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NBA史上最「壞」的混蛋 卻也是最讓人喜愛的球員
能夠擁有5枚總冠軍戒指,羅德曼的成就足以讓那些打了一輩子球卻一無所獲的人艷羨不已,不過他超前的個性卻很少有人能夠理解。他的文身遍布全身,他的第一個紋身圖案是一條鯊魚穿過太陽,據說那是因為他剛出道時比較單薄,所以用紋身為自己壯膽。隨著時間的推移,羅德曼身上的紋身越來越多,各種自然物體、異國數字都不斷添加到他身上,幾乎沒人能說全羅德曼的每個紋身想要表達的是什麼,也許有些根本就不表達任何意思,只是大蟲在拿自己的身體紋著玩而已。他從小就和一些太保混在一起,整夜在街上遊盪。羅德曼曾經這樣評價自己生活過的社區,「之前只要有人不見了,必定是一時迷了路,但後來才發現他是永遠的消失,被街道所吞沒了。」
偷竊、打架、嗑藥,羅德曼在19歲之前,從來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街頭混混。打扮,往往能反映一個人的心情、性情,甚至生活閱歷。羅德曼生長環境的坎坷曲折,造就了他後天性格的叛逆。大蟲在人生最低落的時候,甚至想過用來福槍自殺,那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帶給他的重創:從結婚到離婚只經過了82天,還剝奪了他對女兒的撫養權。此後大受打擊的他開始玩世不恭,桀驁不馴,他經常會在夜深人靜的時候闖進健身房獨自練舉重,而在一些公眾場合卻把自己打扮成女人模樣,還和著名歌星麥當娜傳過緋聞。他與女演員卡門的第二段婚姻更像是作秀,10天後便草草收場。壓抑的心情令他一有機會就不加控制地發泄,在球場內,羅德曼曾挑起過多次事端,而在球場外更是劣跡斑斑,賭博、酗酒、暴力......他都沒少干,當然為此也沒少吃官司,NBA「壞小子」的名號在他身上實至名歸。
其實羅德曼在打球時並不是沒有夢想,他當初只是想利用打球出人頭地,於是他便去參加了籃球和橄欖球的校隊選拔。結果,在橄欖球場上,他畏懼衝撞;在籃球場上,他甚至做不好一個上籃。羅德曼當時只有5尺6寸,兩個妹妹都是體育健將,而他除了惹事,沒有其他技能。他經常三、五天就會被趕出家門,在街上遊盪還要去收拾白人們豎起的中指和「黑鬼,滾回你們非洲」的歧視。去偷五十隻手錶而丟掉工作,只是為了得到一句「那狗娘養的傢伙,要什麼有什麼」的滿足感。隨著自己的身高長到了6尺8寸,羅德曼決定重新到籃球場上試一試,他去了庫克郡大學,在那裡他可以場均17分13籃板,一個學期之後,他主動退學,又回到達拉斯鬼混。
1986年選秀前,羅德曼出現在朴次茅斯的選秀邀請賽,獲得最有價值球員,引起了底特律活塞的注意。活塞用第二輪27順位把他帶到底特律,在活塞第一次公開訓練營,當地記者甚至不知道他是從哪冒出來的,羅德曼介紹自己:「我是個無名小子。」當年的活塞隊以兇狠的防守著稱,他們用野蠻衝撞、肌肉對抗、嚴重犯規,以及恐嚇、謾罵來使聯盟的其他球隊望而卻步。魔術師約翰遜說,「每個後衛碰到蘭比爾都會失去突破本能,他們可不想因為這次突破而危及職業生涯。」活塞隊用充滿侵略性的、足以破壞任何對手節奏的防守,成為了聯盟最強悍的防守型球隊——他們的進攻火力依然旺盛,每場失分卻下降到105分左右。這種地方是再適合羅德曼不過的了。
他把這裡底特律當成了自己的家,在訓練場上他和隊友們會彼此修理對方,但是羅德曼認為至少他們壞得真實。他崇拜查克·戴利教練,把戴利的電話號碼紋在身上,像馬仔一樣忠心,他認為是戴利給了他一切。1992年夢一隊在小前鋒位置上挑選了皮蓬而放棄了羅德曼,羅德曼得知後,強調說,「真可惜,我再不能為戴利教練效力了。」隨著戴利的離開,羅德曼也轉會到了馬刺,在那裡他與羅賓遜針鋒相對,忍無可忍的馬刺將他送到了芝加哥。剛剛來到這裡他就放出豪言:「我一定會把冠軍重新帶回芝加哥。」當時芝加哥人只是覺得羅德曼是一個口無遮攔的痞子,可是他卻很快融入了球隊。當然這和菲爾·傑克遜的關係很大,無論羅德曼被吹技術犯規、罰款、禁賽,菲爾·傑克遜始終都保持鎮靜從容。曾經有人問過羅德曼,有沒有想過因為三角戰術而提高自己的得分,羅德曼說,「不,我認為得2分,搶18個籃板這件事就已經很酷了。」那一年的常規賽,公牛隊創造了歷史最佳戰績72勝10負。菲爾·傑克遜當選最佳教練,喬丹MVP,庫科奇最佳第六人,羅德曼入選防守第一隊。1996年的公牛隊成為了歷史上最偉大的球隊,成為了一根不可逾越的標杆,羅德曼居功至偉。
羅德曼成長在壓抑的生活壞境中,他用張揚來對抗世俗的偏見,他率真而奔放。他是一個好人,只是沒有人願意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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