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華書院背誦篇95:《寇準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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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7
正文
國華書院背誦篇95:《寇準直言》
宋太宗淳化二年,霖潦過度。
帝曰,朕盡心於刑獄,安得積陰譴?
寇準越班對曰,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吉贓少,乃伏誅,淮以參政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之,仍復其官,非刑不平而何?
帝於是切責沔,而以准為可大任。
注釋
淳化:即趙光義的第二個年號,990年是淳化元年,淳化二年,即991年。另,今陝西省咸陽市淳化縣即以此年號命名。
霖潦:淫雨。亦指雨後的積水。
陰譴:冥冥之中受到責罰。
頃者祖吉、王淮皆侮法受賕:頃者,近來。侮法,藐視和歪曲法令。受賕,接受賄賂。
吉贓少,乃伏誅:祖吉,受賄較少,被殺頭。
淮以參政沔之弟,盜主守財至千萬,止杖之,仍復其官:沔,即王沔(950-992),山東濟南人,參知政事,王淮是他弟弟。貪污受賄至千萬,僅受杖刑,仍官復原職。
非刑不平而何:這不是法律不公平是什麼?
大任:重任,重要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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