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依三寶(3):歸依有幾種(2)法
歸依三寶(2):
歸依有幾種(1)佛
《瑜伽師地論》卷第六十四:
1、歸依有幾種?
答:
1、歸依有三種:謂佛、法、僧。
2、法
法,梵語「達磨」,譯名為法,是軌則義。《成唯識論》卷第一:「法謂軌持。」《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一解釋說:「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事物任持不失,本身的體相,能保持得住、不失掉。山河大地、花草樹木各有各的體。表現以外,能引發一定的認識,就名為法。
佛遠離二障(煩惱障,所知障),親證離言說相,由大悲心的激發,哀愍一切眾生的苦,所以為眾生宣說正法。佛從內自所證的清凈法界,用善巧的方法,語言文字宣說出來。佛說的語言文字的佛法不是清凈法界,「等」,就是相似的,和佛證悟的最清凈法界是相似的,所以叫做等。從那裡演說出來的,所以叫做流,是同一流類的,同一類,所以叫做「最清凈法界等流」。眾生聽此清凈法界等流正法的影像教,也就熏成了出世的清凈心種。
佛的教法,有它的自體,可以為一切眾生的軌則,與「達磨」的意義相當,所以名之為法。什麼叫做法?就是「教」、「行」、「理」,三種佛法。佛陀要教導眾生,假藉一種符號去表達真理。所以,語言文字的佛法,就是教法。學習語言文字的佛法,就能明白如何修行,我們根據這樣的修行方法去修行,就到真理那裡去了,就到涅盤那裡去了。涅盤是「理」,要假藉「教」、「行」二種法寶為方便、橋樑,才可以通過去。
所流者,正說正法,就是三藏十二部經。
大乘義章卷第十:「所言法者:外國正音名為達摩,亦名曇無,本是一音傳之別耳,此翻名法。法義不同,泛釋有二:一自體名法,如成實說,所謂一切善惡無記三聚法等。二軌則名法,辨彰行儀,能為心軌故名為法。今三寶中所論法者,軌則名法。」
《大方便佛報恩經》卷第六.<優波離品第八>:
「歸依法者,何所歸依名歸依法?」
答曰:「歸依語迴轉斷欲無欲,盡處涅盤,是名歸依法。」
問曰:「為歸依自身盡處,他身盡處?」
答曰:「歸自身盡處、他身盡處,是名歸依法。」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四:
或復有謂:歸依法者,歸依三諦,或善、不善、無記等法,或為苾芻所制學處,謂此應作不應作等,今顯此法,有為有漏非所歸依。所歸依者,謂唯滅諦愛盡涅盤。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四:
諸歸依法者,何所歸依?
答:若法實有、現有、想、等想、施設、言說,名為達磨歸依。如是愛盡離滅涅盤,名歸依法。
此中若法實有者,顯實有涅盤。此言為遮有作是說:「唯眾苦滅說名涅盤非實有體。」欲顯涅盤實有自體故作是說。現有者,顯涅盤如現實有非假說有,余如前釋。有本但言,歸依愛盡離滅涅盤名歸依法,不說實有現有等言;斯有何義,謂涅盤體寂滅離相。想名言說所不及故,無有於中執為非有,此不應理;邪見撥無寂滅涅盤現可得故。此但應說,誦者遺忘。
歸依法為歸依自他相續等法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三十四:
問:歸依法者,為歸依自相續諸蘊滅;為歸依他相續諸蘊滅;為歸依無情數諸蘊滅耶?設爾何失?若但歸依自相續諸蘊滅者,如何不是少分歸依?若亦歸依他相續等諸蘊滅者,如何但言我歸依法,不言一切?又如何說救護義是歸依義,他相續等諸蘊滅,於我無救護義故?
答:應作是說:「歸依自他相續及無情數一切蘊滅。」
問:若爾,何故但言我歸依法,不言一切?
答:法言:總攝一切法滅。種類同故以一言說。
問:他相續等諸蘊滅於我無救護義,何為歸依?
答:彼雖於我無救護義,而彼於他有救護義,救護相等故亦歸依。此依得說,若依自性隨有漏法有爾所故,自他所得滅無有異,我於一切有漏蘊中得離系故,一切滅於我皆有救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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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雲老和尚:此是仙人歸依三寶,求入伽藍為護法的一例
※虛雲老和尚:歸依三寶譬如投生帝王之家
※歸依三寶譬如投生帝王之家
※為什麼一定要歸依三寶?你還真得好好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