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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趙小昭 時拾史事/未經授權嚴禁轉載搬運

在這個網路發達的現代社會,人與人的相識相戀變得越來越方便,彷彿找個人戀愛結婚是很簡單的事。然鵝——前有明星印小天遭騙婚損失大筆錢財,近期有「天才程序員」Wephone開發者蘇享茂被騙婚的前妻逼到自殺的事件。明星和「天才」都被「仙人跳」,我等凡人怎敢以身試婚?更別說「盲婚啞嫁」的古人了..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 圖自新浪娛樂網


俗(xiǎo)話(zhāo)說:「以雞湯為準則的愛情是發神經,以法律為基礎的婚姻才值得你擁有」,從一樁明代文學作品裡的「醜男騙婚」案,看古代對騙婚案有哪些法規和怎樣裁決的(出自《三言二拍》)

擇婿

詐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左)套用網路美女頭像和轉發美女生活照(右),在網上同時與6名男子交往,以假裝答應結婚的形式詐騙所得20餘萬元。(圖自 中國警察網)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愛情總在見面前」,美女帥哥只存在於盆友圈——家住西洞庭湖,「開起兩個解庫」(當鋪)的儒商高贊高老先生非常同意這一點。和普天下的父母一樣,高老為「書史皆通,寫作俱妙。面似桃花含露,體如白雪團成」有才有貌的女兒秋芳的婚事,也是操碎了心。雖然他是明朝的人,卻不屑於去公園參加「相親會」,不要求對方有車有房還不屬羊...「定要揀個讀書君子,才貌兼全的配他。聘禮厚薄到也不論,若對頭好時,就賠些妝奩嫁去,也自情願。」——這樣的選婿條件在今天也是相當科學的。

電影《三言二拍之花燭錯》劇照 改編自明代馮夢龍《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梁小冰飾演秋芳

一時間「有多少豪門富室,日來求親的」,雖說當時女子的婚姻全憑媒妁之言、父母之命,高老卻一點也不馬虎,媒人當然是說好了,自己不會去調查嗎?他「訪得他子弟才不壓眾,貌不超群,所以不曾許允。」---這裡就給所有在相親路上的親們提了個醒,不要相信介紹人或者相親網站上的一面之詞,最好親自去核實資料與本人是否一致。高老被這伙做媒的哄得不耐煩了,對那些媒人說道:「今後不須言三語四。若果有人才出眾的,便與他同來見我。合得我意,一言兩決,可不快當!」只有真正才華與美貌兼備的人,才敢於面對無PS的現實。


騙婚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李晨飾演顏俊 陳錦鴻飾演錢青

高老如此開明又直接的擇婿條件,沒有等來才子卻等來了騙子。蘇州府吳江縣的富二代顏俊,醜人多作怪說的就是他:「雖則醜陋,最好妝扮,穿紅著綠,低聲強笑,自己以為美。更兼他腹中全無滴墨,紙上難成片語,偏好攀今掉古,賣弄才學。」

洞庭湖的橘子自古就是出了名的好,顏俊有個遠房窮親戚叫尤辰,在顏俊那裡借了點錢在家開個果子店營運過活。這天尤辰「在洞庭山販了幾擔橙桔回來,裝做一盤,到顏家送新。他在山上聞得高家選婿之事,說話中間偶然對顏俊敘述,也是無心之談。」誰知顏俊就動了心,覺得秋芳這樣的美人才配得上自己,於是就威逼利誘尤辰去幫他說媒,顏俊道:「常言無謊不成媒。你與我包荒(謊),只說十二分人才,或者該是我的姻緣,一說便就,不要面看,也不可知。」——騙婚者都有個共同點:偽造資料。

尤辰也不傻,說如果高家真的信了,要求親自見你本人怎麼辦?咱們這個年代沒有美顏相機也不興去高麗整容......

說好了騙婚,顏俊肯定是有了全盤計劃呀。他有個表兄弟叫錢青「此人飽讀詩書,廣知今古,更兼一表人才」,而且還寄居投靠在他家。「一文錢難倒英雄漢」,錢青在顏俊一番親情感動+道德綁架,還有潛台詞「得罪了我,你只有去要飯」的逼迫之下,只好答應了代替他去相親。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顏俊逼錢青代替他相親

英俊瀟洒的才子錢青自然獲得了高老的青睞,很快親事就定下來。顏俊的小算盤打得精明,迎親還是讓錢青去,等娶過了門,嘿嘿嘿...他千算萬算卻算漏了一點,高老從來不認為「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你來迎親,我就送親,「高贊預先備下送親船隻,自己和老婆親送女孩兒過湖。」自以為騙婚成功等著入洞房的顏俊很快就露餡了!「高贊盤問他家人,那家人料瞞不過,只得實說了。高贊不聞猶可,一聞之時,心頭火起,大罵尤辰無理,做這等欺三瞞四的媒人,說騙人家女兒,也扭著尤辰亂打起來。」原本是親家的兩家人瞬間變成仇家...


後續

遭遇騙婚,走法律途徑從古至今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高贊把媒人和顏俊都告上了公堂,看縣太爺的判詞---


「高贊相女配夫,乃其常理;顏俊借人飾己,實出奇聞。東床已招佳選,何知以羊易牛...佳男配了佳婦,兩得其宜;求妻到底無妻,自作之孽。高氏斷歸錢青,不須

另做花燭。顏俊既不合設騙局於前,又不合奮老拳於後。事已不諧,姑免罪責。

所費聘儀,合助錢青,以贖一擊之罪。尤辰往來煽誘,實啟釁端,重懲示儆。」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 「尤辰往來煽誘,實啟釁端,重懲示儆。」在判這件「騙婚案」時,受到懲罰最嚴重的就是媒人尤辰

媒人說謊,正是「騙婚」能夠成功的關鍵。古俗中春秋為嫁娶吉時,而冰天雪地的冬季才是媒人為男女撮合牽線之時,媒人有冰人之稱,又稱「媒妁」,民間俗稱「媒婆」、「紅娘」、「月老」。媒人所司職責「通二姓之好,定家室之道」,通俗講來就是男女婚事。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這句婦孺皆知的話說明了媒人在傳統婚姻制度中重要角色:凡婚姻必須有媒人存在,「無媒不成婚」。《詩經》中有詩句:「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可?匪媒不得。」中國古代社會,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相併重的婚姻條件之一,沒有媒妁的是不能成立的,這一點不公上升到冖的高度,而且被法律所規範。《唐律.為婚女家妄冒條說》「為婚之法,必有行媒」。元明清時期的法律中也有類似的規定。

那麼,縣官的判決是否符合當時的法律法規呢?答案是肯定的。我們來整理一下審訊的過程和結果----知縣先是訊問了當事人,對尤辰這一中介方進行了拷訊。然後,主審官徵求了受害方高家的意見,追問高贊願意把女兒許配給誰。


最後,知縣作出判決:「……高氏斷歸錢青,不須另作花燭。顏俊既不合設騙局於前,又不合奮老拳於後。事已不諧,姑免罪責。所費聘儀,合助錢青,以贖一擊之罪。尤辰往來騙誘,實啟釁端,重懲示儆。」縣官對媒人的騙誘行為深惡痛絕,將尤辰重責了三十大板。

在古代,對於騙婚有個專門的罪名---「妄冒為婚」。唐律的「為婚而妄冒」專條:「諸為婚而女家妄冒者,徒一年。男家妄冒,加一等。未成者,依本約;已成者,離之」。《唐律疏議》曰:「為婚之法,必有行媒,男女、嫡庶、長幼,當時理有契約……『未成者依本約』,謂依初許婚契約。已成者,離之。違約之中,理有多種,或以尊卑、或以大小之類皆是。」本條文主要懲治既定婚約的違反,為「妄冒為婚」的行為奠定了立法基礎。也就是判詞里的「高氏斷歸錢青」,雖然高家小姐的婚約是和顏俊定的,但是法律裁定他們的婚姻不合法,顏俊「求妻到底無妻,自作之孽。」


在《大明律》的「男女婚姻」條則里,還具體解釋了男女兩家各自的妄冒情節:「凡男女定婚之初,若有疾殘、老幼、庶出、過房、乞養者,務要兩家明白通知,各從所願,寫立婚書,依禮聘嫁。……若為婚而女家妄冒者,杖八十。謂如女有殘疾,卻令姊妹妄冒相見,後卻以殘疾女成婚之類。追還財禮。男家妄冒者,加一等。謂如與親男定婚,卻與義男成婚,又如男有殘疾,卻令弟兄妄冒相見,後卻以殘疾男成婚之類,不追財禮;未成婚者,仍依原定;已成婚者,離異。」

用列舉式的方法闡釋了「疾殘、老幼、庶出、過房、乞養」等情形不得妄冒,婚書決定各方的法律責任。

明代一樁「醜男騙婚案」

▲美好的結局 高老原諒了錢青替人相親的行為,不但真的把女兒嫁給他,還資助他讀書,後來錢青一舉成名,夫妻偕老...

《大清律例》「妄冒為婚」條規定:若為婚而女家妄冒者,杖八十,追還財禮;男家妄冒者,加一等,不追財禮。未成婚者,仍依原定;已成婚,離異。從字面意思來看,大致推定「妄冒為婚」的構成要件:其一,婚約在手;其二,冒充、隱瞞身體缺陷和年齡等事實的欺詐行為;其三,事後敗露不予以追認。妄冒一方的主婚人(媒人)和作為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在男女婚姻的效力方面,從唐代開始直到明清,法律分別不同情況,或否認或肯定原定婚姻的效力,其標準主要是尊重無過錯方(非妄冒方的主婚人和婚姻當事人)的意願。」

錢青替親人去相親的做法是律例明文規定禁止、不可取的。假若不是天有不測風雲的等文學巧合,顏俊則生米煮成熟飯地規避了法律,高小姐只有去跳樓了。古代的文學作品經常都有替親人去從事某種活動的事例,諸如花木蘭替父從軍、緹縈上書願為婢來代父贖罪等等。法律並不是對此類情誼行為一味無情地封殺,但是對於「妄冒為婚」騙婚這樣的惡劣事件,從來都沒有姑息的。

「古時婚姻是「禮」的一種縮影,「禮」是法之理義、法之精髓,故而「妄冒為婚」在中國傳統社會有其特殊性。我國古時長期處於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農業社會,人口流動性差,地域性較強。婚姻締結往往局限於本鄉本土,中介媒妁傳遞的信息也就顯得很關鍵。婚姻應建立在誠信為本的禮義教化基礎上,否則會受到正式律法的追究。」(李啟成.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參考資料:

《三言二拍.醒世恆言.錢秀才錯占鳳凰儔》明.馮夢龍

《三言二拍系列電影之花燭錯》電影網資料

《唐律疏議》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

《大明律集解附例》(《大明律》)明.朱元璋

《文學作品、司法文書與法史學研究——以審理「妄冒為婚」案件為中心的研究》,《政法論壇》2010年第2期

《《大清律例》與清代的社會控制》2007年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作者沈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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