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男子爬牆速度堪比蜘蛛俠,秒速爬牆入室偷竊,不行就搶?
記者/吳昊
責編/葉妮
眼前這些物品就是嫌疑人盜竊和搶劫得來的。事發當天深夜 ,懷寧縣馬廟鎮洪橋村,一男子入室盜竊,驚醒了陳大娘,他就放大招——搶!
據陳大娘描述:
陳大娘女兒在床上躺著睡覺,並不知曉,被盜竊者搶手鐲時驚醒,從床上爬起叫喊。
據陳大娘敘述搶走的有一部手機一個女兒的金牌,幾百塊錢,還有一個項鏈被嫌疑人扯去了。
經過對案發現場的細緻勘查,專門組民警發現,該案與前期發生的盜竊搶劫案作案手法十分相似。
隨後,民警認定兩起搶劫案包括系列攀爬入室盜竊案都是同一人所為。通過技術手段研判,民警最終鎖定犯罪嫌疑人為潛山籍的劉某,9月8號,懷寧警方成功將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劉某,今年37歲,善於攀爬,之前曾因盜竊搶劫多次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
不僅如此,嫌疑人劉某的膽子更是大得驚人,如果偷盜驚醒了受害人,遇到反抗的,乾脆直接搶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劉某因涉嫌搶劫罪被懷寧警方刑事拘留。
小編有話說
嫌疑人劉某其實並不是沒有一技之長,反而是身懷攀爬絕技。如果用在正途上,絕對會幹出一番事業。所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可絕對是沒有偷竊搶劫這一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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