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五年情人,愛過才會彼此放過
我今年30歲了,至今沒有結婚,不是我恐婚而是我做了錯事,做了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我是劉濤的情人,一個不能見光的情人,為了自認為的愛情生活在黑暗中五年。這五年我過著快樂與痛苦的生活,經歷著青春與滄桑的變遷,可是無論怎麼變,我始終是不道德的女人。
開始我是劉濤兒子的家教,我品學兼優,而且有著較好的容貌,也有著青春逼人的氣息。我家是農村的,家裡還有兩個弟弟在上學。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我一直都四處打工,劉濤是一個公司的老總,夫妻兩人平時忙於工作,疏忽對孩子的照顧,所以請家教輔導孩子學習。
這時朋友介紹我來他家做家教,孩子很頑皮但是很聰明。我很盡心的輔導著孩子,從不會為了單純的課時費而湊數,總是盡心儘力實實在在輔導孩子,而且我和孩子還是亦師亦友的關心,從不會死板的說教,孩子也很喜歡這樣的授課方式。一學期下來,孩子有了比較大的進步,劉濤為了感謝我,不但多給了我一個月的工資,更送了我個新手機,對於這種待遇我真是受寵若驚。
漸漸的我們聯繫多起來,有時也嘮嘮家常,才得知,他的媳婦特彆強勢,(這一點我是有所體會的,因為在給孩子輔導的時候僅見過她幾面,多數情況都是保姆在照顧,感覺她有點高高在上的感覺),劉濤能做到現在的位置,都是靠丈母娘家才做到今天的位置。所以他雖然不幸福但是只能忍耐著。
慢慢的我們成了相差15歲的忘年交,他不高興了向我訴訴心事,我有難處了向他討教經驗,原本以為能保持這樣的關係,可是最終還是突破了底線,我成為了劉濤的情人,成為了不見陽光的情人。開始的日子還是很高興的,就像戀愛中的情侶一樣開心興奮,我們有空在一起聊聊天,也打情罵俏,他絲毫看不出來比我大,有時還會像孩子一樣依賴我。原本以為我會一直做他身後的女人,可是隨著歲數大了,我越來越渴望婚姻,可是劉濤除了婚姻其他都能給我。我們的分歧由此越來越大,從開始的甜蜜到後來的爭吵,我從25歲的年紀一直到了30歲的年紀,感情慢慢的倦了。
這幾年父母一直操心我的婚事,可我還過著這種不能言說的生活。看著父母期待的眼神,我感覺我應該做最後的決定了,我收拾好了所有的物品,搬離了居住地。在上車的那一刻,我給劉峰發了一句話:「真心愛過,放過彼此」。消息發出,我把劉峰所有的聯繫方式刪除了,這一刻很揪心,但是強忍著劇痛也要這樣做,因為我想生活在陽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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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玩你,難逃這三個表現,看看她中了嗎
※男人只有情到深處,才會有這5種行為,中3條以上,你撿到寶了!
※你再優秀也會有人對你不屑一顧,你再不堪也會有人把你視若生命
※時間真是個讓人猝不及防的東西,爭不過朝夕,又念著往昔
※人心,怎能一傷再傷,感情,怎能一涼再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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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愛過恨過,痛苦過也挽留過,以後我真的不再是你的妻子了!
※愛過,痛過,累了,我懂了!
※愛過了才會痛
※笑過,哭過,愛過,痛過,疲倦過,終究要放過!人生不過如此!
※愛過的人,忘不了
※有個人,愛過了就結束了
※戀愛十年,才發現我們從未愛過彼此,到底什麼才是愛?
※一個過來人說:真心愛過的人,離婚以後,還會有慈悲
※致最熟悉的陌生人:人生就是如此,愛過,錯過,就放過!
※十條叫醒你的情感定律,愛過痛過失去過的人都會懂
※愛過,恨過,吵過,鬧過……淺談自己的愛情觀!
※分手後,沒有對你做過四件事情的女人,說明深愛過你!
※你的心是否愛過,是否痛過。當你愛過恨過之後才會知道最好的愛就是放手
※瘋過,傻過,執著過,堅持過,愛過,可到最後還是一個人過
※愛過的那個人,結了婚,就忘了吧!
※你愛過她又如何,走的再慢也只是個過客
※男人在這幾個時刻「放開」了你的手,就是沒愛過你,說的很准了!
※一段愛情分手了,相愛過的兩個人還可以做朋友嗎?
※我不在意你曾經愛過多少人,曾經做過什麼,我不會打探你的過去
※我們愛過,但最後也只能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