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愈:責己重以周 待人輕以約
日知錄
古之君子,其責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輕以約。重以周,故不怠;輕以約,故人樂為善。
——韓愈《原毀》
解 讀
古之君子,其責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輕以約。重以周,故不怠;輕以約,故人樂為善。
今之君子則不然。其責人也詳,其待己也廉。詳,故人難於為善;廉,故自取也少。
最受人尊重的人,往往是最懂得尊重他人的人。
世人修身處世的通病,在於「不以眾人待其身,而以聖人望於人」。
有意無意間,我們似乎總是自視甚高,不以眾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對他人卻求全責備,以聖人的標準期許於人。
究其病根,總歸於兩個字,一曰「怠」,即懶惰;一曰「忌」,即嫉妒。
「怠者不能修」,因為懶惰,我們待己常「廉」。
對於自己的缺點過失視而不見,以期求得「外欺於人,內欺於心」。
「忌者畏人修」,因為嫉妒,我們責人常「詳」。
「舉其一,不計其十」——總是抓住他人一點缺陷,卻忽略其優點和長處;「究其舊,不圖其新」——一味追究他人過往錯誤,而無視其進步和改善。
如此嫉賢妒能,唯恐他人因其善處佔得了名利聲望。
不知尊人,何談尊己?
尊人尊己,無非是嚴於責己,寬以待人;常思己過,莫議人非。
責己,宜重且周。
責己之「重」,便是早夜以思,三省吾身,常念不足,見賢思齊。
待人,宜輕而約。
待人之「輕」,便是「取其一,不責其二」——總是看到他人的好處,對其餘方面則不予苛求;「即其新,不究其舊」——常能發現他人的進步,對其過往則不予追究。
「見人為善,若己有之」,唯恐他人所為之善得不到相配的聲名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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