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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愛群萬字評說:江山法學思想及著作

1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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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

我認為沒有人能夠絕對獨立地新創一種思想,所有思想、理論均不過是全人類數萬年來腦力行為的積累。一切學說、思想、理論實際上是人類共有的,它不應該有專屬所有權。一個人充其量的行為是將前人有過的思想用一套自己的方式,重新予以解釋、說明,並夾帶出一些自己的新觀點、新體會。這樣,如果人類的思想在他那裡得以會聚並呈顯出新的意境、意涵,那麼,他應當是非常偉大的了。真誠地講,我並不屬於我自己;更談不上有屬於我個人的思想、學說。這是學者江山在自己的著作《互助與自足——法與經濟的歷史邏輯通論》自序中表達的觀點。同時,也是筆者的觀點。為避免理解上的偏差和矛盾,行文前先表達出自己的觀點。因此,文中涉及到的概念和說法是具有相對意義的。名為「江山法學思想」,實非其個人之專利。江山的創造性勞動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在廣博的閱讀基礎上,他綜合了古今中外先賢的優秀思想精華和科學家們在自然科學方面的成果,超越了人文與科技、古代與現代,建構了一個自己的關於宇宙、生命、人生以及法的詮釋體系;2、脫離了讓不少國人消化不良的西方法學的概念和體系,賦予一些常見的漢語辭彙以新活的意義,用自己「創設」的諸多概念,完成了一個脫胎於中國傳統文化的法理學建構。3、對中國法律思想有一個全新的解說。基於這個原因,筆者為陳述方便,將江山在法學方面的學術成果稱為「江山法學思想」,希望沒有違背學者的觀點。

第38期提示

《中國法理念》自序/江山

第39期提示

《中國法理念》序/蕭箑父

當代法哲學的價值向度

江山法學思想分析及其著作評論

俞 愛 群

本文通過對在人文學界也頗有影響的法學學者江山法學思想的解讀及其一系列法學著作的介紹和評論,希望能達到以下幾個目的:1、使更多的人能了解、理解並認同根植於中國傳統文化的中國法理念;2、能引起更多的同行和非同行對其法學思想的注意和重視,自覺地參與到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法學研究中,共同構建並維護中國語境下的法哲學思想體系; 3、通過梳理江山法學思想,確認當代法哲學的價值向度——天人相合人際同構。

一、法學學者江山及其法學思想簡介

(一)江山簡介

一層超凡的心境,一念脫俗的信命,一韌堅穩的意志,一腹博雜的書學,一眸流溢的穎睿,一幽孤寞的淡泊,還有一腔濟世的豪情。他以超常的耐力和定力,未間斷地讀著、讀著。從歷史、哲學、宗教、文化,讀到法學、經濟、政治,讀到物理、化學、數學、天文、地理、生物,讀到人類學、語言學、民俗學、考古學、金甲學、文學……他不息的孤舟帆滿槳奮,航犁了遼綽的海域。他日益擴拓著自己的視閾,升華著自己的志境,豐盈著自己的思蘊,演形著自己的體系。這就是學者江山。

江山是「宇宙牌」學者。幽默風趣,能將沉重的生存奔波話題調侃成輕鬆地笑話的法理學學者許章潤如是說。江老師兩眼「炯炯有神」。這是在法理課上同學們不斷追問如何理解江山所說的「神」時,法學學者高鴻鈞在幾位老師解說之後,畫龍點睛地來了這一句。本應被本專業熏陶得嚴謹有餘的民事訴訟法學學者章程,在點評江山時,以妙趣橫生的風格活靈活現得再現了一個特立獨行的學者形象。以上是同事和學者對他的評價。

在學生的記憶中,江老師有很多驚人之語,振聾發聵,江老師講課不帶講義和書籍,只有幾張卡片,內容涉及面極其廣泛,講課內容上及天文下至地理,從鼩鼱到人類,從吉爾伽美什到周公,從夸克到DNA。江老師所求不多,只要學生多年以後,能忽然在某個靜靜地深夜,或者喧嘩的鬧市,或者得意或者失意之時,能忽然想起老師的哪怕是一句話,足以!

有人說,真正研究中國法學的只有江山一人。這種說法是否片面,暫不評論。但是這句話有兩個隱含的提示:其一,在中國,研究中國法學的人太少太少。其二,這說明學者江山的關於中國法學的創造性工作的影響頗為顯著。江山出版的一系列法學著作,讓人們看到了這樣一個現象:中國有了脫離西方法言法語的由中國人用自己的語言創建的法哲學體系。

韓德培在江山所著《互助與自足》書中的前言里說:「中國引進西方文化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對於其中的法律文化則幾乎就是完全的照搬照抄,在法學領域我們差不多毫無創造力。」西方法學的概念,讓中國人接受,經常引起消化不良。中國語境下的法哲學,基於中華民族的「集體潛意識」,能更好地被國人同化並吸收。

江山主要成果有:獨著有《中國法理念》、《互助與自足--法與經濟的歷史邏輯通論》、《人際同構的法哲學》、《制度文明》、《歷史文化中的法學》、《法的自然精神導論》、《制度文明》、《中國法思想講義》、《中國文化的沉思與重建》、《法哲學要論》、《文化與憲政》、《論公共社會》等,發表學術論文若干篇。

江山治學宗旨:和聖賢體道悟本,諧天人守誠開新。

江山學業主辭:體變相養用顯,同構互助自足。

思想如果脫離時代,那不過是晦澀的符號堆積,枯燥無味、不知所云;思想如果脫離思想者的個性,將如黑白照片中的美食一樣,對於飢餓的人沒有任何意義。思想與思想者本人是一體的,與時代是密切相關的。

個性是優秀思想的生機和特質,惟其如此,思想方能在夜空中熠熠生輝,脫穎而出。江山正是以其泰然行素,未肯稍作遷就的個性抒寫思想。包容是優秀思想的土壤和根基,惟其如此,思想方能喚醒別處的心靈,引起共鳴。江山正是以其古今中外,哲史經俗,文博理雜,無不涉獵的包容精神積澱著思想的土壤。

為師,體現孔子的風範;致學,有著康德的影子;行文,隱有莊子的風格。這些東西和諧地融為一體,在當代學者江山那裡呈顯。

(二)有助於理解江山法學思想的名詞及解釋

或許是為了表達其不凡的運思,江山創造了一些新詞,或者賦予一些平常的詞以更多的內涵,初期,或者會使讀者認為晦澀,但全面了解其思想之後,會覺得這些富有詩意的辭彙特別傳神,能更好地說明問題。文字(尤其是漢字)的魅力就在於常用常新、常思常新。文字、辭彙隨著人的內在變化同時在變化著。人的內涵廣了,文字就有韻味了;人變得惡俗了,文字也會成為垃圾;人的詩情會賦予文字以空靈的美;人的理性會賦予文字以端莊的美。文字與人,交互的體驗就是一個互助自足的過程。

下面對江山思想體系中的一些重要辭彙做些分析:

1、法和法律

法的學術研究一直有著兩種迥異的傾向:一些人(大多數法學家)將法狹義化、特殊化,在強調法的價值意涵結構功能時,樂意誇大其人為特徵和獨立性,使之成為一種孤立無援、無背景照映的人類特出現象;另一些人(一些哲家和數量極少的法學家)則試圖將法廣普化,直認法是一普遍表現著的宇宙現象,不因解釋者而有,也不因解釋者而無,充其量,解釋者只是將其中的一部分或一個層面一個類型人為複雜化了。

法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中的法,法如此廣博,是看不見的,又無處不在;法律是看得見的,是用語言文字或者制度表達出的外在表現。法和法律的關係類似「虛」與「實」的關係,類似「相」與「用」的關係。

法是存在之為存在、同構之為同構,或諸相互助為同構的規則。就本體論言,法是本體變相之一相維,即法相。法相與他相(時、空、性、形、質)互助且同一,才使存在呈顯出來,故凡存在都內在地被法相規約著,沒有這種規約就沒有存在。這意味著,對人類的經驗言,規則和秩序是先驗的,而不論我們給這些規則、秩序以什麼名稱;規則和秩序也是自發的,而不論我們的智力和經驗把握成熟與否;規則和秩序還是廣普的,它無所不在,而不論我們洞悉與否。

2、體

體即本體,它是諸相的混元未分,既非存,亦非在,是形上,是無,是空。體是全部世界的動原,一切均從它那裡獲得可能性。然而,它本身不能直接為諸在或諸用所利用,或成為諸在、諸用本身。它得有相的過渡和中介。 體是無所不在、無所不為、無所不是、無時無空。禪宗有雲「無念為宗,無相為體,無住為本。」其中「無相為體」也能幫助我們理解「體」。

3、相

相是體的變轉和分析。然相本身亦不是在,或相不是一可以獨立為在的在,或單一的任何相不成為在,它們只是存,只是在的構成質素、要件、因緣。相是體的分析,故從體獲得了動的自發性、自主性。一當它們之間因之發生互助、互養,就有某種全新狀態呈顯出來。這種狀態稱為在。《道德經》中的大象無形,《金剛經》中的「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相。」

4、用

用是相對於體而言的。經過變相和互養,體更呈顯為用。用是存在、同構及其生、流、是、為、有、象、化的趨勢和結果。體變相,諸相互助、互養而為用,這是用之為用的本質所在。

5、在

在,同「用」。 用的意義有兩層。一是指存在本身(客觀的實在、物質、形在);二是指主觀規定的在,如價值、功用、觀念、思想、體系、學問、行為、功業等。

6、同構

在江山的思想體系中,同構有時是名詞,有時是動詞,有時還是形容詞。同構既是存在的方式,也是存在本身。以同構來形容存在是最準確的概念。同構是最為普遍的用。同構可以是不同級次或不同領域或交叉共存的。絕對意義上講,宇宙是一個無所不包的統整或總同構。總凡一切現象(在、為、生、是、有、流)均可成為同構。本體變轉即是相,諸相互助同一即為同構、為用。同構即諸相的互助同一。同構是諸相互助作用的狀態,也是本體的變態。一切宇宙現象、存在可以成為同構。同構不僅指諸相的同一同構,也是若干或無限多同構的同構。後一同構是前同構的變態或複雜化。

7、互助

諸同構、諸相是可以相對解釋和測量的,這種可解釋性和可測量性來源於諸同構、諸相、諸用的呈現是互為環境、互為參照系、互為背景、互為定義、互為解釋的。同構間的互助,導致高級次同構的呈現。

8、自足

體變相、相互助、用顯體、小用顯大用、大用顯全體的必然就是宇宙諸用的自足。自足既是諸用的呈現於實現,也是諸用的超越與遷升。自足是諸相的自足,也是諸同構的自足。自足通過互助實現。自足意味著任意同構都不是目的,而只是體變相養用顯的過程。 。真如妙性,本自具足。互助與自足是體變相養用顯的必然機制。

9、人在法

人類為自己創化出的有序規則。其動機本意是人域內養關係衝突的解釋。

(三)江山法學思想的主要精彩觀點

1、法律(實在法)起源於吃,也就是說:法律起源於群體成員間分配利益或養資源的需求。可知秩序、規則、法律充其量是吃的一種理性化的結果。這應當是法律(實在法)的原生意義。若置換成學術語言,則當說:法律起源於群體成員間分配利益或養資源的需求。

2、法是神聖的,然而,法更是固有、故有、現有、待有、未有的複合體。守成其內質,開新其條設,是法之為法的真精神。

3、互養是世界的本質特徵,養有真假之分,以相為養是真養,以在為養是假養,若無假養為過程,真養必不至;體是世界的動原,相是世界的動因,在是世界的假象,若無在的承載,世界則不為世界;善為世界所欲,惡為世界所棄,若無惡的推動,善亦不得完滿;人是站立起來的動物,亦是此在,故有做人的困惑、痛苦、不幸,若非此,人就不能為彼在,亦不能擺脫束縛。如何有真養?如何承載?如何完善?如何為彼在?惟法相和它的顯示(法則),才可以承此大命。

4、哲學不是消亡或沒有,而是真正的哲學在現實空條件下沒有呈顯或呈顯的不夠。如果哲家能夠拋除單一的人類中心主義立場,把哲學不只看成是他或人類智能對世界所作的解釋,而且也是宇宙之體變相養用顯的呈顯本身的話,那麼,哲學在今天雖然仍是極個別哲家的一種覺悟,然而它卻是可以無限自足和發展的,因為哲學就是關於體變相養用顯、同構互助自足之最高級次的覺悟表達。

5、哲家易於注意統整關係、本質、價值和功能導向,並進而注重靈感、直覺、真覺的神會。當然,我們不能絕對地說哲家比物理家更正確,但由於物理家本身方法、對象的局部化傾向和片面等原因,導致他們的理論更易於被證偽。相反,哲家所直覺的宇宙諸用同體、體變相養用顯、理一分殊、同構互助自足的靈明智卻是無法被證偽的。

6、在傳統理性主義長達2000餘年的發展並暴露出根本性的缺陷之後,在山中無老虎,猴子充大王,前後100餘年的反理性的叛逆,致使哲學虛無、人類精神無安放處,人變成行為主義的高級動物或人的動物性還原之後,哲學的重新討論和構造便有了適當的環境。

7、體變相養用顯是奔騰不息的大流。同構是這大流的暫且凝滯,亦是這流的呈顯。這種凝滯導致了同構間的差別和異態。差別是諸相互助之參與量維的差別,是互助方式的差別,是各同構對相量的斂聚、收藏、攝取的差別,也是諸相之歷練、煉化的差別。同構的這種異態或差別導致了相對的狀態排斥,即一切同構因其攝斂的不同均呈顯出相對的自為、自立、自在、自我的自足表徵,並追求一定維度的自我完善和實現——佔有空間、爭取壽命、具有屬性、釋放功能、表示質量、具出形在、恪守規則。

8、經過幾百年、無數的科學家從各個不同的領域、角度的艱苦研究,最終又回到了兩千多年前開始在哲家的覺悟中靈明閃爍的智慧中來——有生於無、用變於體、體變相養用顯、小用顯大用、大用顯全體、理一分殊、生生不息、同構互助自足。坦誠地講,近幾百年來,諸多科學家、歷史學家們所貢獻的智能、心力,所累積的知識,所取得的科學成就,其主要的價值意義不在於指明了人類自身的前途是什麼(這一工作仍主要在哲家的思考中),而是他們為人類、宇宙、同構的過去清理了一個大概的、相對明確的頭緒和線索。這些頭緒和線索都不約而同地告訴我們:一切歷史都是真必然與非真必然交互作用的過程。

9、歷史是真必然與非真必然的交互過程。非真必然並非沒有實在意義。無論從存在論或價值論、以至實踐論、知識論的角度看,沒有非真必然,真必然便無法呈顯,那流就沒得流,那生、為、是、在、有就無法所當然。非真必然是真必然的內容和定在、存在。正是千變萬化、千奇百怪、千姿億式的大千世界各自的追求、執著、自為攝相、自我實現、自我完善、自維生、自創生的自足,才充分滿足和實踐了(著)真必然的流化法則;正是這種種渴求自我實現的原動力才使這統整的宇宙應有盡有、無奇不有。真必然的大流通過償付給每一個具體同構平等地追求自我實現和攝相權利,才把自身的偉大形象樹立出來。《易》曰:天地之大德曰生。夫乾,其靜也專,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即此之謂也。

10、歷史是意識自覺的呈現。

11、重新詮釋歷史就是重新詮釋人類自我。

12、任何同構——不論它所處的級次多麼優越,也不論它的時間多麼長、空間位置多麼理想、所具屬性功能多麼高級,都是要隨著體變相養用顯的大流而終被自足、遷升、斂聚、耗散、揚棄的。有絕對意義的只是那無所不在、無處不在、無所不是、無處不是的體變相養用顯的必然。在這不息的必然流化中,一切都是過程,而無任何意義上的目的。如果你憑意識自覺靈感、覺悟到了這大流之自足互助的必然,那麼,你才可能心安理得地同一、同化、同流這必然,而永恆無限,對全部人類言,這無疑是最真實的思考。與其盲目服從或左右規避,不如像哲人那樣去自覺。

13、天人合一,是人類的神性所在,是一種先驗的靈明智,也是一種人之為人的覺悟。同樣,它也是一種理智的把握和顯現,是一種必得要予以設計和發現的生活方式、存在方式、生命方式,故而,不僅神學、哲學、倫理學要以之為鵠的,而且法學、經濟學、科學、技術之類的世俗學問和知識體系亦要參與其中,以各自特有的方式、方法去設置、言說、去形成規則、造就模式。

14、本體變相是本體的「墮落」。從某種意義上講,本體變相後所呈顯的宇宙諸用也許是本體變轉所排泄出的渣滓。有一種物理現象向我們暗示了這種不雅的表述。當你熟知元素周期表後,你會發現,宇宙實是一座冶煉的巨爐,元素排列之所以呈周期次序,全在於冶煉溫度遞減的結果:後元素是前元素經高溫冶煉後的渣滓——輕元素衰變成為重元素。宇宙就是由這些渣滓、渣滓的渣滓共構而成的。一切性、形、質、能、時、空、法都互助同一在這些渣滓之中。然而,正是這一墮落才是宇宙之所以為宇宙的契機,它使存在成為存在,它是有的開始、用的開始,同時也是價值與意義地開始。

15、不完善需要有信仰,無知需要有科學。

16、偉大的思想必然是極度困惑而後有的覺悟。

17、人之所以為人,不僅要自我實現、自為、自知、自主,更要達於自覺——通過性智的真覺和理智的良能使完滿的自我參與到宇宙之體變相養用顯、同構互助自足的真必然之中。

以上是一些基本的結論,還有更多的結論應該是由閱讀者在閱讀江山的作品時,沿著其讀、思、悟、寫的心路歷程,積極地再創造出來。真正的東西不是能向他人言語中覓來的,而是要反躬自省、親力親為,同樣走一條讀、思、悟、寫的心路歷程方能覓得的。

二、江山主要法學著作評論

1、《法的自然精神導論》

本書作於1995-1996年間,筆者認為該著作是最能代表其思想精華和構架的著作。《法的自然精神導論》在江山法學思想體系中,起著綱領的作用。本書透過在的假象,通體、相、用三界與一貫,概述了世界的必然性,人的前途和價值,法的真義、體系、過程,特別是對當下的人際秩序、人際倫理、人際關係提出了系統的理論解說。

在人們的思緒還局限在人域內的種族衝突、宗教紛爭、腐敗等現象時,作者思維的觸角已經探索到了人域之外更廣闊的天地——世界的真相、生命的本質、法相與秩序、善與惡以及正義等等,並建立了一個初具規模的學術體系。

由於對自身生活環境的不滿,以及對現實的關心和憂慮,作者力圖從歷史、哲學中尋求答案和解決方法,在勤奮求索之後,得出結論:我、生存環境、社會、人類、地球、太陽系……宇宙都不完善,並且任何事情都不能孤立地獲得解決。在古今中外前人豐富的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成果的基礎上,作者認為現在應著手進行的是科學與哲學,東方與西方,人與自然的超越。在這種理念下,作者破除了「身在此山」而「不識廬山真面目」的局限,在一種意境高遠的背景下,對法以及法的自然精神進行研究,湧現出不少獨到之處,引人深思。

在本書中,作者透過千差萬別的規則,總結出各種規則所依賴的基本原則:即有利原則、習慣原則、妥協原則、選擇原則、重複原則、均衡原則。在本書中,作者探討了自在法向人在法過渡時出現的特有現象——准人在法:生命規則、生存規則、群的規則、性的規則、倫理規則、神的規則、財產規則和權威規則。在本書中,作者分析了群自我倫理、熟人倫理、地域倫理、契約倫理、人域倫理,你將對正義有全新的認識。

從本書中,你將獲知:生命是一場騙局。但本書並不只是告訴你這樣一個讓人類悲觀的事實,其可貴之處在於告訴我們:認清騙局之後,人該怎麼做。我們應以積極的心態,「反其道而行為,去超越它,擺脫它。與其做DNA的奴隸,不如做存在的自覺者。這就是我們當下的性智覺悟。」

作者簡單而不乏詩意的語言告訴你許多只可意會的東西。例如:鼩鼱A說:擺脫鼩鼱吧!於是某些鼩鼱就變成了猴子。猴子A說:擺脫猴子吧!於是某些猴子就變成了猩猩。猩猩A說:擺脫猩猩吧!於是某些猩猩就變成了人。人A說:擺脫人吧!於是……還有:人之所以為人,不是其為生存之強者的獨立特在,而是…人之所以為人,不是此在的自得、自娛、自妄,而是…人之所以為人不是主宰存在或生命體系,而是…人使所以為人,就是要體悟並實踐為人之物慾、情懷、形載的終極解脫,就是要擺脫生存,擺脫人。

乍看到本書的結尾:沒有意義,沒有價值並非悲劇,而是一種非人的超越。你或許會覺得不可思議,但是當你讀完了全書,那麼一定會理解其深意,並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本書是值得一讀再讀的著作。本書只是作者一系列著作中的一本,在你閱讀了相關書籍(《互助與自足》,《人際同構的法哲學》等)之後,你將對書中的體、相、用、在、互助、自足、群自我等概念有更準確的理解。

2、《互助與自足--法與經濟的歷史邏輯通論》

該著作的特點是視野廣闊、立論深湛。學物理、化學、生物等自然科學的人,如果想從整體上把握宇宙規律,那麼可以考慮閱讀本書,因為本書中很多基於自然科學的優秀成果而做的闡釋,在閱讀上會有親近感,不至於被晦澀的哲學術語嚇倒;學哲學等社會科學的人,如果想從更具體的層面把握宇宙規律,那麼可以考慮閱讀本書,因為本書中有很多自然科學的背景支持;學法學的人,可以將視野拓寬;學歷史學的人,會重新解釋歷史;學經濟學的人,也會從本書中得到意想不到的收穫。

本書表達了江山對聖道、宇宙、人生、歷史、法、經濟的特有看法。在以下幾個方面頗有獨到之處:1)提出了體變相養用顯、互助自足同構、超越參與和諧的哲學世界觀,並用以重新解釋人類的行為、過程、地位、價值和必然用途;2)界定了人、經濟、法的內涵,評價經濟、法的內質與現行的統一和悖離關係;3)研究了經濟行為、法現象的來源、歸路和各中間類型。4)闡述了善、惡的起源、善惡的關係、善惡的作用。

總之,本書也是值得一讀再讀的著作,如果第一遍讀下來,沒有頭緒,那麼也不要懷疑本書的思想是否偏離了現實,而是要反思自己的知識結構和精神狀態是否還沒有到「大學」階段——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的這個大學階段。

3、《人際同構的法哲學》

本書是作者立足於體變相養用顯、互助自足同構、超越參與和諧的哲學世界觀,對法哲學這一領域的詳盡闡釋。

當代,人與自然的關係、秩序問題已提上了法律創製和法學研究的日程。然而,傳統的法律形態、觀念、學問都不足以直接作為這一門類和學科的資源供給。本書依據人際同構的價值觀,藉助法學、自然科學、哲學、神學、歷史學、生態學等多方面的知識,重新詮釋、梳理了法、秩序、契約、主體、權利、正義、責任諸概念,說明了建構人與自然和諧秩序、規則的可能性、必要性和現實性,並試圖為新興的法律現象和形態提供深層次的文化及學理支援。

尤其在洪水、旱災交替而來、地震頻發、人與自然已經嚴重不諧調的當代,本書的思想對指導當代的各項政治、經濟、法律決策更有非凡的意義。

優秀的教師不是單單地直接教導真理,更重要的是要幫助人們發現真理;優秀的著作不單單是闡述真理,而且能幫助人們思索真理;優秀的思想不單單是告訴人們什麼真理,而是能啟發人們獨立思索、激發人們探求真理。

三、江山法學思想在當代的地位和意義

是否可以這樣說,在這個世界上,我們眼前所有的東西都在進化,物質在豐富,工具在進步,而另一樣東西——最重要的,卻總是被只顧眼前的人類忽略的——道德一直都在滑坡。當「道」不行了的時候,周公制定了「禮」,禮崩樂壞後,孔子開始講「仁」,當孟子出現時,「仁」的說服力已經每況愈下了,越往後,提倡道德的口號越來越長,這說明人類道德上出現的問題越來越多。從道德意義上說,人類的歷史是一部退化史,人類越來越背離天人合一的符合自然之道的生活方式。

思想家站在時代的風口浪尖,深刻地感受到人類的疾苦;思想家敏銳的思維,最先感受到天人相分的,悲天憫人的情懷,一代代思想家,克服了語言不斷變化的,將先賢思想的精華與其所處時代的科學融合在一起,再用當時人們能懂的語言表述出來。江山是目前我國法哲學研究中獨樹一幟的一名學者,其強調的「天人合一」的法哲學理論對指導當前的各項決策頗有意義。

原始森林的面積在減少,越來越多的河流被污染,哥本哈根會議未能達成一項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人類正在其為人的劇變的門檻上。人域內各種雞毛蒜皮的小事(如民主、法治、憲政、人權、公平、合理以及貧窮、專制、暴力、種族衝突、宗教糾紛等等)尚未了結,人際的諸多大事(人的地位、價值、生態守恆、人的宇宙行為能力、人之所以為人……)又已緊迫而至。每每到人類彷徨的時候,優秀的思想就會應運而生。在當代能出現初具規模的江山法學思想體系——超越哲學和科學,整合東方和西方,借鑒歷史和過去的基礎上的法學思想,是漢語語境的幸事。優秀的思想有兩個方面的價值:首先,能夠完善個人,優秀的思想能是思想者本人完成自我實現,也能使閱讀者完成自我實現;其次,為實踐提供方法論,優秀的思想能夠指導人們做出正確的抉擇。

真理是解決問題的密鑰。

四、結 語

知識若沒有智慧燭照其中,即使再多,也只是外在的牽累;智慧若沒有生命隱帥其間,那或可動人的智慧之光卻也不過是飄忽不定的鬼火螢照。對於閱讀量極小的筆者而言,敢於涉及建立在有史以來東西方優秀的人類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基礎上的思想這個話題,是因為受到不識字而能證悟佛法的六祖惠能的啟發和激勵。每個心靈都是獨特的,每個思想都是沿著自己的路完成其不斷完善,不斷超越的過程。心靈、思想這個層面的東西是不能進行孰優孰劣之世俗比較的,僅僅可以進行審美意義上的描述性比較。

關於生命,江山以「生命是一場騙局」這樣驚世駭俗的觀點詮釋,雖然,結論殊途同歸,但關於生命,我更願意用詩意的或者寓言的和宗教的方式闡釋。現代生命科學研究技術對生命的詮釋將生命肢解得支離破碎,我不提倡用現代科技手段來研究生命。雖然,我還並不能完全理解江山法學思想中所有的觀點,但是,這一點也不妨礙我對江山以其淡泊的心境,堅韌的毅力所創建的恢弘的學術思想體系嘆為觀止,試想,在人人為生存疲於奔命,資源日漸匱乏的年代,思想成了奢侈品,不悲哀嗎?如果,人類不駐足思索,毀滅是人類的悲劇。思想家的悲劇其實是人類的悲劇。

人際同構的理念能阻止悲劇的發生。

END

第38期提示

《中國法理念》自序/江山

第39期提示

《中國法理念》序/蕭箑父

【江山其人其作】

江山,字足無,號曳尾塗人,湖北浠水人,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現任教清華大學法學院。治學宗旨:和聖賢體道悟本,諧天人守誠開新。學業主辭:陰本陽動,還原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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