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別掉入「零首付」的購房陷阱
「不花一分錢首付款,就能買房子。」對於手上沒有充足資金的人來說,「零首付」的宣傳口號無疑是極富誘惑力的,不少對房子有剛需而資金又不充裕的購房者極易掉進這個陷阱。「看上去很美」的「零首付」背後暗藏著哪些風險?購房者又該如何規避風險,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呢?
「零首付」購房到底是怎回事
具體的操作方式就是貸款機構用借款人的名義購買某房產,幫借款人墊資首付款,然後申請銀行貸款。是開發商或者房產中介通過首付款高息墊付,虛擬抬高房價騙取銀行貸款等方式來獲得首付款。一開始,貸款機構會說只是虛擬買房,並不是真正要買房。但是貸款下來後,借款人不僅要還銀行的房貸,還要還貸款機構墊資的首付款,往往利息還很高,「零首付」,增加了購房者貸款利息及按揭月供款的負擔。不僅要還錢,還要背上高額的利息。
開發商「零首付」屬違規行為
開發商「零首付」行為是違規行為,並不符合國家和銀行的相關政策。因此無法將此條款在合同內進行明確約定,所以開放商和購買者簽訂一份陰陽合同。當雙發產生法律糾紛,購房者將難以依法追責索賠,風險巨大。
零首付」購房的風險
俗話說「羊毛出在羊身上」,雖然暫時緩解了貸款買房的壓力,但最終還是會在規定的時候內要求購房者全部還清。而這段時間內,購房者都會面臨首付、月供、交房時所交稅款等各方面的資金壓力。
1、分期付款式零首付購房:有些開發商打出的零首付幌子背後實際上是採取分期支付首付款或者延長首付款支付期限的方式售房。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所給的支付期限不是很寬鬆,一旦購房者沒有按照約定期限償還首付款,可能就會產生一系列的違約問題,甚至被開發商訴至法院。
2、對於購房者來說,如果已經購買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購房者,無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證明或者納稅證明,就沒有購房資格。當這些不具有購房資格的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了"零首付"購房合同後,將面臨購房無效的尷尬境地,其按期交付的首付,可能面臨無法索回的情況。
3、合同被認定無效風險。做高合同價,虛假貸款的方式下,開發商與購房者事先惡意串通做高合同價,騙取銀行貸款,加大了銀行的信貸風險。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的合同為無效合同,如果開發商與購房者的買賣合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房屋未能成功售出同時開發商的權益也無法依據合同進行有效地維護。
4、承擔刑事責任風險。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在做高合同價,虛假貸款的方式下,一旦購房者的行為造成了銀行的嚴重損失,被認定為騙取詐騙罪,由於開發商與購房者合謀串通,開發商會被認定為共犯,受到刑罰的懲罰。
如何避免風險
要明確交房時間及不按時交房的違約責任,如果開發商違約,應當馬上起訴,並做好財產保全。如購房者違約不能及時還款,造成財產損失的,有可能構成騙貸的風險。
因此申請「零首付」購房者要符合國家的貸款標準,要有穩定的經濟收入、還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記錄。
買房是好事,但在簽訂、履行與零首付購房有關的合同過程中,要依法行事,否則可能產生民甚至是刑事責任。
國安社區公共通
看解讀 | 去辦事 | 找答案 | 愛活動 | 大講堂 | 在社區
長按 > 識別圖中二維碼 > 添加關注
公共服務,再近一步
點擊展開全文
※小編跑窗口:北京夫妻投靠入戶辦理
※小編跑窗口: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TAG:國安社區公共服務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