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精神病藥物會失去預防複發的療效嗎?究竟需不需停葯?
有關抗精神病葯對於精神分裂症的長期治療,一直存在著爭議。有研究顯示,在抗精神病葯長期治療中會存在藥物劑量相關的腦體積損失,會導致超敏反應,還有一些長期隨訪研究表明抗精神病葯對患者預後沒有作用。所以,有些專家建議停用這些藥物。
在這個問題上,Takeuchi等人通過對11項試驗的薈萃分析,追蹤抗精神病藥物維持治療1年的複發預防療效,結果發現,安慰劑組的患者預後越來越差。相較於抗精神葯治療組10%的惡化,安慰劑組的惡化率達到了50%。複發率方面,安慰劑組64%,抗精神病葯組27%。這一結果是非常重要的,它提示我們,隨著時間的延長抗精神病葯的療效是持續的,不應該停用。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綜合了以上所有因素來分析抗精神病葯長期治療的問題。新的研究結果表明,應在相同劑量下持續使用抗精神病葯,至少在慢性患者中是必須要堅持的。對於這一結果,同樣也存在不同的聲音。
超敏反應性精神病
從藥理學上,超敏反應似乎是合理的,因為在動物中觀察到了多巴胺超敏反應。Takeuchi等人發現癥狀逐漸惡化,而不是預期戒斷癥狀的初始峰值。在我們的薈萃分析中,我們通過比較安慰劑組抗精神病葯的突然和逐漸戒斷來檢查反彈性精神病,結果沒有發現顯著性差異。我們還比較了兩組在3個月、6個月和9個月時無複發患者後期的複發率,結果也是類似的。如果用超敏反應來解釋複發率,那麼9個月時無複發患者的複發率應該是最低的。在抗抑鬱葯的薈萃分析中也有類似的發現。
我們還比較了抗精神病葯治療病情穩定3-6年的患者,在他們被隨機分配到安慰劑組和藥物組後,是否存在複發率的差異。結果發現,安慰劑組的複發率要高於藥物組,並且,這個差異不受維持治療時間長短的影響。
長期隨訪研究
Takeuchi等人的數據限制在1年,我們的研究數據是2年,但精神分裂症的長期結果是複雜的。比如說,系統評價顯示只有13.5%的患者能達到完全康復。相比之下,由於診斷標準、緩解標準的差異,不同研究結果也具有廣泛的異質性(32% in Aastrup et az, 20% in Robitrson et al and40% in the AESOP study)。
Harrow對70例精神分裂症患者隨訪20年,結果發現,15例未治療患者(50%)在20年後康復,而接受治療患者的康復率為15%。具有更好預後的患者可能不需要抗精神病藥物,就好比是沒有治療的癌症倖存者也可能比接受化療的人更好。相反,對中國未治療患者14年的隨訪研究卻發現了更高的死亡率,失業率和更低的緩解率。我們希望有關成像,認知和遺傳學的更多數據在未來提供可靠的標準依據。
腦體積損失
有證據顯示,抗精神病藥物存在劑量相關的腦體積損失,但這方面也不是很明確,因為沒有具體檢測標準來確定腦體積的減少是由於疾病還是藥物導致的。一項15年的隨訪研究顯示,服用高劑量抗精神病葯的患者,其大腦體積減少;但同時還發現,那些病情惡化的患者也存在腦體積損失的情況。因此,抗精神病藥物與腦體積的關係尚不明確,還有研究發現,接受藥物的患者雖然有腦體積損失,但他們的認知功能改善更明顯。
總結
儘管有很多人嘗試停用藥物,密切監測複發的早期預警癥狀並迅速恢復治療,但這些措施都沒有起到預防複發的作用。通過劑量反應研究來確定預防複發的最低有效劑量也被證明是困難的。但是,抗精神病藥物的不良反應,如運動障礙,鎮靜,激素變化,特別是體重增加會產生明顯的身體合併症,並導致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不良預後。因此,確定首發患者需不需要維持治療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停葯或劑量過低,患者容易複發,需要重新使用抗精神病藥物,這樣的風險也是非常高的。Takeuchi等人的研究顯示,應在相同劑量下持續使用抗精神病葯,至少在慢性患者中是必須要堅持的,因為藥物治療的優勢顯著大於安慰劑,並隨著時間的推移而進一步增加。
參考文獻
Leucht S, Davis J M. Doantipsychotic drugs lose their efficacy for relapse prevention over time?[J].2017.
※新理論:多動症是睡眠紊亂導致的?
※CSP2017-徐勇教授:精神分裂症外周血分子標記物研究進展
※CSP2017-「精神醫學繼續教育研究」專題會拾遺
※CSP2017-王學義教授:早年應激與心身健康
※維持期治療:延長奧氮平給葯間隔好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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