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想要變得嚴肅的饑渴」
小說可以不僅是一個心靈內部的鏡像空間,也可以是最適合討論「靈魂」為何物又去向何方的所在。羅賓遜的《管家》選擇了承認靈魂的漂泊無依和家園的沉重陰影,儘管不時有失之抽象的危險,但她還是成功地通過小說救贖了宗教,讓後者獲得了一種更大、更人性的語境。
文|索馬利亞
編輯|季藝
沒有其他任何詩歌能在63行內傳達出比拉金的《去教堂》更虛無、更世俗的宗教體驗。這首詩的第一句是,「確信裡面沒什麼動靜,我走了進去。」有意識地、虔誠地和一個徹底不在場的事物(上帝、神性抑或一種形而上衝動)交談,幾乎是20世紀的大部分詩歌所分享的一種虛榮:是的,儘管我們在教堂里會有「想要變得嚴肅的饑渴」,但我們仍不無欣慰地發現,這座莊嚴的建築、那些儀式都屬於那個愚蠢而甜蜜的過去,幸好,在我沉默站立的時候,這些亂鬨哄的歷史都過去了。
厭倦,孤陋,明知靈魂的泥沙
已潰散,卻仍穿過郊區的灌叢,
來到這十字架之地,只因它讓那些
後來只在分離中才能發現的事物保持未被分割,
如此長久而穩定—婚姻,出生,
和死亡,以及對這些的思考—這特殊的殼
正是為它而建?儘管我不知道
這裝配齊全的霉臭的穀倉價值幾何,
但在沉默中站在這裡令我愉悅;
這是肅穆的大地上一座肅穆的房子,
在它混合的空氣里我們所有的衝動匯合,
獲得認可,披上命運的長袍。
而這一切永不能廢棄,
既然永遠會有人驚奇地發覺
他體內有一種想變得更為嚴肅的饑渴,
並因它而被這片土地吸引,
他曾聽說,在這裡,人會變得智慧,
只要周圍還躺著那麼多死去的人。
——《去教堂》,菲利普·拉金(舒丹丹譯本)
拉金之前的作家們,識時務的,大抵都不會像T.S.艾略特那樣,帶著禱告的狂熱試圖將自己的肉身投射到一種更升華、更神秘的宗教體驗中,讓信仰帶領肉身飛升——大家努力做的,無非是讓宗教落回地面,變成一種遍布塵網、可以平等注視和對話(欣賞)的東西——簡單地用詹姆斯·喬伊斯的形容,文學「要讓宗教放在合適的位置上」。因此,喬伊斯可以帶著揶揄,讓列奧波德·布魯姆在讓他感覺好玩的彌撒儀式最後總結出,彌撒用葡萄酒還是比薑汁酒來得更「貴族」一點。
對宗教態度有讓人不明就裡的嚴肅的,文學史有海明威1926年從公理會教徒轉成天主教徒,後來和第二任妻子寶琳(Pauline Pfeiffer)結婚時,還是忍不住要露出自己在信仰上的「胸毛」,他多麼喜歡向賓客吹噓,1918年,負傷的自己如何在義大利的一家醫院,由一個「蹣跚穿梭在義大利醫院的傷員中間」的神父施了洗禮啊。他的朋友阿奇博爾德·麥克利什(Archibald Macleish)夫婦為此憤而拒絕這場婚禮,因為見不得海明威「被天主教教會升華的這套玩意兒」。
但《太陽照常升起》還是有著20世紀文學中最迷人的描述祈禱的段落之一(在我心中堪比《安娜·卡列尼娜》中列文在麥田裡凝視著他的農奴們進行的終極思考),傑克·巴恩斯走進教堂為人類、更為他的鬥牛士和急缺的金錢祈禱——「我跪下開始祈禱,為我能想起來的所有人祈禱,為勃萊特、邁克、比爾、羅伯特·科恩和我自己,為所有的鬥牛士,為我愛慕的鬥牛士……這會兒我把額頭靠在前面長木凳的靠背上跪著,想到自己在祈禱,就感到有點害臊,為自己是一個糟糕透頂的天主教徒而懊悔,但是意識到我自己對此毫無辦法,至少在這一陣,或許永遠,不過,怎麼說天主教還是種偉大的宗教,但願我有虔敬之心,或許下次來時我會有的。」
啰嗦這麼多,無非是想說,相對於詩歌而言(看看開頭拉金可以如何簡潔),小說對於宗教體驗的接納和轉化一直是磕磕碰碰的,那個「合適的位置」太難尋覓。畢竟,小說處理的全是身體和麵包和酒的問題,宗教是要讓人們從這些看到上帝的身體和鮮血,看到道成肉身。海明威對創造小說人物的告誡——「keep them people,people,people」 聽來也如此振聾發聵,讓「他們」活生生,有血有肉,立體。
難怪瑪麗蓮·羅賓遜(Marilynne Robinson)的「基列三部曲」的第三本《萊拉》(前兩本是《基列家書》《家園》)2014年終於出版時,愛爾蘭作家科爾姆·托賓激動地為《紐約書評》撰寫了萬言評論,誇的還是羅賓遜如何有天賦地在小說里「把宗教放到合適的位置」的問題。要知道,在蟄伏愛荷華州大學教書,教授了一批一批作家的33年里,「傳統的清教徒」羅賓遜一共只完成了4部小說,1988年《管家》出版,直接提名普利策小說獎,但和2004年出版的《基列家書》之間是18年漫長的停筆。
瑪麗蓮·羅賓遜的小說《基列家書》、《家園》、《萊拉》等在劇院大廳里出售
「一篇小說可以把麵包和酒變成(耶穌的)身體和鮮血,但這隻能來一次,而且很艱難,且不該有第二次……小說喜歡的是人的聲音、人的意志、人的失敗。」「讓主角擁有各種神秘超凡的選擇、機會、命運,甚至讓他們遇到摩西或者佛陀,並不會有助於小說本身。」托賓深知這條道路艱難重重,20世紀的小說家都懂。
「如果你仔細窺探一樣事物,會發現它和表面上看起來那樣令人震驚。」身為美國文學的異類——但從美國精神的源頭來看,這種謙遜的清教徒文學算是另一種正統,羅賓遜的作品和愛默生、梭羅和麥爾維爾這些先驗主義者的作品應該被放在圖書館書架的同一排——羅賓遜的小說處理的從來都是生命(生存)本身在何種程度上宛如神跡的問題。
在她的視域里,無論是個體的生命風景還是自然風景,都因為某種超越短暫浮生的信仰而獲得一種堪稱奇異的美感。用我的朋友淡豹的話說,她的行文中有一種「奇妙的篤定……中西部的,加爾文主義的,堅持面對和包容和打敗艱難時世,或變形肉體。」
任何從《基列家書》開始了解羅賓遜的讀者,都不難理解奧巴馬一直在各個場合將羅賓遜列為他最愛的作家,並毫不羞愧地承認在大選前夕他數次在這本小說里找尋靈魂和理智的方向。《基列家書》情節簡單到一句話就能概括,牧師埃姆斯自知時日無多,給幼子斷斷續續寫長長的家書,告訴幼子自己的父親是誰,父親的父親是誰,他們一家和他最好的朋友鮑頓一家如何在這個叫基列的南方小鎮經歷了赤貧、內戰、家庭的損失。
瑪麗蓮·羅賓遜在白宮與奧巴馬交談
但羅賓遜的寫作充滿美妙的神學哲思,習慣在小說中尋找「投射」的現代小說讀者們,一定會在某個片段里,被那個試圖牽引你的問題抓住——那是羅賓遜曾經毫無羞怯承認的,她最想進行的辯論是關於我們是誰、我們在做什麼,我們應該做什麼的根本命題。背後的潛台詞用洛麗·摩爾的稍微刻薄的版本翻譯一下就是,「認為人類通曉世界如何運轉的奧秘不過是可笑的臆想,是想強行對時間這個野性難馴的國度進行形而上的殖民統治而已。」
言歸正題,1980年的《管家》的情節骨架也極度簡單。一對孤女(露西和露西爾姐妹)如何相繼被外祖母、姨母、姨媽西爾維接管照料,在她們的外祖父和母親相繼葬身的那座湖邊,恐懼自己被拋棄,或者說兩個小女孩一直在學習讓自己接受母親拋下她們投湖的陰影。她們知道姨媽西爾維不是一個正常的女人,是一個習慣在公園長椅上睡覺的遊民,最終在小鎮強行要拆散這個古怪的拼湊家庭時,露西選擇和西爾維一起消失,成為永遠的流浪者。
1980年的羅賓遜還不似24年後的她那樣,讓「宗教」以某種更為沉默的姿態蟄居在文本的底層。《管家》從全書第一句的「我叫露西」開始,就充斥著人類無垠的洪荒之感。小說中的指骨鎮(Fingerbone)是一個荒涼、貧瘠的所在,作者只用幾個大雨如何沖刷小鎮的段落,就迅速地讓我們抵達宗教的視域:
「在那之後第二天, 肥嘟嘟的白雲,像小天使鼓起的肚皮,飄過天空,碧空如洗,水天一色。人們可以想像,在滅世洪水達到頂峰之際,當整個地球是一團水時,神的寬恕降臨。」
「湖還在隆隆作響,呻吟不斷,洪水依舊滿溢,一觸即發……風和水將聲音從任何可以想像的遠方原封不動地載來。在剝奪了所有視角和眼界後,我發現自己只剩下了直覺,而我的妹妹和姨媽退化成了某些直覺也感覺不到的東西。」
在此種流暢有力如佈道般的宏大敘述中,「我」也好,「指骨鎮」也好,或者我那酷愛囤積舊物喜歡在湖邊古怪地沉思的姨媽也好,都是同構的、純粹美國精神的原型,都是這種文化最久遠的一種悲傷的產物——因我們都是被動遷移、知道家園隨時會被洪水沖走的諾亞,我們也被動承擔了「該隱」的命運——
「該隱謀害了亞伯,血從土裡發出哭號;房子倒了,壓在約伯的孩子身上,一個聲音受到感召或刺激,從旋風中開口說話;拉結悼念她的孩子;大衛王悼念押沙龍。時間運行背後的推力是一種對逝者得不到慰藉的哀慟。」
「我」的家族正是被這樣隱喻的詛咒所推動著:外祖父意外地被火車衝到湖中,母親將我們送回指骨鎮後毅然投湖,從而使我永遠養成「等待和期許的習慣」。那片湖水變成了所有「逝者」的視線,「離開我外祖父空洞的視線不無可能,但需要極大的力氣。」投入那片湖水、與骷髏共舞的衝動如此強烈,因為在某些虛幻的光線下,「眺望湖面,人們會相信滅世洪水根本沒有結束。」
如何擺脫這種從時間誕生開始就註定的「哀慟」,擺脫「家園」沉積的記憶所代表的死亡誘惑?小說進行到一半的時候,我們在一些堪稱輕快、率性的段落里,欣喜地看到西維爾這個形象所擁有的令人驚懼的力量。
「西爾維是個未獲救贖的遊民,她正在把我變成遊民。」
西爾維完全不是一個合格的監護人,永遠給人朝不保夕的印象,身上能看得出她曾是一個經常睡在公園長椅上或者車裡的人,她囤積舊報紙,煮不像樣的咖啡,給侄女買的永遠是古怪玩意兒,她的一段婚姻不明就裡就沒了下文,她凝視湖水的畫面常讓兩個侄女懷疑她即將拋下她們——但卻是西爾維帶露西去湖上泛舟,徹夜徹夜露宿湖上,扒火車從湖的西岸回去。過橋這件事徹底改變了露西,「那座湖奪走了我們」,後來露西在夢中看到了姨媽西爾維「教我怎麼在水上行走」。
但每個流浪的旅人對「家園」都是一種挑釁,西爾維的出現、她毫無章法的持家方法提醒了大家,生活也有永遠無法靠岸的危險,「指骨鎮不妨也隨水飄零,或那可能並沒什麼大不了。」從而遭到小鎮居民以道德感之名進行的反擊,即奪取西爾維的監護權。而我難以忘卻對「大洪水」的記憶,和西爾維燒掉了那註定要崩壞的房子,選擇了永遠的流浪,永遠不跟任何共同體、個人、歷史發生關係。
這不就是美國誕生的隱喻和事實嗎,在一片無有之地讓自己沒有歷史地重生?《管家》時期的羅賓遜明顯是更接近《舊約》的,那種對肆虐無度的律令的反覆吟唱,「該隱」、「諾亞」、「靈魂」、「洪水」這樣的字眼如淹溺一切的幽靈,直接陳述了生活的可怖。
但也有一些絕妙的比喻,是「小說」而非「宗教」所喜歡的輕靈瞬間,「在夜色和湖水之間,風濕冷得像硬幣。」「以前我一直覺得西爾維和我在一起純粹是個意外——風吹走一團輕軟的馬利筋花,兩粒種子沒有飛起來。」
這也是我們有必要重視羅賓遜的小說的原因,小說可以不僅是一個心靈內部的鏡像空間,也可以是最適合討論「靈魂」為何物又去向何方的所在。羅賓遜的《管家》選擇了承認靈魂的漂泊無依和家園的沉重陰影,儘管不時有失之抽象的危險,但她還是成功地通過小說救贖了宗教,讓後者獲得了一種更大、更人性的語境。
「房子應該有羅盤和龍骨」——這不是先知的口吻,而是專屬於小說的口吻,而且我也深信,作為小說家的羅賓遜,一定是信仰「藝術應該是人類對另一個同類所能做的最善意的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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