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流行「試婚」:女子十七不嫁父母有罪
古代男女關係離不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約束,有著種種規定和制度,但令人吃驚的是,古人婚嫁在某些方面其實比現代社會更為開放,他們甚至鼓勵未婚男女進行「試婚」,這是為什麼呢?
在男女婚嫁年齡問題上,古代有著嚴格的規定,周代規定男子結婚年齡是20至30歲,女子是15至20歲。如果青年男女到了規定年齡不結婚,政府要強制結婚。古代強制婚姻的方式叫「會婚」,《周禮》有言:「掌萬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違者掌管萬民婚事的媒氏們就要強制執行。」越王勾踐甚至使出女子不嫁父母有罪的「撒手鐧」:「令壯者無取老婦,令老者無取壯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不娶,其父母受罰。」《周禮·地官·媒氏》中還記載政府甚至為未婚男女舉行集體相親大會,火爆程度絲毫不遜色與今天的電視交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不用令者,罰之。司男女之無夫家者而會之。」官方下達文件規定:每年的陽春三月,為祭祀社稷的日子,沒有性伴侶的年輕男生女生自由交往,「奔淫不禁」,違者還罰之。
到唐代時,為了促進青年男女結合,社會上甚至出現了試婚風俗,有了現存最早的試婚契約《優先婚前同居書》。據敦煌遺留文獻記載,當時敦煌地區的唐人有試婚的風俗,《優先婚前同居書》就是唐代男女雙方在正式婚配前實行試婚而同居時的一種文字協議。敦煌詞《下女夫詞》中說到過一個試婚案例,一個少女在對男方滿意後表示:「立客難發遣,展褥鋪錦床。請君下馬來,模模便相量。」「展褥鋪錦床」為當時的婚俗之一,意思說是女方如果對男方滿意了,就要為新房起床、設帳,以便夫妻共同生活,即準備同居。於是請男方下馬來「相量」,雙方擬定《優先婚前同居書》。
《優先婚前同居書》的具體內容雖然無法可考,但從西域在中古時代流傳的試婚風俗中可以尋得一些當時敦煌唐人的試婚風俗。例如《晉書·大宛傳》云:大宛「其俗娶婦先以金同心指環為聘,又以三婢試之,不男者絕婚。」意思是男女先訂下婚約,女方再以三個女奴來試婚,如果發現男方身體有問題的話可以拒婚。大宛是古西域36城國之一,北通康居,西南鄰大月氏,盛產名馬,而大月氏這一城國則在敦煌與祁連山之間,不能否認這些地區性文化對敦煌唐人絲毫沒影響。
其由此看來,古人一點不比今人保守,雖然當時的試婚與當今的未婚同居現象不能等同起來,但也不是我們想像中那般禮教森嚴。
※古代神奇機器人:上得戰場下得廳堂
※地震中為什麼寺廟佛塔屹立不倒?
※5個月女嬰識千字文會算數,專家說「超常人不可思議」
※古代發生地震後如何賑濟救災?
※幽靈蘋果殺人之謎
TAG:上官婉婉 |
※皇帝娶屠戶女兒試婚,生下兒子殘暴不仁,可憐母子都死於他人之手
※試婚期發現男方「不行」,女方欲人工授精 男方父母:要自然受孕
※「婚前試愛」3年,還不跟我領證:女人擦亮眼睛,別讓試婚成騙婚
※古代「試婚格格」命運有多悲催?只試身體不試感情,命運堪比青樓女子
※又一對疑似官宣,兩人試婚成功!男方為她退圈脫粉也無所謂!
※古代給皇帝試婚的女官,一般是何下場?真相令人忍不住同情
※試婚?阿Sa被曝與富三代男友同居,她曾經歷過三段失敗的戀情
※清朝皇室有一奇葩規定,公主婚前要派宮女去試婚,婚前就戴綠帽子
※故事:她又欠他一次,陪媽媽去試婚紗,媽媽出嫁給她自己初戀
※外國小姐姐高度還原貓女試婚紗過程,別說了,她就是貓女本人
※「婚前試婚」有必要嗎?聽聽這些女人的內心話
※古代陪嫁丫鬟命運悲慘,除了照顧主人生活外,還得擔負試婚工作!
※清朝試婚?侍女先去替主子試試身體 駙馬們要使出渾身解數
※柬埔寨部落父母推崇婚前試婚
※24歲女孩在男子家試婚一個月,婚檢出來後她死活都不嫁了!
※古代試婚宮女最後的命運如何呢?專家偷偷告訴你,基本都很慘烈!
※古時候的駙馬有兩種事絕對不外傳,一是被試婚,第二件更可恥
※郭碧婷試婚紗卻故意隱瞞,向佐暗中偷看,郭爸無條件支持女兒閃婚
※坐實了!他倆已同居試婚!為了她,男方大型脫粉,退圈也無妨!
※試婚?明朝這兩個字的制度,害苦了明清兩代的女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