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多久,失戀多少次,都要相信愛情
薛之謙和高磊鑫溫情複合。
朋友圈裡不少朋友都在感慨:終於又相信愛情了。
我才突然發現,原來很多人對於愛情這個詞,都是比較悲觀的。
所以我們總是能輕易地就被「複合」「十年」「白頭偕老」這些辭彙所感動。
而有「戀愛半年魔咒」的我,也曾經自暴自棄過,總覺得自己不配擁有一段真正且長久的感情。
直到他的出現。
所以,今天想和大家分享一個關於「重新相信愛情」的故事。
一。
暑假的時候,我經常去「叄點玖時」寫稿。
那是我家附近的一間奶茶店,店裡會放很大聲的音樂,偶爾會有客人吸煙,算不上是一個很好的環境,但也總比呆在家裡有效率。
我就是在那裡,遇到阿倫的。
當然了,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叫阿倫,只知道他是那間奶茶店的其中一個店員而已。
去過一兩次之後,原本需要顧客自己到前台取餐的,可他卻主動送到了我的桌子上。
也會在我喝完奶茶的時候,給我遞一杯溫水。
後來那杯溫水慢慢變成了檸檬水,檸檬水慢慢變成了熱奶茶。
雖然這個過程中,我們之間除了「請慢用」和「謝謝」之外,沒有任何一句多餘的言語。
一開始我以為只是好意,可當我發現只有我一個顧客能享受到這種特殊時,事情似乎就沒那麼簡單了。
偶爾一次眼神接觸,也會感到左心房突然加快的心跳。
深夜躺在床上,更是輾轉反側睡不著,回想白天的蛛絲馬跡,像個偵探一樣猜想:他是不是喜歡我?
最後用被子蒙住腦袋,告訴自己,不能再想啦。
可閉上眼,還總能看見他在做奶茶時認真的側臉。
就這樣,不知不覺五點了。
很長一段時間,我睡不著都是因為難過。
沒想到這一次,竟然是因為心動。
二。
開學的前幾天,剛好是七夕節。
外面下著小雨,地上濕濕嗒嗒的,街上還全都是情侶,想到這些我就一點也不想出門。
可是因為要交雜亂無章的稿,我還是帶著電腦去了奶茶店。
和平時不一樣的是,那天我從洗手間回來,發現桌上多了一朵玫瑰花。
我轉過身看了一眼他。
可是他低著頭,沒有看我。
於是我也只好當做什麼也沒有發生,繼續寫稿,雖然打字的手總是不自覺地抖,打出來的字也不覺不自覺變成了「玫瑰」。
當時耳機里正放著《姍姍來遲的你》,中間夾雜著一些店員的聲音。
「快去啦,別慫。」
「再等一下,再等一下。」
「你就很紳士地去問就好啦。」
於是我就坐在那裡,一直等到晚上11點鐘。
就在我決定要走的那一刻,他走過來,有些不好意思地笑著問,能不能加個微信。
我抿著嘴,點了點頭。
心裡卻在說:大傻瓜,等了你好久哦。
那時的他並不知道,如果他再不問,我就要開學了,很久都不會再去了。
三。
和阿倫在一起之後,我想過有跟他說起以前的事情。
想告訴他那個「戀愛半年」的魔咒,想讓他明白我的悲觀,想對他袒露我所有的不安全感。
只是話還沒說出口,他一牽起我的手,就打消了我全部的念頭。
好像之前所有的難過都忘了,流過的眼淚也不記得了,只覺得自己像一個「失憶症患者」,記憶都被清零了,開口只能叫出眼前人的名字。
「阿倫。」
我在馬路對面朝他喊,雙手揮舞著,愉快得像一隻鳥,背後長出的新翅膀,撲騰撲騰,迫不及待想要飛往下一個未知地,過去那個獵人的槍,已經想不起來了。
一直以為「好了傷疤忘了疼」是一句嘲諷,現在才發現,那也是一種很重要的能力。
人總不能因為摔過一次跤,就再也不走路了;也總不能因為愛錯過一個人,就再也不敢愛了。
這個道理大家都懂,可又偏偏缺少了一點勇氣。
大部分的人,只想永遠躲在安全區里,寧願擺出一副抵抗的姿態,也不肯向前邁一步。
知乎上有一個問題是:「你為什麼不相信愛情了?」
排在第一的答案這樣回答:
一見鍾情,明明是見色起意;
日久生情,不過是權衡利弊;
連白頭到老,都只是習慣使然。
說實話,看完挺令人絕望的。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變得喜歡詆毀愛情,好像非要把它踩得一文不值,心裡才會好受一點。
通過「抹黑」一件東西,來抵禦自己得不到的失落感,這種做法,一點都不酷。
就像那隻吃不到葡萄的狐狸,指著樹上的葡萄說:「酸死了,我才不想吃。」
可是,葡萄明明就是甜的。
而你,明明也很想有個人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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