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給頒發「混吃混喝獎」的企業發個什麼獎?
【作者 郭元鵬】
9月10日,寶雞一網友在微博發文稱,位於寶雞市居然之家世紀薈萃店內的懶家婆家裝公司對未完成銷售業績的員工集中胸前舉牌拍照,並勒令其他員工在朋友圈中轉發照片。據稱,這些未達到銷售業績的員工還要接受體罰,男的做兩百個俯卧撐,女的做兩百個深蹲。
(9月12日《華商報》)
所有沒有完成創收營銷業績的員工,都要舉著一個寫有「混吃混喝獎」的牌子拍攝照片,然後被發布到朋友圈裡。公司規定所有員工都要轉發朋友圈,是一項「必須完成的任務」。
有人說,沒有完成任務理應受罰,這樣的做法雖然有點過頭,卻也在情理之中。畢竟作為企業需要考慮經濟收入,沒有經濟收入企業價值如何體現?職工存在價值如何體現?在這個「唯利是圖」的時代,很多企業都將財富的賺取放在了第一位置。其實,把財富放在企業首位也不是多大問題。問題是,你財富的賺取不能踐踏勞動者的尊嚴。
對沒有完成任務的員工進行處罰,對於這一點我們是能夠接受的,畢竟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沒有處罰就不能倒逼幹勁,企業就需要獎罰分明。不過,對於沒有完成任務的員工來說,他們已經無形之中受到了處罰。目前的企業多是多勞多得性質的,這與以往的國企是不同的,職工吃的不是大鍋飯。
沒有完成任務的職工,已經在經濟收入上有了損失,因為他的收入是與他的業績成為正比的,完成的收入多他的收入就多,完成的收入少他的收入就少。沒有完成業績,已經用「工資收入少」進行了處罰,而且他們也因此失去了「獲得獎勵」的機會,這不就是最大的處罰嗎?
再說了,即使真的需要額外的處罰,這樣的處罰也應該是建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的,而不能是有錢就是大爺,想怎麼處罰職工就怎麼處罰職工。頒發「混吃混喝獎」就是對職工的侮辱。混吃混喝是什麼意思?大家都是知道的,這是一個極度的貶義詞。而沒有完成任務的職工,未必就是在混吃混喝。
比如,有的人十分努力了,可是由於水平問題,沒有完成任務,這個時候的他們就不是在混吃混喝,因為他們也付出了真誠的勞動。比如,完不成任務,也可能是你企業制定的任務標準太高了。市場低谷的時候,你還堅持原來的任務標準,是不是也在強人所難?
退一萬步說,即使可以頒發「混吃混喝獎」,那也應該是關起門來處罰,而不是發布到朋友圈裡示眾。前幾天,某地發生一起新聞,一位女職工因為受不了老闆的謾罵而跳河了,試問粗暴的管理制度,粗暴的企業老闆誰來約束?
「混吃混喝獎」踐踏的不僅是勞動者的尊嚴,還有勞動法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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