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歷史教材,如此描述漢武帝,非常不妥 | 短史記
圖:統編本《中國歷史》七年級上冊、八年級下冊
文 | 諶旭彬
最新的「統編本」初中歷史教科書七年級上冊、八年級上冊,已正式投入使用。較之舊教材①,統編本的內容有很多細微變化。有一些變化屬於史料糾錯(如孟子像的變更),相當及時;有一些變化,則值得商榷。
比如關於漢武帝的描述。
總體變化:擴充整合為獨立一課
統編本《中國歷史》七年級上冊第12課,標題是《漢武帝鞏固大一統王朝》。具體內容分三個小節:「推恩令」的實施;「罷黜百家、獨尊儒術」;鹽鐵專賣。
這些內容,在舊版教科書(人教社)中,佔據兩個小節,分散置於第12課、13課之中。②
本次統編本,
在內容總量有所減少的前提下,將分散的兩個小節,擴充為三個小節,整合為獨立的一課。顯見其對「大一統政策」,較之舊教材更為重視。
具體變化:道德批判辭彙增多
具體內容上,統編本較之舊教材,在措詞上有許多微妙的變化。
一、關於「推恩令」
統編本
的說法是:
「西漢初,諸侯王勢力強大,各自
獨霸一方
,生活
驕奢淫逸
,政治上甚至公開反抗朝廷
派來的官吏,有的還企圖謀反
。地方上的豪強地主也發展起來,兼并
土地,聚斂
財富,橫行
鄉里,與官府分庭抗禮。這兩股勢力導致社會秩序混亂。「漢武帝採納主父偃的『推恩』建議……」(統編本第54~55頁)
圖:統編本教材對「推恩令」的描述。與2016年的部編本比較,
統編本更換了金縷玉衣的照片。部編本中的玉衣「共用2000多塊玉片,金絲重700多克」;統編本中的玉衣「共用近2500塊玉片,金絲重1100多克」,似乎更足以展示諸侯王的「生活驕奢淫逸」。
其實,皇帝及朝中寵臣、重臣(如霍光)去世後,也都使用玉衣,長安中央還設有「東園」專門製作玉衣,很多諸侯死後所穿玉衣,實際上來自長安「東園」。舊教材
相應部分的說法是:
「那時候,漢初分封的諸侯國,還有相當的勢力。漢武帝的叔叔梁王出行,千乘萬騎,和天子一樣威風。他還自造弓箭數十萬,府庫的『珠寶玉器,多於京師』。為加強中央集權,武帝接受主父偃的建議……」(舊教材第68頁)
圖:舊教材關於「推恩令」的表述
二者比較,最大的區別是:
舊教材沒有使用任何感情色彩濃重的辭彙來形容地方勢力,只是客觀舉例(「千乘萬騎」一詞有所誇張),講述了諸侯國「還有相當的勢力」這一事實;新教材則密集使用了「獨霸一方」、「驕奢淫逸」、「兼并」、「聚斂」、「橫行」等貶義詞,對「諸侯王」和「地方上的豪強地主」做了道德批判。
揆諸史實,舊教材對中央及諸侯王皆無感情色彩的客觀表述,似乎更加可取:
(1)武帝之所以要針對諸侯王,並非不滿其「驕奢淫逸」,而是高層權力鬥爭使然。
(2)諸侯王有驕奢淫逸的一面,長安中央也有驕奢淫逸的一面。
如《漢書》記載,武帝時期,外戚田蚡「由此滋驕,治宅甲諸第,田園極膏腴」。(3)對生活在漢代的普通民眾而言,被諸侯王統治,並不必然是一件壞事。
比如,《史記·吳王濞列傳》里記載,吳國鑄銅為錢,煮海為鹽,國用富饒,「百姓無賦」,民眾沒有納賦的負擔。很多受長安統治的民眾,選擇拋棄戶籍,「亡命」到吳國謀生。《漢書·賈誼傳》里也說,淮南地區由長安統治的的民眾,不堪徭役之苦,「逋逃而歸諸侯者已不少矣」。諸侯國的存在,讓民眾多了一些「用腳投票」的選擇權。③
二、關於「罷黜百家,獨尊儒術」
統編本
的表述是:
「西漢初,朝廷對地方的控制很弱,統治者奉行『無為而治』的政策,諸子百家的學說在社會上很流行,
許多士人四處遊說,依附諸侯王,
對抗朝廷
。漢武帝即位後,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中央集權。
「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把儒家學說立為正統思想,使儒家忠君守禮的思想成為大一統政權的精神支柱。……」(統編本第55頁)
圖:統編本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表述
舊教材
相應部分的表述是:
「西漢初年,諸子百家的各派人物還很活躍。諸王門下聚集許多賓客,常常批評皇帝的政策,指責中央,對中央集權很不利。漢武帝為改變這種局面,接受董仲舒的建議,『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就是把儒家學說作為封建正統思想,持法家、道家等各家學說的讀書人,均受到排斥。……」(舊教材第68~69頁)
圖:舊教材對「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表述
這兩種表述,有兩點較大區別:
(1)統編本改正了舊教材里的兩個錯誤。
a、不再使用「封建」一詞。b、不再提「持法家、道家等各家學說的讀書人,均受到排斥」。武帝所行,乃是「外儒內法」之道,漢宣帝也說過,「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④(2)舊教材對「賓客」的描述相對中性,只說他們「常常批評皇帝的政策,指責中央,對中央集權很不利。」統編本則說,「(士人)四處遊說,依附諸侯王,對抗朝廷」,將「士人」(知識分子)描繪成了社會不安定因素。
三、關於「鹽鐵專賣」
統編本
的表述是:
「那時候,私人鑄幣還
沒有完全禁絕
,鹽鐵經營權也大都掌握在豪強手中,因此社會上出現了許多富商大賈,控制了國家的經濟命脈
。這些富豪唯利是圖
,不關心國事
,如漢初諸侯王叛亂時,朝廷向他們借錢去平叛,他們卻擔心朝廷不能獲勝而不肯借貸
。為加強朝廷對社會經濟的控制,漢武帝把鑄幣權收歸中央,統一鑄造五銖錢,還在全國各地設鹽鐵官,把煮鹽、冶鐵等經營權收歸國有,實行鹽鐵官營、專賣;又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調配物資,平抑物價。這些措施,
使國家的財政狀況有了很大改善,為漢武帝很多政策的推行奠定了經濟基礎
。」(統編本第55~56頁)圖:統編本中關於「鹽鐵專賣」的表述
舊教材的相關部分的表述是:
「漢武帝時將地方的鑄幣權和鹽鐵經營權收歸中央,統一鑄造五銖錢,抑制了大商人牟取暴利,大大增加了中央的財政收入,實現了經濟上的大一統。」(舊教材第74頁)
圖:舊教材關於「鹽鐵專賣」的表述
二者比較:
(1)舊教材對「商人」這一群體,沒有做過度的道德評價
——「牟取暴利」一詞雖含貶義,但若是合法經營下的暴利,並無不妥(漢初,商人鑄幣、經營鹽鐵是合法的)。統編本則使用了「唯利是圖」這種帶有道德批判色彩的貶義詞來形容「富豪」。
(2)舊教材談及商人不願借錢給朝廷,也介紹了冒險借錢給朝廷而獲利的無鹽氏。新教材不談無鹽氏,只談商人「擔心朝廷不能獲勝而不肯借貸」,指責商人「控制了國家的經濟命脈」「不關心國事」。
揆諸史實,統編本與舊教材的上述描述,均仍有很大的商榷空間:
(1)對一個牛耕尚且未能普及的農業國家而言,民間商人要如何「控制國家的經濟命脈」?而且,私人財產不可侵犯,商人有權力自由決定是否將自己的合法財產借給皇帝去打內戰。
寫給當代初中生學習的歷史教材,理應尊重現代價值觀,而非站在漢朝皇帝的立場,抒發「不佐公家之急」
(《漢書·食貨志》)
之類的責難。
(2)《史記·平準書》記載,劉邦反思秦政,「令民鑄錢」,至武帝收回鑄幣權為止,
私人鑄幣在漢代曾長期是合法行為
。但有能力鑄造出獲到全社會認可的高質量錢幣之人
,並不是普通的民間商人,而是吳王劉濞、文帝寵臣鄧通這類「官商」
,如《史記》所載:「吳、鄧錢布天下」。武帝時期也主要是「郡國鑄錢」,民間商人並非鑄錢業的主體。
(3)武帝將鑄幣權收歸中央,強化了「大一統」,但同時也是一個與民爭利的殘酷過程。
比如,武帝造
「赤側五銖錢」,以一當五,替代「郡國五銖錢」(前者5銖青銅的重量,可換取後者25銖青銅的重量)
,形同發行虛幣,大規模掠奪民間財富。⑤「赤側五銖錢」之前,武帝還發行過「白金三品」錢
。以銀、錫混合鑄造,刻紋龍、馬、龜,分別代表不同面值——按規定,一個龍紋錢面值三千錢,但實際價值(銀、錫的金屬價值)不足一百錢。
武帝希望通過發行這種大面值的新貨幣來掠奪民間財富。但民眾不是傻子,這種錢在防偽上又沒有技術含量,朝廷能鑄,郡國民間也鑄。一時間,「吏民之盜鑄白金者不可勝數」,反釀成一次嚴重的貨幣危機。據《史記》記載,至少有兩百萬盜鑄者被武帝投入了監獄
,當時漢帝國的總人口,也不過3000萬~4000萬左右。⑥(4)武帝實施鹽鐵官營專賣、國家均輸(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調配物資,平抑物價),大幅增加了朝廷的財政收入,但同時也是一場民生悲劇。
西漢舊制,鹽鐵可以私營,民間有很多大鹽鐵商。桑弘羊告訴武帝:為生存,民眾必須吃鹽;為生存得更好,民眾必須購買鐵制農具。鹽鐵官營是增加財政收入的好辦法。武帝遂將鹽鐵收歸國家管理,將民間大鹽鐵商招進體制,建立起龐大的官營鹽鐵產業。對膽敢私鑄鐵器、私販食鹽者,予以砍腳趾乃至殺頭的嚴懲。
官營政策推行下去後,御史大夫卜式很快就觀察到:
官府專賣的鹽、鐵,不但質量差、價格高,而且還攤派指標,強買強賣。
卜式就此提了一些意見,然後被武帝從中央貶去了地方。武帝死後,來自民間的「賢良文學」受召參加「鹽鐵會議」,也在會上痛陳鹽鐵官營的惡果:官府鑄造鐵器,只求完成任務,專鑄大塊頭農具,不顧及民眾對小件農具的需求,嫌鑄造小件農具費時耗工;農具器形不好,質量差,價格高,使用不便;賣鐵器的部門經常無人上班,民眾長途跋涉進城買農具,常吃閉門羹,耽誤農時……最後,發展到了「鹽鐵賈貴,百姓不便。貧民或木耕手耨,土梗啖食」的地步——民眾無奈,只好用木器耕地、以手除草,吃帶鹹味的土和草梗。
⑦國家均輸政策所造成的後果,同樣相當不堪。所謂「均輸」,簡單說來,就是政府在甲地廉價買進當地特產,再由政府均輸官將其轉運至不出產該商品的乙地高價出售,賺取差價。國家機器全面商業化後,民間商業徹底萎縮。「賢良文學」們在「鹽鐵會議」上回顧往事,曾言及,
朝廷均輸官有一種普遍做法:故意不徵收當地特產,而向民眾索求當地沒有之物,民眾只好以低價出售自產商品,從與均輸官勾結的商人手中,高價買進本地不產之物。這一進一出,國家財政增收了,均輸官增收了,與之勾結的官商增收了,只有民眾不得不額外承受多重剝削。
⑧(5)統編本和舊教材,均沒有提及「算緡、告緡」這一武帝時代極其重要的經濟政策,這種忽略是不應該的。
所謂「緡」,按《史記集解》的說法,指民眾「非桑農所生出」的那部分財富,大致相當於「非農業收入」;所謂「算緡」,就是對這部分收入徵稅;所謂「告緡」,就是為了將「算緡」落到實處(民眾不會樂意主動向政府繳納「非農業收入稅」),政府頒布法令,鼓勵民眾舉報周邊之人隱匿不納稅的資產,舉報成功後,被舉報者資產全部沒收,沒收之半獎賞給舉報人。
由此開啟了一場長達四年之久的全民告密運動。據《史記·食貨志》記載,這場運動導致的後果是:商人、中產之家幾乎全部遭到舉報破了產;新民風出現,民眾僅滿足於吃喝,再無用心經營積累財富的慾望;官府鹽鐵緡錢豐饒到用不完。
⑨三點可商榷之處
綜上。筆者認為,新的統編本歷史教材,在關於漢武帝的表述中,存在至少三點較嚴重的可商榷之處。
(1)作為初中歷史教材,內容需要很扼要。但這扼要的表述,是否有必要摻入如此眾多帶有道德批判性質的貶義詞?
(2)這扼要的表述里,只介紹政策對「大一統」的武帝王朝的好處,而無一字介紹普通民眾因這些政策所承受的苦痛,無視民眾流離失所,「天下戶口減半」的慘烈事實,是否合適?
(3)武帝經濟政策的核心目的,是支撐對匈奴的戰爭,民生的苦痛也與之有關。介紹武帝的經濟政策,卻對漢匈戰爭隻字不提⑩,僅留下一句極度模糊的「為漢武帝很多政策的推行奠定了經濟基礎」,是否合適?
圖:舊教材中,「漢匈和戰」曾單獨作為一課講述,統編本新教材則無一字言及漢匈和戰
注釋
①
本文所謂「舊教材」,指的是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年審定、沿用至2015年的初中歷史教科書;「部編本」,則是指2016年曾短暫使用過的《中國歷史》七年級上冊。
②見:《中國歷史》七年級上冊第12課第2小節,人民教育出版社,2015年印刷。鹽鐵專賣部分,見第13課第3小節。③徐復觀先生對漢初的削藩政策是不以為然的
:「漢室君臣,假定不以權力集中於皇帝一人為推行政治的先行條件,而只以在統一下允許合理的地方分權,則漢初百年間擾攘不安的政治問題,可不致發生,而由秦所建立的專制政體,及由此政體所必然發生的毒害,將會得到若干緩和,對社會的生機,也將會得到培育。但他們完全站在一人專制的立場來處理這一問題,想盡各種方法所達到的目的,只是大一統的專制政治。」(見徐復觀《兩漢思想史(一)》)④可參見:秦暉,《中國經濟史上的怪圈:「抑兼并」與「不抑兼并」》;《西儒會融,解構「法道互補」》。收錄於:《傳統十論》,東方出版社,2014。⑤石俊志,《五銖錢制度研究》,中國金融出版社,2011,P51~52。⑥《史記·食貨志》記載:「自造白金、五銖錢後五歲,而赦吏民之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其不發覺相殺者,不可勝計。赦自出者百餘萬人。然不能半自出,天下大抵無慮皆鑄金錢矣。犯法者眾,吏不能盡誅……」⑦見《鹽鐵論》。⑧同上。⑨《史記·食貨志》:「楊可告緡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杜周治之,獄少反者。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監分曹往,即治郡國緡錢,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於是商賈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產業,而縣官有鹽鐵緡錢之故,用益饒矣。⑩「漢匈戰爭」在教科書中的變化,留待下期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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