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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主義的復興

穿越平行宇宙

你終於和你的摯愛在一起

平行主義的復興

鍾磊

作者簡介:鍾磊(1975- )男,重慶人,哲學博士,香港中文大學哲學系助理教授,研究方向為心靈哲學和道德哲學,E-mail:leizhong@cuhk.edu.hk。

人大複印:《科學技術哲學》2017 年 07 期

原發期刊:《自然辯證法通訊》2017 年第 20171 期 第 1-10 頁

關鍵詞:平行主義/ 排斥問題/ 非還原物理主義/ 還原物理主義Parallelism/ The exclusion problem/ Non-reductive physicalism/ Reductive physicalism/

摘要:本文試圖在物理主義的框架中復興和發展平行主義。我嘗試論證,平行主義是非還原物理主義者解決排斥問題的一個最好進路。此外,我還表明,還原物理主義的一種最可行的版本—這種理論把心理屬性等同於高階物理屬性而非基礎物理屬性—也會面臨排斥問題的挑戰,而還原物理主義也最好訴諸於平行主義來回應這一挑戰。這就是說,還原主義與非還原主義在關於排斥問題上處於相同的境遇。那麼,排斥問題不應再被視為支持還原物理主義的一個有力的理由。

雖然心理-物理的平行主義(parallelism)在早期近代時期很有影響力[1],[2],但在當代心靈哲學中,平行主義全然不見蹤影。無可否認的是,傳統的平行主義面臨嚴重的理論問題,但我發現,一種關於心靈因果性的新版平行主義進路是可行的,甚至是不可避免的。這篇論文試圖在(非還原)物理主義的框架下,復興和發展平行主義因果觀。我要論證的是,平行主義進路是解決排斥問題(the exclusion problem)的最好方法,該問題對不可還原的心靈屬性的因果效力構成了嚴峻的挑戰[3],[4],[5]。

本文包括兩部分。在第一部分(1-3節),我將呈現一個針對排斥問題的平行主義解決方案。我會區分弱排斥和強排斥。弱排斥聲稱,如果心靈屬性不等同於物理屬性,則心靈不能引起(cause)物理結果;而強排斥主張,不可還原的心靈屬性不能引起任何隨附於物理屬性的結果。我認為,我們應該接受弱排斥,它基於兩個合理的命題,即物理的因果完備性和因果的非過度決定。但我要論證,雖然弱排斥是正確的,但強排斥是站不住腳的。通過訴諸於一個對因果性的精緻理解,我試圖展示,心靈屬性可以引起高階屬性而無需引起物理屬性。

本文的第二部分(4-5小節)將挑戰一個被普遍接受的觀點,即排斥問題是支持可還原物理主義的一個表面理由。我認為,一個最佳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是將心靈屬性等同於高階的(higher-level)物理屬性,而非基礎的(fundamental)物理屬性。然而,這種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同樣會面臨排斥問題,因為排斥性問題假定了基礎的物理現象具有因果封閉性。於是,這樣的還原物理主義者想要解決排斥問題的最好方法也是接受平行主義的進路。因此,關於心靈的還原論和反還原論在面臨排斥挑戰時處境相同——排斥問題不應再被視為支持還原物理主義的論證。

一、心靈因果性的平行主義進路

在當代心靈哲學中,物理主義是一個默認的立場。粗略說來,物理主義持以下論點,即,心靈屬性(以及別的自然屬性)隨附於物理屬性。物理現象在形而上學意義上的基礎性,加之「基本力是自足的」這一科學共識[5],似乎隱含了物理領域的因果封閉性:

(物理的因果完備性causal completeness of physics)任一物理結果都有一個(充分的)物理原因。

完備性這一論題幾乎被物理主義者普遍接受。在這裡,物理實體通常被理解成基礎的物理實體,即,理想物理學所斷定的實體以及它們的聚合或構造[3],[6],[7]。我會在第4節討論『物理的』一詞的其他用法。

接下來,讓我介紹另外兩個論題:

(因果的非過度決定causal nonoverdetermination)並非以下情況,即,高階屬性和它的物理基礎屬性是同一個結果的兩個充分原因。

(因果實現性causal realization)(i)如果屬性A引起屬性B,那麼A引起此場合下例示出的任何一個隨附於B的屬性(supervenient property)(上向因果);或者(ii)如果屬性A引起屬性B,那麼A引起此場合下例示出的任何一個B隨附於其上的屬性(subvenient property)(下向因果)。

結合完備性和非過度決定,我們得出以下論題:

(物理的弱因果排斥)任一物理結果有且只有一個物理原因。

如果弱排斥是真的,就意味著非還原的心靈屬性(以及其他高階屬性)無法引起物理結果。

結合完備性、非過度決定和因果實現性,我們得到一個更強的因果排斥論題:

(物理的強因果排斥)任一隨附於物理屬性的結果(包括物理屬性本身)有且只有一個物理的原因。

用下圖(圖1)作為例證。H1和H2是兩個較高層面的屬性,隨附於兩個物理屬性,分別是P1和P2。基於完備性,P1引起P2。而基於非過度決定和因果實現性,H1既沒有引起P2也沒有引起H2。

圖1

強排斥

如果強排斥是真的,那麼不可還原的心靈屬性就無法引起任何隨附於物理屬性的結果(包括行為和其他心靈狀態)。排斥問題似乎對於任何形式的反還原論都是一個嚴峻的挑戰。毋庸置疑,如果將心靈等同於基礎的物理屬性,那麼心靈可以擁有因果力。但是很多哲學家,包括我自己,都很難相信心理-物理的同一。

接下來,讓我區分三種著名的反還原論(副現象主義,交互主義和平行主義),區分的依據是它們對弱排斥和強排斥的態度。見表1:

在哲學史上,這三個理論都有它們各自的擁護者。雖然每個理論都可以採用二元論或中立一元論的形式,此文中我們只考慮它們的物理主義形式。副現象主義認為心靈沒有因果力,故而會接受強排斥(當然還有弱排斥)。但是,這種「吞子彈」的進路並不值得考慮。作為人類能動性和人類知識前提的心靈因果性是毋庸置疑且至關重要的。正如金在權(Jaegwon Kim)指出的那樣,「對於大多數哲學家來說,心靈的因果效力是絕對不能放棄的」[3]。福多(Jerry Fodor)表達過相似的關切:

我極度懷疑心靈是不是物理這件事真的重要;更加懷疑我們能否證明這一點真的重要。然而,如果以下並非字面為真,即我的欲求是我的行動的原因,我癢的感覺是我撓癢的原因,我的信念是我的言說的原因……如果這些都不是字面為真的,那麼實際上,我關於幾乎所有事情的信念都是錯的,這會是世界的末日。([11],p.158)

認為心靈可以引起物理的交互主義不僅反對強排斥還反對弱排斥。鑒於本文直接接受了物理主義的框架,我們有理由假定物理的因果完備性是真的。那麼一個物理主義版本的交互主義只能通過否定非過度決定來反對弱排斥(而非物理主義版本的交互主義甚至可能質疑完備性)。但是,正如我將在第2節論證的那樣,心靈-物理的過度決定是一個不合理的假設。因而,交互主義是錯誤的。但是,即便弱排斥是真的,我們也不應該接受強排斥。在第3節,通過訴諸於一個精緻的因果理論,我將反駁因果實現性原則,正是這一原則導致了強排斥的結論。從而,唯一合理的理論就只剩下平行主義了,該理論接受弱排斥,但反對強排斥。

我提議的平行主義在兩點上和傳統的平行主義不同。第一,我的版本預設了物理主義的框架,而不是非物理主義(比如唯心主義,二元論和中立一元論)。心靈物理之間的「預定和諧」由心靈-物理的隨附性來解釋,而非上帝的意志或任何物理主義不能接受的因素。第二,傳統的平行主義主張,心理原因只能引起心理結果,而不能引起非心理的結果,比如行為。但這無法充分尊重人類的能動性。相比之下,在我的平行主義框架內,心靈可以引起高階屬性(如心理、行為和社會屬性),從而能夠滿意地捍衛心靈因果性。在本文中,被區分的不再是心靈和非心靈,而是高階屬性和基礎的物理屬性。我的平行主義版本似乎對「心靈因果性」的圖景做出了一個更好的概念區分。

二、忘掉過度決定!

解決排斥問題的一個流行進路就是提出心靈——物理的過度決定[7],[9],[10],[11]。在這一節中,我想論證過度決定的進路是不可行的。我將在廣義上使用「因果的過度決定」這一術語:屬性A和屬性B因果地過度決定E的出現,就等於說,A和B是E的兩個(不同的)原因。

考慮一個關於因果過度決定的經典案例,兩個暗殺者同時射殺一個政客。假設每一槍都可以殺死這個政客,即便另一個人沒有開槍。那麼,這兩槍就因果地過度決定政客的死亡。值得一提的是,在這種情況中,同一結果的兩個充分原因在形而上學層面上是彼此獨立的[7]。

然而,正如我們已經提及的,心靈屬性隨附於物理屬性。所以,我們不能訴諸彼此獨立的過度決定模型來挽救心靈因果性。金在權是這樣說的:

在過度決定的標準情形中,比如兩個子彈同時擊中受害人的心臟……其中每一個過度決定的原因都扮演著不同的、可區別的因果角色。通常來說,過度決定這一概念包含兩個或更多不同且獨立的因果鏈條,匯聚於共同的結果。然而,隨附性使得我們的處境大為不同。從這一點來看,我們面臨的並非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因果過度決定。([17],p.48)

相互獨立的過度決定的情況雖然罕見,但十分清晰明了。大部分哲學家都不會否認相互獨立的過度決定的情況可能發生(就如暗殺的例子一樣)。但是,我們不太情願承認隨附屬性和被隨附屬性是同一結果的兩個充分原因。在討論因果性的文獻中,有時,被隨附的屬性比隨附的屬性更適合作為原因;而有時,隨附的屬性比被隨附的屬性更適合作為真正的原因[12],[13]。但是,並沒有一種很明顯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中,隨附和被隨附的屬性都是(充分的)原因。我們似乎總有理由挑出其中一個而非另外一個作為原因。

已經有很多論證反對有依賴關係的因果過度決定[4],[14],[15],[16]。在這裡,讓我簡要介紹一個有力的反駁,該反駁藉助於實現的敏感性(realization sensitivity)這一概念。假定c和e之間的因果關聯是實現敏感的,那麼,如果c(實際的)實現基礎發生哪怕是一點變化,因果關聯便不復存在。相反,如果c和e的關聯是實現不敏感的,就意味著,當c的實現基礎發生非劇烈的變化,因果關聯依然存在。讓我們返回到圖1。H1和P2之間的關聯或者是實現敏感的或者是不敏感的。如果是敏感的,那麼在最近的可能世界中,如果H1不被P1實現,而是被近似的P1*實現,P2便不會出現。在這種情況中,被隨附屬性P1比隨附屬性H1更適合做P2的原因。如果是不敏感的情況,在H1被P1*實現的最近的可能世界中,P2依然會發生。那麼,相比於P1,H1應該被視作P2的原因。在這兩種情形中,因果過度決定都是不太可能的。

因為有依賴關係的過度決定是可疑的,所以主張這種過度決定的一方擔負著舉證的責任。但在我所知的文獻中,最多只有關於這一可能性的設想,而沒有對此提供有說服力的論證。因此,援引過度決定來解決排斥問題是不可行的。

三、平行主義與因果實現性

如果我們接受完備性和非過度決定,便很難否認弱排斥。但強排斥呢?我們應該接受因果實現性嗎?這關係到是否可以從弱排斥推導出強排斥。在這一節中,我要駁斥因果實現性。這一方案不應僅僅只是概念上可能的[17],[18],[19],而應該立足於一個合理的因果理論。正如我在別處論證的那樣[16],我們應該訴諸於「因果的雙條件概念」(the dual-condition conception of causation)來反對因果實現性。對此概念,我們有獨立的理由認為其是合理的[13],[20],[21]。接下來,我將重構一下我2014年那篇文章[16]中的主要論證。

根據雙條件概念,A引起B,粗略來說,當且僅當1)B的在場(presence)依賴於A的在場(在場條件);還有2)B的缺席(absence)依賴於A的缺席(缺席條件)。這一想法早在大衛·休謨(David Hume)談論因果性的經典段落中出現過:

我們或許會這樣定義因果關係,即一個物體被另一物體緊隨著出現,且所有類似於第一個物體的物體都被類似於第二個物體的物體緊隨著出現。或者換句話說,如果第一個物體不出現,則第二個就永遠不會出現。(休謨[32])

這一段暗示了我們現在稱之為的「在場條件」和「缺席條件」(雖然休謨似乎誤認為兩個條件是等價的)。很多不同的因果框架都可以表達雙條件概念。我傾向選擇干預主義(interventionism)的理論框架。這是因為,干預主義是一個得到充足發展的因果理論,[13],[20],[23],[24],[25]干預主義抓住了真正的原因和偶然相關之間的重要區別:如果X引起Y,一個可以改變X的適當干預也能改變Y;然而,如果X和Y僅僅是偶然關聯,對X的操控不會使Y變化。值得一提的是,我們不應將干預主義視作因果的二階理論(其目標是用干預概念來定義因果)。鑒於干預本身也是一種因果,干預主義的二階版本將會包含循環。因此,干預主義應被視為因果的一階理論。一階版本的干預主義依然是豐富的,它可以藉助其他種類的因果信息,例如干預和X之間的因果關係,來幫助我們判定X是否是Y的原因。

在很多方面,干預主義都好過關於因果的經典的反事實條件句理論(counterfactual theories of causation)。例如,相比劉易斯(David Lewis)基於可能世界相似性的反事實理論,伍德沃德(James Woodward)基於干預的反事實理論為我們提供了一個更精確的刻畫因果的標準[20]。並且,面對傳統的反事實理論所面臨的一些問題,比如擠占(preemption)問題和過度決定(overdetermination)問題,干預主義似乎提供了更好、更自然的解決方案[20],[24]。

心靈因果性首先關注的是,心靈屬性是否有因果效力。讓我們規定屬性X的兩個數值:Xp(X的在場)和Xa(X的缺席)。那麼,干預主義的雙條件理論如下:

(D)屬性X引起另一屬性Y當且僅當

(D1)如果一個干預使得X=Xp發生(與此同時,因果結構中其他相關變數被固定住),那麼,Y=Yp;以及

(D2)如果一個干預使得X=Xa發生(與此同時,因果結構中其他相關變數被固定住),那麼,Y=Ya。

(Dl)和(D2)用干預主義的術語表達了在場條件和缺席條件。因果的律則理論(regularity theory)基本上關切在場條件[26],[27],大衛·劉易斯的反事實理論(counterfactual theory)只關注缺席條件[28].[29]。但是對因果的適當理解應該包括這兩個條件。在這裡,讓我舉例說明因果的雙條件理論比其他理論更符合我們的直覺。

設想,一隻鴿子被訓練成1)啄一個物體當且僅當這個物體是猩紅色的;以及2)碰一個物體當且僅當這個物體是紅色的。猩紅色是紅色的一個特殊色調;紅色被猩紅色和深紅色等不同種類的紅色所多重實現。相似的,啄是碰的一個實現者;鴿子可以用身體的不同部位碰一個東西,比如喙、頭和翅膀。我們似乎有很強的直覺,認為猩紅色(而不是紅色)引起了啄,而紅色(並非猩紅色)引起了碰。因果的雙條件理論可以解釋我們的直覺。用干預主義的術語,我們可以說(a)在(適當的)干預下,紅色的在場和缺席分別導致了碰的在場和缺席;以及(b)在(適當的)干預下,猩紅色的在場和缺席分別導致了啄的在場和缺席。但考慮到(a)和(b),以及多重可實現,我們會發現(c)在干預下,猩紅色的缺席未必導致碰的缺席;以及(d)在干預下,紅色的在場未必導致啄的在場。因此,我們可以得出,猩紅色引起了啄(但不是碰),而紅色引起了碰(但不是啄)。然而,對於這個例子,律則理論和反事實理論都會得出錯誤的結論。鑒於猩紅色的在場導致碰的在場,律則理論會說猩紅色是碰的原因。因為紅色的缺席導致啄的缺席,反事實理論會宣稱紅色是啄的原因。

接下來,讓我們討論一下,雙條件的想法能否反駁因果實現性——即,它能否同時反駁上向因果原則和下向因果原則。正如我在別處論證的那樣,有些有影響力的因果理論,如反事實理論和律則理論,無法解決排斥問題[30],[31],[32]。反事實理論支持下向因果原則,而律則理論接受上向因果原則。

現在先來考慮上向因果原則。用圖2例證。

圖2

上向因果

我們已知P1引起P2。在干預主義的框架內,這個因果關係可以被闡釋為如下的兩個條件句:

(1)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在場(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P2也會在場;

(2)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缺席(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P2也會缺席。

為了決定P1是否引起H2,我們應該考慮兩個條件句:

(3)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在場(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H2也會在場;

(4)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缺席(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H2也會缺席。

不難發現,(3)為真。根據(1),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在場,那麼P2就會在場。考慮到隨附性,如果P2在場,H2就也會在場。因此得出,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在場,那麼H2也會在場——(3)為真。

那麼(4)如何呢?根據(2),如果一個干預使得P1缺席,那麼P2也會缺席。但H2是由物理屬性多重實現的。在一些場合中,儘管P2缺席,H2還是可以由其他物理屬性P2*來實現,從而在場。所以,即便一個干預使得P1缺席,H2還是可以在場——(4)不成立。簡言之,即使P1引起P2,P1也可能不引起H2,這為H1引起H2的可能性留出了空間。因此,上向因果原則為假。

接著讓我們考慮雙條件概念能否幫助我們拒斥下向因果原則。見圖3。

為了方便論證,假設H1引起H2。即,下面的兩個條件句都為真:

(5)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在場(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H2也會在場;

(6)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缺席(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H2也會缺席。

圖3

下向因果

為了決定H1是否引起P2,我們需要討論下面的兩個條件句能否被滿足:

(7)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在場(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P2也會在場;

(8)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缺席(同時其他所有的相關變數都被固定住),那麼P2也會缺席。先考慮(8)。考慮到隨附性,H2被P2所實現。即,如果H2缺席,P2也一定缺席。根據(6),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缺席,那麼H2也會缺席。因此得出,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缺席,那麼P2也會缺席——(8)為真。

然而,(7)似乎為假。根據(5),如果一個干預使得H1在場,H2也會在場。但我們不能從H2在場得出P2一定在場。基於多重可實現,H2可以被其他物理屬性所實現。假設P2雖然缺席,但H2被另外的物理屬性P2*實現。因此,即便一個干預使得H1在場,P2仍然可以缺席。即,(7)為假。因此,即便H1引起H2,H1不一定引起P2——下向因果原則為假。相同的,即便H1不引起P2,H1仍然可以引起H2。H1的因果效力因而得以保留。

簡言之,我已經論證了因果的雙條件概念可以同時反駁上向因果原則和下向因果原則,因而支持平行主義這一選項,即H1引起H2,P1引起P2,但H1不引起P2,P1不引起H2。這和鴿子的例子類似。見圖4。

圖4

平行主義

四、何種還原物理主義?

排斥問題被視作是支持還原物理主義的理由。但我之前已經論證,即便排斥問題只是反還原論才會面臨的一個問題,非還原的物理主義能夠解決這一問題。此外,我將在接下來的兩節嘗試說明,在面對排斥問題時,一種最佳的(或最不差的)還原物理主義會和非還原物理主義處境相同。

為了便於說明,我先給出一個關於還原和非還原物理主義的經典區分:

(還原的物理主義)心靈屬性等同於物理屬性。

(非還原的物理主義)心靈屬性隨附於,但不等同於物理屬性。

但是,「物理的」到底是什麼意思?考慮一下有關物理的三個定義:

1)在狹窄(narrow)的意義上,物理屬性(即物理N屬性)是基礎的物理屬性,包括(理想)物理學所斷定的屬性及其聚合或構造。

2)在寬泛(wide)的意義上,物理屬性(即物理W屬性)是那些隨附於基礎物理屬性的所有屬性(包括基礎物理屬性本身)。

3)在中間(middle)的意義上,物理屬性(即物理M屬性)是那些隨附於基礎物理屬性並通常被假定為非心靈的屬性。

很容易看出,我們不應該用物理W屬性來區分還原的非還原的物理主義。根據物理的寬概念,心靈屬性也是物理W屬性。那麼還原的物理主義便瑣碎為真,而非還原的物理主義將自動為假,因為後者是自相矛盾的。

那麼,我們應該用物理N屬性還是用物理M屬性來表述還原物理主義呢?在中間的意義上,物理主義不僅包括基礎的物理屬性(如物理N屬性),也包括高階物理屬性[5],[33],[34]。高階物理屬性是那些被特殊科學(除了心理學)所研究的屬性,例如生物屬性、生理屬性、神經屬性和化學屬性。

我將論證,還原的物理主義應該用物理M屬性來表達,因為窄定義下的還原物理主義太苛刻了。考慮一下當代心靈哲學中還原物理主義的兩個著名的版本:行為主義和心腦同一論。行為主義主張心靈屬性是行為或行為傾向,而同一論聲稱心靈屬性就是神經屬性。行為屬性和神經屬性都不是基礎的物理屬性,而是高階物理屬性。假設這些高階屬性不等同於基礎的物理屬性,那麼行為主義或心腦同一論從概念上就無法與窄定義下的還原物理主義兼容。但這是荒謬的!心靈狀態有很多獨有的特徵,如現象性和意向性,這些似乎都很難被還原為非心靈的屬性。如果我們可以證明心靈屬性實際上就是高階物理屬性(比如,疼痛=C神經刺激),那會是一個重要且有趣的還原。因此,中間意義上的還原物理主義既不瑣碎,也不過分苛刻。

目前為止,我只是論證了還原的物理主義應該在概念上與以下情形相容,即心靈屬性等同於非基礎的物理屬性。也就是說,還原物理主義應該在概念上容納兩種可能性,1)心靈屬性與基礎物理屬性同一;2)心靈屬性與非基礎的物理屬性同一。但一個實質的問題是究竟哪種情況更有可能。在這一節的剩餘部分,我試圖說明一種最佳的(或最不差的)還原物理主義是認為心靈屬性和非基礎的物理屬性同一,而不與基礎物理屬性同一。

有些人也許會說,高階物理屬性可以被進一步還原為基礎物理屬性。但這是非常有爭議的。很多哲學家對高階物理屬性的可還原性(無論是生物屬性,還是神經屬性,甚至化學屬性的可還原性)深表懷疑。例如,今天大多數的化學哲學家都是反還原論者:

儘管大部分化學哲學家都接受化學和物理學之間並無衝突,但大部分的化學哲學家都認為,更強的統一概念是錯誤的。他們都相信,化學沒有被還原為物理,也不可能被還原……考慮到量子力學無法告訴我們為什麼一個給定的原子聚集會採納一種分子結構(和一組化學屬性)而不是另一種……化學屬性似乎不能被還原為量子力學的屬性。(韋斯博格,尼達姆和亨得利[35])

此外,我想指出一個特別的理由來說明心靈屬性和複雜的高階物理屬性(比如神經屬性)無法還原為基礎的物理屬性。這一理由與「不可減損的複雜性」(irreducible complexity)這一現象有關。在如下意義上,一個系統的屬性或功能具備不可減損的複雜性,即,這個屬性的例示依賴於系統中幾乎所有部分的協同合作——移除任何一個部分都會妨礙該系統例示這一屬性。

個別的微觀物理屬性當然不能成為心靈屬性的隨附基,這些心靈現象只有在系統足夠複雜時才會出現。微觀結構的不完整部分也無法實現心靈屬性[7],[36]。基於不可減損的複雜性,心靈屬性的隨附基應該是整個系統的微觀結構[3]。那麼,我們應該說,心靈屬性不等同於個別的微觀物理屬性或微觀結構的某些部分。這是因為同一性要求隨附性——鑒於前者不隨附於後者,它們彼此是不等同的。也不可以說,心靈屬性等同於微觀結構本身[3],[37]。值得注意的是,一個系統的微觀結構可以實現很多不同的高階屬性。考慮一個簡單的類比。水的物理結構(即,H[,2]O)能夠實現不同的宏觀屬性,例如透明性和可溶性等等。聲稱水的高階屬性等同於微觀結構是明顯錯誤的,因為(基於同一關係的可傳遞性)這會得出一個荒謬的結論,即,這些不同的高階屬性彼此等同。

我希望我已經說明了心靈屬性很可能不等同於基礎的物理屬性。因此,還原物理主義的一個最佳版本是要認為心靈屬性和非基礎的物理屬性相等同(不管這個理論本身是否足夠合理)。但如果是這樣,正如我下一節要論證的那樣,這種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也會面臨排斥問題。

五、還原物理主義與因果完備性

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還原物理主義的一個最可行的版本應該將心靈屬性等同為非基礎的物理屬性。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完備性的標準表述中,物理屬性被理解為基礎物理屬性[3],[6],[7]:

(物理N的因果完備性)任何物理N結果都有一個(充分的)物理N原因。

從物理N完備性、非過度決定和因果實現性,我們會得出強排斥,據此,不可還原的高階屬性沒有因果力。排斥問題對非還原物理主義構成了威脅,因為這種物理主義將心靈屬性理解為不可還原的高階屬性。但是,如果這是對非還原物理主義的挑戰,那麼同樣地,對於那個最佳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來說,這同樣是一個挑戰,因為該版本將心靈屬性等同於非基礎的物理屬性。

有些人也許會回應說,我們可以用物理M屬性,而非物理N屬性來表述完備性:

(物理M的因果完備性)任何物理M結果都有一個(充分的)物理M原因。

基於非過度決定和因果實現性,第二個版本的完備性(物理M的完備性)可以排除以下情況:心靈屬性可以引起任何物理M屬性,如行為屬性。但是,物理M的完備性和以下情況是兼容的:高階的物理結果擁有一個高階的物理原因。即,建立在第二個版本的完備性之上的排斥論證可用以反對非還原物理主義,而同時卻不威脅那個最佳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

然而,這個進路有兩個問題。第一,完備性的第二個版本似乎是特設性的。比較一下物理M的完備性和物理W的完備性:

(物理W的因果完備性)任何物理W結果都有一個(充分的)物理W原因。

在我看來,完備性的第三個版本(物理W的完備性)比第二個版本好多了。用傑西卡·威爾遜(Jessica Wilson)的話說,隨附於基礎物理屬性之上的屬性是在物理主義的框架里可接受的屬性[37]。我們有理由認為,因果性在物理主義可接受的範圍內是封閉的。對於任何一個物理主義可接受的結果(撞車、革命、地震、突變等等),都有一個物理主義可接受的原因,該原因充分地為這一結果的發生負責。我們很難相信,物理主義可接受的現象的因果歷史會包含一些物理主義不可接受的或「幽靈般」的現象。

但有什麼理由讓我們接受物理M的完備性呢?我對此深表懷疑。心靈屬性和高階物理屬性隨附於基礎物理屬性,因而都是物理主義可接受的。唯一的區別在於,心靈屬性是心靈的,高階物理屬性被假定為非心靈的。但是,為什麼因果封閉的範圍必須局限在非心靈的屬性之中呢?這是赤裸裸的歧視!物理M的完備性明顯是獨斷的或任意的。雖然我們應該用物理M屬性來表達還原的物理主義,但這並不意味著,完備性中的物理概念也應該以同樣的方式來理解。或許我們應該接受第三個版本的完備性。但如果是這樣的話,物理W的完備性與心靈因果性毫不抵觸,因為心靈屬性也是寬意義上的物理屬性。建立在物理W的完備性之上的排斥論證絲毫不會威脅到心靈的因果效力。

第二,有意思的是,如果一個人提出物理M的完備性,那他就為非還原物理主義打開了一道缺口。讓我詳細說明這一點。物理N的因果完備性是一個非常合理的命題,尤其從物理主義的角度來說。一個物理主義者不應該否定物理N的完備性,不管她是否接受其他版本的完備性。如果還原的物理主義者想提倡物理M的完備性,她就應該使之和物理N的完備性相容。即,還原的物理主義者應該既主張基礎物理領域是因果完備的,又主張高階物理屬性具有因果力。但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為高階物理屬性的因果效力做辯護呢?為什麼所有物理M的結果不是由基礎物理屬性(充分)引起的呢?畢竟,這種情況並不違背物理M的完備性。如果我們接受物理N的完備性和非過度決定,似乎為高階物理屬性的因果效力辯護的唯一方式便是否定因果實現性——這就是平行主義的進路!但如果我們能夠合理地否定因果實現性,非還原的物理主義者就會有一個更為直接的方式拯救心靈因果性。訴諸於心靈屬性與高階物理屬性的等同並不能為解決排斥問題提供什麼幫助。那何必多此一舉呢?

是時候總結一下了。如果排斥問題真的挑戰到非還原的物理主義,那麼它同樣挑戰了那個最佳版本的還原物理主義。但如果我們能解決排斥問題,唯一可行的方案就是平行主義進路,而還原的和非還原的物理主義都可以採用這一進路。無論發生何種情況,排斥問題都不應是支持還原物理主義的理由。於是我們失去了接受還原物理主義的一個首要動機。

我們通常用心靈屬性而非心靈事件來表述排斥問題。通常來說屬性被認為是共相,但有些哲學家認為屬性是殊相,比如殊質(trope)。本文對這兩種關於屬性的不同立場持中立態度。如果屬性被理解為殊質,那麼我傾向於認為心理殊質和物理殊質是不等同的。

屬性A引起屬性B是一個縮寫,完整的說法是,由於(in virtue of)A和B,例示A的事件引起另一個例示B的事件。

為了讓心靈有因果效力,心靈不必是結果的(充分)原因。可以是,心理的屬性和非心理的屬性聯合起來引起結果。

對於類似的表述,參見伍德沃德[13]。

根據大衛·劉易斯基於世界相似性的反事實條件句理論,CE是瑣碎為真的(如果C和E是現實發生的事件或屬性例示)。所以,對於劉易斯來說,因果性中的在場條件並不重要;因而,他的因果理論主要關注缺席條件(「┑C┑E」)。然而,在場條件對於理解因果關係也不可或缺,因為它排除了不夠詳細

的「原因」[21]。所以,我引入的因果的雙條件概念不應預設劉易斯的反事實條件句理論。

在這裡,因果的雙條件理論拒斥了過度決定的可能性:H1和P1都是P2(或H2)的原因。

不可減損的複雜性是生物學哲學中的一個熱點問題。雖然在不可減損的複雜性是否威脅到進化論這一問題上,哲學家們眾說紛紜,但他們都不否認此現象的存在。

雖然這並不排除心靈屬性可以引起其他心靈屬性,但正如我之前提到的,僅僅是心靈與心靈的因果性對於人類的能動性來說是不夠的。

參考文獻:

[1]Spinoza,B.The Ethics[M].Elwes,R.H.M.(Trans.),Buffalo:Prometheus Books,1677/1989.

[2]Leibniz,G.W.F.New Essays on Human Understanding[M].Remnant,P and Bennett,J.(Eds.and Tran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704/1996.

[3]Kim,J.Mind in a Physical World:an Essay on the Mind body Problem and Mental Causation[M].Cambridge,Mass.:MIT Press,c1998.

[4]Kim,J.Physicalism,or Something Near Enough[M].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c2005.

[5]Papineau,D.Thinking About Consciousnes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2.

[6]Crane,T."The Mental Causation Debate"[J].Proceedings of the Aristotelian Society,1995,69:211-236.

[7]Bennett,J.A Philosophical Guide to Conditional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8]Fodor,J.A Theory of Content and Other Essays[M].Cambridge,Mass.:MIT Press,c1990.

[9]Schaffer,J."Overdetermining Causes"[J].Philosophical Studies,2003,114(1-2):23-45.

[10]Sider,T."Review:What s so Bad About Overdetermination?"[J].Philosophy and Phenomenotogical Research,2003,67(3):719-726.

[11]Carey,B."Overdetermination and the Exclusion Problem"[J].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2010,89(2):251-262.

[12]Yablo,S."Mental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Review,1992,101(2):245-280.

[13]Woodward,J."Mental Causation and Neural Mechanisms"[J].In Hohwy,J & Kallestrup,J.(eds)Being Reduced:New Essays on Reduction,Explanation and Caus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8.

[14]Merricks,T.Objects and Person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15]Menzies,P."Mental Causation in the Physical World"[J].In Gibb,S & Ingthorsson,R.(eds)Mental Causation and Ontology[J].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3.

[16]Zhong,L."The Revival of Parallelism"[J].Journal of Philosophy,2014,111(7):341-360.

[17]Thomasson,A."A Nonreductivist Solution to Mental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Studies,1998,89(2-3):181-195.

[18]Crisp,T.,Warfield,T."Reviews:Kim s Master Argument"[J].Nous,2001,35(2):304-316.

[19]Gibbons,J."Mental Causation Without Downward Causation"[J].Philosophical Review,2006,115(1):79-103.

[20]Woodward,J.Making Things Happen:A Theory of Causal Explan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3.

[21]List,C.,Menzies,P."Nonreductive Physicalism and the Limits of the Exclusion Principle"[J].Journal of Philosophy,2009,106(9):475-502.

[22]Hume,D.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M].La Salle,Ill.:Open Court,1748/c1988.

[23]Pearl,J.Causality:Models,Reasoning,and Inference[M].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0.

[24]Hitchcock,C."A Tale of Two Effects"[J].Philosophical Review,2001,110(3):361-396.

[25]Woodward,J.,Hitchcock,C."Explanatory Generalization,Part I & II"[J].Nous,2003,37(1):1-24&(2):181-199.

[26]Mackie,J.The Cement of the Universe[M].Oxford:Clarendon Press,1974.

[27]Davidson,D.Essays on Actions and Events[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0.

[28]Lewis,D."Causation"[J].Journal of Philosophy,1973,70(17):556-567.

[29]Lewis,D."Causation as Influence"[J].Journal of Philosophy,2000,97(4):182-197.

[30]Zhong,L."Can Counterfactuals Solve the Exclusion Problem?"[J].Philosophy and Phenomenological Research,2011,83(1):129-147.

[31]Zhong,L."Counterfactuals,Regularity and the Autonomy Approach"[J].Analysis,2012,72(1):75-85.

[32]Zhong,L."Why the Counterfactualist Should Still Worry About Downward Causation?"[J].Erkenntnis,2015,80(1):159-171.

[33]Papineau,D."The Case for Materialism"[J].In Gertler,B.& Shapiro,L.(eds.)Arguing About the Mind[M].New York:Routledge.2007,pp.4-125.

[34]Wedgwood,R.The Nature of Normativity[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35]Weisberg,M.,Needham,P.,Hendry,R."Philosophy of Chemistry"[J].Stan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2011.

[36]Shoemaker,S.Physical Realization[M].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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