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警察制度的創立者是誰?當初創立,其實是出於無奈
1900年發生的庚子國變,讓北京城和天津城落入了八國聯軍手中。直到《辛丑條約》簽訂後,洋人才同意把京城和天津城交還給大清國。
當初談判時,洋人除了索要巨額賠款外,還使了一個壞心眼——在《辛丑條約》中,他們強硬地加入了這麼一條:在距離天津租界20公里之內,大清國嚴禁駐兵。
在自己的國土內,竟然不準駐兵,這真是奇恥大辱。
當然,洋人之所以在條約中加入這一條,並不是為了羞辱大清,而是出於現實的考慮。眾所周知,八國聯軍打進北京城,是首先乘坐軍艦從天津登陸,然後一路打進北京城的。
如果天津不駐兵,那麼一旦再次發生類似的事件,洋人的軍隊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在天津登陸,不受任何阻擋,然後迅速地抵達北京城下。
對於洋人的狼子野心,負責簽訂《辛丑條約》的李鴻章當然心知肚明,可在當時的環境下,他顧不得這麼多了——因為他手中根本沒有討價還價的籌碼。
洋人還駐紮在紫禁城呢,在這種情況下籤訂的條約,不就是城下之盟嗎?簽也得簽,不簽也得簽。
條約簽訂後,清廷把接收天津的任務,交給了當時的山東巡撫袁世凱。
對於袁世凱來說,這是個機會。干好了,就是新一任的直隸總督。但這也是個棘手的機會。不準駐兵,治安如何維護?
袁世凱絞盡腦汁,思索對策。不得不說,他是個頭腦靈活的天才。他忽然想到,曾經聽某個幕僚說過,洋人的國家除了軍隊外,還有一種叫做「警察」的人員,負責維護社會治安,並處理一些日常事務。
袁世凱的腦子裡靈光一閃:把北洋兵換身衣裳,換個名字不就可以了嗎?條約中只說不準駐兵,可沒說不準有警察啊。
於是,袁世凱從北洋兵中挑出了3000精銳,換上了仿照洋人警察制服做出的衣服,跟著袁世凱,浩浩蕩蕩地向天津城開去。洋人看到此情此景,無計可施——因為這是警察,而不是軍隊,並未違反《辛丑條約》中的任何一條。
就這樣,中國近代的警察制度就在袁世凱手裡誕生了。
此後,袁世凱不斷完善這個制度。他還創立了北洋高等巡警學堂,專門聘請洋人做老師,培養中國的警察人才。
1905年,大清國設立了巡警部,成為全國性的部門。由袁世凱在直隸創立的警察制度,正式推向了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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