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混吃混喝了,別說那麼難聽好嗎?
【原創】9月10日,陝西寶雞一網友在微博發文稱,位於寶雞市居然之家世紀薈萃店內的懶家婆家裝公司對未完成銷售業績的員工集中胸前舉牌拍照,並勒令其他員工在朋友圈中轉發照片。據稱,這些未達到銷售業績的員工還要接受體罰,男的做200個俯卧撐,女的做200個深蹲。微博同時配有照片,10名男女營銷人員每人舉著牌子,牌上寫著「混吃混喝獎」和「警示牌」,警示牌大致內容是沒完成任務,拖了後腿,以此為警示。(9月12日《華商報》)
該家裝公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他們公司近期在做市場營銷活動,聘請了第三方營銷人員對員工進行管理,管理老師對沒完成任務的10名員工進行了處罰,該老師的目的是為了激勵員工努力工作,但事後讓其他員工發朋友圈確實欠妥。公司老闆第一時間讓員工刪除了朋友圈照片。企業與員工是榮辱與共的兩個平等主體。「掛牌子」並在朋友圈轉發,不論是什麼目的,都污辱了涉事員工的人格尊嚴。這看上去是該公司聘請的第三方營銷團隊所為,但該公司難以推卸侵犯員工權益的責任。
員工完不成業績,有若干個原因。對業績完不成的員工,公司應逐一分析,對症下藥。「混吃混喝獎」不能提升員工的業績,反而成為人為製造公司負面影響的重要元素,令人遺憾。可想而知,因為「混吃混喝獎」,員工心裡會很不服氣,思想情緒很可能帶到工作中,與業績完成得好的員工容易存在協調上的問題,結果會影響到公司的利益或聲譽。客戶知道公司的做法後,很可能對公司沒有好感,不會給公司的管理給予過高的評價,就不會把業務交給公司,無疑會削弱公司的競爭力,員工想提升業績更是難上加難。
「混吃混喝獎」在邏輯上有錯亂,情理上也不自在。公司對未完成銷售業績的員工肯定有相應的業績考核制度和獎懲規定。這些員工未完成業績,必然比其他員工少拿報酬。儘管工作時間相同、工作方式相近,獲得的報酬不同已經使未完成業績的員工有了損失,再掛「混吃混喝獎」牌子,涉及利益和精神的重複懲罰。
從法律層面看,「混吃混喝獎」是對員工不折不扣的人格污辱,毫無可取之處。勞動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侮辱、體罰、毆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勞動者的,由公安機關對責任人員處以十五日以下拘留、罰款或者警告;構成犯罪的,對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用人單位的「混吃混喝獎」,是對員工進行人格污辱和精神刺激,結果只能是沒有贏家。不利於提高員工素質,也不利於維護單位利益,對社會也形成一種負面影響。粗暴的管理制度,必須受到約束,用人單位不敢任性胡為,才能形成健康文明又合法的企業文化。
(圖片選自網路,僅用於推廣和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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