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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女人的一生和愛情!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這個書名可以說是如雷貫耳。我一直以為是一本徐靜蕾自編自導自演的電影。當我在電子書城遇見它,還有些吃驚。但仍抱著好奇心讀了下去。

先說結論,這是我讀過最好的中篇小說之一。

我可以這麼說,除了茨威格沒有人能如此了解女人,將一個女人的感情寫得這麼細膩、動人、不可思議又無比真實。甚至可以說,茨威格比女人還要懂女人。

剛讀完這本書,我是驚訝不解的。這個女人怎麼可以這麼執著,執著的在我看來有點傻。明知她所追求的愛情可能沒有結果,卻依舊不撞南牆不回頭。這個作家又怎麼可以如此善忘而薄情,女人的一生都圍繞著他,和他共度過三次春宵。直到女人死去,作家對她的印象都是模糊的。

但仔細琢磨女人對愛情的付出卻是「有自尊」、「有原則的的」。她明知當面可以告訴作家自己的身份和情愫,卻一直製造機會讓作家自己知曉。她可以抱著自己和作家的孩子去投奔作家。但她卻甘願去賣身,也不願意用「要挾」的方式得到作家。

作家也完全稱不上「渣男」,雖然他沒有回應女人對他炙熱的愛,但他和女人的會面、相處中都是非常紳士、溫柔的。

這就是這本小說的獨到之處。它沒有靠曲折的故事情節和眾多的人物去支撐。靠的是茨威格對女人內心精巧的刻畫,並因此和讀者達成共鳴。

莫言在北大回答學生提問時曾說:「一個作家的追求是被大部分讀者喜歡,不僅是現在的讀者還是以後的讀者。」

我想茨威格做到了。

有男人說:「得此一女,夫復何求。」有女人說:「我也希望有生之年可以遇到一個這樣值得我付出一切的男人。」有讀者發自內心的問:「茨威格先生是一個怎樣的存在?」

高爾基稱這篇小說:「真是一篇驚人的傑作。」徐靜蕾靠這個劇本大獲全勝,我在閱讀的時候也一直大量的劃線來表示我和茨威格內心的共鳴。

這篇小說講述了一個痴情女子的故事,身患重病且即將離世的女人寫下了最後一封信,向自年幼就一直愛慕至今的作家,道出了這麼多年對他的愛戀和承受的辛酸。

童年對人生的影響

眾所周知,在青春期大部分同齡女生比同齡的男生早熟。特別是,在本書中女人在少女時期由於經歷過一次父母的離異,家庭對她的關懷過少。使她熟的更透。

我一直認為,人的一生都是追求某樣歸屬感的過程。只有13歲的她丟失了親情的溫暖和父親的關愛。

按照弗洛伊德的觀點,人在童年時期,父愛或母愛的缺乏。形成某種戀母情節或者戀父情結,而這種依戀的對象一旦找到,他們對所依戀的對象就會有嚴重的依賴心理:一方面他們非常脆弱,另一方面又非常偏執,甚至有自虐的傾向。

在女人的心中,父愛一直是缺位的。作為她極少接觸的男性,作家的出現既滿足青春期少女的幻想:帥氣多金,風度翩翩,滿腹才華,溫柔體貼。她對作家的愛情實際上也包含了她對於缺失的父愛的渴求。

從13歲作家的出現開始,他成了女人一生所追尋的歸屬感。

就像《這個殺手不太冷》里的瑪蒂達,自小就在破碎、吵鬧,親情缺失的家庭成長,而愛上安靜沉穩的里昂。

她對作家的風流不是正常情人應有的吃醋、不滿。

「我愛的就是這樣的你。」

「你是個喜歡輕鬆愉快人生的人,沒有負擔的玩樂才是你的本性。你害怕對他人的命運產生影響。你願意遍地留情,但是,你卻不肯為此作出一點犧牲。可是,請你不要誤解,我並沒有怪罪你。」

她不追求勢均力敵的愛情,她對作家的愛里還包含了崇拜和尊敬,就像是是一個十三歲的女孩對成熟瀟洒的父親的欣賞。

在她18歲時,她回到作家的家門口,抬頭看著窗口,看見作家穿過馬路向她走來。她感覺自己又變回了十三歲,感到臉上又湧上了熱血。在她成為少婦之後,面對作家的邀約,她的心裡所想是:

「在我內心深處,孩童時產生的夢想仍舊存在著。」

就像我們無論成長到18歲、28歲,甚至結婚生子之後,再回家面對父親的目光。恍然間都會覺得自己變回了當年了那個懵懂無知的小女孩。

女人的愛情

女人在信中一直提到自己是「有自尊心的」,並且不遺餘力的追尋著她嚮往的純潔崇高的愛情。她從13歲開始愛上作家,並將愛情作為自己一生的追求。

她稱:「我是個有著自尊的人,我不願你在想起我的時候帶有憂愁。」她閱讀了大量的書籍,觀察細緻,熱愛思考,獨立自主。她當然不愚蠢,只是固執。

她可以在生前就將自己的奉獻和鍾情告訴作家,不論他接不接受,都會在他心裡留下難以磨滅的痕迹。她也可以告訴作家,她有了他的孩子。她知道,作家一定會因此接納她。

她卻沒有這樣做,她所做的只是一次次的暗示,一次次的試探,卻遲遲得不到回應。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只有責任,沒有感情,這樣的關係是否值得繼續。這是愛情里一個致命的問題。她所追求的純粹的愛情,純粹到用感動、道德、責任、骨肉去維繫她都覺得不屑。因為她的「自尊心」,她從來不去主動追求、驚擾作家,而對於作家的每次邀約,她都一口答應。

像我這樣不會覺得愛情是生活的唯一、愛情至上的人。剛開始讀會覺得她傻,後來也不得不對她肅然起敬。芸芸眾生之中的大多數人,都無法免俗於《生命不能承受之輕》里薩比娜所說的「媚俗的幸福」,就連薩比娜自己也會渴望一扇窗戶後面橘色的燈光和意喻的溫暖。

她為了所追求的愛情付出了一切,卻不被所愛之人認識了解、被所愛之人誤解為妓女,自己一直默默承受著痛苦,只是為了保留自己內心對愛情崇高、純潔的幻想。

如果讓我去評價書中女人的一生,我只能說她是值得尊重的,她將身心、意志、信仰全部獻給了愛情,並且為此付出生命也在所不惜。

或許我的無法理解,是因為我不能免俗,又或許我根本沒有資格去評價她任性瀟洒、脫離世俗的一生。

「那時候她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這是本書作者茨威格在《斷頭王后》里寫瑪麗·安托瓦內特時埋有深刻伏筆的一句話。

用這句話去分析本書中的女人似乎也很合適。

作家可能不會因為她的美貌和無聲的付出而愛上她,她欣然接受。

她一次次的嘗試和付出,沒有得到回應。她也仍會為此哀怨和悲憤。

她知道獲得作家的愛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或者僅靠命運饋贈的美貌和緣分,以及她自己無聲的努力還遠遠不夠得到作家的愛。可她依舊願意為此付出一切。

她漂亮年輕,可是她在作家面前一言不發;她了解作家的一切、執著的付出,可是作家感受不到。

她雖坦然接受,卻依舊渴望、感到失望。這才使女人的造型和性格如此豐滿。

如果她鼓起勇氣向作家吐露自己一次心聲,那麼也許故事的結局就會有所不同。

我們總是在說,「如果給我再來一次的機會,我一定會怎麼怎麼樣」

但是真的這樣嗎?

若是將時間調回她13歲的那一年,即使她已知自己的命運。她本性里的固執、決絕,她對作家的遷就、順從,以及她對愛情的純粹的至死捍衛,我相信她仍會為了作家和愛情再一次奮不顧身。

《金粉世家》里的金燕西和冷清秋也是在年輕時相遇,在燕西打著詩社的幌子追求清秋的時候,清秋早於她母親和舅舅發現了燕西的企圖。他所有不經意的殷勤都是有意的,都是沖著得到她來的。她心裡或多或少意識到燕西製造的「巧合和目的」,金燕西不是適合她的人,只是這種「知道」毫無意義。

冷清秋模糊的「知道」金燕西不適合她,仍然被他最初殷勤、禮物、一時的熱心打動,以至於她最後嫁入金家,受到金燕西漸漸地冷落,最終凄慘離開金家去大街上變賣字畫。

金燕西也「知道」自己家道中落要去改變,想去書房學習,半路又跑出去鬼混了;他知道「交女朋友要找時髦女子,結婚還需清秋這樣的」,可是娶到了清秋婚後還是出去花天酒地;分了家業,殷實不再,想到今時不同往日,這錢要省著點花,可是轉眼又抽了錢出去。

那時候她還太年輕,不知道所有命運贈送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

冷清秋知道金燕西不適合她,可是沒理由不被他一時的熱心、殷勤所打動,再來過一次,還是會嫁給他。再來一次,金燕西也依舊會對冷清秋感到膩煩,不會專心讀書,大手大腳。

重新再來一次斷頭王后依舊會夜夜笙歌、紙醉金迷,無法避免斷頭的結局。

他們都難免被身邊的環境、人和時代影響。

而書中的女人卻有些不同,她從一開就知道命運所贈送給她的禮物,她付不起價格。但她仍然選擇將一生奉獻給愛情。自始至終都是她無悔無懼一個人的抉擇。

在信的開頭她說:

「我的一生確實是從我認識你的那一天才開始的。」

在臨死前她寫道:

「我死得很輕鬆,因為你在遠處是不會感覺到的。倘若我的死會使你感到痛苦,那我就不會死了。」

平凡和慾望

除了女人對愛情的奉獻令我肅然起敬。她有一點我是非常敬佩的,正視自己的平凡和慾望。

她知道自己精神上除了愛情,其他部分的貧瘠,她承認因為貧窮去做妓女。在最後的信中,她絲毫沒有美化自己的形象,粉飾自己的內心。

「在你面前,我完全沒有必要表現出女人的羞恥感。」

「要知道,我的男友這麼多年裡養活著我,可是我卻跟著只打了下招呼的陌生男人走了,讓他在朋友面前顏面掃地,使他成了一個可笑的傻瓜。我從內心深處了解到,自己對一個誠實的朋友作出了卑劣的行為,我真是一個忘恩負義、下賤的小人。我感到自己在瘋狂狀態下,做出了多麼可笑的事情。」

能夠承認自己的平凡和性格上的缺陷,在我眼裡實在是一種難能可貴的品質。

「可是,這種感情隨著我身體的發育和情慾的覺醒,變得更加強烈了,也具有了肉慾的成分,變得更有女人味了。我現在唯一想著的,就是當年驅使我去拉你家門鈴時的願望,把我整個人都獻給你。」

一個女人很愛一個男人的時候是會想著和他做愛,把自己獻給他的。還有什麼比有愛的性關係更純潔的嗎?沒有陰謀沒有索取,只有付出和配合。男女間最原始的交流。可惜,我們卻總用羞恥、神秘的面紗去遮掩它。總是用下賤、可恥去描述一個人這方面的慾望。

我指的當然不是那些過分、傷害他人的慾望。而是一個成年人正常的慾望。在我眼裡,女人的付出,是一個女子和她心愛的男子靈與肉的結合。在這場關係中,她沒有低人一等,也不是為了討好和索取什麼。

當然,如果有的人非要認為有性慾是可恥、淫蕩、醜陋的。是一個女子不純潔、不自重的表現。我只能說心若正,看《金瓶梅》都是《聖經》。心不正,看《聖經》都是《金瓶梅》,一個人內心是什麼樣看一件事情就會有內心的影子。

每一種慾望都應該得到公平的對待,而不是被歧視、被打壓。我們不該做反人性的衛道士。

女人愛的男人

很多人都分析了書中女人的性格和人物形象,而作為女人付出一切去鍾情的作家R先生,也完全是一個令人嚮往的男性形象。

他年少(25歲)成名,帥氣多金,知識淵博,待人溫柔。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既輕浮,樂於玩樂,卻充滿熱情、嚴肅認真地從事著自己的藝術事業。

如果一個人,只有單薄的光明美好、積極向上的一面,這樣的人是值得景仰、尊敬的,卻很難全心全意的愛上他,因為他沒有弱點,過於完美,讓人有距離感。如果一個人只有骯髒罪惡的一面,這樣的人會讓你害怕受到傷害,使你遠離他。

而有不同面的人,可能表面上不拘小節,但是對自己熱愛的任何事物都很執著。平日在為人處世上處處謙讓,但是卻見不得自己心愛的人受半點委屈。當一個女人發現了一個男人複雜多重的人性,他或許表面倔強、堅強,內心卻有柔軟、脆弱的一面。他或許表面隨和謙讓,卻有自己獨到的堅持。當一個女人,用她的敏感去發現去探索時,就有可能是羅曼蒂克的開始。

一個英雄一定多少帶著點孩子氣。一個女孩帶著點孩子氣,會更招人喜歡。

人性里的矛盾,和一個人性格里不經意間流露出的反差,總是讓我著迷的。

作家R先生是有些像《紅樓夢》里的賈寶玉的,雖然他風流倜儻,但是他了解女人並愛惜女人。也有些像《天龍八部》里的段正淳,雖然他秉性風流,用情不專,但當和每個女子熱戀之際,卻也是一片至誠,掏心掏肺。而不是像某些男性因為自己天生的性別特質而認為自己高於女性。

R先生雖然不愛書中的女人,可是眼神里總飽含了含情脈脈,自信和熱情。

R先生龐大的自信與魅力的確讓人膜拜。

廖一梅說:「有著卓越才能的人應該是道德的完善者,這真是天真之極的幻想。她們是天才到路上的必然的犧牲品,她們肯定要受到傷害,這是因為她們沒有相同的精神力量、頭腦智力與之匹配,而不是因為天才沒有更完善的道德。」

這話有些過於絕對了,不過她說道:「女性應該擁有強大的精神力量。」我還是覺得挺贊同的。做一個獨立又堅強的女性,是我們應該去努力的。

又想起《大西洋帝國》里的瑪格麗特,我並不是很喜歡這個角色。但是她身上一些閃耀的女性特質我很欣賞。她出身卑微、一個寡婦,卻憑藉自己的才能站在了大西洋城的主人納吉的身邊。她並沒有因為自己的性別和出身感到自卑、順從,她在公眾場合發表了演講,保證了女性的選舉權。自己經濟獨立、建造了公益醫院,照顧貧窮的婦女兒童。有自己對基督教的信仰。

正是她強大的精神力量,才使她足以與大西洋城的教父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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