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薛之謙的那點破事,我想說的是
薛之謙和那個李什麼桐的事情越鬧越大了,有點沒完沒了的意思,炒作的痕迹很明顯。
今天車加X也來蹭一下熱點,說說薛之謙,說說流行歌曲。
話說阿流也算是一個資深的流行歌迷了,1984年聽鄰居小哥唱張國榮的《Monica》,是第一次接觸流行歌曲。
後來,1985年成方圓翻唱羅大佑的《童年》,1987年春晚費翔唱的《冬天裡的一把火》,1988年蘇芮的《跟著感覺走》,1989年小虎隊的《青蘋果樂園》等等都曾經讓我痴迷。
自那以後,本人就徹徹底底變成了一個流行歌曲迷,無論是香港譚張梅、四大天王、Beyond、謝霆鋒,台灣小虎隊、齊秦、姜育恆、童安格、王傑、鄭智化、周華健等,還是內地崔健、西北風、校園民謠、網路歌曲等時期,都沒有錯過。
本人聽歌有個習慣,只聽那些已經流行起來的歌曲,而不跟著歌手走,即「認歌不認認」。不像有些歌迷,喜歡某位歌手,就聽他所有的歌曲。正因為這樣,本人已經很長時間沒有聽新歌了——因為很長時間都沒有一首歌曲流行到街頭巷尾都在唱了。
新生代歌手了解得也很少,這一方面是因為本人很少看《我是歌手》、《蒙面歌王》一類的節目,另一方面是他們的演唱風格與我的個人愛好有較大的出入,所以還是經常聽老歌。在電視里也聽過張傑的《逆戰》、蕭敬騰的《王妃》等歌曲,感覺很不錯,但還沒心動的地步。直到今年的某一天,偶爾聽到薛之謙的《演員》,不禁被打動了。
今天,為了寫這篇文章,臨時惡補了薛之謙其他幾首歌曲,如《認真的雪》、《醜八怪》、《紳士》等,很好,但是沒有聽《演員》時的感覺。也聽了李榮浩、張傑、許嵩、華晨宇等人的代表歌曲,承認他們很有才華,也都是好歌,但是感覺風格比較相似,都是聲音偏柔,曲調偏炫,節奏偏快,過於追求意境美而顯得飄忽,不太接地氣。這樣的風格或許是當下的年輕人喜愛的,但是對於象我這樣年齡的歌迷來說,就難以產生共鳴了。看來,《演員》只是一個特例。
最後說說對於薛之謙八卦事件的看法。我向來認為,娛樂八卦的新聞只是茶餘飯後的談資,明星們需要這樣的新聞增加曝光率(當然,薛之謙本人肯定不會傻到拿這種事情來炒作)。但是對於歌迷來說,切不可以此來對某位明星的道德水準進行評判,特別是感情糾葛,當事人自己都理不清楚,何況我們吃瓜群眾。如果以此來評判明星的業務水平(唱歌、演戲等),那就更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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