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法誤用危害大!這些錯誤千萬不能犯!
汗法仲景甚為重用,為《傷寒論》中驅邪外出的一大法門。在臨床上,汗法亦是應用十分廣泛的治療策略。
然而,汗法雖好,若是用錯了,也會造成相當嚴重的後果。今天,李士懋、田淑霄教授就以自己親身經歷的臨床案例,為我們總結了誤用汗法的深刻教訓,值得用心借鑒。一起來看吧——
汗法雖為祛邪大法之一,有重要理論與臨床價值,但誤汗亦可助邪傷正,變證叢生。《傷寒論》對誤汗的傳變進行了詳盡而深刻的論述,值得深入研究。但仲景所云之誤汗,一是指狹義汗法,一是指火攻迫汗。若為扶正祛邪,或表裡雙解,或廣義汗法,則不在此例,當靈活看待,不可一概而論。
例1:水腫誤汗,轉陰竭陽越
劉某,女,80歲。1995年2月24日初診。
於1 月下旬春節前,因咳喘(肺部感染)入院,輸氨苄西林,咳喘減,但全身腫且癢甚,全身起小丘疹,微惡風,小便少,大便可。尿檢(–)。脈沉濡數,肺脈大。舌可,苔白。
證屬:肺熱盛,濕熱蘊阻,三焦不通。
法宜:清宣肺熱,清利濕熱,通利三焦。
方宗:小青龍湯加石膏湯合麻黃連翹赤小豆湯。
麻黃6g,石膏25g,杏仁9g,桂枝9g,白芍9g,細辛4g,乾薑5g,五味子5g,半夏8g,生薑5 片,連翹12g,赤小豆30g。
2劑,水煎服。加輔汗三法,取汗。
2月7日二診:葯後汗出,尿已下,腫已消。全身皮疹未退,出現頭熱轟鳴,耳鳴,心慌,身燥熱,無惡寒,便干。脈代,遲數相代,約脈動40次一代。陽脈浮大,不任重按,陰脈弱。舌淡紅,少苔。
證屬:陰竭陽越。
法宜:滋陰潛陽,收斂浮陽。
方宗:三甲復脈湯。
生龍骨25g,生牡蠣25g,生龜板25g,生鱉甲25g,生地12g,熟地12g,山茱萸18g,生白芍15g,五味子7g,元參15g,丹皮9g,澤瀉12g,懷牛膝9g,知母6g,黃柏6g。
2月20日三診:上方加減,共服12 劑,脈已不代,陽脈見斂,陰脈漸復。頭暈熱轟鳴、心慌,身燥熱漸趨平穩,尿尚少,略腫,癢已輕,便已下。繼予上方調理。
按:咳喘身腫,惡風,小便少,狀似風水。以肺脈大,其咳喘因肺熱可知,故予小青龍湯加石膏,宣肺化飲清熱,合麻黃連翹赤小豆湯治其隱疹。汗後腫消尿下,然頭熱轟鳴,身燥熱,陽脈大而陰脈弱且代,知上方雖使水道通利,然辛溫升散,使虛陽浮動,將致關格,為誤。故轉予三甲復脈湯滋陰潛陽,累進十餘劑,漸自安。陰虛陽易動者,辛溫升散當忌,若必欲汗之,亦當滋陰之劑佐之,以防陰陽離決。
例2:痹證誤汗
蔡某,男,58歲,鄰居岳丈。1982年6月3日初診。
素腰痛,冒小雨關雞窩,漸腿痛日重,服保泰松等罔效。強挨旬余,步履維艱,至夜尤劇,卧則骨如錘擊,終夜扶炕沿呻吟。6月27日用車推至家中求診。診其脈弦大有力,又因冒雨而發,故予疏風散寒、除濕通痹之劑治之。4診共服15劑,疼痛如故。冥思苦索,忽悟從陰求陽、從陽求陰之訓。此脈之弦大強勁,乃陽盛有餘之象。陽盛者,必陰不能制也。且平素腰痛,知為肝腎不足,骨失養、筋失柔而劇痛。憶張錫純先生有山茱萸治腿痛之先例,余仿效之,宗曲直湯。方用:
山茱萸30g,白芍15g,山藥20g,知母6g,乳香9g,沒藥9g,當歸10g,丹參15g,懷牛膝9g。
2劑而痛減可忍,5劑痛竟大減,可自己騎車來診。共服9劑,痛除。囑服六味地黃丸1月,至今勞作如常。
按:痹者閉也,氣血經脈不通而痛。何以不通?不外虛實兩大類。實者乃邪阻經脈,氣血不通,其邪當包括六淫,氣血痰食;虛者,包括氣血陰陽之虛,運行無力而不通。欲分清痹證之病機,首要在於分其虛實。欲分虛實,首重於脈。脈之沉取有力者為實,沉而無力者為虛,此乃脈診最吃緊處。若脈過大強勁搏指,反是胃氣衰,真氣外泄之象,是大虛之脈,而非實脈,此等脈象最易誤人。如脈如刀刃、彈石等真臟脈,皆因胃氣敗,失其沖和條達之象而彈指,不可誤為邪實之脈。初診以受雨澆且脈弦大,誤予疏風散寒發汗,疼痛如故,此為誤汗。診脈之道,不僅要正看,且要反看,從陽求陰,從陰求陽。弦大搏指為陽有餘,反面恰為陰不足,故據此斷為肝腎虛,重用補肝腎、收斂真氣之山茱萸而愈。山茱萸,《神農本草經》謂其「逐寒濕痹」。因功擅收斂元氣,補肝腎,正復而邪去,故痹得通。張錫純謂其「得木氣最厚,收澀之中兼具條暢之性」。張氏治周某腿痛案,卧床不能轉側。投以曲直湯10 劑而痛止,步履如常。此與本案雷同,惟脈有異也。
例3:陽虛誤汗
賈某,女,23歲,學生。1998年11月8日初診。
發熱惡寒,頭身痛,無汗,嘔吐兩次,不欲食,不渴。體溫最高39.7℃,曾於校醫院輸液,服解熱鎮痛葯,大汗出,熱雖減,但依然惡寒。登門來診時,身裹軍大衣,惡寒無汗,頭身痛,體溫38.2℃。脈沉緊。余斷為太陽表實,予麻黃湯2劑,3小時服1 煎,溫覆發汗。1劑即汗大出,惡寒更重,且手足冷。心慌,眩暈,脈沉細而拘,改由我老伴診視,斷為大汗傷陽,予桂枝去芍藥加附子湯。2劑愈。
按:發熱惡寒,無汗,頭身痛,脈沉緊,本為太陽表實,當予麻黃湯。因吾用麻黃湯較多,竊認為有把握,孰料大汗後惡寒更重。恍悟因該生素體較弱,且因服西藥後已然大汗,再予麻黃湯發汗,誤也。正如《傷寒論》辨發汗後病脈證並治第十八所云:「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此案,教訓深刻。
本文部分內容選自《論汗法》(中國中醫藥出版社出版,李士懋,田淑霄 著),最終解釋權歸原作者所有。未經授權,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