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農民蒙冤入獄16年,獲賠208萬:想找回妻子告訴她,我沒殺岳母
每日人物張媛媛報道
9月14日,蒙冤入獄16年安徽南陵縣農民楊德武告訴每日人物,208萬國家賠償已經到賬,現在一心想著的就是追責,「他們犯了錯啊,咋能判我有罪」。
此外,楊德武還想找到自己的妻子,「想親口告訴她人不是我殺的」。
2000年7月16日,楊德武的岳母呂貴華被殺害,楊德武當天被警方帶走。當年11月,安徽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楊德武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在此期間,妻子離他而去。
有媒體報道,獲刑後,楊德武在獄中一度想要上吊、吞針自殺。在其女兒和大哥的不斷下勸說,想通的楊德武最終決定上訴。2016年,安徽高院再審楊德武案,同年11月3日改判楊德武無罪。
根據安徽省高院作出的《國家賠償決定書》顯示,楊德武提出共計824萬的賠償申請,安徽省高院查明,楊德武被限制人身自由5963天,根據2016年度國家賠償標準,支付楊德武208萬元,目前,楊德武已經收到全部賠償。
楊德武。澎湃新聞圖
賠償買了房子,剩下的留給女兒
每日人物:對賠償滿意嗎?
楊德武:肯定是不滿,但是沒辦法。
每日人物:拿到賠償的時候什麼感覺?
楊德武:8月底的時候,賠償都打到我卡上,我當時就在家呆著,當時就覺得心裡還是好受了一點,但是還是對當年辦案的人生氣,不滿意,關了我那麼多年啊。
每日人物:這些賠償計劃怎麼用?
楊德武:我買了房子,以前的房子都沒啦,被推了也不給蓋,房子加上裝修八十多萬。還要留給我的小孩,我要給她一部分啊,她在外面打工辛苦啊。
每日人物:在哪買的房?
楊德武:在縣城買的房,準備國慶節的時候搬過去住,我和我媽媽,還有我女兒一起住進去。
每日人物:除了買房,還計劃用這些賠償做什麼?
楊德武:沒有。我買房子用了,又留給小孩一點,沒有多少錢了。
楊德武和他的申訴信。新京報圖
出獄後給岳母燒了紙
每日人物:這16年,家裡人給了你很大的支持。
楊德武:對對對,沒有他們我出不來啊。這麼久,我的媽媽、女兒、哥哥一直都在幫我申訴,支持著我,我感謝他們啊。
每日人物:出獄後去岳母墳上看過了嗎?
楊德武:我剛出來就給她燒了紙,沒去墳上,過了這麼多年,我不知道她的墳墓在什麼地方,就給買了好多紙燒了。
每日人物:聯繫到妻子了嗎?
楊德武:沒有聯繫到,找不到她,沒有電話號,也不知道她現在在哪,她連女兒都不聯繫的,我就想親口告訴她人不是我殺的。
新京報圖。
「他們犯錯了,咋能判我有罪」
每日人物:現在對手機、電腦用的慣嗎?
楊德武:電腦不知道,不會用。手機我用的智能手機,教了我好多遍,我在練用手機看新聞什麼的。
每日人物:適應周圍的環境了嗎?
楊德武:過了這些年,拆了好多,全都變化太大了,我現在記憶力很差,朋友和我說了,我都記不住,過一段時間就又忘了。
每日人物:現在有工作了嗎?
楊德武:還在哥哥的公司里,也沒幹別的事情。當時出獄的時候,說有人給我安排工作和追責的後續事情,但是什麼都沒有。對那些部門都很不滿意,連個慰問都沒慰問,賠禮道歉都沒有,更別說追責。
每日人物:今後就是要追責?
楊德武:追責啊,法律安排我追責。他們犯錯了啊,對我屈打成招,咋能判我有罪呢?我就一定要去追責啊,我心裡太不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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