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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定浩:《斯通納》,或愛的秩序

誰把握住一個人的愛的秩序,誰就理解了這個人。——舍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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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斯通納》的獻詞里,約翰?威廉斯一方面向密蘇里大學英文系的朋友和同事致意,這是他曾經攻讀博士學位和短暫擔任過教職的地方,也是這本書的故事發生地,另一方面,他藉機強調了這本小說的絕對虛構性,從人物、事件到地點。這種強調,不能簡單地認為是一種形式性的策略,用以解消現實對藝術的干預,而應當看成是他的不動聲色的宣言,好將自己和同時代小說家暗暗區分開來。

莫里斯?迪克斯坦曾經談到過美國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小說中的自傳性傾向,這是一個被自白派詩人和非虛構寫作沖洗過的小說疆土,是由菲利普?羅斯、伯納德?馬拉默德、約翰?歐文主導的時代,「每一位作家似乎再也無法忍受絞盡腦汁去想像他人的故事,開始把自己當成主角,僅僅創作關於他自己的故事」。這些自傳性小說中的主人公大多都是和小說作者類似的寫作者,而這種對於自我和同類的過度關注,對於虛構的放棄,迅速導致寫作者想像力的衰退和現實感的喪失。「讓人吃驚的事實是,極少有當代小說告訴我們勝任一個工作職位應該具備什麼。在當代小說中,通常我們從通俗小說家那裡所獲得的社會感要多過從嚴肅小說家那裡所獲得的。」可以說,也正是基於對此喋喋不休的自傳性潮流的厭倦與反撥,才催生了後來雷蒙德?卡佛、理查德?福特乃至耶茨轉向地方性普通小人物的視域。

可以從這個背景,去理解約翰?威廉斯的《斯通納》在當日乃至隨後幾十年中所遭遇的沉寂。約翰?威廉斯是誰?這樣的問題對於《斯通納》是無效的。事實上,很多中國讀者都是在對其作者一無所知的情況下打開這本書的,而在讀完之後,很多人也未必就有繼續了解這個作者的慾望,至少對我而言,這個慾望,會遠遠小於重讀的慾望。這部作品,某種程度上可以看成一部古典素劇作品,從它對於歷史時間和作者自我的淡漠,從它對於嚴肅生活的關切,從它凝練整飭到無法加以增減分毫的文體。

像大多數古典著作一樣,《斯通納》講述的不是某個人的一生,而是一次完整的經受了省察的人生。在省察之後,它只保留最為必要的部分,也就是說,最富教益的部分。愛智慧,遂替代了還原與復現,成為這部小說的最高敘事原則。詹姆斯?伍德曾在《小說機杼》中談到「冗餘細節的必要性」,因為「生活給我們的永遠比我們所需的更多」,所以,那些瀰漫在現代小說中的過剩細節、閑筆、饒舌議論,就不是無用的,而恰恰能營造出一種真實活著的豐饒感,抑或荒謬感。但《斯通納》的作者完全無視此類現代小說美學,荷馬和普魯塔克才是他的近親。

2

在小說的開頭,作者就交代了主人公平淡無奇的一生。他出生,求學,教書,然後死去,有同事給學校圖書館捐獻了一部中世紀手稿作為對他的紀念,如此而已。這種形式,可能會讓有經驗的讀者想起納博科夫《黑暗中的笑聲》的開篇:

從前,在德國柏林,有一個名叫歐比納斯的男子。他闊綽,受人尊敬,過得挺幸福。有一天,他拋棄自己的妻子,找了一個年輕的情婦。他愛那女郎,女郎卻不愛他。於是,他的一生就這樣給毀掉了。

這就是整個故事,本不必多費唇舌,如果講故事本身不能帶來收益和樂趣的話。

抑或,是霍桑短篇《威克菲爾德》的開頭:

記得哪份舊雜誌還是報紙上登過一篇故事,據說是真人真事。說是有個男人——姑且稱他威克菲爾德吧——離家出走為時多年。

……故事梗概就記得這些。但此事,雖說純屬別出心裁,前無古人後無來者,我卻以為,它真能引起人類慷慨的同情心……

同樣是開篇就和盤托出主要內容和結局,納博科夫看中的是其形式上的戲仿功能,並由此凸顯現代小說中「怎麼講」本身的種種可能性;而在霍桑那裡則更多基於對故事和小說的認識,他為自己的小說集取名為《重講的故事》,在他看來,所謂小說大概就是經得起重新講述的故事。但《斯通納》與這兩者皆有不同,它在開頭處力圖昭示的,並非吸引現代小說家縱身其中的遊戲或探索,而是一種類似古典詩人般的命定和完成。它更為緊密的血親,可能是《奧德賽》:

請為我敘說,繆斯啊,那位機敏的英雄,

在摧毀特洛亞的神聖城堡後又到處漂泊,

見識過不少種族的城邦和他們的思想;

他在廣闊的大海上身受無數的苦難,

為保全自己的性命,偕同伴們返回家園。(王煥生譯)

亞里士多德在談到《奧德賽》時指出,荷馬並不是把奧德修斯的每一個經歷都寫進去,而是「環繞著一個有整一性的行動」,詳略相間,這個行動即開篇里所說的返鄉。《斯通納》某種程度上也可以作如是觀。它緊扣的整一行動,是「一個人如何在他所做的事情中自我實現」,這種實現雖然所知者寥寥,但它的重要性和嚴肅性卻並不因此而失色。

3

威廉?斯通納出生在密蘇里中部一個小農場里,「這是一個孤單的家庭,家裡只有他一個孩子,全家被逃不掉的辛勞緊緊地束縛在一起」(以下有關《斯通納》的引文如無特殊說明,均來自楊向榮譯本,世紀文景2016年版)。辛勞,疲憊,隨之而來的遲鈍和麻木,是在土地上勞作半生的父母給斯通納的感受,也是他自己慢慢正在產生的感受,高中畢業了,回到農場務農似乎是必然的道路。所幸,一個陌生人的意見改變了他的命運。那是一個縣裡來的辦事員,大約在一次閑談中告訴他的父親應當送他去讀大學,具體來說是密蘇里大學新設立的農學院。我們都不知道這個陌生人是誰,他彷彿只是手指動了一動,另一個人的一生就不可遏制又無比精確地自行開動了。

斯通納得知這個消息,是在一個晚春的黃昏,在幹了一天農活又吃完晚飯之後。「上星期縣裡來了個辦事的。」他的父親在廚房忽然開始和他交談。這是小說中的第一場對話。在這部主要由簡凈的敘述推動的小說中,人物只在一些最重要的場合才說話,但一旦他們開口,我們就會明白作者是此中行家,他有一雙能夠傾聽和辨別人類紛繁聲音的耳朵,與此同時他也清楚,大多數時候,人們的聲音只是一種可以略去不計的喧嘩與騷動。「上個星期」,這意味著斯通納的父母已經就這個決定做過一番思索,這種思索是沉默而鄭重的,可以想見它涉及很多的顧慮,和犧牲,而這種鄭重最終以一種隨意的方式表達出來,這是習慣了隱忍的父親母親表達愛的方式。

「斯通納的雙手平攤在桌布上,在燈盞亮光的照耀下,桌布閃爍著暗淡的光。」這是小說中最初呈現在斯通納面前的光,之前,他看到的一切都是灰色和褐黃色的。從這一刻,他的眼睛開始看到光。

他於是去大學讀書,在當地的遠房親戚家幹活以抵付食宿。但和我們常見的貧寒子弟上大學的故事不同,新世界並不就此開啟。作者並不關心一個外在的、意味著文明、階層等作為象徵符號式的大學世界,他在意的是人真實的內心,這心靈柔弱而堅固,它必須找到合適的機會自己打開,方才是誠實的寫作。所以,我們會看到,斯通納的大學第一學年是在寥寥數語中被打發掉的,這種時間的快進在敘述上令人震驚,有一種闖入新世界之後卻一腳踏空的感覺,但這種感覺是真實的。心理時間和物理時間並不同步,人並不總是被物理時間驅趕向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節律,而發現這種節律,才是走近這個人。

4

斯通納在農學院攻讀理學士的學位,他修習的課程主要是基礎科學和土壤化學類的科目,並沒有遇到什麼困難,但是到了大二上學期,「必修的英國文學概論卻空前地讓他有些煩惱和不安生」。我們接下來可以看到,這種對於煩惱和不安的意識,恰恰是新生命的萌芽。

老師是個中年男人,四十齣頭,名叫阿切爾?斯隆,他對自己的教學任務態度好像帶點嘲弄和蔑視的味道,似乎感覺在自己的知識和能言說的東西之間有道如此深的壕溝,他不願努力去接近它。

這段敘述頗有深意。教師,是一種相當考驗心性的工作。當一個人周圍遍布比他更為年輕的學生,他們總是要麼比他更無知,要麼更狂妄,這種情況下,他就很難保持一種既剛健向上又謙和自抑的健康心態。對此,列維?施特勞斯曾提供過一個堪供所有教師參考的普遍策略,即,「總是假設你的班上有個沉默的學生,他無論在理智和性情上都遠勝於你」。阿切爾?斯隆顯然還不屬於此種偉大的教師,但他比很多學院教授要好,因為他已經觸碰到可教和不可教的界限,從自己所知到所能言說再到為學生所領會,他知曉這個過程存在大量的損耗和偏差,他自己無力解決,因為所謂啐啄同時,「教的困境」最終要依賴於「學的熱望」。透過嘲弄和蔑視的態度,他期待發現那個可以自我逾越這些障礙的學生。

通過一首詩,他發現了斯通納。在低沉柔和地背誦完莎士比亞十四行詩第七十三首之後,他問斯通納:「這首十四行詩是什麼意思?」這位教師把學生帶到一首傑作的面前,讓學生自己去面對它,這正是古典教育的方式,即用偉大的作品喚醒學生的內在意識,而非向學生灌輸知識。果然,斯通納被這首詩點亮了,彷彿盲目的人重獲視力,他看見周圍的光,「陽光從窗戶里斜照進來,落在同學們的臉上,所以感覺光明好像是從他們自身散發出去的」。他看見一切之前被忽略的,包括自身看不見的正在無聲流淌的血液,他的眼睛本身也被注入了光,「當他看到阿切爾?斯隆的身軀時感覺雙眼上了層釉光」。他講不出來。但教師已經看清了正在發生的這一切。

斯通納的自我意識開始蘇醒,這種「內在的人」的蘇醒是和整個古典世界在他心中的復活同時展開的。作為一個中世紀文學的教授,小說作者約翰?威廉斯想必非常熟悉奧古斯丁和柏拉圖,他們都曾談及一種來自心靈內部的光,這種光,讓一個人的心智呈現在自己面前,同時,也讓整個過去從黑暗中一點點浮現出來。

有時,晚上在自己的閣樓房間,他正看書時會抬起頭來,盯著房間那些黑乎乎的角落,在暗影的襯托下,燈光閃爍不定。如果盯的時間很長又太專註了,那片黑暗就會凝聚成一團亮光,它帶著自己閱讀的東西的那種無形的樣式。他又會覺得自己走出時間之外,就像那天阿切爾?斯隆在課上跟他講話的感覺。過去從它停留的那片黑暗中出來聚集在一起,死者自動站起來在他眼前復活了;過去和死者流進當下,走進活人中間。

這在小說中反覆出現的光的意象,有另一個更為實際的名稱,那就是「愛」。

5

臨近畢業的時候,阿切爾?斯隆有一天把斯通納叫到辦公室去,指點給他一條看得見的道路:有鑒於他在文學課程上優良的成績,他應該繼續攻讀文學碩士,然後邊做助教邊讀博士學位,繼而正式成為一名教師。斯通納有一種被選中的驚喜,彷彿一條向上的道路正在向他開啟,他唯一的疑惑在於,「為什麼是我?」這是一個人面對幸福(而非不幸)時的正確態度。

「是因為愛,斯通納先生。」斯隆興奮地說,「你置身於愛中。事情就這麼簡單。」

「你置身於愛中」,一個人在愛的時候會有收不住的光,對此他自己欠缺經驗無以名之,但那見過光的成年人一眼就可以辨認出來。在這裡,我們可以聽到柏拉圖有關愛欲教誨的古老回聲。愛讓我們的眼睛轉向光,被光照徹,同時意識到自身的匱乏,這種對於匱乏的認知,是教育得以開始的前提。同時,因為愛渴望在美中生育,所以教育不僅僅是自我完善,好的教師會通過兩種方式尋找和培育他的學生,一種是實際生活中的對話和交流,一種是著述;而從學生的角度,如歌德所言,「我們只從我們所愛的人那裡學習」。

但斯通納暫時還不夠成為一個好的教師,或者說,好的愛者。他暫時只是向書本學習。他置身其中的愛,僅僅是對於一個美好的文學世界的愛,以及,對於自我的愛,這種愛並沒有回返和落腳到具體的他人的身上。他愛的,更多是自己身上被喚醒的某種可能性。這一點,從他對父母的關係就可以看出來,隨著在學院任教的未來越來越確定,「他意識到,他和父母已經逐漸形同陌生人。他感覺自己的愛因為損失反而更強烈了」。這種愛,暫時只是一種相對封閉的愛,類似語法的邏輯,他暫時被這種愛所裹挾,並在其中如饑似渴地成長,如他所體會到的,所謂語法的邏輯如何滲透進語言並支撐人類的思想。

6

斯通納是在成為大學講師之後才擁有朋友的,那是他兩個同時研究生畢業留校的同學,戴夫?馬斯特斯和戈登?費奇。這看起來有些奇怪,人難道不應當是從記事開始就擁有朋友的嗎?但假如我們把對「朋友」這個詞的要求提高到一個層次,比如說,柏拉圖《會飲篇》的層次,是在歡宴中依舊有能力進行嚴肅精神思考的朋友,抑或,像《斐多篇》那樣,是在死亡的陰影下仍圍成一圈探究智慧的朋友,我們或許就會釋然,並記起《斯通納》是一部只揀選最富教益部分的小說,它不是人生的還原,而是人生在經受省察之後的濃縮。在對朋友這個主題的探討下,兩個朋友,是最簡化的形式,每個幸運的人一生至少應該擁有兩個朋友,一個比自己更有才華,一個比自己更通世故。對斯通納而言,馬斯特斯和費奇,就是這樣具有典範意味的朋友。

但戴夫?馬斯特斯很快就戰死在一戰戰場,這位更有才華的朋友的早逝對斯通納影響巨大。在日後的歲月中,他時常會想起馬斯特斯,並偶爾在人群中辨認出這位亡友的影子,但時過境遷,他已喪失了締結新友誼所必需的屬於年輕人的渴望和直率。一個人到了一定年紀沒有朋友,就不會再有朋友,斯通納無法從友愛的激蕩中進一步學習愛,這是他生命中重要的缺失。

在馬斯特斯活著的時候,他們之間有一場談話,關於大學的本質——庇護所,關於他們每個人的本質——《李爾王》的暴風雨中躲在小茅屋裡的「可憐又冰冷的湯姆」。這一部分可以看成一場被奧古斯丁思想洗禮過的斯多葛式占卜。一個人的命運可以被預言,但他並沒有因此喪失偶然性和創造力,他依然擁有自由意志,因為正是這樣屬於他的自由意志引領他走向屬於他自己的命定。他遂將生命視為一個有待實現的整體,這種實現與政治環境和物理世界無關,卻又合乎自然本性。倘若這樣的生命整體能夠實現,用馬斯特斯的話說,那就是「自然美德的勝利」(a triumph of nature virtue)。

接下來,這種「自我實現」立刻遭遇到的考驗,是戰爭。

7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三年之後,美國宣布參戰。斯通納對這場發生在遙遠歐陸的戰爭無感,「他發現自己內心並沒有特彆強烈的愛國主義情感,而且也無法促使自己去恨德國人」。

在每一次戰後,我們都可以見到無數對於愛國主義和民族主義的反思,因為大多數人已經在戰場失去了他們的親人;但在每一次戰前,這樣的反思寥若晨星,並會立刻招致公眾的怒火。人們害怕死亡,但更害怕被孤立,因為前者尚未到來或存在某種僥倖,但後者必然發生且就在眼前。在拜厄特描述一戰前後的小說《孩子們的書》中有一個細節,一個剛滿二十歲的男孩哈里迫切要參軍,他沒有對試圖阻止他的父親說「祖國需要我」,而是說,「人們都在看著我,那些犧牲了兒子的人們在看著我。繼續待在家裡既不妥當也不舒服,村子和鎮里已經沒有像我這個年紀的男人了,我需要參軍」。他的父親告訴他,戰爭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千萬人只是無謂獻出生命,「沒有個人,只有群體和群眾,不跟著群眾奔跑是需要勇氣的」。但兒子冷笑道,「我沒有這麼大的勇氣」。

因此,像蕭伯納和羅素這樣在戰前就積極投身反戰事業的知識分子,堪稱勇者。某種程度上,斯通納的老師阿切爾?斯隆也是其中一員,但他更為孤獨,所以更容易被壓垮。斯隆沒有家人,也少有朋友,他厭惡戰爭,並厭惡這正在擁抱戰爭的世界,他將懷抱無處安放的熱誠,在戰後憤怒而寂寞地死去。而在此之前,當斯通納懷揣困惑來向斯隆詢問時,斯隆在他這裡看到過一點希望,斯隆提起了另一場戰爭,發生在美國本土的南北戰爭,

「當然,我記不得那場戰爭,我還很小。我也記不得父親了,他在戰爭的第一年就被殺死了。但是我看到了後來發生的一切。一場戰爭不僅僅屠殺掉幾千或者幾萬年輕人,它還屠戮掉一個民族心中的某種東西,這種東西永遠不會失而復得。如果一個民族經歷了太多的戰爭,很快,剩下的就全都是殘暴者了,動物,那些我們——你和我以及其他像我們這樣的人——在這種污穢中培養出的動物。」

作為中國讀者,我們對這段話自當有更深切的體會。雖然有強制徵兵,但斯通納按照規定可以申請免徵,因此,參軍與否的選擇權完全在於他自己。這又是一個精巧的設置,我們由此可以有機會看到某種古典思想的回聲,它強調人身處十字路口時掌控自己命運的義務,迥異於日後我們熟悉的種種現代、後現代處境下的人的無助、妥協乃至絕望悲涼。斯隆對斯通納說:

「你必須記著自己是什麼人,你選擇要成為什麼人,記住你正在從事的東西的重要意義。」

斯通納把自己關在房間里關了兩天。他必須自己作出選擇。這是他生命中要作出的第二次重大選擇,第一次是選擇留在大學而不是回家務農,但所有第一次的選擇都帶有某種偶然性,它更像是被選中,唯有第二次,才是真正意義上的選擇。在此之後,他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在接受這種自我選擇的檢驗,從婚姻、事業再到感情。

8

他們開始步入婚姻的純真狀態,不過是方式完全不同的純真。兩人都是處子,都意識到誰也沒有經驗,但是,一直在農場長大的斯通納把生活的自然過程視為沒什麼大驚小怪的,而這些過程對伊迪絲來說卻完全神秘和出乎意料。她對這些一無所知,內心有種東西不希望知道這些。

所以,像許多其他人那樣,他們的蜜月很失敗;但他們心裡並不承認這點,直到很久以後才認識到這種失敗的滋味。

innocent,一個威廉?布萊克使用過的、含義豐富的詞,繁體版譯者在這裡譯為「懵懂」,突出其中「無知」的消極意味,可以作為「純真」譯法的補充。在斯通納和伊迪絲的婚姻失敗中,正如innocent這個詞所揭示的,沒有誰是有罪的一方。他們確實是自行決定進入婚姻之中的,在這樁婚姻中沒有任何的交易、預謀抑或欺騙;他們也不是因為第三者的介入才發生情感危機,事實上他們在蜜月之後就意識到這失敗。他們的「純真」讓他們一直認為可以挽救這婚姻,而他們的「純真」也讓他們一直停留在自我的世界中,他們挽救婚姻的極限方式就是彼此保持自我的剋制,並期待對方的改變與解救,像兩個無辜的睡美人。

他們兩人性事的失敗,與其說是整場婚姻失敗的一個原因,不如說是一種象徵。伊迪絲不願意接受斯通納的身體,換言之,她不願意在他面前打開自己的身體,並擁抱一種無法忍受的差異。這種來自身體的誠實,是任何情感教育都無法阻止的。伊迪絲的身體告訴她,她根本不愛斯通納,她之所以嫁給斯通納只不過因為她像任何一個家教森嚴的小女孩那樣渴望來自外部的愛,他恰好是第一個和她約會並向她求婚的男人。然而這種來自身體的提醒又是無法啟齒的事情,這是她親手鑄就的婚姻,她不可能打碎它。她能夠做的,就是一方面在床上「以某種熟悉的姿態朝兩側轉著腦袋,把頭埋在枕頭裡,強忍著侵犯」,一方面,在婚姻世界中再搭建一個自我的小世界。而他呢,對此竟然無計可施,只是以一種犧牲者的姿態默默忍受情慾無法滿足的痛苦。

只有一次,「她不愛他」這個真相在他們兩人面前呈現過稍縱即逝的透明性。那是學院里新來的教授勞曼克思來家裡做客那次。這是一個才華橫溢卻有點狂妄不羈的男人,有一點點小兒麻痹症的殘疾,且因此有些孤高和難以接近,但長得很英俊,「那是一張會很受女性歡迎的明星臉,修長、尖削、情感豐富,輪廓深邃。他的額頭高而窄,有青筋突出,熟透小麥般的金黃色濃密的捲髮從發線筆直地往後梳攏成有點誇張的蓬巴杜髮型」(此處從繁體版馬耀民譯本)。因為酒精的作用,他們那天聊到很晚,談得很深,臨告別的時候,勞曼克思向伊迪絲致謝,感謝她舉辦這場宴會,

接著,好像是一時衝動,他略微彎了下腰,用自己的嘴唇碰了下伊迪絲的嘴唇。伊迪絲的手微微朝他的頭髮舉過去,在別人的注視下他們這樣持續了片刻。這是斯通納見過的最純潔的親吻了,好像完全是天然渾成。

這個接吻的場景並沒有後續。在小說的另外地方,作者暗示勞曼克斯可能是一位同性戀。但這個「最純潔的親吻」顯然還是刺痛了斯通納,而他對待痛苦的方式,依舊是防禦性的,是默默收回了本來就所剩無幾的、對於伊迪絲的感情,並且這次可以毫不愧疚了。

9

伊迪絲想要一個孩子。對於陷入僵局的婚姻,盼望一個新生命來填補(或修補)感情的空缺,是再自然不過的事情。但女兒格蕾斯的到來,與其說是緩解,不如說是確認了「她不愛他」這個事實。她並非性冷淡,那兩個月為了懷孕而瘋狂交合的激情可以作證,但隨後,一旦確認懷孕,她就再也無法忍受他的撫摸。

伊迪絲也一直是一個孩子。我覺得這是理解他們婚姻悲劇的一個關鍵。她從小一直是一個被寵愛者,欠缺愛的經驗,結婚之後,她不愛斯通納,做母親之後,她也不愛自己的女兒,她依舊只是像孩子一樣愛自己。這種單純的自愛,有別於斯通納那種對自身的拯救之愛。斯通納知道,「他逐漸打造成型的是他自己,他要置於某種有序狀態的是他自己,他想創造某種可能性的是他自己」。這種愛雖然是朝向自我的,但卻是朝向一個已經對象化了的自我,它預設了一個來自更高處的目光,並努力向著這高處生長。某種程度上,這就是學者和藝術家之愛,它可以忍受孤獨,甚至它需要孤獨。但伊迪絲不同。她是一個無法忍受孤獨的小女孩,卻一直置身孤獨之中。

有兩種讓人成長的經驗,愛與死。伊迪絲無法從愛中長大,是父親的死亡促使她做出某種改變。

在父親的葬禮之後,伊迪絲向小女孩的自我告別。她銷毀了童年時代留下的所有東西,玩具、照片、書信還有禮物,「她有條不紊,無動於衷,既不生氣也不高興地把這些東西逐一放在這裡,然後徹底搗壞」,焚燒,然後從衛生間的水池裡沖走。這段描寫令人震動,令人體會到伊迪絲內心的痛苦,以及自我振作的決心。她改變了髮型,學會化妝,抽煙,參加劇團,學習鋼琴,後來又學習雕塑……斯通納略帶悲傷地看著這一切,並理解這一切:

最終,是他自己對伊迪絲選擇的新的生活方向負有連帶責任。他已經無法從他們一起的生活以及婚姻中為她找到任何意義。因此,對她來說去追尋在那些與他毫無關係的領域裡自己能找到的意義,並且走上他無法追隨的道路,就是合情合理的了。

對比斯通納最初自我意識蘇醒時的體驗,他是在對自我的拯救之愛中走向過去,他看到「過去從它停留的那片黑暗中出來聚集在一起,死者自動站起來在他眼前復活了」;但伊迪絲企圖毀掉一切過去,僅僅從新事物、新朋友中找到生活的意義,雖然這或許也就是大多數普通人找尋意義的方式。

10

在格蕾斯六歲那年,斯通納意識到兩件事:「開始知道格蕾斯在他生活中具有多麼核心的重要地位;開始明白自己是有可能成為一名好老師的。」

這兩件事的並列,意味深長。

我們早先曾談到過斯通納的那種「相對封閉的愛」,類似語法的邏輯,他企圖在他自身和他所探究的文學事業之間達成某種自洽性,他付出一份辛勞,滿足一定條件,隨後收穫一份心得。他曾經在和伊迪絲的婚姻關係中也企圖應用這種自洽,但失敗了,他的付出遭到冷遇,隨後他迅速退縮。但在和女兒的愉快相處中,他感受內心湧出另一種全新的情感,那是一種完全不尋求回報的愛,一種完全利他的、無條件的、將自我拋諸腦後的愛。甚至,在女兒面前的這種源源不斷傾瀉而出的愛,本身就是巨大的回報和安慰。

他模模糊糊領悟到,存在一種愛,它讓人心甘情願地放棄自我,或者說,敞開自我。在課堂上,他開始拋開過去的羞怯,放棄在知識傳授和目標反饋之間預設的冰冷對應,而是盡情展現自己對文學、語言以及心智神秘性等等美好事物的愛,像在格蕾斯面前那樣。這愛或許是有些危險的,但這危險本身就構成愛的榮耀與尊嚴的一部分。「課後,學生們開始向他圍攏過來。」

過去他僅僅是一位秉持書本為真理的人,現在他覺得他終於開始成為一位老師,他被賦予了文學藝術的尊嚴,而這份尊嚴與他作為人的愚蠢、懦弱或不足沒有太大關係,這個領悟他不能明言,卻改變了他,以至於這個改變讓每個人都清楚看見其存在。(此處從繁體版馬耀民譯本)

這份尊嚴與愛有關。當年在英文系課堂上萌生的愛,曾幫助斯通納從文學藝術中貪婪捕捉和吸收光;但今天,作為一位父親被激發起的更為成熟的愛,令他本身正在不知不覺地成為光,充滿自信,且飽含激情。而文學藝術的尊嚴正在於,它一直吸引那些最優秀的人走向它,而他們最終不是企圖要從中獲取什麼,而是永遠在想能否給予它一點新的什麼,斯通納似乎領悟到這橫在所有藝術家和人文教師面前的,有關愛的律法。

11

斯通納曾拒絕過一場戰爭,因為那場戰爭要保衛和要消滅的對象都太抽象和荒謬,以至於對他而言沒有意義。但人生還終將會有新的、不可逃避的戰爭,它更微小、更與我們息息相關,它考驗我們,並同時也開啟有關生活的其他的可能性。斯通納即將要面臨兩場戰事,一個是來自家庭的,一個來自學院,他在其中的一場中迅速退縮,宣告投降;而在另外一場中,不屈不撓,終獲勝利。但無論投降還是勝利,他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長期無愛的婚姻讓伊迪絲對斯通納暗生恨意,而這恨意又因為斯通納與女兒關係的親密美好,而變成一種嫉妒。一個有教養的人可以控制內心的恨,但依舊很難控制嫉妒。她開始介入這父女關係之中,有計劃地拆散他們,以一個母親的名義,以顧惜丈夫工作的名義,將格蕾斯一點點納入自己的領域。小說作者在此處展現的對於「家庭地獄」毛骨悚然的刻畫能力,不免會令我們想起《金鎖記》里的七巧和長安。家庭生活中沒有大事,就是那些雞毛蒜皮不足與外人道的小事,慢慢改變和扭曲一個人的感情,且是不可逆的。斯通納很快就意識到伊迪絲的作為,但他的難過和憤懣,卻不足以讓他起身抵抗,相反,他眼睜睜地把那天性安靜快樂的小女孩,放手交給一個精神已經略微不太正常的母親管教,看著她一天天變得面目全非,變得神經質和抑鬱孤僻,變得對他漠然和害怕,他卻自己假裝無事,只想著在閱讀和寫作中找到一個避難所。這是斯通納生命中一次最不可令人原諒的行為。事實上,他參與毀掉了一個小女孩,一個他很清楚「屬於那種極其稀有而且永遠那麼漂亮可愛的人類中的一員」。

但在另一個戰場,他卻變得異常勇敢。為了阻止一個浮誇懶惰、品質低劣的學生沃爾克獲得學位,乃至進入學院體系,斯通納不惜與即將成為頂頭上司的系主任勞曼克思公開決裂,並甘願承受隨後種種報復性的課程安排和升職無望。他對打算來勸解他的朋友費奇,提及已經死去的另一個朋友戴夫?馬斯特思,並說了一番無比動容的話:

「我們三個在一起的時候,他說——對那些貧困、殘缺的人來說,大學就像一座避難所,一個遠離世界的庇護所,但他不是指沃爾克。戴夫會認為沃爾克就是——就是外面那個世界。我們不能讓他進來。因為我們這樣做了,我們就變得像這個世界了,就像不真實的,就像……我們唯一的希望就是把他阻止在外。」

我們或許會記起斯通納的朋友戴夫對他的預言,一個來自中西部本土的沒有桑喬做伴的堂吉訶德。他是瘋狂和勇敢的,又是無比怯懦的;他太固執、又太軟弱。有些瞬間我們會覺得無話可說,彷彿身陷其中。

12

斯通納還非常年輕的時候,認為愛情就是一種絕對的存在狀態,在這種狀態下,如果一個人挺幸運的話,可能會找到入口的路徑。成熟後,他又認為愛情是一種虛幻宗教的天堂,人們應該懷著有趣的懷疑態度凝視它,帶著一種溫柔、熟悉的輕蔑,一種難為情的懷舊感。如今,到了中年,他開始知道,愛情既不是一種恩典(grace)狀態,也非幻象(illusion)。他把愛情視為生成(becoming)的人類行為,一種一個瞬間接著一個瞬間,一天接一天,被意志、才智和心靈發明(invented)、修改的狀態(據楊向榮譯本,幾個關鍵名詞的譯法略有改動)。

在斯通納和凱瑟琳短暫的婚外情故事中,有一些極其深刻的東西。這種深刻不單單來自他們遭遇的愛情本身,還來自他們對這種愛情遭遇的認識,以及這種在愛與認識之間所發生的、時時刻刻的深層互動。

恩典和幻象對立,抑或一體兩面,一個相信恩典的人必然會在某個時刻憤而相信一切皆為幻象。過去文學中的愛情故事大多數都是恩典和幻象之間的左衝右突:戀人們得到了愛情,身處欣悅之中,隨後又失去了它,或打碎了它,剩下性慾的殘渣和一個半明半暗的舊夢。很多平庸的小說書寫者常常將現實主義等同於「現實的惡」,倘若有所不安,他們會再增加一點「假想的善」,但《斯通納》的作者有能力去描繪那如西蒙娜?薇依所言的「讓人耳目一新、為之驚嘆並沉醉其中」的「現實的善」,這是智者和哲人才有能力洞見到的善,或者,也可稱之為愛。

這種愛,將打破恩典和幻象(神聖愛情和動物性慾)之間的非此即彼,因為它是生成性的,也就是說,是不斷變化、永遠處在進行中的。同時,它並非一種外在的賜予或收回,而是主體自身心智的認知、發明和不斷修改,因此它必然也是等級性的,和主體品質息息相關的,像但丁為貝雅特麗齊所引領而邁入的天堂,你身處什麼層次和程度,就能看見什麼層次和程度的愛,而每個層次的愛都是嶄新的。

「威廉驚訝地得知她在他之前有過一個愛人,但他更震驚於自己的這種驚訝;他意識到,他開始認為他們兩個人在交往之前都沒有真正活過。」(據馬耀民譯本,略有改動)

我們在這裡看到一個不停反思自身的靈魂,他將自己的心靈當作一個需要不斷感知和認識的對象,即便在愛中,這種「內心感知」也不曾停歇,也許還可以反過來說,正是最初被莎士比亞十四行詩所喚醒的愛,讓他擁有了「內心感知」,這種「內心感知」賦予他的生命以細膩和深度,也把這種細膩和深度賦予了這部作品,且隨著他對愛的理解加深而愈發深邃細膩,並在他和凱瑟琳的愛情體驗中達臻某種頂峰。

他們現在一起過的生活,以前誰都沒有真正想像過。他們從激情中萌發,再到情慾,再到深情,這種深情在時時刻刻不斷自我翻新著。

「情慾和學問,」凱瑟琳曾經說,「真是全都有了,不是嗎?」

在斯通納看來,完全就是這樣,這也是他業已學到的東西之一。

(據楊向榮譯本,略有改動)

這種「內心感知」遂與一般的意識流顯然不同,它不是對於意識的耽溺,事實上,它是對於意識的意識,是消化、提煉和整理,是愛智慧。在很多第三人稱小說中,由那個全知敘述者所承擔的對主人公的分析、判斷和思索工作,現在由主人公自己承擔下來了,他甚至是因此而日漸駝背和沉默的。很可能,這便是這部小說給我們造成的奇異美感的由來。

13

情慾與學問。這種在現代小說中少見的並列,會讓我們想到帕斯卡爾在《論愛的激情》中的斷言,「愛即理性」。就像危險讓一個頭腦正常的人瞬間清楚自己的位置和命運,那些深陷於愛中的戀人,其實比任何旁觀者都更清醒。所謂「愛的盲目和瘋狂」大多數情況下只是一種市民階層被愛情小說影響之後相互默認的事後託辭,他們不願或害怕為逾界行動承擔責任,遂歸罪於愛。愛讓人進入一個新世界,被阻攔在這個世界之外的人自然對之難以理解,這也就是為什麼一個書齋學者或藝術家也容易被世人視為瘋子。對於難以理解的事情,人們或將之視為瘋狂,或者,就將之解釋為某種他們能夠理解之物,也就是說,將之庸俗化為各種成見和觀念。而小說家的要義,絕非迎合順應這種成見和觀念,按照新聞報道和傳言軼事去理解人和現實,恰恰相反,小說家就是要去走近那些在局外人看來難以理解之事,認識它們,而非解釋或改變它們,也就是說,去忍受人類所無法忍受的、更多的真實。小說大多數情況下確實是在致力描寫市民階層的人性,但小說家自己卻不能只是一個市儈,他至少應當是一個愛者,以及,一位不錯的學者。

假如說,斯隆讓斯通納意識到對自我的拯救之愛;伊迪絲讓他最初感受到愛情,雖然這愛情由於更多表現為一種佔有性的情感而依舊指向自身;格蕾斯第一次讓斯通納認識到一種超越自身的、利他的愛,這種愛讓他可能成為一名光彩奪目的教師;那麼,凱瑟琳則讓他完全邁入一個嶄新的世界,一個不被成見充斥、唯有愛者才能發現的生成性的真實世界,一個由他們各自最好部分相互構成的、比外部現實世界更為美麗的世界。也因為如此,在有了諸如此類的愛的認識之後,斯通納隨後對於凱瑟琳決然的放棄,更令我們不堪忍受,耿耿於懷,我們想起了他之前對於格蕾斯的放棄,以及再之前對於父母、恩師和妻子的冷淡自私。

我們隱隱約約期待他被激情裹挾、哪怕做出種種不當行為、背叛或被背叛、主動傷害他人或被他人傷害,乃至於毀滅。他愛過,見識了愛的存在,為之讚歎,卻沒有變化,沒有變得更好也沒有變得更糟。這讓我們大感意外,不同於我們過去所受到的諸多愛的教導,乃至文學的教導。

他讓我們覺得不安。但假如讓其他小說家來代替約翰?威廉斯重寫這部小說的後半部分,我不敢肯定就有人可以做得更好。比如說,讓凱瑟琳突然死去,不管用什麼辦法,車禍或者一場急病,這就是帕慕克在《純真博物館》里和格雷厄姆?格林在《戀情的終結》中干過的事,雖然催人淚下,卻實在太像一樁嫻熟的文學伎倆;或者,死的是斯通納,像格林《問題的核心》那樣,男主人公在愛和憐憫的兩難處境中自我了斷;或者讓斯通納和凱瑟琳雙雙殉情,像渡邊淳一《失樂園》一樣,華美凄慘;又或者如《廊橋遺夢》,永不再見,讓後半生在矢志不渝的懷念中度過,如《半生緣》,安排一場很多年後的重逢,促席說彼平生;要麼,讓斯通納從此發憤成為一個作家,把心碎的愛情寫成傳奇,像杜拉斯的《情人》;還有三種可能性,一種是斯通納自己獨自離家出走,最終成為一個藝術家,如毛姆《月亮與六便士》,一種是結合即將到來的二戰,讓斯通納和凱瑟琳借著大時代的混亂結合一段時間,然後被命運的力量再逼迫分手,類似《日瓦戈醫生》,以及,如同契訶夫《帶小狗的女人》那般,在無法解決的地方戛然而止(但這似乎不符合長篇小說的需求)……

這些可能發生的故事,也許每一個都比《斯通納》更動人,但我不敢說,就比《斯通納》更深刻。我不會愛斯通納,因為他道德上的自私和志業上的無所作為;而讀完全書,我也很難對他產生憐憫和同情,因為他並不顯得比我們更低級和無助,也不身負所謂「無知之惡」,他甚至並非我們中的一員。事實上,他更像是作者照著某種斯多葛派哲學思想虛構出來的範本,威廉斯在獻辭里所說的「虛構」可能主要是指這種思想的虛構。斯通納有著人類最大公約數般的普通生活樣態,卻懷揣哲人般的思與反思的能力,因此這部小說似乎就成為一種對於人類生活極其精確的現象學考察。

而這種精確性,可能是作為小說家的約翰?威廉斯最終令人讚歎之處。我們會想起他在《斯通納》之前的那部詳述獵殺野牛群全過程的小說《屠夫十字鎮》,朱利安?巴恩斯讀完之後讚歎說,「如果給我一把尖刀、一匹馬、一根繩子,我就能剝了一頭野牛的皮」,同樣,當我們讀完《斯通納》,對於人類「愛的秩序」我們也可以娓娓道來,雖然,在每一個十字路口,我們都需要重新作出抉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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