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叛老公後找了情人,我最終也被情人背叛,罪有應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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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老公和我是大學同學,我倆在大三上半年確定關係,大學畢業後,當時的我為了愛情跟著丈夫去了他的家鄉工作。最終我在一家企業做財務類工作,而丈夫則幸運的考取了當地公務員。
按理說,我的生活應該會很幸福的。
可是在我們婚後第8年、孩子上即將上小學的那年,丈夫突然提出辭職,原因:公務員太過穩定的生活缺乏挑戰,且自認為上班這些年已經積攢了足夠多的人脈,可以支撐自己出去下海了。
當時我的真實想法:就算丈夫做生意賠了錢,至少,我的工作還算穩定,養活家庭沒有問題,並且,我支持我丈夫的想法,我感覺一男人就應該去拼去闖。所以,在我的支持下,丈夫擼起袖子下海了。
時間過的很快,和丈夫結婚來到了十五年,丈夫也成了身價上千萬的商人,我在別人眼裡也成了『幸福的女人』,但是,我卻不開心。因為,我倆夫妻缺少實質了。丈夫每個月除了固定的給我3萬塊錢作為零花錢外,我已經上很難見到他了。
我也曾認真的問丈夫:你是不是在婚外有人了?
丈夫卻回答:你管這麼多幹嘛?你只管照顧好孩子,然後,過衣食無憂的的生活就行了。
我確實想過離婚,但是,卻捨不得這種花錢如麻的生活了,所以,就這麼和丈夫僵持著。
去年這時,我們單位來了一個剛畢業大學生,他陽光帥氣,通過我的努力,我們發展成了情人關係。
其實在我們在一起的時候,雙方就約法三章:絕對不能做破壞我家庭的事情。他思考後也答應了。但是,他如今在和我保持情人的同時,結交了女友,女朋友比我年輕、比我漂亮,我很不舒服。
我知道,我自己真的沒有資格去阻止他戀愛,但是,心真的很痛。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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