻只存在著200個左右的政治實體。不論從哪種標準來看,這種征服戰爭(作為一種人為選擇力量)是塑造人類歷史最為關鍵的力量之一。

令人欣慰的是,至少自1945年以來,作為一種殘酷的人為選擇力量,征服戰爭已經大大減少。就這一點而論,當今國際系統中的能動者犯得起更多的錯誤,它們不會因此遭到淘汰的命運。然而,即使這種選擇力量沒有淘汰一些能動者,也對政治單元的構成、模式和組織形式產生了持久的影響。以被研究最多的公元900年後的歐洲系統為例,由於歐洲存在爆發戰爭的可能性,考慮到戰爭中的實際情況,歐洲系統中的政治單元必須選擇具有某種特徵的組織形式,例如建立一支由臣民(之後是公民)組成的常備軍,建立強大的資源攫取機器和官僚機構,通過國民教育或者其他手段向臣民灌輸民族主義。最終,只有一類政治單元(即現代民族國家)得以倖存。隨著歐洲殖民擴張時代的到來,現代民族國家所具備的這些特徵又擴散到了世界其他地區。

第二種形式的人為選擇則以一些不那麼殘酷的形式發揮作用。二戰後,國際組織、國際機制(正規的規則或機制)和國際規範如今成為國際系統中一股強大的選擇力量。隨著國際組織越來越多,無法加入這些組織(特別是強大的組織)的國家處於嚴重劣勢。同時,隨著創建的國際規則(或機制)越來越多,不願遵守這些規則和規範的國家也常常會遭到懲罰。例如,薩達姆確因入侵科威特遭到了打擊;在1997年東亞金融危機後,不管多麼痛苦和不情願,印尼也必須接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開出的處方。

另一種形式的人為選擇力量可以是一些突現趨勢,它們有時以技術突破的形式出現,有時以依靠新科技的人類互動的新形式出現(如遠距離貿易、即時通信)。通信技術與當今互聯網(先是有線現在是無線)的出現成為一股塑造國家行為的強大選擇力量。在當今即時通信的時代,國家已經無法佯裝不知其他國家的反應。同樣,全球生產網路的形成意味著進口替代戰略已不再可行。

最後,需要指出的是與第一種人為選擇(對觀念的選擇)相比,第二種人為選擇更不規律,也更為緩慢。除此之外,第二種人為選擇並非一定要徹底淘汰某一特定的行為(特質)或能動者:在特定的系統內,不同類型的行為和能動者在給定時間內是可以共存的。

(五)構成/建構

我們可以把(對能動者的)構成或建構分為兩大類或兩大層:以系統為中心(system-centered)的構成或建構和以能動者的互動為中心(agents interaction-centered)的構成或建構。依照福柯式(Foucauldian)的理解,以系統為中心對能動者的建構是指能動者有意識地將觀念(規範、機制、記憶、行為準則、自我認同等)加以內化的過程,也是指能動者無意識地被國際系統內觀念逐漸滲透的過程。如社會心理學的群際關係理論所一直強調的那樣,以能動者為中心對能動者的建構是指能動者在彼此互動中有意無意地持續建構自己(或彼此)的過程。

在這裡,重要的是我們要把系統建構能動者的進程和系統被建構的進程區分開來。後者是指能動者的行為以及能動者與系統的互動共同建構或重塑系統的進程。而前者則是能動者的觀念和行為被系統塑造的進程。毫無疑問,這兩項進程會持續地互相作用,進而「互構」彼此:能動者不斷地通過自身行為和自己與系統的互動建構系統,同時,被不斷構建的系統又會反過來重塑能動者的觀念和行為。但是,疊加這兩種進程會有陷入邏輯循環(logical circularity)的風險。

西方與世界其他地區的衝突過程是用來說明能動者通過與系統互動建構自身和其他能動者的最好例子。通過考察中國、日本、蘇聯解體之後的俄羅斯以及土耳其等國家,鈴木勝吾(Shogo Suzuki)和艾斯·扎拉科爾(Ayse Zarakol)巧妙地展示了這些非西方國家開始面對西方所主導的系統時是如何重建自身和西方國家形象(image),又是如何把這些形象加以內化的。同時,當西方開始統治世界其他地區時,它們也同樣重建了自身和其他國家的形象,並將這些形象加以內化。非西方國家傾向於將自身形象建構或內化為受害者/模仿者/恥辱者/劣等國,而將西方國家的形象建構或內化成入侵者/老師/強者/優等國。與之相對,西方國家傾向於將自身形象建構和內化成文明國家,而將非西方國家的形象建構或內化成頑固和未開化的國家。在這一過程中,交會的雙方都從根本上被建構。通常來說,非西方國家在獲得全新的自我形象(self-images)和他人形象(images of the other)後,會醞釀出不安、焦慮、恥辱、憤怒、沮喪等情緒,還會在它們與西方國家之間和它們內部醞釀出衝突(例如1895年後的中國和日本)。

當能動者與其他能動者開展互動時,通常需要建構自己與他人的新形象和新身份,這種建構有時候符合他人喜好,有時候符合自己的喜好,但更多的時候是兩者的混合。在這一過程中,能動者需要通過不停的正面學習或負面學習來調整自己的形象、修辭、行為和他人的形象。

這種通過與其他能動者的互動建構自己(或他人)的過程在暴力衝突後的國際和解(reconciliation)上體現得最明顯。倘若兩位昔日的敵人想要彼此達成和解,那麼它們中的每一方都必須要建構出自己和對方的新形象。因此,之前否認自己犯過錯的國家需要通過真誠的道歉為自己建構出(或承認)過錯方的嶄新形象。在這一過程中,過錯方還需要為昔日的受害者構建出嶄新的正義者形象。如同鏡像(mirror image)一樣,昔日的受害者需要為自己建構出位於道義高點的形象。倘若過錯方已經對受害者的損失做出了真誠的道歉,也進行了相應的賠償,那麼昔日的受害者也需要為過錯方建構出更加仁慈的嶄新形象。可以說,重塑自身和昔日敵手的身份是國際(或群體之間)和解的關鍵。

(六)反社會化

反社會化是指能動者有意識地反抗來自系統的社會化壓力的進程。反社會化幾乎存在於任何具有最低程度社會化的社會系統中。因此,反社會化是社會化名副其實的辯證產物:沒有社會化,就沒有反社會化。

在這裡,重要的是承認反社會化並不必然受到能動者想要重塑系統(更不用說推翻現有系統並建立新系統)或想要將其他能動者「社會化」的慾望驅動。即使是成功的反社會化行動也不必然導致系統的轉化。轉變或推翻一個系統(無論是否建立一個新的系統)的反社會化行動需要更多的投入,也需要更大的力度。

在人類剛剛開始群體生活時,制度結構是很稀疏的。社會化也因此相對較弱,反社會化甚至可能更弱。然而,當社會的制度結構變得更加緊密也更加嚴格時,社會化就變得更為普遍,也更加令人窒息。通過對能動者的教導和滲透——向來以權力為後盾——社會的機制化程度與日俱增,這必然會迫使一些單元走向反社會化。恰如福柯所言,「只要存在權力關係,就存在反抗的可能性」。

在國際關係理論化的過程中,呼籲非西方視角甚至是「非西方國際關係理論」都標誌著對盎格魯—撒克遜(Anglo-Saxon)在國際關係理論中霸權地位的反抗。最近,一些中國學者基於中國古代哲學和中國實力的上升對世界秩序進行(重新)概念化,也反映了一些中國學者對與西方價值觀密不可分的現行國際秩序的有意識的反抗。「依附論」和愛德華·薩義德(Edward Said)提出的東方主義(orientalism)大辯論都屬於抵抗(標榜是價值中立的)西方觀念和偏見長期主導社會科學領域的具體嘗試。

在國際政治現實中,儘管多數非西方的發展中國家都學習了西方的大部分技術,也將西方的許多觀念和實踐加以內化,但它們都反抗過當今(以西方為中心的)世界秩序指導下的部分社會化進程。南南合作和新近成立的金磚國家組織都反映出發展中國家想要反抗超出傳統均勢並以西方為中心的現行秩序的要求和嘗試。諷刺的是,儘管一些相對較為強大的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巴西、印度、俄羅斯)的反抗可能較為激烈,但那些封閉的國家(如朝鮮、古巴)對社會化的反抗卻更加徹底。

反社會化可以是反抗社會系統內的一些突現屬性,尤其是突現趨勢。這些反抗突現趨勢的反社會化行為通常以社會運動和社會辯論的形式出現。因此,如同兩個世紀前盧德派(Luddites)抵制機械化一樣,當今發達國家的工人也開始抵制(作為全球化一部分的)向發展中國家的生產(如今是服務)轉移。到目前為止,在歐洲內部的地區一體化進程中,英國和挪威仍拒絕追隨這一趨勢。有幾分相似的是,古巴和朝鮮仍維持著嚴格的計劃經濟;而在民主化的浪潮下,許多或多或少帶有威權色彩的國家都保留了非民主的特性。

新框架的效用 : 舉例說明

儘管各類「主義(isms)」之間的大辯論已經對於國際關係的理論化無太多裨益,但國際關係專業的學生在國關理論的入門課程中最先學到的一類知識仍是各種「主義」。因此,通過論證所有的「主義」都忽略了一個或多個渠道,並證明掌握全部六個渠道會對我們理解國際系統如何影響能動者這一問題大有助益,筆者便能證明本文的新框架具有重要的理論價值和教學價值。通過探討依然持續的關於現實主義的論戰,本節旨在展現新框架的效用。由於現實主義的支持者和反對者都沒有掌握前文提到的六大渠道,也沒能認識到這六大渠道對理解國家行為的意義,因而關於現實主義的爭論一直沒能增進這場爭論本可以增進的知識。

一方面,現實主義的許多批評者認為,只要國家的行為與現實主義基於學習和選擇(selection-based)所做預測或給出的處方(prescriptions)與結果不符,現實主義就是無效的。這反映出現實主義的批評者沒有意識到懲罰(有時是死亡)這樣的(負面)選擇方式在現實主義理論中佔據的中心地位。

自華爾茲以來,現實主義者都明確強調了學習和懲罰(負面)選擇方式在塑造國家行為方面的作用。因此,現實主義「不僅關注行為的後果(consequences),也關注行為的決定因素(determinants)」。基於此,國家沒有按照現實主義的處方行事(即現實主義沒能預測國家的行為)這一事實並不能自動證明現實主義本身有誤。這不僅是因為現實主義允許發生國家行為可能會違背現實主義處方的情況(由於認知偏見或誤差,政治家的知識可能是錯誤的),而更重要的是因為現實主義理論還主張國家會因違背現實主義處方付出代價——有時是很高的代價,如華爾茲所言:「我們當然可以違反規律,但違反它們就會面臨被懲罰的危險。」換言之,現實主義不僅規定(或宣揚)某些行為,也主張那些沒注意這些規定的國家即使不會招致自我毀滅,也會產生損失。因此,倘若一個國家違背了現實主義的處方,但隨後遭到了懲罰,那麼現實主義實際上依然有效。

所以,即使英法(和許多其他歐洲國家)當時沒有堅定地制衡納粹德國迫近的威脅,也不能(如同許多現實主義的批評者所認為的那樣)證明現實主義本身有誤,這實則強有力地證明了現實主義是正確的,因為英法兩國因「背叛」現實主義遭到了嚴懲。同樣,與現實主義的批評者的觀點相反,只是依據米哈伊爾·戈爾巴喬夫(Mikhail Gorbachev)沒有按照現實主義的勸導行事這一點也不能證明現實主義是無效的。現實主義者可以簡單地駁斥:戈爾巴喬夫和他的國家因一些非現實主義甚至是反現實主義的政策受到了嚴懲。同理,儘管過度擴張的行為與防禦性現實主義的處方不一致,但19世紀之後一些過度擴張的主要嘗試都失敗了,而且侵略者(如拿破崙時期的法國、納粹德國、日本帝國)都遭到了嚴懲,這樣的事實無疑有力地支持了防禦現實主義的觀點。最後,即使一國嘗試製衡另一國,卻沒有成功地實現事實上的均勢,也不能證明現實主義是無效的,因為制衡的努力會因各種理由而失敗。

因此,現實主義實際上比許多批評者和贊成者所認為的更難被證偽。想要證明現實主義有誤,僅僅指出一些國家沒有按照現實主義的規則行事是不夠的:現實主義的批評者們還必須要證明這些國家事實上因違背現實主義的處方而獲益或至少沒有因此而受到損傷。

但現實主義者也同樣有錯誤。因為許多現實主義者沒有準確地意識到現實主義應該主要依靠選擇壓力來解釋和預測國家行為,當面對一些國家沒有按照現實主義的勸導行事的證據時,他們通常會修改自己的理論,進而面臨著拉卡托斯(Lakatosian)意義上的「退化(degenerative)」風險。

許多現實主義者要麼通過引進國家層面和心理層面的變數,要麼通過堅持主張所有國家行為都與現實主義相一致來忙著為偏離現實主義處方的行為提供解釋,因而,從本質上講,科林·艾爾曼(Colin Elman)和米里亞姆·艾爾曼(Miriam Fendius Elman)堅持的是,由於所有的國家行為都是「自助(self-help)」或「制衡」的,因此,所有的國家行為都符合現實主義。斯蒂芬·布魯克斯(Stephen Brooks)和威廉·沃爾福斯(William Wohlforth)同樣也聲稱戈爾巴喬夫的所有行為恰好都在現實主義的預料之中。

然而,這種看似明智的舉動並不能促使現實主義成為一種「進步的」研究綱領,因為這種舉動實際上使現實主義變得「水都潑不進(water-proof)」。從本質上來說,柯林·艾爾曼和米亞姆·艾爾曼堅持的是,只要國家對外部威脅做出反應,就是符合現實主義的。但是,他們沒有意識到這樣做會將現實主義簡化成研究最低水平的「戰略(strategic)」工具。這無疑會使所有的人成為現實主義者,也就相當於沒有任何人是現實主義者。科林·艾爾曼和米里亞姆·艾爾曼還以拒不承認(stone-walling)的態度為新現實主義提出另一則辯護:一種理論只能被另一種更好的理論代替,但沒有理論會比新現實主義更好。

實際上,科林·艾爾曼和米里亞姆·艾爾曼只要堅持主張違背現實主義處方的國家(不管是出於什麼理由,包括錯誤學習)大都已受到嚴厲的懲罰,就能為現實主義提供更強有力和更為有效的辯護。同理,布魯克斯和沃爾福斯以及他們的現實主義同道只要堅持主張,儘管為了把蘇聯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困境中挽救出來,戈爾巴喬夫所採取的某些具體措施不符合現實主義的處方,但蘇聯解體這一後果卻有力地證明了現實主義的有效性。此外,美國和其盟友最終獲得勝利這一冷戰結果完全符合現實主義的關鍵假設(即物質力量決定衝突對抗的結果)。然而,卻鮮有現實主義者指明這一點,這些現實主義者反而儘力將戈爾巴喬夫的所有政策都貼上符合現實主義的標籤,或堅持認為施加在戈爾巴喬夫及其同僚身上的物質壓力過於巨大,導致他們只擁有極其有限的選擇。可惜的是,如理查德·勒博(Richard Ned Lebow)指出的那樣,至少戈爾巴喬夫的部分行為是很難進入現實主義的緊身衣(straitjacket)的。戈爾巴喬夫完全可以選擇若干條不一樣的道路(如朝鮮、古巴),但他並沒有這樣做。

因而,現實主義者沒有意識到,一個能夠駁斥現實主義批評者的更為有力和更有成效的方法便是證明那些沒有按照現實主義處方行事的國家隨後確實受到了(嚴厲)懲罰。然而,現實主義者仍然沒有嚴格定義「懲罰」這一概念,從而進一步削弱了現實主義。因此,想要維護現實主義,現實主義者不僅需要言明哪些行為是符合現實主義處方的、哪些是不符合的,而且需要說明那些背離現實主義處方的國家已經受到了懲罰(有時屬於嚴懲)。同樣,想要挑戰現實主義者,現實主義的反對者需要證明,國家不僅常會出於一些非現實主義的原因(如被國際規則和規範所約束/幫助、被國際規範所建構、形成新的自我認同或形象等)違背現實主義的處方,而且因此得到了獎勵或至少逃脫了懲罰。

新框架的理論意義與操作規則

在界定了六大渠道,又通過釐清國際關係理論中的一次關鍵論戰展示了新框架的效用之後,本部分指出新框架對理解國家觀念和行為的意義。本部分第一小節強調所有主流的國際關係大理論(那些「主義」)都犯了一個錯誤:只篩選出一兩個渠道而忽略了其餘渠道,或是承認這六大渠道但認為它們是彼此孤立的,而這是主流國際關係大理論之間關於國家觀念和國家行為的論戰一直沒能更有成效的主要原因。第二小節為採用六大渠道來理解國家觀念和國家行為的實證研究提出一些基本的操作原則。

(一)不同「主義」是怎麼錯誤對待六大渠道的

在六大渠道中,物質約束/幫助渠道顯然是最為根本的,我們肯定不能脫離物質環境。接下來是學習渠道,因為觀念不會憑空出現,它們只能通過某種形式的學習產生。人工選擇渠道僅靠自身不可能產生觀念或行為,它只能選擇存在的事物。社會系統中對單元的選擇是作用於那些被「學習」塑造的單元,而不是作用於一塊「白板(blank slate)」。建構渠道同樣依賴於學習,儘管學習並不必然導致建構。反社會化渠道也依賴於學習,能動者只有學到關於主流觀念(的本質)的知識,才能反抗這些觀念。然而,除了物質約束/幫助渠道和學習渠道之外,很難(也沒有必要)再將其餘的四個渠道依照相對權重進行排序,但反社會化渠道一定要排在社會化渠道之後。

然而,此處最重要的一點是,這六大渠道構成的是一個系統——它們共同塑造了國家的觀念、身份、行為,從而塑造了國際系統的性質(如圖2所示)。因此,儘管在分析一個具體的觀念或行為時,由研究者來決定採用多少渠道,但極具誤導性的做法是只選出一兩個渠道而忽略其餘渠道,或是僅僅承認這六大渠道但把它們當成是彼此孤立的。遺憾的是,所有主流國際關係大理論不是以這種方式就是以那種方式犯了這樣的錯誤:每種理論都指責其他理論忽略了自己所支持的渠道,卻無視自己的過失(總結可參見表1)。而這正是主流國際關係大理論之間關於國家觀念和國家行為的論戰一直沒能更有成效的主要原因。

因此,新自由主義者對現實主義者忽視國際組織和機制的約束和幫助作用的批評是準確的,建構主義者對現實主義和新自由主義忽略「建構」的指責也是正確的,而現實主義者對新自由主義者和建構主義者遺忘「選擇」的責備同樣是恰當的。(防禦性)現實主義者和建構主義者也會指責新自由主義者關於國際組織和國際機制的觀念性約束和幫助的論述,儘管兩者是出於截然不同的原因。(防禦性)現實主義者認為國際機制不具有約束(或幫助)作用,國際機制因而僅僅維持著「虛假的承諾(false promises)」。與之相對,建構主義者則指責新自由主義者主要支持正式的規則,不恰當地忽略了規範(作為非正式規則)和身份。

華爾茲強調了通過淘汰單元或通過用其他方式懲罰單元的「人為選擇」渠道,卻否定了學習渠道、規則和規範的約束和幫助渠道以及構成/建構渠道在塑造國家行為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引人注目的是,華爾茲堅持認為(制衡行為的)人為選擇渠道可以在沒有學習的情況下發揮作用。然而,如一些學者正確指出的那樣,權力制衡從根本上說是取決於學習的:國家只有了解他國實力,才能知道要制衡誰。之後,華爾茲不可避免地承認某種形式的學習對其均勢理論而言是必不可少的,儘管他使用的是「模仿(imitation)」一詞。

如建構主義者指出的那樣,傾向於使用理性選擇(rational choice)方法(如現實主義者和新自由主義者)的學者一般強調學習渠道和選擇渠道,卻不重視建構渠道。建構主義者還指出,新自由主義者只依賴於外部(external)規則的約束和幫助。然而,建構的確會發生,或許比建構主義的贊成者和反對者意識到的還要更加頻繁和普遍。畢竟,華爾茲自己就是被他所關注的冷戰期間兩級系統的穩定和和平所建構,而羅伯特·基歐漢(Robert O.Keohane)也被其關注的二戰後以美國為中心的國際系統的穩定性建構了。諸如主權和民族主義這些觀念經由國際關係理論家得到傳播和內化,這一過程無疑對現代國際關係成為一門科學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回到關於國家的討論,當今所有的國家都被自己的歷史經歷所建構,也被主權、民族主義、現代性和全球化所建構。

因此,現實主義者、新自由主義者和其他理性選擇理論家否定構成或建構渠道在塑造國家行為(轉而塑造國際系統)方面作用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套用福柯的話,觀念確會傳播,而且有些觀念確會深入滲透進我們的身體和靈魂。當我們將一些觀念加以內化時,這些觀念確能在不知不覺中塑造我們的行為。儘管我們通常很難去評估構成/建構這一渠道與學習、選擇、約束/幫助、反社會化這些渠道相比在塑造特定行為上的準確權重,但否認我們能夠被建構的看法肯定是不成立的。

同時,建構主義者大多重視正面學習渠道和建構渠道,卻忽略負面學習渠道和(特別是)人為選擇渠道。實際上,許多建構主義者都錯誤地把「社會化」狹隘地定義為正面學習(即從他者的教導和說服中學習)和有意識的內化。

但是,負面學習對正面學習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沒有前者,後者就喪失了基礎。許多因正面學習產生的觀念通過負面學習被優先放在更穩固的地位:沒有某種負面學習,能動者根本無從知道哪些觀念是好的,哪些觀念是不好的。建構過程同樣需要某種施加於能動者的選擇壓力(即存在某種針對違反規範的行為的制裁)來實現,儘管不一定要通過淘汰來實現。除非能動者在背離系統(規範性)文化時,會時常遭遇懲罰,否則這種理論就很難站住腳,或最多只能擁有得以延續的薄弱基礎。

此外,與建構主義的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以及烏托邦(utopian)傳統相一致,建構主義者傾向於強調能動者將西方的主流觀念加以內化基本上是「好的」。換言之,建構主義者常常高估了能動者想要被(西方)系統規範「(正面)社會化」的願望,卻低估了這樣一種可能性,即單元會將不好的觀念加以內化(例如接受具有誤導性的系統理念、遵守具有誤導性的行為準則或是學習錯誤的觀念),這樣的內化又會導致不良的行為和後果。英國學派也犯了這樣的錯誤,它堅持認為歐洲系統(或國際社會)的拓展對世界其他地區而言多半是幸事。然而,歐洲列強對地緣政治學和社會達爾文主義等觀念的內化以及近代日本帝國對「文明國家」這一主導觀念的內化確實給其他國家,(最終)也給它們自己帶來了災難。此外,對特定規範的內化可能會招致「污名(stigma)」,從而扼殺能動者的能動性。

除此之外,作為系統影響國家的關鍵,人為選擇渠道也被建構主義者所忽略,他們甚至沒有意識到這麼做實際上是將建構主義置於危險之中。沒有人為選擇,建構主義將難以預測國家行為,只能宣揚某些行為,並希望國家能遵從其所有處方。在這種情況下,建構主義是極易受到攻擊的:所有建構主義的反對者只需要證明國家沒有被完全「社會化」。而這樣的結果實際上是完全可以證明出來的,因為反社會化是社會系統所固有的,任何社會系統都不能將內部存在的所有單元徹底社會化。

相比之下,如前文所述,儘管現實主義也為國家行為開處方,但它有一條退路:人為選擇終會驅使國家採取某些行為。因此,倘若建構主義想更能站住腳,它(要像現實主義那樣)不僅要詳細說明它期待國家何時須按照特定的方式行事,也要詳細說明沒聽從的國家是不是會受到懲罰。選擇必須成為所有國際政治主流理論(包括建構主義在內)邏輯的一部分。如果建構主義可以將選擇(和反社會化)渠道納入它的分析框架中,建構主義將會成為國際關係領域裡更具說服力的理論路徑。

作為國際系統塑造單元的關鍵渠道之一,反社會化為絕大部分的國際關係理論家所忽略。因此,這些理論家極易犯有「過度社會化(over-socialized)的人(或能動者)」這種帕森斯式的功能主義錯誤,他們會用「過度社會化」的能動者來解釋一個社會系統的穩定性和吸引力。譬如,扎拉科爾沒能指出,對那些(身為外來者)被「污名化(stigmatized)」的非西方國家(即革命後的土耳其、1945年後的日本和後冷戰時代的俄羅斯)來說,反社會化也是一種可行策略。否則他的著作會更為出色。在扎拉科爾看來,這些非西方國家只有兩種可行策略來處理「污名化(stigimatization)」問題:一種是嘗試正常狀態(學習),另一種是接受污名或對污名加以內化。不僅如此,扎拉科爾還進一步斷言「能動者一旦對污名加以內化,便無法從中擺脫:所有的後續行動都是這種初始狀況的結果」。只有承認反社會化是關鍵渠道之一,我們才能避開這種典型的帕森斯式的功能主義謬誤。

最後,當今國際關係理論家的論述大都沒能重視六大渠道中最基本的渠道:物質環境的約束和幫助,只有約翰·米爾斯海默(John J.Mearsheimer)所強調的「水域的阻遏力量(stopping power of water)」以及丹尼爾·杜德尼(Daniel Deudney)的「語境下的物質主義(contextual materialism)」是少數例外。因此,幾乎所有主流的國際關係大理論都或多或少面臨著「飛離地球(flight away from the earth)」的危險,而在這些理論家的理論化工作中,時間和空間只起著微小的作用。

總而言之,在任何社會系統中,能動者的行為是由一個基於人類社會的各種力量和各種維度的系統的六大渠道塑造的。因此,極具誤導性的做法是只選出一兩個渠道,或承認這六大渠道卻認為它們在塑造單元行為上是獨立發揮作用的。反之,我們必須要把六大渠道當成一個系統,還要承認每個渠道都塑造了能動者的觀念和行為。所以,儘管在解釋具體的觀念或行為時由研究者來決定採用多少渠道,但是牢記全部的六個渠道能夠防止我們落入重視一些渠道卻全然忽略其他渠道(彷彿其他渠道不存在)的陷阱。國際關係大理論之間關於國家觀念和行為的最主要爭論沒能得出更加富有成效的結論的主要原因便在於此。

(二)將六大渠道用作分析工具的操作規則

基於前文的討論,筆者這裡為採用六大渠道作為分析工具的實證研究提出一些基本的操作規則。

第一,作為一項一般性的操作規則,採用一個以上渠道的研究比只採用一個渠道的研究更具解釋力。例如,阿米塔夫·阿查亞(Amitav Acharya)批判早期建構主義文獻在討論規範的傳播與構建時只依賴於(被當作社會化的)正面學習和建構渠道(即國際規範的提供者將規範教給或強加給局部的行為體,局部的行為體隨後接受這些規範,並把這些規範加以內化)。阿查亞隨後引入了局部行為體的反社會化因素,進而更好地理解了東南亞地區的規範構建問題。夏洛特·愛潑斯坦(Charlotte Epstein)、蘭德爾·施韋勒(Randall L.Schweller)和蒲曉宇同樣批判西方國際關係學者只關注西方國家對其他非西方國家的「社會化」,他們認為這樣做不僅面臨著將其他國家「幼兒化(infantilizing)」的危險,而且使西方學者看不到其他非西方或欠發達國家活躍的反社會化現象。當愛潑斯坦等學者結合了社會化渠道和反社會化渠道時,他們也為崛起國的行為以及崛起國與原有強國和規範的互動提供了更清晰的圖景。唐世平和龍世瑞批判了2003年美國入侵伊拉克後,許多文獻在討論軍事干預主義時主要談及學習渠道,卻很少涉及人為選擇渠道的現象,並通過結合(正面的和負面的)學習渠道和人為選擇渠道,為二戰後美國的軍事干涉主義提出了更完整的解釋。

第二,由於物質約束/幫助渠道和學習渠道是六大渠道中最基本的兩個渠道,因此,這兩個渠道一般都應該被用於分析國家觀念和行為。需要再次強調的是,華爾茲犯了一個關鍵性錯誤,他堅持認為選擇渠道可以脫離學習渠道發揮作用,進而暗中將人為選擇渠道(即使不是對國家進行淘汰,也是對國家進行懲罰)置於學習渠道之前。

第三,由於學習渠道和人為選擇渠道都擁有若干子模式(sub-forms),除了要避免使用「社會化」這一太過粗糙的術語外,我們在談論學習渠道和人為選擇渠道如何塑造國家觀念和行為時也要更精確。

第四,為了避免陷入「過度社會化」的國家的功能主義陷阱,在探討國家的社會化時,我們必須要牢記反社會化渠道。

第五,也是要求最高的一點,在人類社會的漫長歷史中,不同渠道的權重也許會發生變化。因此,時間對六大渠道的運用而言是非常重要的。

具體來說,人類社會伊始,由於人類只產生了極少(好)的觀念,因而只能更多地受制於自然界的變幻莫測。那時,物質約束/幫助渠道和學習渠道是國際系統(實際上是局部的次級區域系統,如古埃及、兩河流域、古代中國)影響以部落、首領、古王國等形式出現的國家的主要力量。當人類的祖先產生了更多觀念,並且從大自然那裡征服了更多領土時,物質力量和觀念力量的約束和幫助作用就變得更為普遍和深刻。

此外,戰爭也開始出現在人類社會中,約公元前6000年到公元前4000年之間的古安納托利亞、埃及和兩河流域首先燃起了戰火,隨後在約公元前4000年到公元前3000年之間的古代中國也發生了戰爭。隨著戰爭的出現,對國家的人為選擇在這些古老的地區系統中成為一股塑造國家觀念和國家行為的殘酷而強大的力量。在戰爭出現之後,隨著我們的祖先從對方那裡征服了更多的領土,人類開始擁有更為完整的地區系統。在這些系統中,一些系統層面的觀念開始興起。這些觀念具體包括:古埃及和兩河流域(約公元前3000年)的「神聖的勇士之王(divine warrior kings)」、古代中國(約公元前1500年)的「天下(Tianxia;all under heaven)」、古印度的貴族王子所必學的治國之術以及古希臘系統的「榮譽文化(culture of honor)」。只有在系統層面的觀念出現之後,我們才能談論地區性國際系統對國家的「構成和建構」以及國家反抗這些古代國際系統觀念的「反社會化」。而且,只有在(航海活動造成的)全球化時代來臨之後,我們才能談論全球國際系統對國家的「構成和建構」以及國家反抗某些全球規則和規範的「反社會化」。

第六(與第五點相關),由於不同渠道的相對權重在人類歷史中發生過變化,而且由於作為一個系統的六個渠道是彼此相互作用的,因而分配不同渠道的權重並不容易,有時甚至是毫無助益的。

第七,由於六大渠道構成了一個系統,而且不同渠道的權重在時空上發生過變遷並仍在變遷,因此,對於六大渠道在塑造一個特別國家的具體觀念和行為時如何相互作用,我們不可能事先(ex ante)做出確切論述。在具體的實證工作中,最終是由研究者來決定共有多少渠道在塑造一個特別國家的具體觀念和行為上彼此作用。本文的框架旨在為研究者提供選項單,從而防止研究者進入一些關鍵盲區。

結論

基於對既有國際關係甚或廣義社會科學中關於系統、結構以及能動者—結構研究的批判性思維,筆者認為國際系統通過六大彼此相互作用的渠道塑造國家的觀念和行動。在大量的國際關係文獻中,對國際系統影響的既有討論既不充分也不具建設性,這是因為國際關係學者一般只篩選出一兩個渠道或是對六大渠道厚此薄彼。因此,有關國家觀念和行為的大量討論沒有建設性(即使不具有妨礙性)。為了充分理解國際系統中能動者的行為,我們必須將六大渠道全都考慮在內。通過強調國際系統塑造國家的六大渠道,本文構建的框架為更充分地理解國家行為補上了關鍵的缺失部分。

當然,對於理解國家行為而言,掌握國際系統塑造國家的六大渠道雖是必要的,但也是不夠的。為了充分地理解國家行為,我們必須將系統的影響與國家行為背後更加直接的內部驅動相聯繫,這些驅動包括:利益(很顯然被國家的精神特質、身份、文化和歷史塑造)、能力、意圖和決心。本文和其他相關文獻所構建的框架為在這個具有挑戰性領域進一步探索的學者指出了一個更為有效的研究方向。

本文刊登於《世界經濟與政治》2016年第8期

篩選:凌宇 編輯:敖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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