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醫院簽字背後的故事
六年前,我在醫院急診外科值班。晚上8點左右,來了一個年輕人,22歲,雲南鎮雄人。他第一句話就是:「醫生,給我拍個片子吧,看看我的肋骨有沒有斷掉。」簡單問了問病史,原來,他1小時前在出租房裡摔倒,左胸撞擊到了桌子的一角,感覺到左胸疼痛,越來越痛,就來醫院看病了。
我給他做了簡單的體檢:他的左第8肋有壓痛,皮膚有淤青,確實是受過傷。就給他開了個胸片的正斜位片。
過了大約40分鐘,他拿著胸片回來了。胸片上看不出什麼異常。寫好門診病歷,給他開了一盒止痛藥,囑咐他有不舒服再來複診,準備讓他回去。
目送他出診室的時候,我突然發現,他走路的步態明顯有些蹣跚,不如來時的乾脆。經過門邊的時候,還扶著門站了一會兒再走。
「小夥子,你等等,回來。你還有什麼不舒服嗎?」我把他叫了回來。這個時候,我發現他臉色蒼白,臉上出了許多汗。
他指了指胸口說:「我就是這裡痛得厲害。感覺走路腳發軟,人沒有力氣。」
聽他說人沒有力氣,腳發軟,我立刻警覺起來:「你肚子痛嗎?有吐過嗎?有沒有噁心的感覺?」
他說:「沒有肚子痛,只是感覺肚子很脹,難受。」
我讓他在檢查床上躺下,給他查了肚子。發現他的肚子確實鼓鼓的,還有輕微的全腹部壓痛,最關鍵的是,他的腹部移動性濁音陽性。再結合他左邊第8肋的壓痛,胸部的受傷病史,我想到了:他會不會有脾臟破裂?
我給他開了個腹部B超,叫了護士護送她去檢查。
檢查結果很快就出來了:脾臟破裂,腹腔內有積液。
這個時候他的血壓已經往下掉了,從他超過100次/鐘的心率,臉色蒼白,再加上B超的表現,按照我們的臨床經驗來判斷,我估計他的出血量至少應該在2000毫升以上了。
也就是說,他已經處於非常危險的境地,他隨時都有可能死去。
我告訴他,他的病是「脾破裂,失血性休克」。他已經非常危險,需要馬上動手術。我要他馬上聯繫家人,讓家人籌備錢,同時辦入院手術,準備急診手術。他問我手術要多少錢,我給他說了,手術大概需要超過15000元錢,這裡面當然包括血費。
他告訴我,他家人都在雲南鎮雄老家,家在山區,交通不方便,家裡也沒有電話,無法聯繫上。就是能夠聯繫上,家裡也拿不出錢,所以他要回去。
「回去的話,你一定會死的,聽我的話,你應該就地治療,馬上手術。」我反覆勸他這句話。
「可是我真的沒錢,我這次帶了300元錢,已經是我身邊全部的錢了。我可以不付錢嗎?」
「等做完手術,你慢慢想辦法吧,比如和老鄉借錢啊,和親戚借錢啊……」
「我不一定借的來啊!」
我們兩人就這麼交流著,總之,他的意見是,他沒錢開刀,要去找診所治療或者回老家治療。我的意見是,只要他離開醫院,一定會死在路上。他說沒錢,我說沒錢可以先欠著,治好以後還錢。我要他留下來治療。
說到最後,他在門診病歷上籤下了字:「醫生已經告訴我是脾破裂,失血性休克,不住院手術會有生命危險。我自己要離開,一切後果自負。」還寫上了自己的名字。
覺得和他根本無法溝通,我很惱火,等他簽完字後,就放他回去了。
等他走出急診門口的時候,我有想到了,他這麼一去,真的是必死無疑啊。我的內心,又在隱隱作痛。再說了,如果他死了,雖然我沒有什麼法律責任,但是畢竟是一條年輕的生命,我也會一輩子遺憾。
我又拉上護士,追上去,到醫院門口附近追上了他,我和護士一邊一個架著他,把他扶著拉回了急診搶救室。囑咐護士,不管他有沒有錢,願不願治療,先給他打上靜脈針,掛上鹽水再說吧。
他的手術不難,難的事情是他沒錢。給他做手術,如果欠費逃走,那麼手術者,科室和醫院會按照20%、30%和50%的比例承擔欠費。不過,當時有條規定,如果醫院領導簽字擔保了,那費用就歸醫院領導解決了。
我馬上打電話叫來了醫院當天晚上的總值班。
這種情況下,總值班不敢不簽字。他說,先手術,搶救的費用他來簽字。
他簽字後,我就給病人辦理了住院手續,送入病房,交給我的外科同事去做手術了。當然,我繼續在急診室值班。
那時代,不作興病人本人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因此醫院總值班還在手術知情同意書上簽字,同意手術。
當天晚上,手術結束後,同事告訴我,他的確是脾臟破裂,腹腔內出血已經有3000毫升。
我暗自慶幸,還好啊。萬一當時我放他回去,他不死才奇怪呢。
他手術後恢復得挺順利。住院期間,也有一些雲南的老鄉來看他。前後他一共借到了6000元錢,然後,再也借不到錢了。
十多天後,他完全康復,出院了。出院的時候,他欠下了8000多元錢。出院時候,他說過,有錢了一定會來還錢。當然,到現在也沒來還過。
好像這事情,就這麼過去了。
到月底,住院收費處讓我同事,那位主管醫生去追繳他的欠費,可是,到哪裡去找他啊?主管醫生也不以為意,反正醫院的總值班簽字了,扣錢也扣不到他頭上。過了幾個月後,清理欠費的扣款下來了,我們科室被扣錢,主管醫生被扣錢了。
主管醫生大為憤怒:「這不是領導簽字過的嗎?怎麼還扣我們的錢啊?」他馬上就去找那天晚上的總值班。
總值班讓他拿來那張簽字的住院單,他一看就傻眼了:「病人生命有危險,先予入院搶救,等病情穩定後再催繳醫療費用。」總值班說:「你自己看看,我又不是讓你們不催錢,你們自己不催錢,怪誰呢?」
圖樣圖森破!主管醫生窩著一肚子火回來了。1600元,那時候一個月的獎金還不夠扣呢。
那個月,我在急診,算是急診的人,獎金在急診室發。所以,科室需要承擔的30%,扣不到我身上,刀不是我開的,主刀醫生不是我,那20%也不會扣我的錢。
我的堅持讓他住院,救回了他一條命,但是卻害得病房的同事扣了錢。
這簽字背後的故事,我說不出是喜還是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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