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5年後,我怒扔二十萬給前妻:復婚!她卻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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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35歲了,離婚5年了,有個女兒6歲。
2011年我和她通過親戚介紹,走進了婚姻的殿堂。第二年,我媽媽病重,並花光了家裡所有的積蓄,爸爸也病倒了,家庭的重擔全部落到了我們夫妻二人的肩上。
她帶著7個月大的女兒,提出離婚,並離婚的那個家,並把家裡僅有的6千塊錢留給了我。
同年年底,我下海經商,通過自己的努力,僅僅5年的時間,我從一無所有到身家近百萬,沒白天黑夜地工作,就連我自己都被感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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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到錢了,身邊的女人群擁而圍,想做我情人的,想和我一夜情的,想和我結婚的全部都有,年紀從18歲到50歲不等,可是每當提及到自己的婚姻感情之時,我內心有一種說不出來的痛,每次都是淺談帶過。
因為我知道,當年的離婚,她用苦良心,我不怪她,相反我很愛她。
今年五一,我開車回到了她家,推進大院的門,遠遠看見女兒在地上摸爬玩樂,獃獃地說了一句:「爸爸」,走進後院,前妻在忙家務,凌亂的頭髮,枯黃的面容,一身農村婦女的打扮,當我瞬間心生愧疚,一個30歲的女人,卻過得像50歲的大媽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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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些年,我每個月都會按時給她和女兒寄去3000塊錢的生活費。
深聊一番之後,我不經意問了一句:
「看你過得不是很好,這些年我不是每個月給你生活費了嗎?」
老婆回復到:
「你寄給我的錢,我一分沒動,都給閨女留著了!我不想她以後像我一樣。」
臨走的時候,我給了一張銀行給她,裡面有二十萬塊錢。我希望和她可以復婚,但她邊哭邊拒絕著我,我實在想不通我哪裡做得不對,離開的時候她和女兒送我到橋頭,轉身的那一刻,我看見她哭了。
女人心,海底針,我不懂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做才可以挽回這段婚姻,拯救我們之間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